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121~125
第122~125部分为李元芳支线剧情!
请独立阅读,注意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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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少女在客栈的餐厅内低头认错。
从始至终你都是一脸懵逼,悄悄看看一边默不作声的扁鹊,再看看各个比鹌鹑还乖的少女,最后看看站在一旁微笑着释放着“不认错就给我回去抄书”的气场的狄仁杰,虽然不明就里,但是为了活命,你硬着头皮问道:“狄大人,要不然你先吃点东西……?”
狄仁杰看了你一眼,点头:“嗯。”
他又看了一眼站得整整齐齐的几个女孩子,道:“无事了,你们继续吧。”
语毕,他便从前厅的后门走出,去了厨房。
“崽,呸,小可爱谢谢你解围,要是没有你我们怕是要被罚扫大街捡垃圾了qaq。”最先喊你“崽崽”的少女感激地看着你,扭头开始催促另外几个伙伴,“快快快,早吃完早走,难不成你们还想再次被治安官大人死亡凝视吗?”
你:……
哦,死亡凝视这个是真的非常生动形象了。
等出了客栈,一群少女开始忍不住吐槽:“啊啊啊治安官大人也太双标了吧,面对我们就是面瘫严肃一副‘再不出去就扫大街’的样子,面对崽崽就笑得春暖花开——”
“喂喂喂你是从哪里看出来他笑了的……”
“他看崽崽的时候眼里的笑意都掩藏不住的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那么温柔。”少女小声嘟囔着,随即反应过来,“哦凑难道我们的治安官大人要脱单了吗!!!”
“卧槽你别逗我!照咱们治安官大人那个样子他怎么可能脱单啊!没被嫌弃钢铁直男都不错了好嘛!”
“可如果对象是崽崽呢?”少女飞速接话,“崽崽那么温柔,那么可爱,一看就知道是直女,钢铁直男加上温柔直女这我磕了!”
“那要等你吃到糖估计是不可能的了哈哈哈直男直女怎么可能发糖啊,我个人站剑仙大人和崽崽!一个爱喝酒一个会酿酒也太可了吧!”
最边上一个女孩子小声道:“李元芳和小可爱也很好啊……一个正太一个萝莉,还都很喜欢吃糖葫芦,怎么看怎么有爱啊。”
“难道只有我吃韩信将军和小可爱这一对嘛?韩信将军战场杀敌,小可爱长安捉贼,特别是那身高差我好萌啊!”
“???扁鹊大大和小可爱不好吗?小可爱会做饭,扁鹊大大会做药……呃,为什么我突然有种在饭菜里下毒的奇怪想法……”
少女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纷纷拿出了手机。
#今天的妈妈粉们见到崽崽了吗#
“工作应该不算太辛苦吧?”狄仁杰问道。
“不辛苦,客栈的修复工作也快要完工了,最近很清闲呢。”闻讯而来的老板和君默扬起了笑容。
君默温和地笑着:“再过两天就可以恢复以前的工作状态了。”
狄仁杰注视着她,轻声道:“你倒是变了很多。”
从前的君默,虽然也笑着,但笑容中总有几分疏离,太过注重分寸,除了老板外,和所有人都保持着距离。
现在的君默,哪里还有当初的半分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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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茶的材料快要用完了吗?”
进了治安府,扫视一圈,你便看到了放在柜子上的几袋材料,里面的物品已经寥寥无几,便提议道:“那我再去买一些吧?”
“我陪你一起去吧?我的工作也做完了。”李元芳闻言,立刻放下了手中的平板,站起来道,“况且,有我在,你总不会迷路的。”
“唔,好啊。”你点头答应,对着另一边的狄仁杰道,“那狄大人,我和元芳先出去啦。”
“早点回来。”狄仁杰放下手中的书简,嘱咐道。
“明白啦。”李元芳飞速应道,拉起你的手腕,直接使用技能窜出门外。位置忽然变换令你丝毫没有反应过来:“诶诶诶?”
“啊,吓到你了吗?抱歉啊,我应该先说一句的。”李元芳不好意思地耷拉下耳朵,小声道。
哦这是什么大可爱!你忍不住笑了起来,仗着身高差,轻轻地碰了两下他耳朵上的两个金色的铃铛,道:“没有哦,很刺激很好玩,我很喜欢的呀。”
喜欢的是李元芳的能力,喜欢的是李元芳的礼貌,喜欢的是李元芳的可爱。
他忍不住弯了嘴角,道:“那我们走吧?”
“好的呀。”你点头,“顺便去买几串糖葫芦吧?”
“那是必须的。”他眨了眨眼,“去买东西怎么能够少得了糖葫芦呢?”
“元芳,你为什么喜欢吃糖葫芦啊?”在去长安街的路上,你忍不住问道。
为什么喜欢吃糖葫芦?李元芳一怔,抬头看了眼蔚蓝的天空,嗫嚅了几下,只道:“因为……当我吃到糖葫芦时,就觉得那是我从出生以来吃过的最甜、最好吃的东西。”
在几年前,他还只是一个没有长大的魔种混血的孩子,整日在长安的阴影处藏匿,四处躲逃。因为每次一出面,得到的只有人们饱含着恐惧、憎恶的目光以及充满恶意的伤害。
人类们欺负他年幼,能力不大,便一门心思地想将他赶尽杀绝,并意图让他供出他的兄弟姐妹们的位置。
尽管当时食物匮乏,但是他的家人们总会将得到的食物平分,但结果总是大多数的食物进了他和他的弟弟妹妹们的肚子,所以,他们的关系远比人类所想象的要好。
在他被人踩在脚下、被逼迫着舔地上已经破碎、被踩得乌黑的糖葫芦时,他就觉得,自己怕是要死在长安了。若他真的毫无尊严地选择了屈服,那他就如同行尸走肉。
在他一筹莫展的那刻,狄仁杰出现了。
他将那群人赶走,伸手想将他拉起来。可那时的自己实在是太过敏感,除了家人以外谁都不肯相信——谁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人在想些什么。
恐惧促使他一跃而起,下意识扔出飞镖,后退两步准备逃跑。
因为颤抖,他本想让飞镖擦着狄仁杰的身子而过,给他一个警告,却没想到那锋利的飞镖直接在他的脸上划出一道血痕。
鲜血缓缓流淌而下,他却毫不在意,只是从容地走近了他,忽视他的戒备,在他即将动手的那刻伸手覆上了他的头。
“地上的别吃,脏。”他不介意自己身上的脏污,反而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元、元芳……”
“走吧。”他道,“我带你去买糖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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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第一次吃到糖葫芦。
糖葫芦酸酸甜甜,他却落了泪。
“你已经是一个男子汉了,不能轻易落泪。”狄仁杰道。在他的眸中,李元芳看到了自己听到下一句话时,眼睛里亮起的光芒:“到我的治安府里来吧,成为我的密探,为我打探消息——我需要你这样的手下。”
然后,他就在那间小小的办公室里见到了扁鹊和杨戬。
他原以为除了天选之子以外,就没有人会成为他的朋友了,因为人类并不是很能接受令他们饱受侵苦的魔种,即使有魔种混血,在他们眼里也不过是披着人皮的魔种罢了——他们憎恶像自己一样的存在。
直至你的出现。
他听到了你的跑步声,下意识警惕地回头看,看到的是你脸颊微红、有些腼腆的样子。
「这个糖葫芦给你。」
可是,为什么要给他糖葫芦呢?李元芳很不解,因为他看出来你当时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所以他疑惑地发问。
但你回答得非常理直气壮:「因为你想吃啊。」
当时的你呆呆的,他忍不住想笑,所以在跟你互换了名字之后才转身离开。超常的听觉让他清楚地听到你在原地因为发呆而懊悔地跳脚,那时候他就在想:怎么会有人类不厌恶和魔种一样的存在呢?
但他信任你,因为你的眼睛真的很清澈。
后来啊,天选石开始呈现出天选之子的资料时,他有些惊讶于你的背景——一片空白。
所以,不讨厌他也只是因为不清楚人与魔种的差异吗。
那个时候,他有些失落,但他还是忍不住想在狄仁杰面前替你树立一个好印象。
直至与你相处,才知道,你即使知道了差异也不会对他另眼相待,你常常说他很可爱,还会伸手捏他的脸。力度很轻,可他却因为这亲密的举动而红了脸。
他也想学习下厨,这样或许可以减轻你的负担,但是他好像并没有天分。
一盘炒青菜都能被自己炒糊,他只能拿着锅铲叹气。
「小元芳做得很好呀。」
「真正打动我的,不是菜的味道,是小元芳你的这份心情哦。」
大概,就是在那一刻动心了的吧?
他很没出息地红了脸,逃去了前厅。
在你面前,他总是没有半分抵抗力啊。
做菜的时候是,被狄大人赶去“工作”,你夸他可爱的时候也是。
他壮着胆子回捏了一下你的脸,嗯,跟料想中的一样软。
很难想象软萌的你在醉酒之后简直是杀伤力超群。
你捏了他的耳朵啊——就和百里守约说的一样,耳朵是个很敏感的地方,只有很重要的人才能摸。
嘛,其实在他心里,你已经是很重要的人了。
在他□□逃去思考人生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要沦陷了。
谁让那个人是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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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个人是你,所以他才会动心啊。
谁让你那么可爱,那么温柔。
现在想想,他真的很感谢糖葫芦。
第一根糖葫芦,给他带来了重要的伙伴;最甜的那根糖葫芦,给他带来了你。
以前他吃糖葫芦,是想让糖葫芦将他苦涩的回忆甜回来;现在他不需要用糖葫芦来回甜了,因为你就是最甜的那颗糖。如果说以前的苦难是为了为你的到来作铺垫的话,他甘之如饴。
所以,现在,先让他好好地把这份情感藏在心底吧。
偷偷地瞥一眼你不知想到了什么而勾起了嘴角的面容,李元芳想起了自己平板上的内容。
那时候他刚好看到他和你的cp图,你和他手里都拿着一串糖葫芦,他侧头看着你,而你面向前方微笑。
唯一不足的地方大概就是他居然比你矮。
“你……有什么办法能让人长高吗?”他踌躇地问道。
听到这个问题,你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多喝牛奶。”
相信你,喝牛奶一定能够长高的!
“好的。”他点点头,在心里记下了小本本。
毕竟他不能比你矮是不是,那样的话,就觉得他没有你有气势了,特别是和你站在一起的时候。
长安街似乎也在庆祝几天之后的关市,人员似乎变得更多了,也许是陆续有少许的塞外人员进入长安的缘故吧。
“元芳,糖葫芦!”你买了两串糖葫芦,笑眯眯地递给了他一串,拉起他的手向着长安街深处走去。
牵、牵手了!
他震惊地瞪大眸子,视线下移到你拉着他的手上,脸红了个透。
他先前,也只敢拉你的手腕啊,完全不敢碰你的手心和手指……
这、这次居然!
李元芳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一直煮熟的虾子,视线四处乱瞟,就是不敢再去看两人牵住的手。
“woc我看到了什么!正太萝莉这组我是真的磕了!诶诶诶看到了吗?快拍啊!”大耳朵捕捉到不远处有人压抑着的小声的低呼,他抬头看过去,面上变得严肃非常。
虽然配上他通红的脸颊并没有什么威慑力就是了。
那个女孩子对他歉意一笑,小声道:“我只上传到你们的cp组里,并勒令不许公开,行吧?”
闻言,李元芳思索片刻,便低下了头,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天啦撸真的答应了!允许了!我就说这对是真的有糖吧!”少女连忙拍了照,编辑文字,发进了“治安府正太萝莉组”部落里,“情侣糖葫芦我也想吃qaq。”
李元芳将下巴隐藏在高高的衣领中,遮住了他的微笑。
一点点小小的炫耀,应该不算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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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芳元芳!”你丝毫不知刚刚发生了什么,反而指着一个卖各种小巧物什的小摊,道,“我有东西要买给你!”你松开他的手,蹦蹦跳跳地过去,在李元芳感到有些失落的时候又极快地蹦回来。
“元芳,给你。”你摊开手心,里面放的是两个金色的小铃铛。
李元芳接过,愣愣地问道:“为什么给我买东西?”
你无辜地看着他:“还需要理由吗?因为我很喜欢小元芳啊。”
李元芳:???
不是,你知道他的心思吗?这样说很容易让他误会的啊!
虽然知道你说的喜欢是指对于可爱事物的喜欢,但是……
他能不能,小小地装一下傻,把这份喜欢当成他所期待的那种?
“就是觉得这小铃铛很适合元芳啦——我们去买材料吧?”你吐了吐舌头,再次拉起李元芳的手。
未曾说的是,你拉他的手是故意的。
李元芳真的很可爱啊,害羞脸红的时候,以及——被你捏耳朵的时候。
啊,醉酒的其中一部分记忆已经想起来了,你知道你追着李元芳在客栈里上蹿下跳,还不怎么温柔地蹂|躏他的耳朵。
现在想想感觉自己真的很不温柔,希望李元芳不要介意才好,不然你会很愧疚的。
喜欢李元芳,可不仅仅是那种“喜欢”。
但是,你可不知道李元芳对你是抱有怎样的情感,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吧。
因为你不知道万一自己的心思被发现了李元芳会怎样,你们还能不能像现在这样谈话毫无顾忌、拉着对方一起玩。
完全不希望关系会闹僵。
唉,要顾虑的事情可真多啊。
你悄悄地回头看了他红彤彤的脸颊,忍不住笑了起来。
因为李元芳,你才会喜欢上糖葫芦啊。
甜甜的,真的让人忍不住沉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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