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空城记 > 第1章 第一章

第1章 第一章


多年以后,面对一望无际的荒漠,雷诺尝试着去寻找当年那片最具春意的树林,才发现岁月如同开水变成蒸汽后已经荡然无存。那一刻,他想起了小时候父母带他一起在树林里玩的场景。当然,他也会想起父亲说过,在很多年以前,他的家乡青草原是一个河水清澈,绿树成荫的地方。他的祖先在这片土地上建村大约有一千年的历史,一千年来,这里的人们靠土地生活,他们以自己种出的庄稼为食,以清澈的河水为生命甘泉,人们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一千多年以前,为了躲避一场灾难,雷诺的祖先翻山越岭来到一片茂密的树林里,经过一个多月的艰难前行,他们在树林里发现一片美丽的青草原,那时,正值夕阳的余晖洒在青色的草地上,形成一幅美丽的风景画,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或许是他们累了。于是筋疲力尽的人们选择在这片草地上建村,并且给村庄起名为青草原。几百年来,祖先们学会了在这片土地上耕种庄稼,饲养家畜,建盖房屋,经历一代又一代人的亲身体验,他们根据气候特征发明了冬暖夏凉的窑洞,在青草原种上了小麦和苹果树,饲养了鸡鸭牛羊。从此丰衣足食。

        经过几个世纪的艰难前行,美丽的青草原发生了质的变化,环境更加美好,人民更加幸福,可是幸福美好的生活是短暂的,仿佛在一夜之间它失去了所有它本来应有的颜色。它变得孤独,是因为这里的大多老人都离世了,年轻人也都抛弃了它,或者是它抛弃了所有人,还有这个地方的标志性建筑,也就是雷诺小时候看到的那些冒着烟的造纸厂,也都因为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而关闭了,曾经的树林,曾经的河流,已经不复存在了。他感觉内心无比的伤痛,那种伤痛好像自己的心灵被掏空了,因为他的家乡消失了,曾经他所认识的一切也不复存在了。他很孤独,因为他一直是一个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雷诺的性格变得异常孤僻,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更像暮年时候的父亲,对知识的向往从一开始的心灵养料逐渐演变为对神奇科学永无休止的探索。

        对于一直孤僻的他没有任何人察觉出他是因孤独而变得更加孤独,那种变在很大程度上是发自他本人意愿的,或者更确切的说是发自内心的一种心理变革,他无缘无故拿出父亲大诺当年阅读过的那些书籍,其中量子力学和时间简史都已经被他翻烂了,他每天不停的阅读着,同时又以一种别人都不能理解的记忆方式将自己看到或者理解到的东西以这个世界上最草的书写手法记录在一个笔记本上,它能够成为后人研究宇宙最具影响力的第一份手稿资料,他是那么坚定的认为。他对那些东西的研究如痴如醉的进行着,对于一个外行的人来说简直味同嚼蜡,为了不在关键的时刻影响到自己的思维,他成天把自己锁在房子里,或者一整天坐在那棵已经被他坐的树皮都开始发光的树上,他把每天的三顿饭浓缩成一顿,甚至忙碌的程度让他看起来嘴唇干裂,皮肤粗糙,眼睛红肿,他忘记了喝水,不再去休息,从每天黎明的钟声刚敲响直到凌晨两点,哪怕在田地里,他想的都是同一件事,而他睡觉只是为了天亮后继续重复前一天。但事实是他没有变得神志不清,虽然在很多方面他对知识的渴望远远超过了父亲,但在父亲面前,他对宇宙的探索和理解与父亲又是相差甚远。前者只是渴望在别人身上获得知识,而后者除了疯狂的学习外,还探索出属于自己的时空理论,在晚年,他甚至在和别人谈话时大胆的抨击阿尔伯克·爱因斯坦,这样的结果让认识他的人认为他是疯了,不过,在科学杂志里,有位当时很知名的天文学家提出了跟他一样的想法,他认为,只要是人类可以想象出的东西,科学就一定会将它变成现实,他甚至深信不疑,科学家很快会发明出一种交通工具,那种交通工具可以让一个人瞬间到达自己想要去的地方。那段时间,他不知在哪里买来许多有关宇宙的书籍,他的读书嗜好比他年轻的时候更疯狂。曾经因为读书,他学会了安静,现在也是因为读书,他变得浮躁不安,慢慢的,他总是在房间里一个人来回踱步,自言自语。他总是跟认识他的人说,世界在不停的变化,有很多东西我们还没有见过,而我们就快要死了。

        雷诺从疯狂的学习中走出来是在一个炎热的下午,那个由父亲所搭建的露天浴室。那天,当他把菜园里的一切活干完以后,他便去了父亲曾经搭建的简易浴室里去洗澡,那是一个露天的浴室,四周用石棉瓦搭建,从山上流下的细流经改道后流进一个底部被扎了许多孔的铁桶里,然后像淋雨一样洒下。那时他正想着是否在地球上存在第四维和第五维,那里有可能生活着另一种生物,他们与我们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所以我们彼此看不到对方。可是等他推开浴室的门时他就再也想不进去了,他看见一个美丽的女人站在淋雨下,水流经过她的头发流到身上,她是雷雪,雷诺看着惊呆了,他从来没有这样看过一个女孩,那一刻,他快晕倒了,他只感觉心跳加快,血液直冲大脑,他的视力变得模糊不清,那是一种莫名奇妙的感觉,就像第一次吃冰棍,好奇的直打哆嗦。

        直到晚上,他紧张的心还没有平静下来。而为了能够让自己静下心来,他决定给雷雪写一封信来表达他对她的感情,那是一封长信,经过多年来的不断阅读,他的写作水平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样的一封信对他来说本该只是小菜一碟,可是他却为之想了很久,他不知道自己该写什么,不知道该怎样对一个女孩说出那种特别的感觉,他知道那是一种除了同性恋外男人对女人特有的感觉,因为他在书上经常会看到,而直到现在,他才真正感觉到了,那种感觉给他走路带来了障碍。

        尽管他在书中看过很多有关情感的故事,可是对于他的第一封信,他写的很糟糕。

        他把信认真的叠好,下午以看望强子叔叔的名义将那封信悄悄的从雷雪的房门缝里塞进去。回家后,他惶恐不安,他不知道雷雪是否看到了那封信,或者那封信在还没有见到它真正的主人时就被强子叔叔截走了。他由兴奋变得害怕,又从害怕中得到兴奋。跟书中说的一样,人是一种复杂的生物。他希望雷雪能够看到那封信,尽管他写的很糟糕,同时他又强烈的渴望雷雪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他回信,他对爱情的渴望和其他人一样,是那样如火如芋。把信送出去的第一天他就激动的看不了书了,最后都有些坐立不安了,但他又不敢去山里干活,在那儿他可能会碰到雷雪,他一边特别想看到她,另一边又特别害怕见到她,爱情使他在渴望与害怕的矛盾中等待,那封还没有回复的信好像是他再一次见到她的许可证,在对方还没有给他下发许可证的时候他不敢擅自去找她,那样做就好像是触犯了她专门为他制定的爱情法律条文。在第一天晚上,他已经彻夜难眠,他在想,上帝在创造爱情的时候为什么让人那么伤心,又让人失眠,让人像热锅上的蚂蚁那样坐立不安,又令人变得那样沉寂寡言。在经受一个晚上的失眠折磨后他很早就起床了,他事先没有做任何思想准备的来到雷雪的家门口,他希望在那里可以看到她,他想象着这次不是故意去找她,而是偶尔的碰面。但是当他即将到达她家门口时他又表现的格外紧张,他用最快的步子走过她家的大门口,只是朝她家的院子望了一眼,幸好没有看到她,确切的说应该是幸好她没有在院子里正好看到他,同样是他渴望见到她但又害怕被她看见的那种矛盾感觉。他怀揣着第二天肯定会收到回信的信心在家里看了一会书后,又像前一天一样变得心烦意乱,唯一不同的是他什么也没有记住,而是更加思念她了。第二天,他没有收到回信。他认为她可能是刚刚写好信,还没有来得及给他。于是他怀着第三天必定收到回信的信心又度过了一个失眠的夜晚,之所以失眠是他在等明天。可是第三天他还没有收到回信,不过他感觉自己轻松多了,在他心里,一瞬间她成为了一个没有思想内涵的女人,他告诉自己在那样的女人身上他不应该浪费太多的时间,对于她没有给他回信他认为那是老天爷对他的爱护,而给她的完全是无知,没有识别男人的眼光。可是在他安静的睡了一晚上后,在第四天的早晨他醒得特别晚,醒来后他感觉自己特别的累,这是在他身上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他心里非常伤心,他特别的想念她,他希望她能够在自己闭眼与睁眼的那一瞬间来到他的跟前对他笑,那种感觉好像是自己瞬间失去了所有。最后他安慰自己,认为雷雪可能没有看到放在地上的信,也许她在进门后将它踩在了脚下,然后强子叔叔进来时也把它踩在了脚下,在他们两个人不断的踩后它最终被当作垃圾扔进了垃圾桶,也许在她做饭的时候还把它当作柴火一样烧了,带着他的爱情化作灰烬,经过烟囱飞向空中,飘向整个世界。为了不让他想象中的结果有可能成为现实,他决定重新写一封。经过过去三天的情感酝酿,他已经有能力写出一封表达他内心情感的信了,但这次他决定为她写一首诗,一首当年贝多芬都没有想到的诗歌——献给爱丽丝,这首诗集他多年来积累的所有精华,包括普希金的真实,徐志摩的浪漫,海子的悲伤,鲁迅的勇敢,歌德的睿智,拜伦的热情。这就是一篇文学巨著,若干年后它必将成为佳话广为流传。他是这么肯定的。

        《献给爱丽丝》

        清晨里,

        美丽的鲜花展露了她迷人的微笑,

        带着清晨的露珠,

        那样娇弱,

        又那样令人怜爱;

        清风中,

        醉人的诗歌发出迷碎的声音,

        带着朗读者的热情,

        那样迫切,

        又那样依依不舍。

        而诗歌,

        他在寻找朗读者,

        那是他唯一的女郎,

        那女郎手捧鲜花,

        鲜花带着晨露。

        可谁知在尘世里,

        女郎皆手捧鲜花,

        鲜花皆带着晨露,

        晨露每一滴皆迷人。

        千年寻觅,

        诗歌已变得缥缈,

        他用最后的力量呐喊,

        手捧鲜花的女郎在哪?

        带着晨露的鲜花在哪?

        迷人的晨露又在哪?

        诗歌快要消失了,

        他把诗行化作力量,

        去寻找那个女郎,

        他穿过清风,

        飞入繁花,

        渗透晨露;

        终于,

        在它即将消失的最后一刻,

        他用心感觉到了那个女郎,

        她手捧着鲜花,

        晨露正在滋润鲜花,

        于是,

        鲜花越长越鲜艳,

        女郎越长越美,

        因为它们融为了一体。

        为了不让自己写的信再一次成为垃圾,这次雷诺决定亲自给雷雪送信。在见到雷雪之前他已经想好了该怎么开口,该以什么样的动作去递信,该以怎样的眼神去看她,过后如何对她告别。每一步他想的都特别到位,好像是杀人犯在为一次谋杀做最后的准备。可是当他真正到达雷雪的房间门口时,门开着,他想象中的如何去敲门根本没有派上用场,以至于在他还没有进去时就心跳加快,他觉得这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可是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他以一个绅士的步伐走进去,又像绅士一样把信递到雷雪手里,只说了一句话,“你觉得我的文采怎么样?”然后他们两个的视线融在了一起,这时,他发现她的脸颊变得比以往红润多了,眼睛变得如此明亮。为了让彼此平静下来,他微笑着走出了房间。

        当雷雪打开雷诺给她写的那首诗的时候,她心里特别的激动。其实早在他们度过青春期的那个阶段,她就对经常出现在她眼前的这个男人感到好奇,那种好奇心促使她想去看到他,想去了解他,可是在雷诺孤僻的性格面前,她的一举一动就像是在唱独角戏,没有一个观众对她的情感作出肯定。而她对他的感觉也总是处于一种时有时无的状态。直到那天下午,她光着身子站在他的面前,看到他的眼神,她的意志才变得更加坚定,他就是她喜欢的那个男人。此后她跟他一样心潮澎湃,一样希望看到对方。当她在门口捡起他给她写的第一封信,她看到他对她的称呼是雪的时候,她觉得就像吃了密一般的甜,在她眼里,这是一封写的非常好的信,尽管雷诺自己都认为自己写的很糟糕,尽管信上除了他对她说自己的心情以外什么表达爱意的句子都没有,在没有署名的情况下,她就已经知道写信的人是谁了,看完信后,她把信放在自己抽屉的最底层。自从她收到他的第一封信后,她就盼望着第二封,第三封会相继送来。可是三天的等待再一次让她对自己失去了信心,直到雷诺亲自送信来,看到他的眼睛,他才重新对他建立起了自信。

        晚上,雷雪给雷诺回了一封信,信中她没有提及任何关于他们之间感情的事,她只是回答了他一句,我看过了,你写的很好。

        收到这样的回信是雷诺始料未及的,像他这样没有一点爱情经验的人根本猜不透那个女孩是什么意思。他心里特别伤心,他特别想念她,他想看到她,看她的笑容,听她的声音。思念让他在空气里听到了雷雪的声音,在饭菜中闻到了雷雪的味道,在水里看到了雷雪的影子,甚至在他阅读过的所有书里,女主角都是雷雪的影子,雷雪无处不在。

        在往后的日子里,他总是寻找跟雷雪单独碰面的机会,即使在女人面前他依旧沉默寡言,但是他跳动着的心脏足以证明他是一个男人。

        在先辈们身上仅存的那份情怀并没有因为岁月的变迁而发生任何变化,看到自己的女儿和好兄弟的儿子能够在一起,强子的心里万般的高兴,很快他为他们举办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跟他同辈的老人,他们的亲戚,朋友是这场爱情的见证者。

        婚礼那天,大诺变得清醒了许多,他重新认识了所有人。

        就在所有人为这对新人表示庆祝的那一刻,大诺发现强子苍老了许多,确切的说是他们彼此都发现了对方这一点变化,有一瞬间,他们彼此的目光交融在了一起。而只是一瞬间,就足以让多年前那段令人难忘的记忆重新出现在彼此的脑海里。


  https://www.lingdianksw8.cc/57283/57283833/65497044.html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www.lingdianksw8.cc。零点看书手机版阅读网址:m.lingdianksw8.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