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楔子
我是居里。
对,你没看错,居里夫人同款名字。要说这年头和名人撞名吧并不稀奇,初中那会儿班里有个女生的名字和当红炸子鸡“吴亦凡”同音不同字,上了高中以后隔壁班也有人叫“林俊杰”的。可真还没有人撞上像居里夫人这样享誉中外,永垂不朽的传奇女子。
谁还不是娃娃的时候就她二获诺贝尔奖、发现镭元素等等光荣事迹了?
顶着这样一个响当当的名字我压力可不小,每当有人在公共场合大喊我全名时,便能感受到向身上偷来的或多或少的目光。
不止一次跟爹妈念叨过:“不能因为我姓居就叫里啊,取名能不能走点心了。”二老的语文水品还不如我呢。我妈的回答是:“去去去,别人想叫这名字还不姓居呢!”好吧,你们说的都对。
不过这名字还挺灵光,从小到大理科一直是我的强项中考以物化合卷满分,数学高分的成绩考进省重点——天一中学。我的观念是理科必须好,不然我的短腿语文这尊大佛咋办。
说起语文,一把辛酸泪。去过的补习机构也不少,哪次不是我这儿语文课堂冷冷清清,隔壁数学热热闹闹。于是乎常常出现老师与我大眼瞪小眼的情形。“居里,你能不能带点感情啊,整天因为所以的对得起语文这门学科吗?你的语感是离家出走了吗?”老师一通狂吼后一阵诡异的静谧,隔壁的欢声笑语都快溢到我脚边了,形影单只的我只得以更加沉默表示语感这东西从没到家过。
虽说语文弱势倒也不至于对总分影响过大,老妈无奈宣布我的补课生涯到此结束,一切随缘。早这样不就好了,这些年的银子是白花的。
语文的贫瘠让我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听说写日记能够提升语文水平,我身体力行它只是个传说而已。
而习惯一旦养成,就轻易改不掉了。
不知从那一天起,我的日记本有了一个秘密。
秘密名唤顾逸赫,秘密不被任何人知晓。
有人说过暗恋是卑微到尘埃里的花,难得善终。而我觉得这朵在暗夜里悄悄绽放的花,并不比世界上任何一朵花逊色。她洁白纯净,不被沾染世间的杂质,她小心翼翼,却顽强生存,她也许永远掩藏在尘埃之中,但她一定不卑微。
是的,我喜欢顾逸赫,与天底下所有女孩们在面对一份真挚的感情时所付予的认真一样,只是不求回应罢了,又何谈卑微?
我也会惶恐,也有暗喜,我也投之以坚定的目光,也曾欲言又止。心中有一处秘密净土,安放我的独家暗恋时光,那是最好的时光。
喜欢顾逸赫成了一种习惯,我最害怕有一天他会无声地消失在我的日记本里,就像他来时一样。我无法用动人的文字去描摹出他,所以只好记录的细致,更细致一点,这样是不是能够多一点回忆。
直到那本厚厚的棕色牛皮本边角泛黄,被放置在无人在意的角落,我知道,都不是那么重要了。
因为有一天,我抓起他的手,终于豁然开然,尘埃落定。
会有那个人出现,当你追随他背影时,他会蓦然回首;当你伸出颤抖的手时,他会紧紧回握住;当你清晨睁开双眼时,第一眼看到的是他笑着对你说早安。
而你,已经爱他很久了。
姑娘们,愿你爱的人,也同样爱着你。
故事始于那年夏末,一个细雨蒙蒙的早上,我踏进天一校园的大门,遇到了一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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