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抉择
夏克神色一紧,他心里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了。
“现在还不要妄自下定论,我们正在找昨天他所有会发生的情况和线索。只希望是一场误会。否则这里我们也不能呆了。”瑞肯强撑着最后一点希望,他接着说:“稍微好一点的情况,也许就是,就是雷恩是遭受了意外,并没有对外泄密。”
大家的表情都表现得很复杂。这是来自人性的拷问和冲击,雷恩如果是意外死亡了,所有在场的人都能勉强躲过这一劫,如果雷恩是叛变或者被活捉,那么他们将开始面临无法预计时间长度的恐怖威胁。
晚上,阮晴和李音早早的就洗澡睡了,大家都没有什么心情干别的事情,而睡也睡不着。两个人说起的话。
“傍晚的时候,夏克把你带出去兜风,有没有说什么?”李音想起了夏克用那辆昂贵拉风的跑车把阮晴带出去散心的场景。
“说了和没说又有什么区别呢?”阮晴回应。
“看来我不需要再次提醒你了,亲爱的,他不是你的良人。”
阮晴没说话,她现在心很乱,她原本以为帮着沈煊顾夺回关家侵占的产业,她就能在沈煊顾的帮助下恢复以前平静的生活,她其实没有什么野心,只是为了母亲和自己对父亲的所作所为争一口气。可是事情剥茧抽丝的到了这里,她发现以前看到的障碍只是冰山一角,比那一角更大百倍的冰山现在浮出了水面,那是她完全无法抗衡的力量,搞不好就会被冰山撞得粉身碎骨。
事情到了这一步,她应该如何抉择?她要不要继续跟着沈煊顾,还是赶紧抽身退步保全自己?而夏克,是偶遇的烟花,绚烂一时,终将散去。
姜篱最近总是觉得心神不宁,时不时的就想着远在加拿大的沈煊顾。她晚上经常会做梦,连绵不断的梦,梦里自己总是在寻找沈煊顾,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眼角有泪水。
肖青枫觉得姐姐在精神上已经超负荷了,肯定是有些精神衰弱,沈煊顾的事恐怕是姐姐永远的一个心病了。
这天,阿晓却带来一个不算好的消息,刘虎很有可能是个非政府或者官方的间谍。
“这话是什么意思?”肖青枫问道。
“他的身份排斥了他是警察便衣和正规机构的成员,我观察了他很多天,虽然他看似规律合理的谈生意和出席各种酒会。但是我很确定他不是一般人,他的感觉的非常敏锐,有的时候甚至能看到他在注意着什么,和他打过交道的人当中有一两个我也发现身份不凡,很有可能同属一个组织。”阿晓吃了一口小君递给他的面包。
姜篱觉得大家还是太紧张了,她认为即使刘虎确实从事了一些特别的职业,这也并不代表他是冲着他们来的,杯弓蛇影的有点庸人自扰。
她为了缓解这种气氛,特意提出大家一起去旅游散散心,老带在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确实有些憋闷,现在沈煊顾不在这里了,她心里也没有了别的牵挂。
肖青枫倒是极力赞成这个决定,她早就想带姐姐四处转转了,之前因为沈煊顾和小君的事情才没有开口,现在既然姐姐也有这个想法了,何乐而不为呢,小君虽然年纪小身份特殊,但是懂事又聪明,而且还有阿晓这种战斗值飙高的特殊保镖,他们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好好好,要不然我们去远一点,去个优美的地方,新西兰怎么样?”肖青枫提议,新西兰是个海岛国家,没有什么纷争,富裕又安宁,正是散心旅游的好地方。
小君想了想说:“哪儿都可以,我没有意见,只是最好不要去西欧。那里的情况比较复杂,眼目众多,我容易被发现。”
阿晓也点点头:“只要不去那边就行,新西兰还算是甚少被红酒组织涉及的地方。只不过依旧还是要小心为上,小君最好还是戴着帽子和墨镜出游。”
他虽然知道满世界跑会有风险,但是老戴着姜家家宅也不是可安全的办法,尤其是出现刘虎这样不明身份的人,更是让他非常警觉。既然如此,那还不如流动性高一点,也许就能避开一些可能性。世界上也没有十全十美安全的地方,走一步看一步吧。
加拿大,多伦多。
沈煊顾终于摆脱了整天睡在床上的束缚,他蓄了满脸的胡子,戴了帽子和墨镜,身穿普通的休闲圆领衫,他终于自由了。寇正刚想办法给他办了一个偏僻的疗养院,找了一个替身呆在房间里假装成沈煊顾。疗养院的院长和寇老子是世家,他很同情寇家最近的不顺和遭遇,当寇正刚提出这个请求的时候,院长拍拍胸脯保证这件事能绝对保密。
所以,沈煊顾一个人来了多伦多,寇家其他人都在另一个很远的省。
沈煊顾现在要全身心的投入到这场艰难可怕的战役中去,首先他需要盟友,可是他们寇家在美洲没有多少底子在了。他现在是需要找时机和机遇,而多伦多对于加拿大来说就算是经济文化中心地区。
“姜篱,快过来。”一声喊叫打住了沈煊顾的思绪,他下意识的回头,那个回应姜篱名字的是个只有十来岁的小女孩。
沈煊顾觉得啼笑皆非,自己怎么还在期盼这种不切实际的巧合呢。姜篱现在还在以为他是一个生死未卜的植物人吧。现在也不可能出现在加拿大。
他沿着一条老街走着,一面看着各色商店的生意,一面寻找着一家中餐馆混混肚子。他现在已经改掉了很多以前的少爷习惯,只是在这里的一般的西式餐厅不太合胃口,他就像找个普通的店面吃一碗牛肉面或者来一份煎饺。
他终于在一处角落发现了一家中餐馆,生意还算比较红火,客人进进出出,他低头走了进去,发现店面没有想象中那么破旧,地板是瓷砖的,墙壁很干净,店里用的是圆桌,散客也三三两两的围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
“老板要一份牛骨汤面和一份小笼包。”沈煊顾翻了一下菜单说。
“一份牛骨汤一份笼包。”服务生给厨房报了菜单。
沈煊顾听着熟悉的语言终于有了一丝宽慰,异国他乡以前不是没有体会过,可是那个时候正是飞扬洒脱少年不知愁滋味,那个时候去任何国家无论是出差还是游玩都没有现在的寂寞和惆怅。也许,这就是感时花溅泪的心境吧。
很快他的餐食就端了上来,味道和以往吃的虽然有些不同却是美味可口,骨汤很浓厚,食材也很新鲜。
“站住,你还知道跑!你把我做生意的家伙弄坏了,赔钱。”一个五大三粗的亚裔男人追着一个黑长发的女孩。那女孩慌不择路就跑进了这家店里。
“不要打我,我不是故意的,求求你们。我给你们帮工算赔给你的,求你不要把我送去水云间。大哥,求求你了。”那女孩黑黑瘦瘦,一张青涩惶恐的脸看着那个男人。
“阿福啊,不要在我们店里面搞事情,我们还要好好做生意呢。”老板从后厨走出来黑着脸说。
阿福吐了一颗槟榔说:“四叔,我马上把她弄走,我已经和水云间的阿辉仔说好了,晚上就能让她上工。”
女孩吓得瑟瑟发抖,她哭泣着求道:“我就是弄坏了你一个电钻,我以后存款了给你买个新的,求求你不要让我去那种地方。”
“哼,你赔得起吗?你是偷渡过来的黑户,又做不了什么正经工作。你还有一个酒鬼老爸,天天不干活,还要你养着他。你以为我是随便把你交给水云间的,是你那个骗你来的老爸把你已经卖给我了,我出了一万美金给他继续去酒馆子逍遥。”阿福冷笑的看着那女孩说道:“我虽然同情你,可是我更心疼那一万美金。”
“不可能,我阿爹不会把我卖了。”女孩绝望的哭叫。
店里的食客都露出同情的神色,他们窃窃私语。
“作孽哦,这年头还有卖女儿的。”
“哎,你不知道?这是住在后街老酒鬼大林的女儿阿水,可怜的娃娃,五年前被大林骗过来给他打工赚钱,他只知道喝酒赌牌,阿水十四岁的时候就去打黑工,现在都十八九岁,你看还是一副没发育的模样,身上没有一件干净衣服。大林前几天听说去赌场输了不少钱,所以才把阿水卖给了阿福。”一个戴着灰色帽子的大妈和同桌人说。
沈煊顾皱着眉,如果是在以前,他可能会出个风头救救这个可怜的阿水,可是现在,他心境大变,对于面前的这出虽然心里有些不忍,但还是准备冷眼相对。
“福哥,一万美金我给你赚回来,我还你好不好,只要你不让我去水云间,我做什么都可以的。那个地方进去了,我就再也出不来了。行行好,可怜可怜我吧。”阿水干脆跪下来给他磕头。
“水云间那个地方怎么去得,可怜的娃娃哟,那种地方去了的女人还有清白的。这也太不道德了。那死酒鬼简直是没良心啊,虎毒还不食子呢。把养他吃喝这么多年的女儿就卖了。真不是人。”沈煊顾对面的年青汉子说道。
阿福却不管了,他人高马大的抓着阿水的衣领就往外拖拽。阿水惨叫着哭闹,奋力的抵抗,店里的人都纷纷不忍,离开的店里或者低头吃食,不忍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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