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名声大噪 命运不公
偌大一个武昌府,高山自然不少,镇的周边就有,远远的就看到了山头,只是陈三一路看着山头,走了快半个时辰才见到高山的真面目。
要说找灵芝,陈三也算是老手了,以前也是他和灵虎一起找的,独自一人上了山,走的差不多了,四处张望没见到人便把灵虎给唤了出来。
嘴上没说,可灵虎和陈三心意相通,顺着气味就朝山上找寻了过去。
近一个时辰,陈三装了满满一包袱,数了数二三十个,虽然个头都不大,可大大小小的应该能换个一千多两了,买个宅子应该没什么问题。
回到镇上,天色有些渐暗,陈三找了三四间药铺,这家十来个,那家七八个,和玉台镇上差不多,三四十两一个,小的三十,手掌大小的四十两一个。
见陈三手上有那么多灵芝,那几个药铺掌柜眼睛都亮了。
回到客栈一数统共卖了一千二百多两,傅秋儿高兴的眼睛都快眯起来了。
给了傅秋儿二十两银子急用,给多了也没用,陈三也不放心她一个人出去,剩余的就全揣兜里了。
吃了晚饭,等天色完全暗下来了,陈三才和秋儿告别,骑着灵虎送信去了,原本两日的路程,就灵虎那爪子,跑的尘土飞扬,一晚上便到了山庄。
也不用问路,陈三突然发现他的婉儿姐知道路。
倒也不是陈婉儿去过碧泉山庄,只是大晚上的游魂野鬼不少,知道个方向,随便问几个就行了,比问人可方便多了。
到山庄的时候天还没亮,陈三也没有闲着,自上次灵虎被打瘸之后,虽然好了,可陈三总有些过意不去。
找了一个林子,捡了好几捆干树枝,让灵虎抓了好多野味,扒皮去内脏再用树干子一排一排的串了七八串。
近百只野味,烤了快一个时辰,香飘百里,吃得灵虎满脸油光,一脸满足,也算是回了老本了,不然那顿毒打就白挨了。
陈三稍微瞌睡了一会,灵虎就这么趴在边上。
没一会就天亮了,陈三洗漱一番早早的等在了山庄门口,山门一开,陈三便将信笺一事告知了山庄中的下人。
庄主亲自接见的陈三,拿到信笺,粗略看了一下,给了一块石玉,上边刻着碧泉两字让陈三转交黄管事,之后陈三便带着石玉回了玄天宗。
倒也不是真为了那五两银子,接个活只是想和他们熟络熟络,面见多了总是有好处的。
一大早陈三拿着那块石玉走进玄天宗的时候,堂中空无一人,只有那柄黑石剑迎接他,没人搭理他,他也不敢进去,这里是宗堂,一会弄巧成拙了,搞不好是要没命的。
心里有了打算便随便找了一张太师椅坐下了,屁股刚沾到太师椅,一个熟悉的笑声传来。
“哈哈哈哈,你这是不认识路还……”
话说了一半,黄宗章快步走来,摊出了手掌示意把东西给他,陈三见他急匆匆的走过来也是没敢再坐下,起身将手中碧泉山庄的石玉给了他。
“你这二百里地,来回一天?”
管事黄宗章拧着眉头疑惑的打量起了陈三。
陈三有些尴尬,心想糟了,应该晚些送过来的,敷衍的说道:“我昨晚没睡,日夜兼程跑了一天一夜,水都没喝两口,也不算很快吧……”
黄宗章还是一脸疑惑,这小子有问题啊,二百里地,就是门中高手日夜兼程也要一日有余,他如何一天一夜就回来了,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莫非这石玉是假的?
黄宗章有些不相信,又看起了石玉,但石玉是真的,被陈三来了这么一出,这宗堂管事都有些怀疑人生了。
他掏出五两银子递给了陈三,“既然昨晚没睡,那你今日便休息吧,过两日你再来,若是有活计,还是让你去,小子,套个乌龟壳跑得倒是挺利索。”
陈三也不知道他是夸自己还是损自己,傻呵呵的一笑,接下银子回道:“行,我先去睡一觉,明个再来。”
也没有多留,告了别便回客栈了,只是陈三不知道,玄天宗的人已经因为这件事盯上了他。
别说黄宗章不信,姜齐怀更是不信,这小子是长了四条腿,还是腿比别人长一截了?这是不可能的,至少不会发生在这么一个毛头小子身上。
这也让两人对陈三留了个心眼,怕这家伙是哪个宗门派过来的暗底,直到门人和他们说了灵虎的事,两人心里才有了断定,是道家少见的御灵术法,只要不是宗门的人,无妨。
此后几日陈三又跑了三四趟,都是送信,成送信专业户了,比镖师还好使,虽然陈三觉得慢了,可还是比镖师快多了。
在宗堂之中也是名声大噪,谁都知道了,有个家伙用四条腿送信,跑得那是比兔子还快,还不是宗门中人,只是这事,陈三自己不知道已经漏馅了。
陈三虽然用四条腿送信,但名声也只在玄天宗大噪,可有一个人是个镖师,和陈三一般大时,就已经是总镖头,江湖之中声名鹊起的小辈。
说是小辈,可本事一点也不小,押送过的镖物数不胜数,从来也没丢过镖,说是他耍诈也好,真本事也好,总之跑镖的三四年里,一次镖也没丢过。
此人就是落叶峰四大洞主之一的樊千愁,那个手握神兵斩魄大刀,凭借万钧刀意一刀崩开落叶峰‘竹望山’的当世百强之人。
只是会留在落叶峰的人,有多少是酒池肉林,身高权贵之人,他樊千愁一个小小的镖师自然不是。
和其他人一样,命运的不公让其逼不得已留在了落叶峰,誓要杀光那些宗门之人。
说起来,樊千愁也算是穷苦出身,爹娘只是普通的种地庄稼人,一辈子到死就这么守着几亩地,兄弟姐妹四个,从小到大也从来没有吃饱过。
衣裳和小乞丐也差不多,破衣烂衫的,都是哥哥姐姐穿剩下的,只是稍微干净一些,有他娘会给他洗澡洗衣裳。
天性皮闹,家里孩子又多,应了那句话,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屋顶真没少去,虽然只是茅草屋,可家中下大雨之时滴滴答答的,全都拜他所赐。
用他爹的话,“你这贱手不去没事拔掉几根,好好的屋子,它能漏雨?”
他爹还为此摔断过腿,不过自那之后,他也不敢上屋顶了,改成了上树。
男娃没办法,姐姐和妹妹在下边担心的要死,可兄弟俩一大一小爬树就像是猴一般呲溜一下就到了树顶。
有了他俩上树顶,家里吃的倒是多了一些,这不是有鸟蛋么,用水煮吧煮吧,鸟蛋虽小可若是多的话也是能填饱肚子的,算是给他爹娘剩下了粮食。
可终究家里还是人太多,就那些鸟蛋和原本就不够的粮食,那只是过得稍微好一些,几个娃一到长身体,吃得多了之后,他爹娘便开始寻思,将两个男娃送出去。
可都送出去不行,若是岁数大了,田地里的活便没人干了,最后商量了许久,把这最调皮捣蛋,最不受兄弟姐妹几个待见的樊千愁给送了出去。
倒也没有送山上学道,听说做道士清贫,而且会有祸事祸及妻儿,他爹便趁着寒冬腊月不用耕地农种的,给他送去了数百里之外的岚青寺。
岚青寺多是高僧,听说各个武艺非凡,关键香火鼎旺,是个能吃饱的地方,樊千愁倒也无所谓,能吃饱饭,又不是生离死别,日后还俗了回去便是。
那一年他十三岁,就记得他爹和他说的两句话。
“这个地方能吃饱,但是要把头毛剃了。”
“要听大师傅的话,你若上树掏鸟蛋,小心他们打折你的腿。”
在他印象里,山门口他爹最后说的就是这两句话,入了佛门剃了度,从此樊千愁便在寺庙之中念经礼佛,习武修身,日复一日。
谁也没想到的是这个十三四岁的小娃娃对武功招式兴致颇高,而且悟性也高,一套拳法没半日便记在了脑袋里,耍起来有模有样。
虽然差些气势和力道,可这是年岁的关系,相比其他小和尚三天还不一定能学会一套拳法,樊千愁已经算的上是天纵之姿了。
教他武功招式的通觉大和尚也是对他夸奖有佳,一直觉得这小娃娃有朝一日能传承寺中的十二门绝学。
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十七八九樊千愁便要下山了,寺中的十二门绝学也不学了。
倒也不能全怪他,谁让学了这十二门绝学日后便不能还俗了呢,他一个半大小子,广阔天地都还没走过呢,一辈子窝在寺庙里那是不可能的。
拜别了恩师、师兄弟,拜别了方丈,樊千愁便独自一人下了山。
本来也没什么,他小时候来山上的时候经过好几个镇,他见过镇上的繁华,而且一直没有忘却。
只是那时候没有一点本事,下山了不是被他爹打死就是饿死,每日枯燥的念经打坐,这两个下场在心里也是想的明明白白。
又碰上通觉和尚要让他闭关学绝学,他就更不干了,以此为契机下了山,但上山四五年他也学到了一些本事。
几拳便能打断一棵树的刚猛拳法,一掌便能震断石块的碎石拳法,给他一根棍子,岚青寺中少有能和他对上几棍子的,棍法犀利如大蛇缠绕,不出二十招师兄弟的棍子十有八九是要被他打落到地上的。
最厉害的是他用三年功夫练成了他师傅用了十年才练成的金刚不坏之躯,普通的刀剑那是对他一点用都没有。
一股气劲游走全身,运气之时全身经脉凸显,壮实的身躯看着尤为厚实,日后也凭借着这个金刚不坏之躯让其得了不少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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