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天山之行(11)
空气中流动着毫不掩饰的试探,同袍想,母亲是地道的秦人,自嫁给父亲除了争战再未离开过平江城,掌柜五十多岁的样子,若是母亲活着也不过四十出头,又怎么会识得这个半百的燕人呢?同袍不知道掌柜背后的深意,也无暇去探查,便仍旧摇了摇头。
“抱歉,在下不识。”
“如此,是老朽冒昧了。”
掌柜低下头遮掩着神色中的落寞,他当年信守承诺,在这里苦苦的等了十七年,可没有等来再聚首的欢愉,传来的只有佳人已逝、挚友失势失踪的噩耗,本以为今日有幸得见故人之子,却发现仍旧只是自己的执念。
是啊,天下秦人千千万,却再无一个天真无邪的她。天下俊朗少年万万如云,却再也没有一个临危不惧、善良赤诚的他!老天无眼,竟让如此奇葩瑰丽之姐弟死的死、丢的丢!
掌柜深深吸了一口气,隐忍了多年的情愫再次关进了心底最深的牢笼里。再次抬首,他那布满褶皱的面上,仍旧是宽和带着狡黠的算计,视线重新落在张玄觉的身上,微微一笑。
“客官,是银票还是当玉?”
“十两!”
没有顺着他的话接茬,张玄觉转身将竹筒交给同袍,从怀里掏出两锭五两的黄金,扔进了小二的怀里。
“就这么多。”
“客官莫要玩笑,一株完整的雪莲可是一万金,我这怎么也得五百吧。”
“你自己也说了,是完整的一万金,你这两朵花上摘下来的花瓣,十两我都觉得亏。”
“客官,是要明抢?”
掌柜的声音仍旧没有起伏,只是他手的移向了腰间一个更细的竹筒,同袍盯着和他的动作,如果没猜错的话,那个竹筒里藏的应该是信号弹。
“在下明明是公平对价,掌柜偏要说成抢,岂不是平白污蔑?得,若掌柜没有诚信交易的诚意,今晚的事就算了,在下告辞。”
掌柜见他嘴上虽说着告辞但三人却并不打算归还竹筒,不仅如此,为首的少年还霸道的将小二手里的金子夺了回去,这如果都不是明抢,是什么?这么多年,他从没受过这样的气,下意识的想发射竹筒中的信号弹,但经过一番挣扎的权衡利弊,终究还是摇了摇头。燕国眼下局势混乱,老板已然自顾不暇,若此刻为了些许银钱而惹了事端,并非明智之举。
“罢了,十两,就十两!”
“成交!”
并未转身便将两锭金元宝稳稳落到了小二的头上,掌柜捏着其中一锭,盯着张玄觉鬼神莫测的背影,他忽然明白了,这个少年虽然不是真正的主人,但却是真正的高手。今天自己就算发射了信号,也不见得能把他们拦下,说不定还会葬送了整个客栈。
回到房间,门子刚刚关严,勉强撑着的南宫淳尚就像一滩和了水的泥巴一样瘫坐在了地上不住的喘着粗气,刚刚在马厩,他还以为自己要死了,眼下的又一次劫后余生竟是这般的虚幻。
抓着桌子趴在上面的张玄觉也没比南宫淳尚好到那里去,虽然他必须装的异常英勇无敌,但天知道他有多怕掌柜拉响信号弹,要是此番真的赌输了,就真的连碎肉也无法离开□□城,到时候别说变星星,就是变大粪也惹人嫌。
客栈的竹筒是燕国地道的物件,太过眨眼,带在身上除了招来灾祸别无益处,同袍小心翼翼的将竹筒里的花瓣掏出放到更小的玉瓶中塞进腰间的荷包,脑海里想着掌柜那刻意隐藏的落寞,难道他真与母亲是旧交?
“玄觉哥,姐夫,这里真是太可怕了,简直不是活人呆的地方,咱们什么时候能走啊?我想回去了,我真的想回去了。”
“明晚接了货就走。”张玄觉的视线在进门那一刻就未从同袍身上移开,他关切道,“在想掌柜的话?”
“想了一路也想不明白。不过算了,眼下那不是重要的。接下来,你有什么计划?我看这掌柜的并不是善类,你说他会不会出卖我们?”
“不会,这行虽然脏,但守信。何况这家店能开三十几年,定是有自己的诚信招牌,不然就算靠山强大,也早被吃干抹净了。”
故技重施放倒了南宫淳尚后,张玄觉用半个时辰才说服了要一起同行的同袍。微寒的风吹在额上,他按照计划穿上了黑色的夜行衣,独自一人穿梭在了无尽的夜色中。
天边的鱼肚白渐渐亮了起来,彻夜未眠的同袍终于等回了张玄觉的身影,惊喜中他毫发无损且带回了一千两黄金。看他得意的将十枚百两金锭子一枚一枚排成排放在桌上,除了宠溺的为他鼓掌,同袍已无法表达此刻复杂的情绪。
“黄金真亮啊,金灿灿的,我好喜欢,但一想到今晚要给别人了,我的心就揪着疼。”张玄觉撇着嘴扑进同袍怀里,依依不舍的盯着金元宝,唉声叹气,“算了,我这辈子估计注定是个穷命了,你快把这些小可爱收起来,不然我真怕自己会卷着它们逃跑。”
“我们秦家,不缺钱,回去了,你想要多少,拿便是,又何须这般。”
“不行!三媒六礼,样样都不便宜。千秋家是大户,你的聘礼不多一些,多寒碜?”张玄觉努着嘴吸了吸鼻子,拍着他的肩膀,突然一本正经道,“虽说你们已经定下婚约,但煮熟的鸭子还能飞呢,你要八抬大轿的娶妻,自然不能在面子上折了,知道不?要是钱不够,我可以再……跟别人借点。”
“你这次是跟谁借的?”
同袍执起他手,果然冰凉,眉头微蹙,便塞进了自己的脖颈中。张玄觉笑着蹭了蹭他的额头,眉飞色舞的尽是得意。
“说来也巧,还记得那个女叫花子不?这次就是从她哥那借的。你说她哥带了十几个随从来了□□城,又带了一堆金元宝,是来散财的吗?”张玄觉得了便宜还卖乖,挑眉道,“在金都我就看他财大气粗,果然不假。我的眼光,还真是准!这家伙,要不是他,一时间我还凑不齐这么多金灿灿呢!好一个散财童子,真是不错,我喜欢……喜欢他的钱袋子。”
挤眉弄眼的抓起一锭金元宝,张玄觉想着那个散财童子,心里闪过片刻的狐疑,这种大门大户的有钱公子,身边有十几个手下,真的能如他所说的弄丢了自己的妹妹?如果不是走散,那他就是故意的。
“在想什么?”
“我在想,这个散财童子这么有钱,又有手下,那个那个女叫花子叫他哥,二人是兄妹,女叫花子怎么混的那么惨。这其中,估计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事。不过无所谓了,别人家的事,说到底关我屁事。”
“那个女叫花子,是燕贺的女儿。”
“你说什么?”
张玄觉惊的下巴都要掉了,他做梦也想不到,一个看起来傻乎乎、脏兮兮的小女孩,居然是权倾朝野的燕国战将的女儿!那这么说,那个散财童子,就是燕贺的养子,燕之诺了!
“舅舅和我说,当初为了报仇,把那个孩子偷出来过,但是没下得了手,只是在她的脖子上留下一个桂花的烙印。那天,我看到了她脖子上的桂花烙印,不会错的,她就是燕贺的女儿,燕语柔。”
“那你……”
“当年不论如何,我们没有被燕贺所杀,舅舅没有杀了燕语柔,我也不会,连坐,是我父亲和母亲最唾弃的,我是他们的儿子,自然也不会崇尚连坐。”同袍面色无波,淡淡到,“父债子还,未免太牵涉无辜。玄觉,天色不早了,你睡一会儿,我守夜。”
“嗯。”
张玄觉没有继续说些什么安慰的话,因为他知道同袍是个坚强的人,他说不会牵连无辜,就一定不会。在金都他没有杀了燕语柔,反而让她留宿,就是最好的证明。
天大亮后,三人故作无事的逛街、买东西,犹如闲客旅人一般在城内穿梭,当所有人都相信他们身无长物是个臭水的时候,黑衣人提前半个时辰出现在了房间里。
“我要的东西呢?”
“在这里。”黑衣人握着竹筒,淡淡道,“我的东西呢?”
“我验过货,自然会守诺。”
“我如何相信你?”
“你没有资格不相信我。”
邪魅的昵着黑衣人,见他嘴角抽搐,单手按着竹筒,没有犹豫,直接扔了过来,张玄觉打开确认后,扯开了桌上的帕子。黑衣人数了一下金元宝的数量,从中拿了七锭。
“成交。雪莲,归你了。”
“这都是给你的。”
“无功不受禄。”
黑衣人是个职业盗匪,虽然做的是杀人越货的勾当,但在生意里,不属于自己的钱是一两也不会多拿的。
“谁说白给你了?”
“何意?”
张玄觉捏着金元宝朝黑衣人的方向扔去,黑衣人抓着飞来的金子,不解的盯着眼前这个周身邪气的少年。
“也没什么,就是希望你帮人帮到底,送我们出城。”
“城里有镖师……”
“所谓的镖师,就是打着镖师旗号的杀手吧。”张玄觉咂咂嘴,继续道,“我承认,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镖师,但说白了,我不信他们。”
“那你为何信我?”
“感觉。”
“感觉?”
“对啊,感觉!不然还有什么,我又不认识你!”
南宫淳尚为自己的小命紧紧的捏了一把汗,他很想扒开张玄觉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是不是水,不然怎么会轻易将三个人的命交给一个不认识的亡命之徒呢?
黑衣人从未接过镖师的活,但想着出城不过三五里,能拿三百两黄金的酬劳,是划算的,所以他虽疑其中有诈,还是任由体内亡命之徒的血液奔涌。
“好!我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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