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等着我的大礼吧
依旧是唐顿庄园。
特种兵全副武装,手持冲锋枪,包围了隐秘的会议室。
数十个大佬抱头瑟瑟缩在墙角,哆哆嗦嗦的,一动不敢动。
白泽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他的动作明明吊儿郎当的,可他的眼神却如狼一样,盯准了猎物,一击必中。
月光幽幽辉映,茭白的柔光显得沁凉无比。
林路数了数人,敬军礼,“报告!总共十个人!”
白泽吐掉狗尾巴草,军靴踩在椅子上,钢铁铸成的大手敲了敲桌面。
森森的会议室里,抱头蹲着着的人大气不敢出,因此这敲击桌面的声音,就如同丧钟一样,敲在了那些人的心头。
“大半夜的不回家睡觉,聚在这里做什么?有宝贝还是有女人?”白泽冷眸巡视一周,落在了云霄身上,“云先生,跟一群老头子凑一堆,好玩儿吗?”
十个人,有九个是年过四十的中年男人,只有云霄一人还算年轻。
比起那些见惯了风霜的中年人,反倒是云霄这个年轻人镇定无比。
“做什么是我的自由,好像跟白队长无关吧!”云霄极力保持镇定,“还是说白队长太无聊了,大半夜的到这里来凑热闹?”
白泽嗤笑一声,“少说有的没的!既然我敢光明正大的带着人出现,就有足够的证据。”
云霄心里咯噔一跳,即便他强迫自己极力保持镇定,可他毕竟理亏,隐隐有几分后怕在眼眸深处流转。
白泽拉了把椅子径自坐下,“既然大家晚上都不困,正好我也不想睡,来一起聊聊吧!”
“白队长是兵,我们是民,是商,好像跟你没什么可聊的。”云霄拒绝,他不能跟白泽有过多的交谈,万一他利用心理战术,若是他一时没有防备,说漏了嘴,云家可就彻底玩完儿了。
云家在京城屹立的半个多世纪,绝不能因为他的一时疏忽,毁在他的手上。
“不聊?”白泽挑眉,“难道云先生心里有鬼,怕说了不该说的话?”
云霄浑不在意,“我心里能有什么鬼?谈生意也算有鬼吗?”
“谈生意不算有鬼,可要是跟鬼谈生意,那就不是有鬼,而真是鬼了。”
云霄脸色变了变,没再说话。
他不说话,白泽也没再开口,军靴踩在地板上,“哒哒”的声音,沉稳无比,就像是踩在了小鬼的心尖上。
有胆小的人,当即就吓得哆哆嗦嗦地坐在了地板上,汗流如注,恐惧犹不自知。
大约十分钟后,依旧不见人来,白泽有些不耐了。
“既然你们的朋友没到,那就不等了,都带走!”
大手一挥,命令下达。
特种兵持枪上前,“咔咔”几声,银白色的手铐拷在了十人的手腕上。
冰凉的触感,宛若眼镜蛇的蛇信子一般在皮肤上游走而过,不禁令人毛骨悚然。
云霄还想与白泽争执,白泽却没了耐心,“云霄,既然我敢抓你,就有了足够的证据,别自找难堪!你们云家做的那点事,别以为没人知道,事实上有人给你们云家记着帐呢,一笔一笔的,会算清楚的。”
“都老实点!”
特种兵一脚踹在想偷奸耍滑的人的屁股上,枪口抵着他,怒喝道。
一分钟后,十个人被有条不紊地带上了警车。
林路没着急跟着走,“队长,丛林狼怎么办?”
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抓捕丛林狼,却没想到丛林狼竟然没来。
都说狡兔三窟,这匹狼简直比狐狸还要狡猾。
“十三那边呢?”
林路摇摇头,“没有消息。”
白泽托着下巴略微思索了一下,“丛林狼肯定来了,也许他早就看到了我们,所以才没露面。”
“难道他在庄园里?”林路跃跃欲试,“队长,下命令吧!落入了我们的圈子里,这次让他插翅难逃!”
“你第一天跟他打交道吗?”白泽赏了林路一记白眼,“要是丛林狼发现了我们的踪迹,他会乖乖留在原地等着我们去抓他?究竟是他傻还是你傻?”
林路,“……”
好吧!是他欠考虑了。
几年前把丛林狼放跑了,没有抓住他,一直是他们特战队的遗憾。
几个月前在游轮上跟他交锋,鲜血和尸体激得他们热血沸腾。
这会儿好不容易有了他的行踪,他们自是斗志满满。
只想着把人抓捕归案,却忽略了丛林狼比狐狸还要狡猾的特性。
“算了,收队吧!”白泽大步走了出去,今晚无论如何都抓不住丛林狼了。
不过就算没找到他,阻断了他的计划,也算是大有收获吧!
*
冷月高悬。
孤绝的悬崖上,冷风飒飒。
一人立于山巅,魅影绝然。他面对着悬崖而站,飒飒冷风鼓动了黑色的风衣,宛若暗夜里的修罗。
一阵杂乱沉稳的脚步声入耳,他面无丝毫浮动。
若是仔细看他的手,就会发现,他紧紧攥成了拳头,手背上青筋暴起,他在极力克制隐忍着什么。
脚步声越来越近,手背上的青筋越发暴动,好似要爆出来一样。
来人也发现了悬崖上的人,他猛地收住脚步,眸中冷意乍泄。
“我等你很久了。”
低沉的嗓音透着些许冷意,不知是被寒夜浸润了还是本来就如此。
“我倒是小看你了。”来人在距离那人大约十米远的地方停下,他的声音饱含戾气,“我该喊你风雷,还是该喊你宁随风?”
站在悬崖边上的人慢慢转身,那张隐匿在黑暗里的无俦俊颜在茭白的月光下若隐若现,赫然便是宁随风。
“风雷是过去的我,宁随风是现在的我,一样都是我,喊哪个都可以。”
风雷的存在,是保护家国。
宁随风的存在,是为了慕容以安。
丛林狼是风雷留下的毒瘤,那么宁随风就有义务,把这颗毒瘤拔除。
“呵——”司马流云轻笑,声音里饱含讥诮,“风雷,你还是这么道貌岸然。”
宁随风抿唇不语。
道貌岸然?
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他。
“你分明不想掺和那些事,却又不得不违背自己的心意掺和,说你道貌岸然还是委婉了。”司马流云嘲讽道。
宁随风直视他,“那你呢?手上沾染了无数的鲜血,难道夜晚就不觉得难眠吗?”
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样,司马流云突然仰天大笑,“哈哈哈——”
他笑得疯狂,笑得前仰后合,就连眼泪都笑出来了。
黑浓的剑眉叠成了峰峦,宁随风看着司马流云,就像是在看一个疯子。
没错。
在那些特种兵眼里,丛林狼就是一个疯子。
一个双手染满鲜血,杀人不眨眼的疯子。
等他笑够了,他才扶着腰停下,眼角处沁出了一滴眼泪。
那是笑出来的眼泪。
抬起手,用小拇指拭去,随后又送到唇边,伸出舌头舔了舔。
“苦苦的涩涩的,不如血液好闻。”
说话间,他勾唇一笑,鲜红的唇带着几分残忍的嗜血的味道。
“不知所谓!”宁随风举起枪,直直对准了司马流云。
黑洞洞的枪口,宛若宇宙里无尽的黑洞般,透着浓浓的死亡气息。
若是普通人,估计早就吓得两股颤颤,有些更胆小的人,说不定已经大小便失禁。
而此刻的司马流云,不知是不是见惯了生死,也不知是不是觉得他有自信夺过子弹的追击。
总之,他的神情很淡然。
丝毫看不出是被人用枪指着的模样,倒像是在午后的长街上闲庭漫步。
“风雷,你觉得你能杀了我?”司马流云站在原地没动。
“你可以试试。”宁随风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让他逃走了好几次,这一次他一定不会放过他。
就算是为慕容以安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他也绝不会放他走。
“我说……”顿了一下,司马流云话题一转,“我们做个交易如何?”
“我不与魔鬼做交易。”宁随风果断拒绝。
司马流云嘲讽一笑,“魔鬼?如果我是魔鬼,那你是什么?风雷,你们都说我双手染满鲜血,难道你们就干净了?你敢说,你一个人都没杀过?”
宁随风的脸色很冷,就像是南极的暴风雪一样。
他不敢承认他一个人没杀,但他可以问心无愧,他杀的人,都是危害国家危害社会的不法分子!
“看吧!你自己都不敢承认,又何必来强迫别人呢!”司马流云勾唇一笑,宛若忘川彼岸的曼珠沙华,妖冶无限,“风雷,这一次你最好要了我的命,否则我会送你一个大礼!一个终生难忘的大礼!”
至于是什么礼呢,他早就准备好了。
他保证,让他终生难忘。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宁随风的声音仿佛从风里飘来,“你……没有机会……”
话音落下,他的食指用力。
“砰!”
扳机扣下。
金色的子弹裹着雷霆之力,飞向司马流云。
目的地正是他的眉心。
人算不如天算。
很多事情算计来算计去,总是不尽人意。
就如此刻。
在子弹没入眉心的刹那,突然有人冲了过来。
那人把司马流云推开,子弹便入了他的眉心。
司马流云与死神擦肩而过。
见此,宁随风眉心一凛,趁势开枪。
砰砰砰!
司马流云犹如鬼魅残影一样,在地上滚了几圈,迅速躲开了夺命的子弹。
这时,直升飞机在夜空里盘旋。
宁随风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如果这次让丛林狼逃走,那么他所说的“大礼”,他一定无法承受。
两个身手旗鼓相当的人交手,最忌讳的便是外界的干扰。
子弹消耗殆尽,宁随风便和司马流云交起手来。
两人一拳一脚,都用上了全身的力气。
司马流云的R组织虽然在全世界都闻名,可他的势力大部分都在境外,帝国的边防严密,他能秘密入境,已经是费了不少功夫,本想趁着云家三十周年庆典把所有的事情都敲定,却没想过会暴露。
到了这个时候,司马流云早已知晓,他的组织里,有卧底。
而且这个卧底身份还不低,就算不是他身边的人,至少也能触及到一些机密。
想到这里,司马流云略微一分神,就被宁随风一记旋踢踢中。
吐出一口血,嘴里的血腥味更是激发了他好斗的兽性。
用拇指抹去嘴角的血迹,此时的司马流云,俨然一只闻到了血腥味被激怒了的野兽,他的一举一动,就连眼神都充满了攻击力。
驾驶直升飞机的人是苏峪,他带着援手来了。
“风雷,我倒是小看你了。”司马六院慢慢站起来,他做出了一个攻击的架势,似是在准备进攻的最佳时机。
宁随风的神经也蹦到了极致。
身后是万丈悬崖,身前是虎视眈眈的敌人。
可以说,此时的司马流云,已是腹背受敌。
他抬头看了一眼顺着绳索下来的特种兵,倏然一笑,“风雷,就凭你们也想抓住我,做梦!”
他就算是死,也不会让自己死在自己的宿敌手里。
司马流云的态度太决绝,他突然转身,向着万丈悬崖,纵身一跃。
他跃起的瞬间,宁随风脸色一变,快步追过去。
迅速出手,即便是他的动作再快,也快不过地球的引力。
他只是堪堪触到了司马流云的衣角,随后眼睁睁的看着司马流云跌入了深渊里。
夜色的迷离中,再也窥不见。
显然,苏峪也看到了这一幕,他快步走过来,“Boss,怎么办?”
宁随风的脸上隐隐有暴风来袭,“找!死要见人,活要见尸!”
他不信,丛林狼若是没有完全的准备,会跳崖。
若是惜命,没有人比游走在死亡边缘的人更惜命。
那些人,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保命,绝不会贸然跳崖。
而且,司马流云敢跳下去,那就意味着,他一定能死里逃生。
直升飞机还没离开,驾驶员放下云梯,苏峪和宁随风迅速攀上飞机。
并分两路,有人留在上面联系白泽,宁随风和苏峪则是乘着飞机到悬崖底下找人。
有时候,一分钟的时间,就会让机会错过。
更何况,从司马流云跳崖到现在,已经是十分钟以后了呢!
很快,飞机沉到了崖底,开着灯在山崖地下盘旋。
崖底是一条小溪,溪流涓涓,流水冲击着石头,泠泠作响。
崖底空旷无比,甚至可以一眼望到边际。
飞机在山崖底下盘旋搜救,好久也没找到司马流云。
苏峪不禁猜测,“Boss,会不会丛林狼跳下来的时候,被风吹跑了?”
宁随风话语冰冷,“刚才有风吗?”
苏峪语滞。
也是啊。
他们一直在山崖顶上,要是有风,他们应该最先感受到,崖下的风绝对比上面的风小。
再说了,就算有风,除非是龙卷风,否则一个成年男人,绝不可能被吹跑。
想到这里,苏峪又沉默了。
那么,司马流云究竟去了哪里?
直升飞机贴着地面飞过,探照灯把崖底照的如同白昼一样明亮。
可谁都没想到,他们忽视了半空中。
悬崖峭壁的一棵苍翠的老松树上,司马流云如同一只壁虎一样,紧紧盘踞在上面。
他穿着黑色的衣服,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自是很难发现。
老松树坚硬的松针刺进了他的皮肉里,淡淡的血腥气随着夜风飘散,而他却好像感受不到疼痛一样。
到一个地方,他习惯性的先勘察地形。
这一次也不例外。
为了以防万一,他都是先做好后退的路线。
说实话,在这里遇到宁随风,他的确有点意外。
宁随风能猜到他的退路,却无论如何都没想过,他会直接跳崖。
绝处逢生。
跳崖不一定是死,也可能是一条生路。
司马流云阴鸷如隼,“风雷,等着我的大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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