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拂晓光(二)
红肿、充血、渗液,炎症的表象很严重。
西天边的圆月,颜色变的更淡,就快要到拂晓了。
没时间顾忌这些事情,匆匆喝了几口山泉水,又舒展了一下筋骨。
骨缝和髋骨都还能开,施展轻功不成问题。
三哥说过,不管甚么时候,只要能施轻功,一切问题就都不是问题。
回到萧城的时候,我已经累得完全虚脱了。
筋疲力尽,不只是轻功,就连最起码的,走路的力气都没了,脑袋里空空的。
萧城里一片晨雾氤氲,青石板路上有微湿的露水。
步园客栈渡桥的石墩上,每隔一米就挂着一盏火红色的灯笼,从东面一直挂到西面。
那些火红色的亮光,在晨雾的掩映下,瞧着甚是诡异。
幽幽地,像极了曼珠沙华铺成的火照之路。
我的体能已经全部耗尽了,嗓音嘶哑,双腿疼痛又麻木,站立不稳,只能跪在正门前的石头台阶上,一下又一下,机械性地叩着黄铜铸成的雕花门环。
叩门声在清晨寂静的街道中,突突突的回响。
我望着空无一人的街道,突然想到了百鬼夜游,白日不见人影的酆都鬼城。
半闭着眼眸,有气无力地靠在朱漆大门上,静静地想,我真的是被妙音和慈云给折磨疯了,竟然连酆都鬼城都想出来了。
她们俩,加上我,可以算是三个疯女人了吧,真正的疯了。
人,真的是个很神奇的物种。
贪吃的是它,狠毒的是它,理智的是它,胡思乱想的还是它。
我记得好些年前,听三哥给我讲过一个话本子。
说的是,龙王的第五个公子,名叫饕餮,暴饮暴食,见到甚么吃甚么。一日,饕餮公子瞧上了人,可又怕人肉不干净,不能食之美味,趁着五胡乱华,设计了人吃人,甚或是叫人自个儿吃自个儿,公子只啖取其灵魂,并为人取了个“两脚羊”的诨名儿。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公子是玩的尽了兴,可须知,人死了,魂魄都是要归无常爷管辖的。无常爷白日黑夜的当值公差,本就十分不易,人死了魂魄也没了,委实不好对阎罗王交代。要知道,七爷可不是个甚么好脾气的主儿,是故,无常爷一怒,酆都都得抖三抖。
(注:七爷,又名白无常,本名谢必安,人身时上吊而死,因此鬼种为吊死鬼,后被阎罗王收编为阴差。)
无常爷把折子越级递给了天帝老儿,天帝爷爷更不是吃素的,即日通传三界,降天雷,捉拿五公子。公子自知杀头在即,玩了命的胡吃海塞,不多时便被撑破了肚皮,两腿一蹬捐了棺。
(注:饕餮,人面羊身,目在腋下,虎齿人爪,传说是龙王的第五个儿子,生性好食,十分贪吃,见到什么吃什么,由于吃的太多,最后被撑死。它是贪欲的象征,所以常用来形容贪食或贪婪的人。)
想到此,我又忍着疼,勉强笑了笑。
不晓得接下来还会见到谁,是阎罗王、牛头马面、还是无常爷。
脖颈上有液体流下来,咸腥的气味很是浓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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