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共死
连叔豹手中的兵器名为九环金刀,却并非当真是黄金铸造,金字,只为点缀其威猛刀势,肃杀凌厉,取的是五行‘金之肃革’之意;而九环,却当真是九个铁环穿在刀背上,发出一阵琐碎凌乱的碰撞之音,九环亦有讲究,此刀沉重,挥舞起来不易控制,所以需要九环来保持平衡,还有刹住刀势。
桂兹手中的长枪倒是普通,木制枪杆,铁质枪头,红色血挡在星光下倒是有几分杀气。
姓晋的货郎见两人亮了兵器,讥嘲道:“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说着一刀砍翻面前的黑衣人,发足向连叔豹和桂兹奔去。货郎速度很快,因为他的每一步都踏得很实,与方才的轻灵矫健不一样,此时虽然也很快,但是却充满了力量之感,像是一只发足狂奔的雄狮,不会让人怀疑他蕴含的力量。
货郎高高跃起,双手举朴刀以力劈华山之势往连叔豹头上劈落。连叔豹喝道:“来得好!”举刀相抗,朴刀仿佛携着数百斤之力重重落到金刀之上,金刀刀背九环连连震动,连叔豹身体一沉,想来他也未曾料到这一刀力道如此沉重。连叔豹金刀倾斜,货郎手中的朴刀便顺着金刀锋刃落下,他借着这斜斜下落刀势,顺势便向旁边的桂兹横劈而去,桂兹本想见机偷袭,哪里想到电光火之间这姓晋的便对自己采取了攻势?急忙往后一退,双手分持长枪两端,堪堪挡下这一刀之威。
仅一合之数便挫了两人锐气。
郑万厦那边,场间大概还剩十几个黑衣人,这十几个黑衣人都是些好手,而且三两成群,进退之际颇有默契,郑万厦沉浸在奇妙境界之中,一时竟也无法奈何他们。
李莫邪解决了楼廊之上的弓弩手,本想出手帮郑万厦,但看见他的奇妙状态,心知这是难得的武道机缘,对他以后的修行大有裨益,便没有出手相助,也没有出手帮助货郎,只回身在巷口静静观望。
那货郎从郑万厦处收回目光,将朴刀之上的血痕甩了甩,对严阵以待的两人道:“没想到我这西市倒是最省力的地方,原以为是累赘的两人居然这般厉害……”又摇了摇头,自己接上自己的话道:“也是,看谷人毕竟死在他们手里,要是没些本事,谷主为何非要保他们二人呢?”说完笑了笑,又对两人道:“你们两个做好准备了吗?你们背后的人,要是还舍不得出些牌,你们就只能交待在这里了。”
连叔豹和桂兹对视一眼,目光狠厉而且决然,充满了血腥意味。他们是恶人,奸**女,杀人放火,伤天害理之事没少做,即使给了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他们也不会感激,反而抱怨安定的无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破坏者,所以更加肆无忌惮。
暗侍卫与这些人打过不少交道,所以他们眼神中的意味货郎能够读懂,这些人,比亡命徒更加不惜命。
既然你们不惜命,我便替你们收了吧。货郎在心中默默道。旋即握紧刀柄杀向两人,货郎的攻势犹如狂风暴雨,将连叔豹和桂兹同时笼罩,连叔豹手中金刀刀身宽阔,虽然笨重,却是极好的一面盾。连叔豹本是西域金刀门的弃徒,因为某些原因被驱逐出师门,从他后来犯下的罪行来看,很大的可能便是在师门之中,侵犯了同门师兄弟。
连叔豹流落中土之后,也便是凭借着金刀门功夫,才犯下累累命案而未被官府拿住。金刀挥舞,一时之间货郎也奈何不得他。但一旁桂兹便不行了,江湖上讲究个一寸长一寸强,但是长巷之中,长枪反而束手束脚挥舞不开,况且此时与姓晋的这般距离搏斗,更加吃亏。
货郎的朴刀绝大多数刀势都是往连叔豹身上招呼,但货郎不止有刀,准确地说,他的浑身上下都是武器,他是一个真正的武者。所以货郎一边向连叔豹用刀,一边向桂兹递腿,递拳,递肘,便是这般桂兹便已经极难招架,更不用说货郎觑空递来的朴刀。
连叔豹心知桂兹一旦落败,自己除身死外必然不会有其他结局,便不顾朴刀往自己的大腿割去,挥刀直往姓晋的身上招呼。货郎早已料到这两人会做困兽之斗,朴刀在连叔豹腿上割了一刀之后,就势往旁边一滚,避开了连叔豹金刀,矮身砍向桂兹脚踝。
桂兹身形矮小,容貌猥琐,偏生要使用长枪这等长兵器,倒也叫他琢磨出一套刁钻阴险的枪法。枪,亦有兵中之贼的称号,上等的枪法倏忽如贼,指东打西,教人防不胜防。但今日桂兹与四大亲卫之一一战,尽数落在下风,根本没有还手余地,怎么还能使出枪法的几分精髓呢?
眼看着那朴刀来势凶猛,避也来不及了,桂兹凶性大发,心想着不让这厮好过,手捏长枪便向货郎扫去。货郎听得风声便知长枪横扫而来,将桂兹脚踝上的脚筋割断之后,又一咕噜滚开,桂兹一足无法受力,往地上倒去,却还是凶悍地将长枪扫向货郎。
货郎立刀架住枪头,但是血挡之中却暗藏利刃,划破了他脸上的肌肤。
倒在地上的桂兹放声大笑,显得狰狞无比,“姓晋的,你死定了,哈哈哈哈,老子这血挡暗器涂了剧毒。”
郑万厦正在那奇妙境界之中反复感受,谁知没有停驻多长时间,便被桂兹的大笑声惊扰,郑万厦眼中出现了一丝遗憾的神色,叹道:“可惜了……”他在可惜没能多在方才的境界之中多多停留一会,否则自己的武学修为定然能再上一层楼。
李莫邪见郑万厦奇妙状态被打断了,便立刻出剑,与郑万厦一同将场间黑衣人尽数杀了。
姓晋的暗侍卫紧闭着眼,因为方才的血挡暗器险些也刺进了他的眼睛。听完桂兹的猖狂笑声,他心知不妙,暗骂自己疏忽大意。方才被割了大腿的连叔豹拖着一只腿走过来,道:“小桂子,干得漂亮。”说完举刀便要砍死紧闭双眼的货郎。
刹那之间,货郎睁开双眼,一时之间双目之中宛如迸发火焰,剑眉星目,凛然无比,手中的朴刀已经贯穿了连叔豹的身体。连叔豹眼珠突出,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的暗侍卫,手中的九环金刀无力地掉落在地。
桂兹倒在地上,悲吼道:“混蛋。”
货郎站起身来,显得有些虚弱,道:“真是有些不甘心啊,和你们这样的无耻宵小同归于尽。但你是不是高兴地太早了?至少,在我死之前,我能看着你们去死。”
同生共死,无论是放在情侣,还是朋友身上,都是极其美好值得珍重的,但要是敌人说出这般话,其中的惨烈意味,就不言而喻了。
货郎此时左脸上被划出四五道血痕,但他仍然显得十分正气凛然,或许是因为他横亘在冷酷脸上的两道剑眉,或许是因为曾经绽放过某种异样光彩的眸子。只是从他口中吐出的话语却没什么正义感:“所以,你便满足我死前的最后一个愿望——去死吧。”说完货郎将朴刀从桂兹的后背,慢慢地插下去,桂兹的惨叫没有持续很久,因为他发现了,自己的惨叫只会让这个人更加快乐。桂兹的眼珠子因为疼痛而凸了出来,他不甘心地对货郎说道:“姓……晋的,你也是……是个……恶人……”说完便感受到货郎朴刀加重了力道,连桂兹身下的地砖,也给刺裂了。桂兹哇地吐出一口血,蹬着眼珠子就此毙命。
货郎放开了朴刀刀柄,就让刀这般插在了桂兹身上,显得残忍之极,对这桂兹的尸体喃喃道:“老子什么时候说过我是好人?不比你们这些家伙恶,怎么收拾你们?”他的话体现了一个简朴的道理:恶人自有恶人磨。
郑万厦与李莫邪将黑衣人悉数杀了,赶过来时,桂兹和连叔豹已经毙命,货郎脸色极差,那几道血痕隐隐发黑,货郎面白如纸,嘴唇更是苍白如雪。
郑万厦没有注意到方才发生的情况,问道:“怎么回事?”
货郎勉力笑道:“大意了。”
郑万厦把手搭上他的脉搏,查看他的伤势。货郎一边道:“不用担心,我还死不了,我带你们去见谷主。”说完挣扎着便要到前头领路。
郑万厦一把将他摁到地上坐下,道:“你要是真不想死,就好好待着,先别动。”说完继续查探他的脉搏。
货郎心知无法反抗,只好道:“你们顺着这里往前再走,到王记鞍鞯铺左拐直走,进入长安街,顺着长安街走,大概一里地,看到徐锦记胭脂铺,再从那里走……”
郑万厦道:“别急着交待遗言,你死不了。”
货郎似乎没有听到他说话一般,继续喃喃自语道:“见了谷主,他自会告诉你们他的安排,告诉谷主,晋闯无法再服侍他了……”
郑万厦听到这个名字,身体一僵,遥远的记忆如同潮水一般涌来,当年的西蜀的颜家宅子,那个助纣为虐的年轻人,却临阵倒戈帮助颜家之人和公孙述对抗城主赵慕云。公孙老头儿后来也屡次提及。
郑万厦回过神来,却见晋闯已经昏迷过去,拍拍他的脸,道:“你说你是谁?回答我,醒一醒。”但没有他醒,方才郑万厦听得明白,他说了自己是晋闯。郑万厦当年年幼,早已记不清晋闯容貌,此时看这货郎约莫三十多岁模样,但眉头处有三道皱纹,显然是思虑过重所致。只好先将他救醒再认真询问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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