第1章 新警员是个美女
美国蒙大拿州,佛拉黑特河以北,阿拉斯古猛镇旁边的七号公路。
王灯明以为,今天应该可以逮住人,结果从早上八点等到下午五点,整整九个小时,毛都没逮着一根。
一句话,又白跑了。
接到举报,说七号公路阿拉斯古猛镇附近路段,有飙车党飙车,以前是深夜,一台两台的,现在是成群结队,白天也飙。
就在上个星期二,在镇子往七号公路的十字街口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原因,就是因为飙车党冲红灯弄出来的。
得整治一下了。
他的福特警车藏在公路右侧一处茂密的白橡树林中,他已经连续两天猫在树林里,就等着飙车党冒头。
但这种守株待兔的效果似乎不是很好。
西沉的阳光下,矗立在地平线的巍峨罗乞力石山主峰,散发着谜一样的神秘。
吐掉刁在嘴里的狗尾巴草,擦擦酸疼发胀的眼睛,喝完矿泉水瓶子里的最后一滴水。
今天,就这样吧,收工。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奔驰从前方唰的一下,一闪而过,车载测速仪嘀嘀嘀的报警声随即响起,速度极快,测速表显示的瞬间速度一百五十六公里,此路段的限速标志为九十公里。
哎嘢,你二大爷的,终于逮着一个!
奇怪,怎么只有一辆车?
他不管那么多了,按下车顶警灯的开关,一脚下去,油门几乎踩到底,警车像匹发疯的野马,嗖的一下,窜出树林,冲上公路。
来吧,亲爱的,跑吧,看谁跑得快。
警车是福特车,人家是大奔,警车的发动机咆哮着,整台车就像是快散架一样,带着王灯明迅速追上了前方的奔驰。
在国内,追赶飙车党时,警察叔叔会通常会拿着一个大喇叭又吼又叫:谁谁谁,靠边停车。
这边不是,按照美国交通法,只要警车亮着警灯在后边一直跟着你,你就得乖乖的靠边停,不要下车,静坐在驾驶位置上,等着警察大佬的盘问和罚款。
吉普车看见警车后,转向灯亮起,减速,向路边靠去。
王灯明来到那辆车跟前,驾驶员是个四十岁上下,穿着白色t恤的中年男子。
他边写罚单,边带着点戏谑的味儿笑着说:“朋友,我都等了你四十八小时了,知道不?”
司机也笑答:“是嘛老兄,知道你在这里等,那我也是飞快地赶过来的。”
王灯明停下笔,将墨镜扣在鼻头上,露出两只眼睛。
忽然,手机响起。
电话,是警局的同事卡丁雷打来的,声音很急促。
“王,巴拉克被人干掉了,就在刚才,疑犯驾驶的是一辆黑色奔驰,车号xxxxxx,正朝着你那个方向去了,注意拦截,注意拦截!”
黑色奔驰车,车号,不就是眼前的这台车!王灯明还没回神,司机不做任何声色,手一伸,端着一把手枪就朝着他就是一枪。
我操!
就在鞭炮一样的枪声响起的瞬间,王灯明整个人闪电般的一扭身,顺势往地面倒,倒地的瞬间,他还击了,
一颗子弹,打中了疑犯的太阳穴。
疑犯可能到死都不明白,这个警察的身手居然如此的灵敏,这么近的距离居然也能躲得开,他更没想到,这个神兮兮的抄牌巡警的最快拔枪速度为0.30秒。
而王灯明的枪法,那是正儿八经的神枪手,可不是那种只会趴在车后乱射的警察。
二个星期后,市警局对王灯明的英勇机智的行为做出了特别嘉奖,任命他为阿拉斯古猛镇警局的警长,镇子的最高治安官,镇子有史以来最年轻,也是镇子的首任老外警长。
对于老外警长这个称呼,王灯明很乐意接受这样的雅号。
今天,是王灯明担任警长的第五天,他舒服的躺在办公室的鳄鱼真皮椅子上,椅子真好,柔软,带着点爽滑的凉意。
换句话说,他从一名普通的警员,成为一名警长,他升职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不该高兴。
他二十岁就进了w市特警支队,二十三岁成了w市特警集训基地的特警教官,绰号:鬼手。
他荣获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还参加过各种全国性的竞技大赛,获奖不少,前途一片光明。
然而,三年前,也就是他二十三岁那年,他却选择了退役。没人清楚他退役的原因,只有王灯明自己知道。
那年秋天,一个简单的行李箱,一张单程机票,把他带到了芝加哥。
王灯明其他的不会干,抓贼肯定没问题,来美国之前他就想好了,当个美利坚警察。
他认为,以他的一身本事,当个白宫的联邦特警那都不是大问题,后来,他发现,自己想的跟实际差的老鼻子远了。
第一关英语,到今天为止,他的英语水平,还是让美国人听着觉得全身起疙瘩。
其次是程序,要当美国警察,需要走很多程序,比如,首先得获得绿卡,得到居住权。最后,你得入籍,人家才会当警察。
入籍以后,你就得填写当警察的申请表,跟着就是严格的面试,笔试,背景调查等等,弄完这些,还得进美国警校训练,假如不合格,一样会被淘汰。
王灯明要过的关卡太多,最最基础的一条,英语得利索,英语不行,你连拿警察申请表的份儿都没有。
王灯明当时就蒙逼了。
但他的运气不赖,来美国没多久,救了一个从波尔森市来芝加哥参加警务交流会的美国警监,叫费德利,职务相当于我们国内一般市公安分局这样一个负责人。
费德利得知他的情况后,知恩图报,热心的帮忙,比如办理绿卡之类的。
但入美国籍才能当美国警察让王灯明最闹心,他不想放弃自己的中国籍,他不想唱国歌时唱美国国歌。
费德利看他犹豫的不行,就给他出了一个高招,说,我们那里警力稀缺,你愿不愿意来。
王灯明问,能省掉那些个乱七八招的程序吗?
费德利悠然说:伙计,不用担心,签个字就行。
于是,王灯明答应了,费德利让他跟着自己来到波尔森市,这是费德利的地头,费德利亲自将他招聘进了警队,并和他签了一份特殊的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
为什么是五年,入美国籍,不是说入籍就能入的,必须要持绿卡在美国连续居住满5年之后才能申请。
王灯明已经有了绿卡,五年后王灯明要是不入美国籍,不再续约,他也将被录入黑名单,永远失去当美国警察的资格。
就这样,费德利动用他手里的权利,帮王灯明当上了美国警察。
这对费德利来说,那是有一定的风险的,这不符合程序,但费德利对王灯明欣赏有加,他愿意这样做。
那晚上,五个脸上蒙着黑布的悍匪持冲锋枪,从费德利所在宾馆的对面街道的黑暗角落冲出来,想做掉他。
刚好路过的王灯明从歹徒手里空手夺下一支冲锋枪,一对五,将悍匪打得死的死,逃的逃。
当时激战的场面,堪比好莱坞警匪大片。
费德利当时都看傻了,事后他说,这么优秀的人才,就应该为美利坚效力,必须的。
王灯明以为费德利会将他留在波尔森市当警察,没想到的是,费德利却将他丢到这个偏远的小镇,还是个小警员。
王灯明特么的不解,费德利解释说,你在波尔森市,目标大,一旦被人知道你不是美国公民,咱哥两都有麻烦,因此,入籍之前,你就悄悄地呆在阿拉斯古猛镇。就当是在美国这个大熔炉里先融化一下,这是任何移民都要经历的必不可少的步骤。
费德利说的特别玄乎,王灯明只好说:好,那就他娘的先融化一下。
这一融就是三年,日子过的不好不坏,就是有些憋屈,现在好了,阿拉斯古猛镇现在就是他的地盘,去他妈的入籍不入籍,我的地头我做主,在哪都是抓贼,反正合同还没到期,到期了再说。
巴拉克当警长的时候,凭良心说,他是一个很混蛋的治安官,王灯明需要将小镇的治安面貌,警局规矩彻底的改一下。
然而,计划还没开始,他就觉得头晕。
阿拉斯古猛镇,位置太偏,就像个被人遗忘的角落,整个镇的辖区内,人口还没到一万人。镇子有很多布局奇特,粗狂耐用的木质结构老房子,说是当年西部牛仔淘金时盖起来的,镇上的常住居民,据说有很大一部分也是那时候的野蛮牛仔的后代。
而他的这个警局用来充门面的办公楼,就是这样一栋老房子,屋顶尖尖的,但内部改建过。外表没变,看上去很有格调,时代符号特别重,但规模和路边一间藏野鸡的小客栈没啥分别。
若不是房顶上高高的飘扬着的美国国旗,门口木牌上歪歪扭扭写着警察局的几个英文字,没人相信,这就是镇子的警察局。
正因为位置偏僻,人口又少,整个阿斯拉古猛镇警局,只有三个警察。
如今,巴拉克被人做掉了。
干掉巴拉克的人,就是朝他王灯明开枪的那个超速男子,一个越狱犯,叫莫里皮。
莫里皮犯盗窃罪,是巴拉克亲手将他送进监狱的,越狱出来的莫里匹在巴拉克从一家电器商场出来的时候,对准巴拉克就是猛射,打死巴拉克,他仓皇而逃,恰好撞上了抓飙车党的王灯明。
卡丁雷,一个老警员,就在巴拉克被干掉的第三天,又光荣的退休。
目前,警局就剩下王灯明一根独苗。
作为一个相当于派出所所长的警官,下边没一个兵,那肯定不行。
于是,他向市警察局人事部申请调拨两名警察过来,磨了两天嘴皮子,市警察局勉强答应,但又说,警力实在紧张,先调一名来。
王灯明说,没问题,既然是一个人,就的派一名干将来才行,他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很低,来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喝酒。
其他的,你们看着办。
上边说,木有问题,亲爱的警长先生。
今天,是新警察前来报道的日子,本来,市警局那边打电话来说,来人会早上八点准时前来报道,都到了十一点,还不见人影,王灯明觉得这样的警察肯定不是什么好鸟,第一次就给上级摆架子,等着吧,有你好看的。
中午十二点十五分,都过了下班时间,看来,新警员是不会来了,是不是中途变卦了,不来了,他准备打个电话问问。
突然间,他的房门被嘭咚的一声撞开,吓得他一个激灵,右手都放在了枪套上。
一个拎着黑色皮箱的警察出现在他面前。
“您是王警长吗?”
“是,你是?”
“王警长,市警察局实习警员琼斯梅迪,编号xxxxxx,奉命前来报道!”
来人两腿刷的一下并拢,一个标准的警礼,目光平视,等着他发话。
王灯明眼睛眨巴了几下,说道:“女的?我没叫女的啊。”
“警长,是您自己说,要找一个不喝酒的,所以,市警局就派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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