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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高阳败家子


  大明崇祯十一年,北直隶高阳县。

  城北的悦来酒楼内,高朋满座,热闹非凡,原因就是高阳这边刚刚接到朝廷的邸报。

  在督臣洪承畴和孙传庭等人的指挥下朝廷大军完全占据了战场主动,李自成、张献忠等各路义军,在大军的四面围剿之下,连喘息之机都没有,伤亡惨重,兵员和粮秣都得不到补充,为了躲避明军追击,只能疲于奔命,东躲西藏。

  当年声势浩大的十三家七十二营各路人马,死的死降的降,八大王张献忠、号称曹操的罗汝才都偃旗息鼓,接受了朝廷招安。

  而那个继承高迎祥位置的贼首李自成,也在朝廷大军的围剿下,逃奔入了商洛山中。

  一士子举杯道:“诸位年兄,今日我等替圣上贺,替大明贺,诸君饮胜。”说罢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其余的士子亦是有样学样,纷纷举杯同饮。

  那士子见诸人酒杯皆空,却是哈哈大笑,对着酒楼内的一众食客行了一个罗圈礼道:“今日骤闻喜讯,国朝海内将安,故今天的酒钱,孙某包了。”

  “好……好!孙公子不愧是孙阁老之孙,果然豪情!”

  “好,孙公子爽快,我等同敬孙公子一杯。”

  酒楼内的一众食客皆是大喜,对着孙公子阿谀如潮。

  这时一个大大咧咧的声音响起:“今天的酒钱孙公子全包了吗?”

  众人回头看去,却是北城李老实家的儿子李兴之带着几个地痞无赖进了酒楼,皆是露出鄙夷之色,但是却没有人不敢多言,原因就是这李兴之这两年勤习武艺,等闲几个汉子根本近不了他的身子。

  李老实一家在高阳靠着祖传的酿酒技术,家里却是有点闲钱,夫妻两还在城外置了二十亩地,然而崇祯九年建奴入寇京畿,或许是天意,夫妻二人在城外恰巧遇上了建奴的哨骑双双遇难,只剩下一个独子李兴之。

  虽然父母双亡,但是家中却是有不少余钱,加之城外田地还可以收租,只要李兴之安守本分,这日子也能过的下去。

  可是这李兴之却嚷嚷着要替父母报仇雪恨,居然拜了城中武馆的教头王忠为师,整日价地泡在武馆之内,俗话说穷文富武,他又没个营生,将家中的余财是耗了个七七八八,就是爹娘置办的土地也被他卖了个精光,前些天居然又将祖传的铺子卖了。

  所以李兴之的名声很快传遍了高阳城,就是城外的百姓也知道高阳有个败家子李兴之。

  李兴之却是根本不管这些人怎么看自己,因为他知道今年八月辽东的建奴就会再次叩关,到时候这高阳县阖城的百姓就要被建奴掳掠到关外,而眼前的这个孙阁部的孙子,也会在高阳城为明朝殉国。

  作为一个孤儿,前世的他也是一个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的李兴之根本没有受到过父母的关爱,当然也没有钱娶媳妇,而工作之余唯一的爱好就是看看小说,其实他也只能看小说,而且只能看盗版小说。

  面对盗版小说那无数的弹窗,李兴之只得不停地用他那老旧的鼠标关闭那些可恶的广告,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他那台用了八年的电脑的电源线已经被烧的通红而且还在呲呲作响。

  “好,大炮开兮轰他娘,就要这样处置这些汉奸走狗。”看到兴奋处的李兴之猛地一拍桌子。

  “嘭!”

  一声沉闷地爆炸声响起,紧依电脑桌的棉被瞬间就引燃了,被突如其来的爆炸声震晕的李兴之根本没来得及反应,就淹没在熊熊的烈火中。

  仰或是庄周梦蝶,又或者是蝶梦庄周,李兴之就穿越到了刚因为双亲惨死的李兴之身上,通过自己前身这个倒霉蛋的记忆,李兴之很快就理清了这个时代的背景。

  崇祯九年,关中、河南等地大旱,流寇肆掠中原,饥民遍地,民不聊生,千里无鸡鸣,遍地皆白骨,而辽东的满洲人亦是不断荼毒京畿,明朝实是已经到了危急存亡之秋。

  他清楚地知道七年之后,那些疯狂地辫子兵会杀入中原,从而使华夏沉沦于黑暗之中,他们用屠刀驱使着汉奸奴役着中原大地上的各族人民,而且在两百年后将会和列强签订数以千条的卖国条约,那个丑陋的女人甚至说出了“宁予友邦,不予家奴。”这样毫无廉耻的惊世名言。

  长在红旗下的李兴之自然不希望留着着那恶心的猪尾巴,去接受满洲人的奴役。

  投明当兵去抵抗满洲人,呵呵,按目前明军的战斗力,怕不是嫌自己死的不快;去投李自成当流寇,作为一个刚进营的新人,那肯定会成为闯军攻城的炮灰,李兴之不认为自己能够成为无数滚木擂石下活下来的幸运儿。

  投明、投顺都不行,那也可以变卖家产逃到海外,这也是是一条出路,可是这遍地的流寇、乱兵,自己能走出这京畿之地吗?

  在否定了诸多设想后,李兴之决定单干,大不了落草为寇,占山为王,明军来了抢明军,建奴来了抢建奴,总之这高阳城是万万不能呆下去的。

  所以在将自己那便宜爹和娘下葬之后,李兴之便决定先去城南的武馆练习武艺,为将来当贼寇打下基础。

  王忠本是少林寺一个打杂的和尚出身,由于不守寺规,祸害了山下的一个庄户家的女儿,两人有一次钻小树林时被女儿老爹发现了,王忠只得偷偷带着这女人回到了高阳老家,他又没啥挣钱的手艺,却是在城南开了个武馆。

  虽然王忠只学了个半料子,但是李兴之却学的不亦乐乎,每日跟着王忠打熬身体,练习拳脚,将那黑虎拳和梅花刀练的有模有样。

  当贼寇,也不是好当的,你起码要有人吧,普通百姓自然不会跟你上山落草,所以李兴之武艺练成之后,就是和王忠这个花和尚依靠武力收拢了十几个高阳的地痞无赖,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作为孙承宗的嫡孙,孙公子自然不会惧怕李兴之和他带来的地痞流氓,但是他话已经说出口,又如何收的回去,却是笑道:“本公子言而有信,诸位的酒钱自然是全包了。”

  “好!如此就生受了!”李兴之大马金刀地将手重重地拍在案几上:“店家将最好的酒菜给老子全部端上来。”

  老板王富贵听了李兴之的话,就是犹豫地看向了孙公子。

  “上,给他上,记在本公子帐上!”孙公子气的重重地跺了一脚暗骂一声:“扫兴!”带着几个士子匆匆而去,其余的食客也是一个个暗骂着走了出去。

  “今朝有酒今朝醉!来兄弟们,咱们走一个。”李兴之也不以为意,招呼着身边的地痞无赖喝起酒来,借别人的银钱笼络自己的手下,李兴之自然是非常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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