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休庭结束。

再次开庭基本上等于宣布判决结果了。

这一次庭审的结果,也就接近了到尾声.…

伴随着再次开庭,合议庭成员坐在审判台席位上。

审判长于越整理了休庭期间合议庭商讨的材料,紧接着开口:

“休庭结束。”

“庭审继续。”

“现在请各方开始法庭陈述。”

“请公诉人进行法庭陈述。”

王雄点头:“好的审判长。”

“检方的法庭陈述如下:”

“针对本次的庭审,检方认为被告方犯罪事实清楚,符合强迫未遂的情形。”

“并且犯罪证据清晰。”

“应当依法判决强迫未遂.…”

公诉人的陈述非常的简洁,主要是因为这一次庭审的内容,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没有什么需要继续进行陈述的。

在公诉陈述完毕后,紧接着于越让被告方委托律师进行陈述。

说实话,目前庭审进行到了这一步。

姜民也知道现在的庭审是个什么情况。

已经判定了强迫未遂。

剩下的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想要减刑只能从留学的身份上来进行陈述。

理清思路。

姜民开口:“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我方希望审判长能够从多方进行考虑...考虑到事情的发生和被告方的身份。”

“对于我方当事人作出合理的判决。”

姜民的陈述很简单。

因为庭审到这里也没有什么其他需要多说的必要。

只是在姜民陈述完毕,被告人席位上的马斯库,整个人显得格外的激动。

不停地在被告人席位上挥舞着手,嘴里说着:nonono。

用蹩脚的语言说着:“是你们学校,请我过来上学的..你们不能判我..”

“判我是不对的。”

“我要求回国,要求学校出面...”

“不可以判...”

审判台席位,于越作为审判长敲响法槌:

“现在是在我国境内,现在请被告人保持安静!”

面对审判长敲响了法槌,法警立即对马斯库施行了警告。

可是马斯库一直在强调一点儿——他不属于国内国籍,法律约束不到他。

可实际呢?

怎么可能约束不了。

在这个过程当中,马斯库不停地扰乱着庭审的秩序,被后被法警给摁了下来。

扰乱持续了将近五分钟的时间。

审判台席位上的于越眉头微皱,继续着最后的庭审流程:

“控告方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进行陈述的?”

“有的审判长。”

苏白点头,他所要做的陈述也非常的简单。

怎么说呢。

这个案子的涉及,并不是很复杂。

既然对方从身份的角度来进行陈述。

那么自己依照着国内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情况来进行陈述就可以了。

对于法庭陈述,苏白早有准备。

苏白从自己的诉讼材料中取出几张资料:

“审判长,关于本次陈述,我想让合议庭先看一份我方整理的材料。”

“申请通过!”

听到审判长的回应,苏白将几张资料交给了一旁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将材料交给了合议庭成员后,苏白才继续开口: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对于南都工商分院女大学生的调查,以及网络上对于这个案子的热议。”

“其中分院的女大学生,对马斯库有所了解的,都听闻过其事迹。”

“并且不少人对于进行了举报。”

“从这一方面,可以看的出来,分院女大学生方面对于马斯库的口碑,是崩坏的。”

“另外...网上关于这个案子有一条很高的点赞评论——”

“评论是这么表述的。”

“在国内的大学中,对于留学生有些优待的资源,我们不能多说什么,因为这是学校的规定。”

“可是在法律上,国内的法律一切以人人平等为准绳。”

“刑法第一条和第四条——立法宗旨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对于任何人的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人人平等,不分三六九等,这是法律的信念,也是刑法制定的根本。”

“对于这个案子的发生经过我都了解过,学校的做法令人心寒,尤其是偏袒那些国外的留学生,更令人寒心。”

“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国内会出现这种情况。”

“学校的做法,我不好多说什么。”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立案提起公诉。”

“我只希望在庭审场上,在判决书中,写着的是“人人平等”。”

“我相信大多数人的看法和我是一样的,我静等最终的判决结果。”

“以上。”

.…

苏白在读完评论的内容后,继续开口:

“审判长,这条评论的下方,出现了很多坐等结果的评论,点赞量高达数十万。”

“这些话都是网友们的心声。”

“我方想要表达的是,一切以犯罪的结果作为判定的首要条件,在国内犯罪应该依法进行惩治判罚。”

“不以任何外部条件作为判定的主要依据。”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以上,苏白的陈述观点只有一个。

那就是在这个案子当中,不要以被告方属于外籍人士,判决缓刑或者是其他情况。

审判台席位上的许越,很清楚苏白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心中默笑。

这个案子他们合议庭已经有了大致的商讨,就算是没有苏白的陈述。

那么也会进行依法判决。

当然他也清楚苏白这一番说法,是为了让合议庭能够考虑到大众舆论的观点进行依法判决。

怎么说呢.…更稳固一些。

各方在法庭陈述完毕后,于越敲响法槌:

“针对以上的法庭陈述各方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题?”

王雄:“没有补充。”

苏白:“无补充。”

姜民:“没有补充。”

“既然各方均没有其他需要补充,合议庭已经认证过相关的事实证据以及条件和法律依据。”

“现针对该案进行宣布判决。”

于越敲响法锤站起身,书记员开口:

“全体起立,宣读判决结果。”

等到全体起立后,于越开始宣读判决结果:

“本案由南都中院进行开庭审理,南都中院对于本案具有管辖权,以下法律全部适用于国内法律。”

“根据本案所掌握的事实依据和证据。”

“现针对于马斯库进行宣布判决。”

“南都工商大学分院留学生马斯库,在本案当中被公诉方以强迫未遂提起公诉。”

“事实证据确凿,无任何异议。”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妇女发生关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遂者依照以上有期徒刑判决依法进行减免。”

“在本案当中,马斯库的行为恶劣,对与其陌生的林文慧,先是进行言语挑衅,而后撕扯,并伴有强迫发生关系的行为。”

“严重损害了林文慧的法律权益。”

“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和社会舆论。”

“根据其情节恶劣程度,现判决马斯库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在宣布判决结果的同时,庭审场上所有人都显得格外的意外。

为什么?

因为检方的推荐刑期只是三年有期徒刑。

可是法院通过认定严重损害了林文慧的法律权益,造成了情节恶劣的情况。

直接判了三年半的有期徒刑!

按照一般的情景来说,检方在推荐刑期时可能会加重对于被告人的刑期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相对检方的推荐刑期判的稍微少。

可是现在呢?

法院在检方推荐三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加了半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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