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圣母一把不?
方晴夏睁开双眼,还没有完全清醒的大脑还有点迷糊,蹭了蹭柔软的被褥。阳光从窗中探出,照入房间,温暖中涌动着平和。
她突然有些恍惚,不想起床了,此时此刻像极了周末痛快赖床后,看到日光的第一眼,带着属于安稳日常的懒散。
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会在一家名叫吉祥的客栈里,回味到当时的心情。或许,她从未真正属于过这个瑰丽的世界,她的心从来都在那片钢筋水泥的城市丛林中。
收拾好藏于心中的思念,开启新的一天。
此时,她尝试着调动一番体内的灵力,果然空空如也,没有任何反应。但身体强度处于金丹期的范畴,好歹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起码还有着自保的资本。
不久后,有人送来了热水供她梳洗。还是个熟人,正是那个昨天颇为机敏的店小二。
她思绪一转,突然想起了昨天那个妇人,于是便好奇地问了一句:“小二哥,昨天那妇人好大力气,你又机敏,你们这客栈可真是人才济济。”
店小二挠了挠头,腼腆地笑了笑,给她添水的动作却依旧十分麻利,爽朗地说道:“全靠贵客看得起,我们这些下等人,没个特长也不好混口饭吃。我还好,有家人帮衬,日子还过得去。那妇人,却是个命苦的。”
方晴夏没有意外,这个世界女人想要找到合适的工作,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她会问,除了好奇外,也是想着能搭把手就搭把手。不是她圣母,而是她现在有了做圣母的资本,又不费什么事儿,为什么不可以做呢?
小时候,看见偶像们仗剑走天涯,锄强扶弱,她可羡慕了,背着个树棍子,能在林子里嗨上一天,去当小伙们的女侠。
店小二见客人明显有听下去的欲望,自然不会藏着掖着,接着说道:“你昨天你看见那妇人了,名唤春花,长得比男人壮实,样子也不太好看。这样的女人,可不好嫁人。值得庆幸的是她的娘家人,对她还不错,可姑娘都二十好几了,再不嫁人待在家里一辈子也不是个事儿。”
“你别看这春花长得五大三粗的,可是个性子温柔的。正好有一家儿子是个读书人,只是读得太狠了,身体一直不太好。那书生前面有过一房媳妇,是个命薄的,生孩子的时候没熬住走了。那书生家就看中了这春花呢?图什么呢?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图个免费劳力,图个照顾那病秧子的免费佣人。”
“春花的家人一开始并没有同意,可弟弟大了,也该到了娶媳妇的时候了。那家人又同意给五两银子做聘礼,春花就不管父母和弟弟的反对,收拾了个小包,住到对方家里去了。”
方晴夏这下有点诧异了,问道:“她自己同意了?”
店小二点点头道:“是呀,不同意能怎么办呢?她要是一直待在家里,他弟弟可说不上亲。其实,她在家很是能干,看她的体格就知道。她父亲可是有名的猎户,她就是随了她父亲。”
“如此一来,这婚事也算成了。那书生瞧不上她,却也没怎么着。只是,长辈有些苛责。唉,我也不好说什么?反正,过的日子,肯定没有在家舒心。后来,那书生因为一场高热,走了。”
“现在,那一家子,两个老人,一个孩子,全靠着春花养活。我们老板娘,也是个心肠软的,看她浆洗衣服实在是辛苦,就让她过来打打下手,也好过把一双手都泡烂了。”
方晴夏感叹了一句:“她是挺不容易的,老板娘是个心善的,小二哥也是个仗义的。”
从昨天她就看出来,这小二哥是故意让春花上来的,当然不是为了图个什么帮助。只是看着自己好说话,想要让春花也能得几个赏钱罢了。还有,这老板娘又是怎么知道这春花的呢?没有人在她面前说道,她的善心又怎么落到春花身上。
店小二笑笑没说什么,也知道点到即止,告诉了客人想知道的,便知趣地退了下去。
方晴夏坐到桌前,单手托腮,脑海中闪过现代n多个发财小技能,房间就又被敲响了,去开了门。
然后,整个人怔住了。
晨光正好,一个修长挺拔的男子站在光晕中,眉眼带笑地凝视着自己,一双明澈的双眼中全是自己的身影,宛如一股清泉流淌过心尖。
两人目光相对间,似乎是一场崭新的邂逅,那在心头跳跃的小幸福,带着对未来的无限希冀。
宋连春的笑意越发深了,他很满意自己的成果,眼眸上闪过一丝自得的笑意。
“晴夏姑娘,要吃早餐吗?”说完,他抬了抬手中的托盘。
今天的这位宋大夫,好像格外地好看。
只是一个晚上而已,他是怎么做到容光焕发,光彩照人的?真不是她没有见过美男,可她还真没有,同那个美男如此近距离相处过。当然,打架的时候不算。
看着眼前这个清俊绝伦的男人,方晴夏心脏不受控制地,再次怦怦跳快了两拍,她不免惊讶地觉得,她大概是真的看上这张脸了。
方晴夏回过神,还有些不太好意思的道:“嗯,吃得……那你吃了没?”
宋连春摇了摇头,笑道:“没有,介意在一起吗?”
方晴夏瞳孔微缩,连忙接话道:“不介意,怎么会介意呢?一起吃,快进来。”
宋连春进屋,将托盘中的食物一一摆上。
一盅滋补的银耳莲子羹,一笼还在冒着热气的小笼包,一碟子绿油油的凉拌小青菜,还有一盅半黄半绿的奇怪东西。
方晴夏假装咳嗽了一声,将脑子里面的黄色废料清了清,指着自己不认识的奇怪食物问道:“这个是什么?好奇异的颜色。”
宋连春舀了半碗给她,示意她先尝尝。
鲜滑爽嫩,入口即化,咸香可口,有点像是在吃虾滑的感觉。
“味道很是独特,好吃,所以,这到底是什么?”
宋连春这下子才揭秘道:“这是飞凤花,调养精神再好不过。”
方晴夏很意外,不可置信地问道:“这居然是花?”
“是的,用飞凤花熬煮后,静止至冷却,便能得到如同豆腐一般的膏体。”
方晴夏愣了一下,静止至冷却?这家伙到底起来得有多早?虽说,救命之恩真的很重要。他想要报答自己,这是个好事情。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点不得劲儿……
算了,简直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方晴夏食欲很好的,美美地吃了一顿早餐。
吃完早餐后,两人走出了客栈,打算购置一些东西,前往桐岭县。毕竟,现在方晴夏不方便动用灵力。
至于宋连春,该怎么说呢?修魔时间太短,传承记忆中的《九至魔功》,他才入门,带人飞天遁地,具体操作起来还有风险。
所以,他对这个新鲜出炉的天魔,并没有信心。
方晴夏自己也没有舍身当小白鼠的意愿。
主要是她回忆起自己刚开始御剑飞行的那段时间,要不是常常搞错方向,要不就是不知道飞到哪里去的窘状。主要是,有时候还会灵力不调,半空玩一下自由落体……
坐过超高,超刺激的那种云霄飞车吗?比那种还要刺激上十倍。
一边御剑,一边还要飞身探路,辨认方向,真的是很需要训练。可以想象一下,一个无证新手开车上路的场景,那绝对是灾难级别的。
吉祥客栈在县城的东大街,离集市并不远。因着今日有集市,又临近七夕的关系,今天早上的人格外得多。
虽然,达不到现代社会摩肩接踵的地步,却也是人头攒动了。
方晴夏有点兴奋,感觉像极了小时候赶集的样子。
人群熙熙攘攘,食物的香气,商贩的叫嚷,熟人的攀谈声,还有小孩子开怀的大笑声。
人间烟火,全都在此刻汇聚在了她的眼中。
她看人间热闹。
旁人看这姑娘,好一副花容月貌。
总有那小伙子目光追随,即便是那妇人也要忍不住多看两眼。
更何况,她的身旁还有一个俊逸非凡的郎君。两人走在一处,谁人不侧目?谁人不感叹一声,好一对璧人。
宋连春突然说道:“他们好像都在看着我们。”
方晴夏以前做过主持,被好几百人同时盯着,半分不怯场,此时听到宋连春这么说。顿时,来劲了,笑意满满道:“是呀,你长得好看,他们都喜欢,可不就是要看看。错过今天,可再也看不到了,岂不可惜?”
宋连春脸颊忍不住微微发烫,神色却不露半分,依旧镇定,心中却很是欢喜,晴夏姑娘又夸他好看了。
“他们是在看你,晴夏姑娘才是真的美,顾盼遗光彩,长啸气若兰。”
方晴夏正看上了一个红色的虎头帽子,绣工精致,虎头虎脑的,很是精神可爱。猛然听到对方如此直白地夸她,她一个用力把虎头的须子给扯断了好几根,连忙付完钱,拿起虎头帽就要继续往前走,带着几分羞恼道:“你美就是你美,你说我做什么?”
这时,卖她帽子的大婶子在后面大嗓门地说着:“小娘子,还害羞了。都是两夫妻了,有娃的人了,你相公夸你,羞什么?还是脸皮薄呀!”
方晴夏差点没有被这大婶的话给噎死,什么相公?什么时候,成了有娃的人了?
似乎是明白了方晴夏的困惑,宋连春偷笑地解释道:“这虎头帽,是专门给小婴儿戴的。”
方晴夏扶额,这是个没有工艺收藏品的年代,人们都是很实在的,买了东西就要用的,但她还是维护着自己最后的倔强:“大婶,我送人的,送人的。”
大婶是个爱笑的,明明晃晃的一张笑脸,很是喜庆地道:“大婶知道了,送人好,我的虎头帽可保暖了,还好看。小娘子也别急,说不定明年就有了,你到时候再来买哈。”
方晴夏放弃抵抗,哭笑不得,算了,算了,越描越黑。
她很有必要怀疑,大婶是想把她打造成半个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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