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忆初见
突然的,秦烈焰打了个冷颤,总觉得被太阳晒着身上也感觉不到一丝暖意,甚至冰冷的厉害。
随着秦铮霆出现在会议室,大家的议论声才渐渐停止。
秦烈焰漫不经心的将自己挽在臂腕的袖口放下来,一手撑在太阳穴,脸上挂着淡淡的倦意,思绪早已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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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斯的天气常年在十几度徘徊,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的特点,就因为这样的天气,空气中湿度重的时候他的手臂上就会起湿疹,天气越差越严重。看过很多医生,都无济于事。
因为湿疹严重,他开了将近二十个小时的车,才到尼亚拉湾大学。
把车停好后,就直奔医学系的教导员办公司找汤姆森,谁知他到了之后,那家伙好心替别人讲课,无奈只得等他下课。
他靠在校园的长椅上补觉,不知道眯了多久,汤姆森才拎着药从后面把他拍醒。
汤姆森笑的花枝招展,在他看来就是嬉皮笑脸,给他的话自然也没好气,“下次!”
秦烈焰咬牙切齿的瞥了他一眼,“没有下次!”
汤姆森则凑上来道歉,“花花突然说她的宝贝儿子发烧了要去医院,你也知道,就算她现在结婚有了孩子又离婚,可她依旧是我的梦中情人,她开口了,你应该懂我,我是不可能拒绝她的哇!”
秦烈焰微眯着眼,眸色划过反讽的意味,“一个备胎也让你当的这么光荣?”
汤姆森把药丢进他怀里就走了,“不许侮辱我的真爱~”
二十多个小时的路程确实太累,他觉得身体有点吃不消,就找了家酒店打算吃点东西休息休息再回格兰斯。
谁知刚到房间,还没等来送餐的,却被楼道的拉扯声吵的烦躁。
七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正拖着几个小姑娘往房间走,小姑娘力量不敌对方,无论怎么挣扎也反抗不过。
他拉开门,警告对方安静点,也没想多管闲事,毕竟在国外,治安一直不怎么好,有句话形容的倒是挺贴切的。
强者生存。
这个强,是拳头和力量上的强。
谁知,其中一个女孩儿趁机咬住抓着她的男人,在男人吃痛的缩回手时,突然冲向他,一双小手颤抖的厉害,紧攥着他的外套不松手。
通红的小脸上,不知道在哪沾的血迹,因为太过害怕而双目变得猩红,隐隐泛着泪光,却也挡不住她眸色的清澈。
“哥哥,我终于找到你了······”她声音沙哑,像是很久没喝水的干涩感。
秦烈焰喉结微微上下滚动了下,从她身上移开视线。
那几个男人以为他要多管闲事,嘴巴噼里啪啦冒出一堆脏话无非是威胁之类的。
威胁他的人可还没出生呢!
原本堵在嘴里的那句,“跟谁乱认亲戚”的话,也就此打住。
他第一次多管闲事,将小姑娘缓缓拉到自己身后······
对他来说,不过是打了一顿架,可对于小姑娘来说,是救了她的命。
解决完麻烦,不给小姑娘一点反应的时间,他就直接关门准备休息。
在门即将合上的瞬间,门缝处多了一只手,他也没有想到小姑娘会把手伸进门缝,待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瘦小的手背上已经显出一条醒目的红痕。
他正困得难受,脾气也有点大,直接对人小姑娘吼了句,“你脑子不好使?”
小姑娘一脸诚恳,清澈见底的黑眸蒙着一层雾气,似乎下一秒就要掉眼泪。
“感谢您今天出手救了我,我的名字叫肖之糖,是华国人,家住在b市,如果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在所不惜的报答您。”说完,她深深的鞠了一躬,抬头的瞬间,眼眶的泪花也夺眶而出。
他靠在门框,看着远远消失的身影,走起路来身体还有点颤巍巍的,也不知道她刚刚是怎么强装着,语气坚定的说要报答他的话。
他也没想到,这次的湿疹来的气势汹汹,一觉睡醒后,竟然还发高烧了,眼睛也变得模糊不清,无奈只好又叫来了靳晨。
后来去医院挂了点滴,情况好转后,两人才重返格兰斯。
结果回去的路上,又遇到了暴雨,泥石流滑坡完全把路堵死了,无奈又原路返回。
就连汤姆森都笑他,说他触到霉运了,倒霉。
他自己都很无语,好不容易清静一段时间,湿疹复发再加上各种突发状况,于是当天晚上就和汤姆森一起去了当地的酒吧散心。
他半倚着靠在吧台边上,手上玩着酒杯,不经意间抬眸,就瞥见角落穿着白衬衫工装的身影,他不仅眯着眼打量了一会儿。
确实是前一天他多管闲事救的那个小姑娘,他清楚的记得,当时他无聊,还走到肖之糖跟前跟她说了一句话。
他说,“原来你不是脑子不好使,是脑子有问题啊······”
尼亚拉湾大学背靠沿海,尤其三月初,温度低还潮湿,这场雨下的又很突然,为当地带来了新一轮的冷空气。
因为等这场雨,秦烈焰和靳晨一连在当地住了半个月,也不知道为什么,秦烈焰的免疫也非常差,总是断断续续的高烧低烧不退。
靳晨每天唠叨的他烦,就直接开车出去透风去了。
他披了件牛仔外套,道路两侧全是山丘,因为下过雨路边有不少滑落下来的碎石,他漫步目的的开着打发时间。
突然间,有三辆黑色路虎出现在他车后方,他稍微减速往边靠了靠,谁知那三辆车突然猛的加速,第一辆车超了他之后,便一直在前面压着速度。
意识到不对劲,他快速打转方向盘,找准时机超车······
会议室上换了一个什么部门经理讲话,声音听的吱哇乱叫的,秦烈焰玩着手心的钢笔突然掉落,顺带打断了那个经理的报告声。
他悠悠耸了耸肩,“您请继续。”
说完,他不紧不慢的弯腰捡起掉落的钢笔,双手交叉放置膝盖上,垂眸间神色也随之黯然下来。
待他醒来的时候,身上一阵酸楚,睁眼看到的只有一片漆黑,重重的潮湿,让他觉得手臂上的湿疹更加难受了些。
呵~
他竟然被人绑架了,说出去可真是毁他一世英名。
“······闭嘴!吵死了!”
突然,一道男人的低吼声从隔壁传来。
秦烈焰差不多已经解开了绑在自己手上的绳子,准备去解脚上的链子,就听到隔壁的咳嗽声,于是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不等他找铁丝别开脚上的铁链锁头,突然房间的门被打开,一抹熟悉的面孔出现在他面前。
肖之糖被两个男人架着,门一开,她整个人就被男人推到秦烈焰脚边。
“老大,就是他多管闲事,害兄弟们没吃上肉,还差点被请去喝茶!”一个男人眉毛气的飞起,直指着秦烈焰破口大骂。
肖之糖也认出了秦烈焰,脏兮兮的小脸上不知道在哪沾的那么多泥。
他轻笑,“怎么又碰到你了?倒霉蛋儿~”
肖之糖也有些意外,但也意识到是因为她的关系,才连累了秦烈焰,小声说了声“对不起”。
“你知道他们几个人么?”在肖之糖被人绑在椅子上的时候,他随口问了句,只见肖之糖一连愁容。
“我只看到外面有几个帐篷,但是多少人我没看清楚······这种情况,我们能逃出去吗?”肖之糖大大的眼睛满是憧憬。
第一次没有逃跑成功,反倒激怒了那些人,直接绑着他揍一顿,肖之糖因为看不下去,跪在地上求那些人放了他们。
棍棒声和她的哭声夹杂在一起,他瞥见肖之糖膝盖上的一片湿润。
他说,不用求那些人,又不管用。
肖之糖却哭着说,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只希望自己的祈求,能让那些人的心灵得到动摇。
她一个劲的磕头,一个劲的求饶。
说真的,那一刻,那些高尔夫棒打在他身上的时候,他好像没觉得有多疼,大概是那小姑娘哭的太撕心裂肺了吧。
······
后来,他们趁着天黑的时候往外跑,对方警惕性很高,派人一直追他们,最后迫不得已只好一直在山上跟对方躲藏。
因为下过雨,山上根本没有路,肖之糖因为没了力气,差点滑倒掉进山沟,第一次,他背着一个女人走了很远的路。
靳晨接到他的信号,带人直接端了那帮人的窝,甚至不解气,靳晨在开车回汤姆森那边的时候,一直发着愤愤不平的声音。
汤姆森给肖之糖做检查的时候,他才知道,她的膝盖上全是血,裤子和血已经黏在一起,剪开才发现,她膝盖上被扎进了很多碎玻璃渣,汤姆森一直处理了三个多小时,才算勉强清理干净。
那三个多小时,他就一直靠在一边看,躺在手术台上的肖之糖,即使打了麻醉药,却怎么也没昏迷,大大的眼睛空洞无物,盯着头顶的灯。
“你说,我会不会死啊?”突然,她问了句。
汤姆森对自己的医术绝对自信,“怎么可能?小妹妹,哥哥的医术方圆几里可是排的上号的!”
“可是我感觉不到疼啊,不是说,人死的时候都感觉不到疼吗?”她问的认真,乖乖躺着,冰凉的灯照在她身上,犹如一个瓷娃娃。
“我可没有背人尸体的习惯!”
[到底怎么样才算命中注定,我不确定,可确定的是,自己做不到在你危险的时候什么都不做。---肖之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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