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第 112 章
伊莎贝拉本来的确想在西岸开快餐店, 可是待她来到洛杉矶实地考察之后又发现好像不是那么适合。
快餐适合什么人?像她这种生活忙碌、没有时间下厨、也不想花太多时间在吃饭上面的人,简单而言就是都市人,快餐店的流水生产线正正就是为了应付庞大的客流量而设立的。
洛杉矶的租金和物价虽然比较便宜,但在这里开快餐店可能不是那么赚钱——西岸这边的生活节奏比东岸慢多了, 人口的密集程度也不如西岸, 人们有充足的时间自己下厨,算是懒的煮了也会选择等候时间较长但是素质高的餐厅而不是跑去吃快餐。
再者, 伊莎贝拉拓她的关系去调查过, 政府的数据显示洛杉矶的人口平均年龄较高, 也就是说中老年人比较多, 快餐的口味更适合年轻人, 也不够健康, 不会是上了年纪的人的选择。
综合以上,洛杉矶实在不是一个开快餐店的好地方。
而芝加哥作为美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人口密度高,平均年龄较年轻, 物价又比纽约便宜, 她对这个城市也比较熟悉, 是她的不二之选。
选址的问题还算轻松解决, 可食物的研发就是一大难题了。
她原本的想法是请美国各地的有名厨师组成食物研发队,却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人家为什么要帮你研究出最美味的配方?这不是给竞争对手增加生意吗?
所以在起初伊莎贝拉压根找不到愿意加盟的厨师, 导致迟迟研发不出菜单, 然后她遇上了她的贵人——菲利浦先生。
认识菲利浦先生纯属偶然, 那时伊莎贝拉正在积极尝试家庭餐厅和路边摊, 因为它们所贩卖的通常都是比较简单而且容易制作的食物, 像汉堡包和三明治, 藉此发掘一些有潜力的菜单。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 对方看她年轻漂亮都不会介意解答她的一些问题,例如如何做出美味的汉堡包。
然后她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菲利浦先生的餐厅,尝试了他家的炸鸡之后一直都念念不忘,断断续续去了好几次,刚好有一天菲利浦先生比较闲,伊莎贝拉便趁机向他请教。
经过一番详谈之后,伊莎贝拉才得知原来菲利浦先生因为母亲得了重病,把钱都拿去给她治病而陷入了财政困难,他的餐厅即将抵押给银行,在一个月后便要结业。
她觉得很可惜,因为菲利浦先生的炸鸡并不逊色于连锁快餐店,于是她向对方提出一个建议——来为她工作,届时存到足够的钱将餐厅买回来的话她也不会强留。
伊莎贝拉给出的薪水自然不薄,对菲利浦先生而言如同雪中送炭,所以他没有后顾的答应了。
他根据伊莎贝拉提供的菜单不断进行实验和改善,最终花了半年的时间做出让他和伊莎贝拉都满意的食物。
一家快餐店需要大量的员工,装修倒是很省事,食物的原材料都是很常见的食材,所以也很快就跟供货商建立了合作关系。
来到芝加哥的第一天,伊莎贝拉跟菲利浦先生在尚未开业的餐厅见了面。
盖茨比还是最近才知道伊莎贝拉连饮食业也有涉猎,看见这里明亮简洁的装潢以及菜单就知道这家餐厅大致走的是什么路线,他实在不得不佩服她的生意头脑。
哪怕已经赚到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她都不曾停止自己的脚步。
盖茨比一向知道伊莎贝拉是个异常优秀的人,但她好像总是有办法为他带来惊喜。
“菲利浦先生,一切已经准备就绪了吗?”伊莎贝拉在餐厅找到菲利浦先生,友好的向他打招呼。
头发花白的中年人信心满满的回答:“随时可以投入服务。”
菲利浦先生不是前线员工,他的职位是食物素质控制的总监,同时也是他教会厨房的员工们如何制作出菜单上的食物。
他还是后来才知道原来伊莎贝拉是个那么有名的设计师,对于这个年轻的小姑娘他是很感激的,不仅是因为对方给他一个机会重新来过,更是因为对方很信任他,把研究菜单这种大事交给他自由发挥。
“杰伊,来点餐吧,你可是罗彻斯特汉堡的第一位客人。”伊莎贝拉笑瞇瞇的对盖茨比说,眼神带点跃跃欲试。
餐厅的名字就叫rochester burger,以伊莎贝拉的家乡来命名。
盖茨比点了一个炸鸡汉堡套餐,套餐里面有一杯可口可乐以及炸薯条,是足够填饱一名成年男人的肚子的份量。
菲利浦先生即场为他烹饪,上菜的速度快得惊奇,盖茨比跟伊莎贝拉才刚坐下不久,菲利浦先生就为他们送来了食物。
在正常的情况之下,快餐店是不提供送餐服务的,就跟超市一样是采用自助式点餐及取餐,不过伊莎贝拉可是老板,自然有特别的待遇。
盖茨比发现餐盘上只有食物和两张纸巾,问:“没有餐具提供的吗?”
“这么简单的食物,用手吃就可以了。”说着,伊莎贝拉不等他就先行吃了一根薯条。
看见伊莎贝拉这么干脆就用手拿薯条,盖茨比也不骄情,把手擦干净就打开汉堡的包装纸,朝汉堡的边缘咬了一口。
“……!”
伊莎贝拉看见男人瞬间亮起来的眼睛,急不及待的问他:“怎么样?”
“味道很棒。”咀嚼完,盖茨比用不可思议的口吻说道。
夹在汉堡包里的鸡排外皮酥脆,里面肉汁鲜嫩,因为有很多蔬菜所以一点都不让人觉得油腻,他吃不出是由什么制成的酱汁是令汉堡如此美味的另一关键,薯条也炸的正好,口感极佳!
盖茨比从来不是一名快餐爱好者,可是这个汉堡却有种令人咬完一口想再咬另一口的魔力。
上餐速度快,价钱便宜,可以想象到这里开业后生意会是多么的火爆!
伊莎贝拉冲菲利浦先生举了个大姆指,对方亦回以一个笑容。
罗彻斯特汉堡会在三天后开张,虽然她之前就亲自尝试过自家制作的食物并且觉得无懈可击,但盖茨比的反应还是增加了她的信心。
她不期望能把罗彻斯特汉堡经营成像麦当劳和kfc这样的超大型跨国连锁快餐店,毕竟时代不一样,那些大企业的成功很多都是被时代造就起来的,所以她认为只要能赚点钱就不错了。
抵达芝加哥后他们就马不停蹄的往餐厅赶,离开餐厅之后才去酒店安顿,隔天前往布坎南夫妇的住处。
要见汤姆·布坎南这件事让盖茨比久违的有点紧张,并不是因为他怕对方对伊莎贝拉出手,而是自己的出身令他下意识的感到不安。
布坎南是真正的老钱家族,就算是教导他成为一名绅士的丹·科迪拍马也追不上,他不希望自己在对方面前露出什么马脚,让伊莎贝拉出糗。
只要伊莎贝拉愿意,她完全可以像她的朋友黛西那样嫁入豪门,可是她却选择了他这个穷光蛋。
这令他无法不拿自己跟伊莎贝拉身边朋友的伴侣比较,虽然他可以在伊莎贝拉面前很坦承的面对自己那不光彩的出身,可是在真正的有钱人面前,他始终无法释怀。
伊莎贝拉也留意到今天的盖茨比特别安静,大致明白他现在是怎样的心情,于是握住了男人的手。
盖茨比回神过来,对上女孩溢着笑意的目光,顿时感到很安心,反过来紧紧扣住她的手掌。
在上流圈子里混了这么久,伊莎贝拉算是什么都见识过了,然而当他们乘坐的出租车驶入布坎南大宅的花园时,还是忍不住露出惊叹的眼神。
……好大!!
这里相比当年的费尔宅邸简直就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光是草坪就有足足三、四十英亩,踢足球完全没有问题!
盖茨比注意到伊莎贝拉的眼神,他透过车窗看着那宫殿一样的大宅,忽然想到在路易斯维尔跨年时,伊莎贝拉曾经说过她以后要住在城堡里。
“你喜欢这种宅邸吗?”他问。
“没有人会不喜欢吧?”伊莎贝拉说,“不过这么大,每天肯定要走很多路,想想就觉得累。”
希莱尔、优活及高洁丝也是这一两年才走上正轨,伊莎贝拉虽然富有,却还没有一口气买下一座这样每个季度的租金要数万美元的超级豪宅的资本。
钱她是有的,可是买了豪宅之后她的存款就会变得局促,还有各种的后续支出像聘请佣人以及地产税,房地产又不能为她带来实时的回报,而她从来不做亏本生意。
盖茨比失笑,没再说些什么,只是默默的看着布坎南所拥有的一切。
“伊莎贝拉,你终于来了!”
黛西在前厅迎接他们,这是伊莎贝拉自婚礼后第一次见她,也许是已为人母的关系,这位黄金女孩完全褪去了当年的稚气,开始具备成熟的韵味,同时也保留了少女的纯真。
“好久不见了,黛西。”伊莎贝拉跟她贴脸吻,“你的发型真好看。”
黛西剪去了那把金色的长发,梳着一个鲍伯头——这是今年最流行的发型,无论是一般人家的女孩还是名媛纷纷都留着短发。
黛西放开伊莎贝拉后发现了旁边的男人,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咦,你是……盖茨比先生吗?!”
像黛西这样的交际花能记得盖茨比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当时他给她留下的印象很深刻,是所有泰勒军营的军官里面最得她心的。
“费尔小姐你好,又见面了。”盖茨比摘下帽子,“还被你记住是我的荣幸。”
黛西八卦的目光毫不掩饰的两人身上转,一早知情的乔丹还没有把他们在一起的事情说给她听——黛西一直在海外,她们没法见面,而有些事情在信里面说就不有趣了,所以隐瞒到今天。
也许这是乔丹的一点恶趣味。
伊莎贝拉带着他一起过来的举动已经说明了一切,这让黛西不由得想起,当年在路易斯维尔的时候她曾向盖茨比表明过好感,可是对方迟迟不行动,难道是因为他当时心里就有伊莎贝拉了?
要是以前,黛西可能会觉得有点不滋味,但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什么都不会的女孩了,而且她的丈夫是美国首屈一指的名门,哪里是来历不明的盖茨比能比上的呢?
也许当年她会因为对方帅气的外表以及绅士的举动而心动,可现在她认清了事实,那就是汤姆才能为她带来无忧无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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