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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干活,开始写话本


收好了银子之后,李红苕脑海中的热情稍微减退了一点点。

        理智让她想起来,自己还答应了叶珏一会要去给他洗脚呢,现在自己好像浪费了不少时间了,得赶紧去才行。

        于是李红苕慌慌张张的打开了门,跑到厨房烧起了水。

        将洗脚水端到了叶珏的卧室门口,李红苕敲了敲门,但是没有得到回应。

        等待了一下的李红苕又敲了敲门:

        “夫君,洗脚水来了,我可以进去吗?”

        还是没有回应,李红苕不禁觉得有些奇怪,于是她开口道:

        “那我进来了哦。”

        说完,李红苕就推开门走了进去。

        借着屋外的月光,李红苕可以看见,叶珏正躺在床上酣睡,还微微打着鼾。

        原来是睡着了啊,想来今天应该是累着了吧,毕竟救了三个人呢。

        李红苕想着,准备端着洗脚水离开,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她有一种上前看看叶珏的冲动。

        就这样,李红苕将洗脚水给放下,鬼使神差地走到了叶珏的床边。

        夜色中,李红苕只能勉强看清楚叶珏脸部的轮廓,但是即便如此,还是能够感觉出来叶珏是很帅气的。

        遮住月光的乌云走开,洁白的光亮缓缓洒下,透过窗户,进入千家万户。

        在月光的照耀下,李红苕此时能够看的更加真切了。

        睫毛很长,鼻梁高耸,平日看起来俊朗的面容此时显得格外安静。

        看着看着,李红苕竟然有些入迷,不知怎么的,她缓缓伸出了自己的手,轻轻放在了叶珏的脸上。

        指尖传来的温润触感让李红苕猛然回神,她赶紧将自己的手给收了回来。

        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有这么大的胆子,还敢做这种事情!

        不过好在是叶珏并没有发觉什么,仍旧睡得香甜。

        李红苕松了口气,随后微微一笑,看来是真的累了啊,这样都没有醒。

        眼睛看着叶珏,李红苕脑海中不禁想起了今天的事情。

        他又是送自己簪子,又是让自己管钱,还亲手做饭给自己吃,这两天他都是如此温柔。

        要是你能一直这样该有多好啊。

        那样我也能给你看看我真正的样子啦。

        李红苕没由来的想到。

        可是叶珏真的能一直都这样吗?自己能相信他吗?自己该相信他吗?

        李红苕不知道,她现在也有些迷茫。

        就这样注视了叶珏一会,李红苕幽幽一叹,随后端着洗脚水,轻轻关上房门,离开了。

        回到自己房间的李红苕,洗漱好了之后,拿出了藏着的药粉,涂在脸上,将胎记祛除。

        随后她取出了簪子,盘了个好看的发髻,将发簪插上。

        照了照镜子,李红苕觉得这发簪真好看。

        欣赏了一下之后,李红苕重新涂上药粉,将灯熄灭,躺在床上准备睡觉。

        过了一会,双眼紧闭的李红苕忽然睁眼,她刚刚想到,这么昂贵的发簪,自己该怎么戴着出门啊。

        这要是磕着碰着了,或者丢了,让人给损坏了,自己可怎么办啊?

        这么一想,李红苕就觉得更加不安全了,而且她忽然就觉得这簪子好重啊。

        自己这戴的不是簪子,而是一两银子啊。

        这把一两银子戴在头顶,怎么想怎么不自在。

        这下李红苕就开始纠结了,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李红苕实在是扛不住了,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叶珏还是照旧被李婶家的大公鸡给叫醒了。

        伸了个懒腰走出房间,叶珏洗漱一番之后,朝着柴房的方向看了看,发现李红苕还没有起床。

        这不禁让叶珏笑了笑,赖床是个好习惯啊,最起码这也是个改变,挺好。

        走到厨房,叶珏将剩余的米全部都下了锅,煮起了粥,并且将最后一个野鸡蛋给卧了进去。

        趁着粥还在煮的时候,叶珏坐在院子中劈起了柴。

        不过还没劈多少呢,叶珏就感觉自己的膀子有些酸痛。

        这不禁让叶珏非常无奈,自己现在这身体,还真是有点拉胯。

        不过想想也是啊,成日饮酒作乐,自己这身体早就被酒色所伤,没准都已经被掏空了。

        这可不行啊,不说自己想要多强壮的身体,最起码不能虚啊,得健健康康的才行。

        于是叶珏打算给自己制定一个健身计划,让身体恢复过来才行。

        不然就这身体,活到五十岁都有点够呛。

        知道自己劈柴是不太行了之后,叶珏就在院子里活动了起来,虽然运动强度不大,但怎么说也算是动起来了。

        运动了一会之后,厨房内的粥大概也差不多了,叶珏擦了擦头上的汗,捧了把水洗了洗脸,走进厨房盛了一碗粥,三两下就吃完了。

        你还真别说,这运动完之后,食欲就是比较好,咔咔就是一大碗。

        吃完了粥,叶珏将锅盖盖好,再将灶内的火给掏了掏,给李红苕留好了粥,之后叶珏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本来叶珏是准备早点去大伯家还钱的,然后趁早回来写话本。

        但是现在李红苕还没有起来,自己也不好去直接将她给叫醒,她好不容易睡个懒觉,自己还去打扰,那太过分了。

        所以就只能先写写话本吧,过一会李红苕也应该要起床了才对。

        回到房间,叶珏将书桌上的灰尘给清理了一下,然后坐下研墨,再将纸摊开,拿出毛笔沾了沾墨水,开始落笔。

        要说这身体的优点,除了帅的话,可能就是还算是有点写字的天赋,加上叶珏本身也是练过书法的,此时落笔,倒是苍劲有力,神采飞扬。

        因为故事都在自己的脑海中,无比熟练,叶珏下笔也是非常流畅。

        不多时,一张纸上已经飘飘洒洒写满了字。

        叶珏的排版看上去很是令人舒畅,每一个字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却都极好辨认,非常清晰。

        特别是扉页的那“战破苍穹”四个大字,写的那叫一个灵动。

        叶珏自己看着都觉得非常满意,他觉得就凭这些字,应该也能卖一个好价钱了吧,何况还有这么精彩的故事呢。

        将这张纸放到一旁晾干,叶珏轻松愉悦地拿过另一张纸,接着往下写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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