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7章
山洞内再无一件陪葬品,金锋这时候也站了起来。
两个人相视一眼,一起走到三口棺材跟前。
吴佰铭给金锋点上一支烟,又点了三支烟举起来向三口棺材一一作揖。
“三位老先人,搬山派吴佰铭给你们请安了。”
“俺们这一派就是靠这个吃饭的。”
“惊动了三位老先人还望见谅。”
“俺们这一派规矩很好,只拿东西,不碰老先人的骸骨。”
“对不住了!”
金锋静静看着中间的一口棺材,轻轻抿着嘴,淡淡说道:“成王败寇,这就是命。”
“是人,就得认命。”
“动手。”
两个人交代完话,一左一右,手持撬棍进入棺材,齐声叫道:“见棺发财!”
“起!”
“咯啪!”
“滋……”
“嘎嘎嘎……”
“嘭!”
随着嘭的一声闷响,第一口棺材起开!
但两个人并没有把棺材板抬下来,而是顺着往下滑到地上搁置。
棺材板起的瞬间,两个人都屏住了呼吸。
过了二三十十秒以后,这口棺材看都不看,接着开下一口。
三口棺材相继开启以后,两个人站到一边抽了半截烟,看了看时间,金锋点了点头。
吴佰铭嗯了一声,戴上鹿皮手套走了上去。
第一口棺材里就是一具白骨,右手处有一个戒指,腰间有一个金牌,想来就是陈友谅的亲兄弟陈友仁。
第二口棺材尸骨应该是个女性,里边搁着不少的金银首饰。
这个女性应该是陈友谅的妃子。
第三口棺材里面的尸骨大约有一米七的样子,身上的衣服还有些残留物。
手电筒照在头颅上,左眼眶里面赫然还插着一枚箭头。
毫无疑问,这具骸骨,就是陈友谅!
昔日抗元大军里,最有希望问鼎江山的一代雄主。
比起张士诚来,陈友谅跟朱元璋都是正儿八经的草根出身。
身为渔夫的他能做到建立大义王朝,割据千里江山,除去气运不说,自然有他的本事。
至于后来的事,成王败寇,古来皆有。楚霸王干不过刘邦,朱允炆干不过朱棣,曹操干不过孔明、孔明又干不过司马懿……
就连大唐太子李建成都干不过李世民……
渔夫干不过和尚。
这就是命。
怨不得别人。
静静的站在陈友谅的棺材面前,静静的看着早已化为白骨的一代枭雄。
任你多少风流,多少张狂,拼尽一切为了那花花江山,死后,还不是七尺棺材才是最终的归宿。
轻轻感慨之后,金锋的手速却是不慢。
反手一抄,一个金印拿在手里。
右手如灵蛇一般扭动几下,竟然没碰尸骨一下,拿出了一把长剑来。
左手再一模,一个精美的金冠出现在手里。
这是大义王朝皇帝的金冠,累丝捶叠工艺,有些变形,累丝金冠上的几颗宝石和珍珠已经脱落,金锋也一一捡了起来。
看得出来,当年的战胜者朱元璋还是以把陈友谅以帝王的身份收殓入棺的。
当初陈友谅势大的时候,长江以南无敌手,夺了徐寿辉的江山坐了皇帝,正是气势最旺的时候,那时候的朱元璋都不是他的对手,只能施计谋才让陈友谅上当。
手伸到腰间,一个四寸手机大小的金牌跃然在手。
这是陈友谅的龙牌,金牌上还沾着不少的褐色物体。
金锋有些疑惑,微微闭上眼睛。
《明史》上说,陈友谅被流矢射中左眼贯入脑部当场殒命,他的太尉张定边抢了他的尸体运回了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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