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刘少辰(2)
出了校门向右,然后直行,然后再右拐,最后直行走不到五百米,就是他的目的地——一家古董店,一间只有四五十平米的店铺。
老旧的朱红色木门和已经掉漆的宽额牌匾是唯一的装饰。
他看了一眼熟悉的门脸,然后推开了那扇木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熟悉的木头和金属混合起来的特殊味道。
屋子里的陈设很简单,几个货架,还有货架上那些零零散散的东西,上面落满灰尘,除了那几个货架之外,剩下的就是一排排的书柜了,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精美的线状古书,屋顶挂着一盏乳白色的白炽灯。
他走进店里,放下书包,从柜台后面拿出了一块抹布,稍微弄湿一点,然后开始清理起自己的店铺。
他已经记不起来自己是什么时候养成的这个习惯了。
每天下午放学之后,先来店里坐上一会儿,然后去找师姐扯一扯闲天,之后回家,陪妈妈和妹妹吃饭,辅导妹妹做作业,最后睡觉。
日复一日,如同一潭死水,毫无波澜。
他之所以坚持经营着这家店铺,并不是指望着能有哪个冤大头能关顾他的小店,自己好赚一点钱,而是因为这家店是那个人留下来的,就是那个他不知道是该恨还是该想念的人——他的爸爸。
他上一次见爸爸已经是好多年前了,那时他刚刚上初中。
虽然当时爸爸已经是离家多,在家的时间少了,可他偶尔还是会回家的,不像之后干脆就直接消失不见。
他他和爸爸约定,只要自己考上一所一流的高中,他就会回来陪自己念完高中,然后送他去上大学。
就因为男人的一个简单承诺,刘少辰开始玩儿命的学习,疯狂的做题,每天闭上眼睛,嘴里念叨着的都是“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之类的声音。
他会在放学之后一个人留在班里,直到月亮高悬夜空,门房的老大爷来锁门,他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就这样,他考上了现在的高中,这所可以在当地排进前三的学校,师资雄厚,口碑良好,历史悠久到甚至可以上溯到抗日战争时期,也是大多数家长心中理想的象牙塔。
可是,爸爸却食言了。
在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他记得,那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大晴天。
他顶着头顶的太阳,飞快地跑回家。
“妈,我考上了,爸爸他什么时候回来啊?”他气喘吁吁,眼中满是期待。
可换来的却是妈妈的一阵沉默。
妈妈接过了他的录取通知书。
“不错啊,儿子,比老妈原来厉害多了。”只是语气哀伤,仿佛凝结着坚冰。
刘少辰瞬间明白了,他不再追问,他不想看到妈妈那副难过的表情,就是从那天起,他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
整整三年,爸爸没有回过一次家。
‘爸爸’这个词,仿佛成为了禁忌,这是这一家三口不能触碰的伤口,只要轻轻一碰,便会血肉模糊。
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妹妹不小心问了一句。
“妈妈,爸爸为什么不回家啊?他是不喜欢我们了吗?”
妈妈只是笑着摸了摸她的头,不说话。
可夜里他上厕所的时候,却发现妈妈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抹着眼泪。
他开始努力的克制自己不去想那个男人,克制过后,便是愤怒。
放学后,同学们都会蹦蹦跳跳的跳上自己父亲的车,扬长而去,或是跨在父亲冒烟的摩托上面,一骑绝尘。
可自己呢,永远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妹妹的年纪还小,妈妈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妹妹的身上。
可刘少辰的同学都很羡慕他,因为没有人管他。
他可以在放学后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什么时候回家就什么时候回家,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可恰恰相反,一个人的时候,刘少辰什么都不做。
放学后,他总是飞快的跑回家,摘好菜,给妈妈热上洗澡水,然后准备好晚饭时用的碗筷。
做完这些事情后,他就会一个人来到顶楼,穿过堆砌如山的旧玻璃瓶和纸箱,来到他经常待着的那个地方。
很多时候他就趴在栏杆上,透过生锈的栏杆,俯瞰脚下的这座城市,车水马龙,歌舞升平,身后的那台老旧的空调外机嗡嗡的响。
他趴在这里,直到夜幕降临,路灯亮起,妹妹的喊声传来,他才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土,换上一副笑嘻嘻的表情回家。
他不想让妈妈和妹妹看到自己不高兴的样子。
再后来的某天,妈妈忽然告诉他,其实爸爸在他学校的不远处有一家小小的古董店,那里面存放着一些他的东西,现在他不在了,店也一直空着,正考虑着要不要把它出租出去。
“我能去料理那家店吗?”刘少辰脱口而出。
他本以为妈妈会反对,可是妈妈只是看着他,笑了笑。
“你想去就去吧,早早地了解一些也好。”
这绝对是一件让刘少辰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
因为那家店开在一个非常偏僻的小巷子里,白天都可以说人迹罕至,更不用说他去店里的时间还大都集中在晚上,任何一个母亲都不会放心自己还没有成年的孩子一个人在晚上去这种地方。
可妈妈看来却并没有半分的担心,反而有一丝欣慰。
清理工作对于刘少辰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他把脏了的抹布丢在水中,揉洗干净,然后重新放回了柜台下面。
他也坐了下来,他有些困了,下午的数学课对于他来说,着实是一种煎熬。
可就在刘少辰的头刚刚挨到桌子的时候,那扇老旧的朱红色木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木门不堪重负般的发出了‘吱呀’一声,屋外夏日那特有的炎热的气息混杂着泥土味和水汽顺着大门一下子涌了进来,屋内空调辛辛苦苦营造出来的冷气顿时烟消云散。
刘少辰有些好奇的抬起了头——这是他开始照料这家店后登门的第一位客人。
进来的是一个个子高高的男人,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过膝的风衣,看起来很厚实,下身穿着一条灰色的运动裤,裤子像是已经穿了很久的样子,已经洗的发白,一头短短的头发根根直立,他戴着一副黑色的墨镜,还带了一个口罩。
“在这样的天气里穿的这么严实,他也不怕中暑?”刘少辰心里暗暗地想。
“您有什么需要的吗,先生?”刘少辰从凳子上站了起来,询问到。
可是那个人只是看了他一眼,并没有回答他,而是自顾自的在店里面转悠了起来。
刘少辰耸耸肩,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这样的人他也不是没有见过。
因为要照顾这家店,他也在电视上看过很多这方面的节目,他知道,搞古董的大都是一些性格古怪的中年大叔,甚至是一些行将就木的老爷子。
所以对于男人的举动,他并不觉得奇怪。
而那个男人,他看了刘少辰一眼之后,就开始在店里面逛了起来,他会在每一个货架前停留一段时间,仔细的观察着上面摆放着的东西,像是在欣赏着什么。
因为他的墨镜和口罩,刘少辰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是感觉他在看那些东西的时候情绪有些波动。
男人也看了没有多久,大约十分钟之后,他便走到了柜台前面,看着刘少辰。
“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刘少辰再一次询问。
“看不出来啊小伙子,年纪轻轻的就有自己的店面了?”男人再次回避了刘少辰的问题。
“啊,哪里哪里,我哪是什么老板啊,我也是临时帮别人照看一下而已,真正的老板不在,如果您是有什么生意要谈的话,怕是今天您要白跑一趟了。”
刘少辰根本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店里日常的流水,所以,在男人开口之前,他就做好了逐客的准备。
“哈哈,小伙子,撒谎可不是一个好习惯啊。”
男人看着刘少辰,然后伸手摘下了自己的墨镜和口罩,露出了后面的脸。
“只不过,我这次是受人之托,来给你送一样东西,还有,顺便向你提一个问题。”
男人看着刘少辰,脸上挂着一个诡异的笑容。
“你,还认识我吗?”
刘少辰看清了了男人的脸,一张中年人的面庞,就像电视里说的那样,喜欢摆弄古董的果然大多都是一些中年大叔。
一张说不上英俊的脸,但是棱角分明,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但是细看间却又有一丝和蔼,眼睛很亮,完全没有中年人的那种浑浊的感觉。
可是那抹微笑却和这张脸格格不入,眼角处有一条长长的伤疤,让他平添几分凶气。
刘少辰的视线对上了男人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刘少辰的心跳忽然加快。
“咚,咚,咚。”
他可以清楚的听到自己心跳声,外面一直在聒噪的夏蝉也没了声音,原本明亮温暖的天空消失了,乌云瞬间布满天空,电闪雷鸣,一副狂风暴雨就要来临的样子。
这一切映在男人的身后,将他的样子衬托的更加阴森恐怖。
刘少辰忽然发现自己的意识无法集中了,他现在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强制地吸引到了男人的身上,外面的风声,自己的心跳声,他都听的很清楚,他甚至依然可以闻到潮湿的泥土气息。
可是他的注意力就是无法集中,也没有办法把视线从男人身上移开。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几年前的一幕,那个细雨纷纷的清晨,那场他至今都无法理解的分别。
那天,他站在山坡上,回头看着那个人,那个曾经救了自己一命的人,他的老师。
“老师,我真的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了吗?“刘少辰看着山坡上的人,声音颤抖。
“老师?”
老师没有作声。
“师哥,师姐,帮我求求情啊,我做错了什么啊?”刘少辰扭头对老师身边的那两个人说到,语气中满是无助。
换来的却依旧是沉默。
一阵无言的对视之后,刘少辰擦干了眼泪,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回去。
我当时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他突然要赶我走?为什么师姐和师哥也不管我了?
一连串的疑问充斥在他心中。
“嘿,小伙子,你还没回答我呢。”男人伸出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画面突然破碎,意识再度清晰。
他揉了揉眼睛,哪里有什么狂风暴雨?哪里有什么漫天的乌云?
外面依旧是闷热潮湿的傍晚,知了玩了命的叫着,眼前是那个男人的脸,而且哪里有什么诡异的笑容,有的只是一张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的脸。
男人带着一种近乎谦卑的笑,眼神闪烁,似乎在期待着刘少辰的回答。
“啊,对不起,刚才我好像有些头晕。”刘少辰伸手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
“您刚才问我还认不认识您,可是,我们之前应该从来没有见过吧,何谈认识呢?”
“嘿嘿,不认识也没关系,我也只是有些不甘心,想来试一试而已。”
男人笑了笑,收回了自己探寻的目光。
刘少辰一脸疑惑。
“其实,我是来卖东西的。”
这一次,男人终于直入主题。
“这个嘛,我刚才不是也说了吗,老板不在,更何况,店里面现在也没有闲钱,我就是想买,我也没有钱和您交易啊。”
刘少辰耸了耸肩,把自己的口袋翻了出来,表示自己很穷。
“没关系,没关系,这些事情,等你看完了我要卖的东西再说吧。”
男人拍了拍身后的包裹,然后取下来放在了柜台上,不由分说地伸手解开了那个包裹。
刘少辰拗不过他,只能由着男人。
包裹被男人打开,包裹中的东西展露在了刘少辰眼前。
他的表情瞬间狂热起来,他倒吸了一口凉气,努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可是目光却怎么也无法从那个东西上挪开。
这也不能怪刘少辰,只能说男人包裹里的东西实在是太过耀眼。
这是一个制作十分精美的桃木匣,选用的是上好的桃木,外面刷着一层薄薄的红漆,隔着红漆就可以看出桃木坚硬的质地,虽然是木头,却散发着玉石般的光泽。
红漆下纹理精致,而在外面,则密密麻麻的镶嵌满了各式各样的宝石,翠玉,钻石,翡翠,还有一些说不上来名字的宝石,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三颗巨大的红色宝石。
刘少辰曾经在电视上观看过一场英国的大维德拍卖会,在那场拍卖会上,有一件展品正是这种鲜红色的宝石。
鸽血红宝石,价格昂贵,产量稀少,那场拍卖会上,一颗18克拉的宝石拍出了将近四千万欧元的天价,被一位来自南美的神秘买家拍下,据说那是当年神圣罗马帝国的国王送给他王妃的生日礼物。
而现在,就在刘少辰眼前的这个木匣上,那样的红宝石大大小小的镶嵌着将近二十颗,其中最大的三颗就分别被镶嵌在木匣的顶端中部和底部。
刘少辰忍不住,伸手轻轻的摸了一下那个木匣,触感光滑,圆润,细腻,入手有一股暖暖的感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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