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这不是个少年郎吗?
倪昉奇看着两人,带出一串高矮不等,惊吓过度的男人。
虽然,他满脸嫌弃,但是并没有言语无状。
方晴夏心中一暖,这位前辈的心还是挺软的,就是说话不怎么好听也是真的。
方晴夏这时才注意到倪前辈旁边的一人,该怎么说呢?
第一感觉,好年轻!这不是个少年郎吗?
再看,修为筑基期?这居然是倪前辈的师尊?好奇妙呀!
看来这里面有故事,眼中的好奇之情拦都拦不住。
仔细一看,这人平平无奇,毫不起眼。
可全身自带仙风,颇有道骨,气势十足。
周身自有一股独特韵味,独一无二,哪里又找得到详细的言语来描述呢?
真的硬要形容的话,那就只能是高耸入云、遗世独立的名山了。
总而言之,这位就是倪前辈的师尊了。这不,灵兽开山正蹲在那人旁边,无比乖巧,无比欢实地摇着尾巴。明明白白地告诉方晴夏,它现在已经从狼化身舔狗,事实证明戏精狼无疑了。
还没有等到方晴夏拜见这位新鲜出炉的前辈,另一位倪前辈已经发话,直接安排事宜了。
“晴夏,你带好你的朋友,我带这群人走。再不赶快走,都要被魔物给包圆了。我倒是挺想打一架的,不过,谁叫我是个好人呢。做不出那漂亮姑娘当弃子的事情。”倪昉奇说完,一甩长袖,将还没有明白过来的众人,给收入了袖里乾坤中。
这是独属于元婴期的神通,看得方晴夏心头火热,金丹都有了,元婴还会远吗?
方晴夏艳羡的表情,让倪昉奇很是享受,享受完他眼睛一转,一把揽过身边少年的肩膀,拍了拍,爽朗一笑道:“对了,这是我师父,沈国安。”
沈国安瞥了倪昉奇一眼,朝着齐齐看向他的两人,相当没有和蔼可亲长辈样儿地点了点头。
总结,他很敷衍。
方晴夏和宋连春连忙作揖施礼,以示恭敬。
大概也算是认识了吧。
方晴夏看到两人要直接从魔林处回去,很是困顿,此时走在空中不是要快上很多吗?实在是没有忍住,她一把揽住宋连春的腰身,边追边说道:“事急从权,得罪了。”
宋连春听着好笑,晴夏姑娘这是忘记他才是男子了吗?这种事情明显是女孩子更吃亏。
他忽然想到,第一次正式见面的那次,她夸自己“真好看”的事情,心头一颤,该不会是把他当……
他苦笑了一下,这可不是什么好事,那到底该怎么样,才能让这个看光了他,摸过他的臀,搂过他的腰,救了他整整三次的姑娘,对他负责呢?
紫光划过黝黑的森林,方晴夏的速度已经很快了,她是将己身的速度提到极限了。但显然,眼前的这两位大佬,明显是很有余力地在配合她。
方晴夏左思右想,还是没有忍住,斟酌了一下词汇说道:“倪前辈,御剑明明更快,为何还要从魔林中穿过?不知是何缘由?”
倪昉奇别有深意地看了她一眼,嘴角一勾,露出一个极为张扬的笑容道:“小晴夏,你得要承认,你运气还是很不错的。当初,你要是不管不顾,直接走空中。只怕,现在早已经化作这魔林的崭新枯骨了。”
然后他接着说道:“这林上之物,可比林中之物凶残多了。千百年形成的瘴气可全在上面飘着呢。那东西无色无味,一个不好就能中招,偏偏还奇毒无比,此毒还变化万千,有的时候明明吃下去的应该是解药,碰到这瘴气,反而会加剧此毒的毒性,让人痛苦无比地死去。”
“当今三大奇毒之一,你说它够不够毒。”
生平第一次被人科普十万魔林的知识,方晴夏表示涨见识了。她抬头仰望了一下,被树冠遮盖着严严实实的天空,心有余悸道:“还好,当时没有头脑发热。”
宋连春看着明显疲惫的晴夏姑娘,心疼不已,好像自从她遇到自己,就一直不是在逃命,就是在拼命,还不顾性命深入如此凶险之地。此生,能遇到她,该是如何的幸运?
回到最近的一座县城时,已经是凡间在准备春节的日子。倪昉奇一个挥手,将那些被掳走的凡人全都放了出来。并没有理会他们诚惶诚恐地跪拜,直接说了一句:“快滚吧!再不走,放狼咬你们!”
方晴夏叹了口气,感叹命运之复杂,不过,对于能捡回一条命,就结果来说还算是件好事。想了想,她叫住了那群堪比讨饭的男人,掏出一个钱袋丢了过去,说道:“你们好不容易逃出魔窟,这些钱好好分了,早点想办法回家吧。”
还不待他们跪下感谢,方晴夏又接着说道:“对了,有些人的小心思最好放一放,不要想着独吞,否则……”
一道雷光从天而降,劈向了他们面前的地面,吓得众人连连后退,口中直呼不敢,匆忙散去。
“没看出来,你还是个菩萨心肠。”倪昉奇调侃道。
方晴夏才是如遭雷劈,这个比喻放在现在肯定是个夸奖,可由这位倪前辈说出来,只有浓浓的讽刺意味。
“这些人都是成年人,在人间本就不属于弱势群体,不给他们一些银两,顺便威慑一番。他们只会对其他老弱妇孺下手,有了银两有了回家的希望,他们才能安分些。”
倪昉奇眼帘一动,随即哂笑道:“那你怎么不干脆送佛送到西呢?”
宋连春皱眉。
方晴夏倒是没有半点气性,无所谓道:“因为,我懒!”
看到倪昉奇一副被噎到的表情,又赶忙补充道一句:“人与人之间说得玄乎的一点,是需要讲缘分的,我们与他们的缘分仅此而已。大道万千,都有自己要走的道,我只能做到迁就我乐意迁就的人。”
方晴夏小小的炫耀一把自己的道学素养,说的话似是而非,实际上只要一句话完全可以解释,救急不救穷,人是很容易产生惰性的。
倪昉奇还待说些什么,那位一路上未发一言的某师父,平淡道:“走了。”
方晴夏:“……”
她难道是被讨厌了?
倪昉奇无奈又妥协地看了看自家师父的背影,对着方晴夏匆匆道:“我给你吃的丹药,有一个别名叫三日狂,就是神仙吃了都能狂上三日。不过,这个丹药有个副作用,三日过后,三个月内灵力全无。不过,除了无法动用灵力,其他,一切正常~”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不要忘了,到天玄门找我,还我丹药,我这里拒绝赖账!”
方晴夏看着两个消失的圆点,听着倪昉奇迟到的医嘱,她有一种想要生劈了对方的冲动。亏她当时还感动满满,以为是得到上品丹药相助,灵力充盈,用之不竭,原来这就是个燃烧版。
三天。
今天,刚好是第三天,就连时间都卡得如此之妙。
她现在有必要怀疑,这对师徒早有预谋。
至于借的丹药,放心,拒绝当老赖。借钱不还的人,都是垃圾中的战斗机。
“晴夏姑娘,我们先找个客栈住下了,以后的事情慢慢来,三个月一晃很快就能过去的。”宋连春目光深邃,语带安慰,心中却不停地为三个月的时间而激动。
“确实。”方晴夏附和道:“三个月不用灵力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两人一起进入城中,找客栈入住。
碧空云海中,正在飞驰着的两人。
倪昉奇说道:“师父,你看我给你挑的徒弟怎么样?变异雷系天灵根,性子坚毅。最重要的是,她可是个剑修,还是没师傅的那种。”
沈国安云淡风轻说道:“所以?”
倪昉奇:“……”
他真的是服了,当时自己怎么眼瘸,看上了这么个师父?只怪当时年少,被剑尊这个名头所惑。
现在,他不光腻歪这个师父,他还超不喜欢做个剑修,徒手揍人也挺痛快的。为什么一定要做剑修?
“所以,你要不要考虑放弃我,选一个聪明、天赋高、还喜欢剑的人做徒弟?”
沈国安深深注视了他三秒,看得倪昉奇后背直发毛,然后,他等来了可以原地跳脚的三个字。
“我拒绝。”
倪昉奇被噎住,又是新一轮的无话可说,这么个天天除了练剑就还是练剑的师父,谁爱要谁要,反正他是快受不了。
他严重怀疑要不是这次,他这位师父同魔尊狠狠打了一架,直接将身体打坏了,全身经脉尽毁,不可能恢复的那种。眼看好歹是自己师父的人,要不了多久就要完蛋了。他终归还是没狠下心,想办法知道了天灵果的消息。
偏偏一直找不到具体地点,也是后来他从一颗生了灵智的老槐树处得知,有一个名叫昌媚的人魔,现在正守着天灵果,等着其成熟,好改换自身资质。
他很是欢喜,可这个昌媚是真的会藏,费了不少功夫才知道昌媚藏到了十万魔林中。
他就搞不明白了,一个已经成了人魔的家伙,想用天灵果重塑灵根,重新做人?该是个什么心理状态?
他更搞不懂,天灵果,仙界重宝,在魔域就是一颗破果子,天生天养的魔物敢吃它试试,直接让其灰飞烟灭。
所以,这果子为了不被吃掉,也是堪称煞费苦心了。
只是,可怜了他,奔波不断,劳心劳力。
要知道,十万魔林是什么概念?无边无际,翻地皮都得翻个千年,等找到天灵果,天灵果早就又换地方生长了。
后来,辗转打听到这个昌媚喜食人心。曾经更是因为一夜之间活吃天府阁上百颗人心的缘故,被冠上了食心魔的称呼。
这才有了后来,他将师父直接打包带到了,靠近十万魔林的城镇。原计划是两人一起假装被抓住,再干掉昌媚,静等天灵果成熟就好了。
谁知道,这喜欢抓人的魔物,着实有点多。
前几个都不是昌媚,而是其他喜欢食人的妖、魔,灭了它们还用商量吗?
只是,随着他的动静越来越大,消灭的妖、魔越来越多,附近的人类越来越安全。昌媚的半个影子都不见。
在他怀疑,是不是找错地方,打算再换个地方的时候,他发现他的师父不见了,失踪了!
毫无疑问,他是被抓走了。已经退化到少年期的师父,战斗力从外表上看是挺弱的,柿子要挑软的捏,没毛病。
后来,他收到师父的简短传音,三个字“找到了”。
他问是在哪里,然后,他又得到了三个字“不知道”。
心累的倪昉奇,这才想起那条傻狼,好歹是有了血契的灵兽,找自己主人这种事情,还是能做到的。
于是,才有了在十万魔林中遇到方晴夏的事情。
更是很及时地见到了,已经半死不活,只剩半口气的少年版师父。最让他印象深刻的不是师父的惨状,而是那枚天灵果,居然直接落到了那人半张合的口中,投怀送抱的很是积极……
他突然想起来了,他的这个师父,还有一个很奇诡的称呼,天道私生子。
其实,他要是不管的话,这家伙肯定、一定也会没事的吧?
倪昉奇光是想起来,就头皮发麻,只剩下满脸的暴躁:“随便你吧,反正你的剑术没有传人,损失的不是我。你,随便吧!!”
话虽然这么说,倪昉奇却并非因为生气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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