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军规
吕范几天内走遍了中央军各个军营一身盔甲,浑然是一个小卒,没人把这个小白脸放在眼里,他只是看,并不发表任何意见,也不干扰正常的军事训练
看了好几天以后吕范来到中军帐向金良禀告他观察到的情况:“大哥,您现在的大业‘日’臻鼎盛,麾下将士数量与‘日’俱增,可您麾下这些将士来源很杂,有并州兵、何进何苗的部曲、北军五校、白波降兵、黑山降兵、匈奴降兵、世家私兵,这么多来自不同的地方的将士混杂在一起,军纪难以严整
大哥你对敌残狠却御下不严,纲纪不明,与此同时,大哥你有赏而无罚,下面的将士对大哥是怀德而不畏威尉缭子曾说过‘卒畏将甚于敌者胜,卒畏敌甚于将者败’这样的将士跟着大哥打顺风战是可以的,一旦战事不利,恐怕他们难以支撑下去因为中央军中没有严明的军纪”
“卒畏将甚于敌者胜,卒畏敌甚于将者败”金良反复默念了好几遍这句话心里豁然开朗,他原来一直觉得自己的中央军欠缺一种东西原来就是严格的军纪
因为并州军在丁原的治理下军纪散漫,败坏的程度不亚于西凉军
中央军之所以到现在还没闹出什么大事情,完全是靠金良个人的魅力凝聚力在支撑,还有宣抚营的不断地宣传、各级参军对各级将士的不断洗脑,现在看起来似乎是一团和气,等到了战场,一旦战事不利,恐怕瞬间就会变成一团散沙
之前虽然在河东郡闻喜县搞了亲民四法,挽回了一些民心,但对整个军队的军纪并未有明显的提高
“大哥治下太宽,却不曾想过,真正赤胆忠心肯为大哥霸业着想的下属少之又少,大部分人是为了他们各自的利益,既然他们都各怀心思,大哥你又何必太过心慈手软呢,该杀就杀,该罚就罚,决不能姑息,该立威的时候就要立威,一团和气是没办法打造出一支无敌雄师的大哥,请让我暂代军正之职,以正全军的军纪”
金良听罢,便说:“子衡啊,你是一名文士,我将来准备把你培养成总参军,现在岂可屈就于一个职位较低的身份,去管理军中的琐碎事务呢?”
吕范回道:“大哥,您这话,我不认同我之所以舍弃故乡,千里迢迢,跟随大哥,并不是为了养妻活儿而已,而是希望借此得以济世救民如今我们就像是坐在同一艘船上,正要渡过大海,如果有任何事情稍微失误,我们都会为此而失败因此我不只是为了大哥您而作出计划,我也在为自己打算”
金良知道吕范的好意,但他心存顾虑,只是微笑,不发一言
吕范见金良默许,便走出帐外,脱去自己的一身文官打扮,披上盔甲,手持金良的七星宝刀,召集众将前来,宣布已领中央军军正之职,要监督全军军法
吕范将要被金良认为义弟的消息一经传遍整个中央军,所以即便吕范现在没有什么资历威望,军中诸将领看在金良面上,也对吕范敬畏三分
吕范准备沿用《尉缭子》上所记载的严苛军法来作为中央军的军法
金良之前没有看过《尉缭子》,从吕范那里接过《尉缭子》细细看了一遍,啪地一声把书简丢在地上:“子衡,这里面的军法也实在太过严苛了”
这《尉缭子》主张用重刑来维持战场以及军队纪律,甚至说:“善之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什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其什三者,力加诸侯;杀其十一者,令行士卒”
看到这一句,金良都不想看下去了,至少要杀掉十分之一的士卒,才能使军队纪律严明,令行禁止?这不扯淡吗?再详细去看,几乎每条违背军法的都是杀,杀,杀
金良十分不同意这样残暴地以杀立威
吕范见金良把《尉缭子》丢在地上,皱起眉头,十分不满:“大哥,千载而下,孙武、吴起、司马穰笡、韩信、周亚夫、赵充国均是如此治兵,从严治军,有何不对?”
“我不是不同意从严治军,我只是觉得按照尉缭子这套搞,会不会太过于打压士气,太过于挫伤军心,其实很多罪行不必动不动就杀的”
金良想起后世的民族英雄戚继光,他以训练‘精’兵著称,但是他并不一味主张重刑他认为军队中要“严赏罚”,不过对于士兵平时一般过错,他都要求初犯、再犯予以‘精’告,三犯之徒才予以严惩责打军棍以五下为度,视情节增减主要贯彻责打的严肃‘性’,必定要召集全队,说明理由,重重责打,而不必过多责打戚继光没有那么凡事都杀,也没有影响他的军队成为天下少有的‘精’兵
再说后世的解放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里也没有动不动就杀人立威啊,但是它照样成为中国历史上军纪最好的一支军队啊
“那以大哥的意思呢?”吕范问道
“尉缭子里面有些是可以保留的”金良重把书简捡起来,指着上面的法条说给吕范:“这个《勒卒令》篇可以保留,这几条禁止逃亡的法令可以保留,带领千人以上的军官弃城投降或临阵脱逃的,为****,本人处死,暴尸示众,其家属没入官府为奴隶,并发掘其祖坟;带领百人以上的军官有这样行为的,是军贼,同样要处死、抄家”
在给吕范讲述的时候,金良算是又重回顾了一下尉缭子,突然发现这里面只是惩罚措施重了一点儿,具体的条令还是比较周全的,便吩咐道:“呃,这里面的法条其实大多都可以保留,只是要把动不动就斩杀的惩罚措施稍改一下,改为军棍惩罚,把这里面的罪责分成轻罪和重罪,若有触犯重罪的当即斩首,若有触犯轻罪的,第一次就杖责五十军棍,第二次就斩首示众”
吕范问道:“何为轻罪?何为重罪?”
金良想了一下:“士兵酗酒斗殴、聚众赌博、偷盗财物,像这样的,凡是未上战场,对战事没有直接影响的,大多都可以量为轻罪,重罪包括不听指挥、畏敌不前、逃跑等罪行,大多都是在战场上的,会影响战局的,都是不能饶恕的”
吕范把金良所说的都记下,点头称道:“其实我对尉缭子也有些意见,量刑太重,最根本的问题是无法执行下去,留作一纸空文,毫无意义,反而有损军法的威严大哥把这罪行分为重罪和轻罪,量刑适当,军法才可以执行下去,让将士敬畏”
金良点点头:“那就召集众将议事,重确定一下我们的军纪军规我一定要把中央军打造成一支仁义之师、钢铁之师、威武之师、无敌之师我们中央军现在最差的地方莫过于军纪,还须要子衡你多多助我”
吕范吕子衡朗声笑道:“请大哥放心,严明军纪,乃我使命,我责无旁贷,必定竭尽全力,以求成功”
金良迅速召集了军中六品官以上的中高级将领在一起议事。
金良先把自己对中央军军纪的忧虑说了出来:“诸位,现在我们的大业‘日’臻鼎盛,中央军将士数量与‘日’俱增,可这些将士来源很杂,有并州兵、何进何苗的部曲、北军五校、白波降兵、黑山降兵、匈奴降兵、世家私兵,这么多来自不同的地方的将士混杂在一起,军纪很不严整,当然这一切也怪我御下不严,纲纪不明,尉缭曾说过‘卒畏将甚于敌者胜,卒畏敌甚于将者败!’若是我们一味放纵,中央军将士跟着我们打顺风战是可以的,一旦战事不利,恐怕他们难以支撑,不知道诸位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行军长史沮授点头称是:“我跟主公有相同的忧虑,近一个月打牛辅、杨定、南匈奴,皆因主公谋划得当,我们顺风顺水,将敌军轻松击败,若是敌人没中我们的计谋,而是我们中了敌人的计谋,我们的中央军会如何应对,我并不看好,严明军纪,迫在眉睫。”
行军司马黄忠说道:“主公,近几个月里,主公扩兵甚,中央军的战兵、辅兵、护田兵、郡县兵数量甚多,训练上也跟得上,但惟独在令行禁止的军纪上稍差一筹,难以称得上是天下一等一的‘精’兵。”
总参军、中军师中郎将董昭也说道:“主公之前没有在军中设置军正以正军纪,把整顿军纪的责任交给各级参军,我认为甚为不妥,因为参军除了参赞军机之外,重要的职责是跟各级将士沟通交流,确保他们的思想跟主公一致,这就要求各级参军要笑容可掬,平易近人,可整顿军纪需要铁面无私、六亲不认,这样是非常矛盾的,各级参军均无所适从。衡提的对,就是应该从上向下设置各级军正,专司整顿军纪。”
金良听董昭这么说似乎很有道理,转而一想,后世的指导员、政治委员全都身兼多个职责,包括协助军事指挥、思想政治工作和军队纪律维持,并没有划分成两个职位,便摇头否定道:“本来军中就讲究的是赏罚分明,沟通交流的时候面对的是没有犯错的将士,就该平易近人,维持军纪的时候面对的是犯错的将士,就该铁面无私,只要在整顿军纪的时候,注意方式方法即可。现在人匮乏,不可能在各级设置另外各级军正,也没有必要在各级另外设置军正。这样吧,参军继续负责整顿军纪,从队开始,每个队的参军统领一个伍的宪兵,以此类推,各级参军统领下级的所有宪兵。中央军满编二十万人,宪兵共计为一万人。”
“宪兵?”众人疑惑道:“这是什么兵种?”
博闻多识的沮授笑道:“我知主公之意,《尔雅》有云,宪,法也。宪兵,应该就是维持军法的‘精’兵。”
金良点头称是:“公与说的不错,宪兵正是维持军法的‘精’兵,他们负责维持军纪,保障军令执行,组织军法审判,同时负责约束将士的行为举止,处理军中各个部队之间的纠纷以及军人与民众的各类纠纷。”
时任中央军总参军的董昭笑问道:“还请主公再重明确一下各级参军的职责?”
金良将不断赋予参军的职责做了一番重整理,提炼出了几点:“各级参军的职责共有六点:
第一点,参赞军机,协同同级主将组织指挥作战、训练,与同级主将共同签署各项命令。
第二点,传达上意,下发并贯彻执行军务院颁布的各项制度、纲领、决议、命令。
第三点,关心将士,与将士开展沟通交流,及时化解将士的思想问题,接受将士的申诉,监督军需,确保将士的粮饷足额发放,监督伙食,确保将士餐餐得保,监督各级将领,防止虐待下属。
第四点,宣传安抚,带领部队做好宣传、安抚民众。
第五点,维护军纪,带领宪兵,宣传军法,贯彻执行军法军规,整顿军纪。
第六点,情报保密,带领宪兵,协助情报部门审讯战俘、获得情报并做好机要保密。”
董昭又问道:“主公已经授予衡以中央军军正之职,难道要取消吗?”
金良看了看一脸镇定的吕范,笑道:“中央军只设置一个军正,由吕范担任,统领全军的宪兵,负责宣传安抚、维持军纪、情报保密工作,吕范同时兼任中央军副总参军。”
吕范举起手:“主公,我想推荐一个人为我的副手,担任副军正。”
金良笑问道:“何人?”
“中山人夏侯兰,此人虽然年纪很轻,但颇通律法,尤其通晓尉缭。”
金良笑着点点头:“我也素知其人之能,不过他在担任副军正之余,也要在宣抚营里旁听三个月。”
随后,金良又跟诸位将领讨论了一下军规,将严格的军法形成了正式的公文颁布下来。
金良先是沿用了韩信创立的十七禁律五十四斩,他本来以为这十七禁律太过严厉,但自从他执掌中央军以来,身为三军统帅,把十七条逐条看来,发现大多数都斩得很有道理,所以他至少稍微改了几个地方,另外又添加了几条禁律,组成了中央军的三十禁律七十二斩:
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者,斩!
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者,斩!
夜传刁斗,怠而不报、筹违慢、声号不明者,斩!
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教难制者,斩!
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者,斩!
谣言诡语、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者,斩!
好舌利齿、妄为是非、挑拨军士令其不和者,斩!
残害良民、强逼良女、私掠民财者,斩!
侵吞公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者,斩!
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者,斩!
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者,斩!
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者,斩之
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者,斩!
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者,斩!
畏敌不前,擅自撤退,斩!
友军势危,当救而不救者,斩!
主将阵亡,主将被俘,亲兵全队皆斩!
私存军械,私卖军械,蓄意损坏军械者,斩!
擅自行动,破坏协同,若胜,杖,若败,斩!
私斗闹事、酗酒滋事者,平时杖,战时斩!
猥亵、调戏妇女者,平时杖,战时斩!
行贿受贿、聚众赌博者,平时杖,战时斩!
包庇犯罪,纵容犯罪者,结果轻微者杖,严重者斩!
打击报复、体罚部属者,轻微者杖,严重者斩!
谋取私利,侵占部属利益者,轻微者杖,严重者斩!
隐情不报,弄虚作假,欺骗上峰者,轻微者杖,严重者斩!
投敌叛国,临阵脱逃者,本人处斩,全家为奴!
丢失旗鼓,丢失辎重,全队皆杖!
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者,杖!
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者,杖!
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者,杖!
军容不整,辱军颜面者,杖!
联保连坐,凡有将士违犯禁令,同伍有人揭发,就全伍免罪,知道而不揭发,就全伍一齐受罚。从两长到军帅,亦都实行联保连坐,揭发者免罪,知道而不揭发的,与其同罪。
吕范问道:“何谓杖?”
金良从一旁拿出一根五尺长五寸粗的枣木大棍,展示给诸位将领们看:“军棍是真正地让将士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并能有所悔悟的东西,而鬼头大刀不是。凡是将士犯下的错误并不致命,可以改正,就责以杖刑,每一杖刑为五十军棍同时降低一级军衔。”
众将听了金良总结出来的三十条军规,都叹服地点点头,确实很切合中央军目前的需要,如果能够严格执行下来,定会极大地提高中央军的战斗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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