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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014章


因体验过一次早起带来的快乐,且自己似乎已经给沈卓言树立起一种早睡早起的好形象,向来晚睡的林朝暮在周二的早上继续早起,并将这种好习惯维持了整整五天时间。

        所谓快乐,其实也是一种成就感。

        这种成就感共有两小点,一是沈卓言什么都行,就是没自己起得早,这无疑是让林朝暮可以在叶朗面前嘚瑟一把的资本,虽然也可能是唯一的资本,二则是他不至于什么都做不了,至少还能给沈卓言做好早餐,让他在起床之后就能吃到热腾腾的暖胃早餐。

        而因为早起,晚上十二点之前林朝暮就已经困得哈欠连天,他内心的“熬夜因子”在不断被消磨,林朝暮索性就放弃挣扎,放下手机倒头就睡。

        这就是早起带来的好处,可以逼着林朝暮早睡,改掉了缠他许久的熬夜习惯。

        转眼今天已是又一个周日,距离沈卓言搬进这个家也已有一周。

        周末林朝暮有些松懈,尽管早睡依旧,却还是在上午小小偷了个懒。

        等他起床时,时间早已走到十点多,他又可以像以前一样将早午餐直接合并。

        彼时的沈卓言早在三个小时前就已起床,洗漱过后将面包从冰箱里拿出,之后就直接出了门。

        他本想给林朝暮做早餐吃,但想到昨日周六的情况,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只给林朝暮提前拿出自己昨晚下班后在兼职的那家便利店里买的面包。

        昨天他出门前特意给林朝暮做好了早餐,林朝暮却诚实地告诉他,自己起床时已经快十一点了,早餐早已凉得不要不要的,即使把它热一下,口味也早就不如之前了。

        八点时,乘着那辆在这一周当中早已坐过很多次的19路公交车,沈卓言一路晃晃悠悠地前往晴天便利店。

        坐于前排靠窗处一张单人椅上,他望着窗外出神,不自觉回想起与林朝暮这一周的同居经历。

        有了周一的情况之后,林朝暮似乎是将他当成了一个喜欢睡懒觉的人,现在天天来喊他起床吃早餐。

        对此沈卓言也并不戳破,哪怕早在林朝暮之前醒来,也并不主动起床,偏要等到林朝暮来喊他才会慢悠悠地下床。

        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沈卓言自己心里也很清楚,但他就是那么奇怪地乐在其中,没有其他理由,就是莫名享受这样的感觉。

        早在周一中午,他在云端咖啡馆里帮忙时就已与徐净鸣说好,之后晚上都不会再来帮忙。

        这消息对于徐净鸣而言堪比晴天霹雳,倒不是少个帮手会让他更忙的原因,而是因为他少了个聊天对象。

        的确,沈卓言话非常非常少,很难才能找到让他开口的机会,但徐净鸣就是喜欢这个自己拼了老命试图让他开口多说两个字的过程,他将它当作是一种地狱级别的挑战,若是挑战成功会让他很有成就感。

        “你真的不来了吗,为啥呀,就因为搬家了晚上来不方便?”徐净鸣边帮顾客制作咖啡,边问了一句。

        “嗯。”沈卓言还是老样子,淡淡地开口,简短一个单字回应,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徐净鸣又问:“那边离这边很远吗?”

        “嗯。”这次回答他的仍是这声短促的单音节,让他清晰感受到了沈卓言对自己的敷衍。

        虽说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徐净鸣心中难免会有几分失落,但既然这是沈卓言已经做好的决定,他自然也不会挽留,强行逼着要将对方留下来。

        并且他也不再多问,“好,那你每天中午都要记得来哦,老哥等着你。”

        但他终究还是不由感叹一句,明明住校外比学校宿舍贵多了,但沈卓言这小子现在是连钱都不想挣了,估计还是新家太舒服,让人失去了赚钱与勤奋的动力。

        明年他就要毕业了,也将会离开这所学校去其他城市读研,原本他已经想好了要让沈卓言来接手这家咖啡馆,但现在看来他可能得重新物色这位接班人了。

        八点二十分,沈卓言抵达晴天便利店门口。

        店里没什么人,只有王思站在收银台前发呆,一见沈卓言进来立刻向他打起了招呼,“不容易啊,咱们终于又见面了。”

        沈卓言没搭理他,他说得好像与自己当真许久不见了一般,其实昨天上午的这个时候两个人才刚见过一面,距离现在至多也就24小时。

        沈卓言是基本每个周末的白天都会来店里做兼职,偶尔碰上店长亲自来看店的情况就可以在学校休息,当然每当这个时候他也不可能真的待在寝室里,通常都会去咖啡馆帮徐净鸣的忙。

        王思则是全职,每个工作日都会出现在这里,有时白班有时夜班也有时是午夜班,这要看他跟另一位全职员工如何排班。

        至于周末的夜班与午夜班,这也得看店长的排班情况,谁让这家晴天便利店是家24小时制便利店,且正式员工就只有仅仅两位呢。

        王思等着沈卓言换完工作服从休息室中出来,之后立马凑上去,“哎,小沈,已经一个星期了,你那顿火锅准备什么时候请我?”

        沈卓言并没有忘记自己上周答应过王思的事情,只是一直没能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既然王思现在提起,那他就尽快安排个时间,“你说个时间。”

        “今晚怎么样?”王思挑眉。

        王思清楚记得上次自己问沈卓言周日晚上怎么样,结果沈卓言给他来了个要回家吃饭,那么今天总该可以了吧?

        同一个借口可不兴用两次啊,如果这次沈卓言再拒绝,他准备直接把他掐死。

        沈卓言并没有直接给王思一个答案,似是在沉思。

        王思摩拳擦掌,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显然已经做好了准备要掐死沈卓言。

        不过就在短短几秒之后,沈卓言就像是提前预料到王思的想法,给了他一个肯定答案,“可以。”

        “呦,今天怎么这么爽快呢!”王思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随后就投给沈卓言一枚赞许的眼神,“那行,就今晚,等你下班的时候给我发个短信,为了庆祝咱们认识这么长一段时间以来的第一顿火锅,今晚我盛装出席。”

        沈卓言轻瞥王思一眼,“随你。”

        他走到收银台前,已经准备好了要专心工作,王思却又跟着走过来,继续刚才的话题,“但我有个想法,就光是我们两个一起吃火锅,是不是太无聊了点?我跟你这只闷葫芦又没啥好聊的。”

        沈卓言不语,听他继续讲下去,看看这个王思究竟能说出个什么天来。

        “要不这样吧,我请我朋友一起过来吃怎么样?你也可以请一个你的朋友,最后火锅的费用咱来平摊。”王思问完还一副嘚瑟样,“怎么样,哥们儿是不是还挺讲道义的?”

        沈卓言张了张嘴,刚准备说些什么,王思的声音却似一道惊雷直接打下来,猛然制止了他将要出口的话,“但是说好了,我们彼此只能请一个朋友,毕竟这钱还是得省一省,不能乱来,我还想攒钱买房娶媳妇呢。”

        换作以前,提到“朋友”二字沈卓言第一反应本该是刘添泽,但就在刚刚那一瞬间,他脑中跳出来的第一个名字却不是他。

        林朝暮。

        ——这是此刻沈卓言脑子里唯一一个名字。

        “好,知道了,下班后我联系你。”瞥了眼从外面走进来的一位顾客,沈卓言最终还是答应下来。

        王思的提议其实也不是坏事,毕竟让他单独跟王思吃一顿火锅,他也觉得很没意思,倒不如把钱转给王思让他自己去吃。

        “得嘞,那我就先走喽,好好努力吧小伙子!白天工作努力,晚上才能吃得开心!”王思拍拍沈卓言的肩膀,飞也似地出了门,整个人看上去十分亢奋。

        沈卓言的情绪明显与其形成鲜明对比,他往王思远去的方向淡淡看了一眼,很快收回目光。

        -

        睡饱了,林朝暮终于从睡梦中醒来。

        揉了揉那双惺忪睡眼,他从温暖的被窝中伸出手,从床头柜上摸索到自己的手机,慢吞吞地拿过来,凑近跟前看了一眼时间。

        十点……半……果然今天又睡到好晚,真是个懒鬼……

        默默吐槽自己一句,林朝暮艰难起身下床,拿着手机摇摇晃晃地往房门外走。

        他特意先去沈卓言房门口与客厅找了一圈,如昨天那样,今天依旧不见沈卓言的踪影,看来应该又是去学校咖啡馆帮忙了。

        洗漱时他顺便翻开微信,给沈卓言发了条消息过去,等待几秒不见任何动静,便将手机暂时先收起来,盯着镜中的自己专心洗漱。

        全部忙完后时间已近十一点,林朝暮往沙发上一坐,从袋子里拿了块沈卓言放在那里的面包开始啃,边啃边刷起了微博。

        这一周以来他都没有发过微博,倒也不是忘了,只是实在不知道该发些什么,硬挤也挤不出来,索性就没发,但他还是会抽空回复上一条微博里的新增评论,也算是与粉丝互动的一种方式。

        他上一条微博发于上周日,内容与沈卓言还有点关系,写的是“租的房今天新来了一位室友,但愿他能不被我的直播影响到吧”。

        如果每天一次的话,现在是他自发出这条微博到现在差不多第八次点开评论区,亦是第八次看到前排处那个“路人甲罢辽”的评论。

        这些日子以来,不仅是他自己,他其他粉丝似乎也对这位人狠话不多的路人甲有了较深的印象,明明路人甲的评论并不出彩,她们却还是会给ta点赞,就这样将那条评论赞上了热评。

        实际上,路人甲也仅仅只是评了个“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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