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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10章


早上,我打着哈欠下楼,妈妈一边把牛奶倒进我的杯子里,一边给了我两个面颊吻,“昨晚睡得好吗?”

        我双眼呆滞的点点头,含糊地略过这个问题。昨晚布莱森给我念经──哦不,念书,念得我很快就睡着了,天知道他念的居然是一本计算机方面的书!全是我听不懂的东西,而且他的声音在平静的夜色下没有丝毫起伏,没过多久我就感到了一阵困意,然后就在接下来的梦里和机械僵尸大战了三百回合!

        我端着盘子走向餐桌的时候从布莱森旁边飘过,给了他一个充满怨念的眼神,他切着香蕉饼的手微微顿住,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仿佛在问:我又怎么了?

        我坐了下来,感觉睡了一觉起来更疲惫了,没什么胃口,只捡了一些洗净的草莓和蓝莓,配上抹了土耳其酸奶的法式薄饼。

        妈妈吃着燕麦粥,眼神在我俩之间游移:“孩子们,你们今天有什么打算呢?”

        妈妈一般不管我们,这样问,多半是有了安排。我把杯子放下,耸耸肩,看了看布莱森,发现他也在看我,我扬扬下巴,“我们今天没什么打算,对吧?”布莱森点点头,我俩又看向妈妈。

        妈妈像是被我们的动作逗笑,“是这样的,韦斯莱德太太一家最近搬到了我们隔壁,他家也有三个孩子,我之前去超市采购的时候遇上了她和她先生,她邀请我们一家今晚过去家庭聚餐。”她挑挑眉看着我,显然在等我的答案,“好啊!”我又看了布莱森一眼,妈妈也望了过去,布莱森当然说好。

        早餐后,我拉着布莱森一起洗碗,满手都是泡沫,滑溜溜的,我洗好一个就递给他:“你见过韦斯莱德一家吗?”

        “没有。”

        “可是妈妈说他家的两个儿子也在斯图嘉文上学,还有一个和你一个年级的,你没有印象吗?”

        “没有。”

        我点点头,也不奇怪,布莱森本来就不喜欢在学校里交朋友,我很想提醒他有个朋友也好,下次再遇见那种不长眼睛的人还有个帮手一起揍回去,但想想,交不交朋友,交什么样的朋友都是他的自由,我只是他的妹妹,无权干涉太多,最后就没有开这口。

        通常情况下,理查德中午并不会赶回来和我们一起吃饭,他工作的地方离家还挺远的,我们在家简单吃了一顿中餐──糖醋里脊、西兰花炒牛肉、麻婆豆腐还有一个清炒上海青。

        我吃得很香,布莱森也胃口颇佳,他笨拙的学用筷子,最后成功地把自己的t恤弄脏,连诺亚的衣服都比他的干净,我哈哈大笑,看着他那副搞不清楚、弄不明白的样子彻底服气,还是给他拿来了叉子和勺子,并且附赠了安慰──“我也是三岁开始才会自己用筷子吃饭的。”

        说完,我和妈妈都笑了起来,布莱森拿纸巾擦了擦油渍,抬起头来微张着嘴,一脸的不可思议:“你是在嘲笑我吗?”我没想到他会是这个表情,忍着笑,赶紧走到他座椅背后按在他的肩膀上给他来了一通舒服的“马杀鸡”,通常在这个家里,我只有向理查德和妈妈撒娇时才会有这个动作。

        “当然不是了,我的哥哥!我想的意思是我学习了整整三年才学会,你今天第一次尝试就能夹起东西来已经很棒了啊!”

        布莱森当然知道我是在胡说八道,但他这人吧脾气好,看着难接近,实际上哄一哄就好了。果然,布莱森轻哼了一声之后就原谅了我:“坐下好好吃饭。”

        晚上四点的时候,妈妈就开始催着我们为出门做准备。我和布莱森正在一起拼乐高,就被她拉到了衣橱开始选衣服。布莱森是个男孩子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套西装就可以了,但我可以选择的范围太多了──我的衣帽间里塞满了各种各样的裙子,我和妈妈不得不把它们扔到床上平铺着才能看清这是哪一件。

        “最后有三条裙子进入了决赛圈,一条是这个,大红色的裙子,有黑色的娃娃领,上面还有中国的盘扣,是我从国内带来的,还有一件是之前来这买的,一件修身的淡粉色的无袖及膝连衣裙,妈妈认为穿这件要搭配珍珠项链才好看,还有最后一件,是一件旗袍,是上次我和妈妈去旧金山买回来的,真不敢相信,那竟然还有这样好的料子和手艺,这件是鹅黄色的,上面有一些花纹,你看见了吗?你觉得哪件最好呢,布莱森?”

        布莱森托着下巴,好像一座雕塑。他自从被叫进来就站在门边没有动过,呆呆地看着我把每件衣服都在身上比划了一下。

        “布莱森?”我又叫了一遍,他才回过神来,他不好意思地清清嗓子,眼神躲闪:“都很漂亮!你自己最喜欢哪件呢?”

        我翻了一个白眼,妈妈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她就是都喜欢所以才挑不出来。”

        我点点头,看向布莱森,“快帮我选一件!妈妈还要给我搭配首饰和头发呢!”

        布莱森皱皱眉头,手捏成拳头捂在嘴前,“那就第三件吧!那是中国文化的代表,很适合今晚不是吗?”

        我点点头,觉得布莱森说的有道理,就钻进盥洗室换好了旗袍,出来的时候妈妈和布莱森已经帮我把其他裙子挂了回去,我在衣帽间的镜子前转了个圈,如我所愿收获到了一致肯定。妈妈站在我背后用手拢起我的长发,“或许,你可以戴上我的那个簪子,再配上一只翡翠手镯,就是一位优雅可爱的来自中国的小淑女了。”

        晚上6点多,理查德终于回来了。收拾好之后,妈妈最后检查了一遍大家的着装,正了正诺亚的小领结,然后拎着一瓶葡萄酒作为伴手礼,我们一家赶在7点前终于出了门。

        韦斯莱德一家的房子就在我们隔壁的隔壁,在理查德拎着酒按门铃的时候我还在跟布莱森咬耳朵:“其实她下午想烤一个巴腾堡蛋糕作为伴手礼的,因为她听说韦斯莱德一家刚从英国搬过来,但是你知道的,她烘培的手艺不怎么好,估计明天早上我们就能尝到这个蛋糕的滋味了。”

        布莱森低着头朝我笑了笑,“学校有可以选修的烘焙课,我相信你能做得比萨莎好!”

        我得意地肯定了他的说法,还想再说什么,门就打开了。韦斯莱德先生是一位有点矮的男人,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样子,而穿着一身墨绿色抹胸裙的韦斯莱德太太是个有一头棕色波浪卷短发的微胖女人,看起来非常热情和蔼,在和理查德他们贴面吻了之后,就把我和布莱森搂在了怀里──准确来说是把布莱森搂进怀里被挣脱之后把我搂了过去。

        “喔!天呐!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女孩儿!看看你的裙子,还有你的头发,你真漂亮,我们家的臭小子会被你迷倒的!”

        真是谢谢她了!不是说英国人比较含蓄吗?看着已经和理查德相谈甚欢的韦斯莱德先生,还有好不容易松开我又拉着我妈妈直夸她的项链漂亮的韦斯莱德太太,我望了一眼正在一言不发给我整理头发的布莱森,这两个英国人可比我身边的这个美国人更美国!

        进了门厅,终于见到了他们家的三个孩子,老大奥布里,已经12年级了,准备申请大学,老二马特,和布莱森一样大,老三凡妮是个女孩儿,比我小一岁,据说在一所寄宿制的女校就读。

        凡妮是我在这认识的第一个同龄女孩儿,她有一头比布莱森稍深一点的金发,眼睛是水汪汪的蓝色,她穿着一条淡紫色的丝绸吊带短裙,对我穿的旗袍非常感兴趣,直夸漂亮,还摸了摸我的簪子,非常好奇这个东西是怎么把头发挽起来的。

        她继承了父母的热情,没两步路的功夫就我的家底打听了个清楚。“喔!avery!你居然有14了!”她又把我上下打量了一遍,“我还以为你比我小呢!”她看上去又惊讶又沮丧,就好像是芭比自己站起来逃走了。

        韦斯莱德太太的手艺非常好,特别是饭后甜点,连不爱吃的布莱森都再要了一块。

        晚饭后,凡妮拉着我去了她的房间,她可真是一个“coolgirl”,她听摇滚乐,在我面前画很重的眼影,“要不是妈妈不同意,我就会这样下来见你们。”她一头栽倒在床上,又蹦起来,我很喜欢她,觉得她跟我以前见过的女生都不一样,她还想跟我聊玛丽莲曼森和林肯公园,但我一个都不知道,我说了之后她反而更兴奋了,要给我听他们的音乐,我在听了半首之后称赞了他们的嗓音和曲风,但同时遗憾地表示这不是我的菜,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后街男孩的音乐。

        虽然凡妮遗憾我不是摇滚乐的粉丝,但她也肯定了我的音乐品味,我非常心虚,只嘿嘿笑过,天知道,我实在没有什么音乐细胞,后街男孩这个组合还是我从布莱森那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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