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故梦重温
失散多年,日日的思慕的重新相聚,三人有很多话要说,自然不会先提眼下最无关紧要的联姻之事。张恒留下姐夫,心情激动的与孟洵、孟平江来到同袍和同泽的院落,他看着院子里的陈景摆设,抚摸着小小的藤条,家主亡故那年四岁的同泽倔强要找藤条让主母醒来鞭打自己的场景还历历在目。眼眶一红,泪水直接滚落,这里……竟然与将军府的如出一辙。
“张恒,今天真是太巧了,我真是做梦也没想到能与你在魏国重逢。”孟洵面上是掩不住地笑容,“千秋老爷这也算歪打正着了,要是没他闹的这一出乌龙,咱们还见不成呢!”
“我这个姐夫,为人豁达、良善,从头到尾可以说哪儿都好,就是对家里的小丫头太过宠溺,若不是有律法约束着,恨不得像个强盗一样,将她喜欢的都抢回家去。”张恒笑道,“不过,既然说到这了,不是我吹嘘,我家那丫头,千秋一还真挺好的,除了性格大咧咧、话有点儿多,哪儿都好。尤其是善良,端庄。”
“你看他,还说不是来帮着保媒拉纤的,才几句话啊,就恨不得说出一黄河的美言来夸赞自己的外甥女。”孟洵挑着眉眼,笑着挤兑他,“张恒,我外甥多优秀你可是从小看在眼里的,不用我把长江之水引来夸了吧。”
“怀山,你看这小子,三十多的人了,这张利嘴还是不饶人,活阎王,活阎王。”
“孟阎王的特色嘛!”
孟平江接着他的话岔,与张恒两人一唱一和,着实将孟洵贬损了一通,冤的孟洵恨不得将冬日的鹅毛大雪喊来助阵。
轻松明快的氛围,勾起了过往种种,三人仿若又回到了十几年前,大家均十几岁的时候,日日腻在一起习武、读书、天天说地,虽然元帅治兵极严,但大家无忧无虑的、着实过了很久的好日子。
“这么多年,可还有燕狗追杀?”
摇摇头,其实七年前通过孟洵的百般打探,他们就得知燕驰寻找两位少爷并非是要斩草除根,而是觉得愧疚要替家主抚育其成材,但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他们又怎么会将孩子交给仇人教养。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不敢太过张扬的寻你们,竟不知……竟不知你们竟然就在身边。”
“世事难料。”
孟洵拍了拍张恒的肩膀,多年的离别,如今重逢,他老了很多。嘴角惆怅的翘起,擦了擦他面上的眼泪。
一向顽皮的同泽堂破天荒的没跟着许尧满大街乱晃,而是下了学堂一溜烟跑进兄长的房里,翘着二郎腿在兄长的床上翻看他读书,这么多年来,他仍旧如幼年一般必须在兄长身边才能睡得着,尤其是晚上,还是赖着讲故事,不然不肯睡觉。幸而同袍疼他,不在乎风言风语。
“同袍,同泽,出来见客人。”
“叔叔,你这话说的,怎么像话本里春楼老鸨子的话。”
同泽一听,眉眼弯弯,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蹬上白靴,站在门口,隔着窗纸,夹着嗓子,戏谑道:
“姑娘们,春光大好,出来接客啦!”
推开门,夕阳余晖透过树叶,斑驳的散落在门廊,只见同泽灵巧的向后窜了几步,才没有被突然推开的门撞到,孟平江对他宠溺的招了招手,在走到自己身边时,伸出纤细的手,对着他的脑袋轻轻拍了一下。
“臭小子,好的不见你学,歪门邪道学的可快了!”
张恒站在孟洵身边,下意识的向前走了几步,反复几遍的打量着面前这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眼眶又红了红。
“像,二公子自小就更像夫人一些,如今长大,和夫人更像了!”
“都说外甥像舅,你说同泽像不像我?”
“像!”
张恒沉浸在喜悦中,也顾不得与他斗嘴,视线随着室内一个黑袍少年移动着,只见他俊朗如画,乌黑的剑眉虽冷却不凌厉,一双如元帅一般无二的圆丹凤眼,炯炯有神,绷着脸时刚毅冷峻,从样貌到气质,真是像极了家主,而那挺拔的鼻梁、小巧的鼻头还有生而上扬的嘴角,又好似主母无二。
“这……这就是同袍吧。”
张恒的声音有些颤抖,虽然这么多年从未停止过寻找,但他从未敢幻想此生还能活着见到家主的两位公子。如今老天开眼,竟然真的让自己见到了,激动的泪水夺眶儿出。
“同袍、同泽见过张恒张叔叔。”见二人疑惑,孟洵补充道,“这是你父亲的先锋官,同袍还记得吗?”
同袍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点点头,张恒虽然蓄起了胡子,但模样依旧,尤其是他当年抱着父亲棺椁大哭的红眼框与此时的重叠在一起,无异。
“恒叔。”
“恒叔叔好!”
“乖,好孩子,好孩子。”
“怀山、孟洵,你们俩辛苦了。”
“来,咱们到书房聊,好好聊。”重逢虽喜,但孟平江却布满了多年离别的酸涩,他揽着二人的肩膀,轻声道,“你们俩该干嘛干嘛去,同泽,别忘了你还有书没背呢,晚上我可是要考你的!”
“是,小的遵命。”
张恒看着同泽仍旧如记忆中一般调皮活泼,心中宽慰了许多,只是看着大少爷不苟言笑的样子,免不了心疼。他,小小年纪竟然这般的克制自己,比起从前,更甚。
久别的重逢,没有因喜悦而冲昏头脑,三人短短的叙旧后,不可避免的谈起了两个孩子以及秦国的未来。
“听闻秦王越发昏庸,如今宠信了佞臣午吉,更是不问朝政。魏王有意联合燕国找准时机,吞并秦国疆土、瓜分天下。”叹了口气,张恒悲伤道,“秦家世代守护的平江城如今也彻底沦为燕国管辖,秦国的这位王上登位以来,对内贪图享乐、大除异己;对外只知道和亲、割让城池,说句元帅不爱听的话,秦国大势已去,危亡不久矣。”
“姐夫生而为国,死也为国,谁料君之不君,国亦不国。臣死报国,自当无怨,但百姓何辜?江山何辜?”孟洵紧紧攥拳,“我为姐夫不值。为了这样的君王,根本不值得他牺牲至此。”
“现在秦王无子,说不定……”张恒压低了声音,与二人对视一眼,将心里大胆的想法倾囊相告,“两位公子虽不是如今王室嫡子血脉,但却是开国君王的嫡系子孙,血脉纯正,加上元帅声望极高,当年若不是现在的秦王是王后独子,将军早就登基了。”
“你的意思是?起义?”
孟洵精明的盯着他,见他点头,有些犹豫,一日不见当刮目相看,如今八年已过,这么久的光景会将一个人的脾性改成什么样没人知道,虽然三人曾经无话不谈乃是真正的生死之交,但若他如今投身魏国,变故了怎么办?不行,自己不能拿两个孩子去赌。
“信不过我?”张恒见二人不语,立刻跪起誓,“我张恒虽在魏国为官,但心中从不曾忘记元帅与夫人,我今日所言句句真心,若不是为了少主所想,生出二心,祖宗不佑,天地不容!”
孟平江看着他,虽然知道张恒的秉性,却与孟洵一样不敢轻易去赌,忽然他生出一个可以加码的主意来。
“张恒,不必起誓,咱们是刎颈之交,出生入死多少回了,我们当然信你。”将他扶起,对孟洵眨眨眼,孟平江继续道,“今时不同往日,咱们没有了元帅,也没有了十殿阎罗,加上再说起义不是件小事,咱们再考虑一下,得从长计议。再说了,今天你是和千秋老爷来的,呆了这么久,总不能无功而返不是?要我看,同袍年纪也不小了,虽然那孩子嘴拧,但订下亲事我和孟洵还是能做主的,等日后二人多多相处,说不定就日久生情了。”
“对,是我莽撞了,起义这件事,急不得,我们不能拿少主冒险,需要好好筹谋。”张恒看出了孟平江的心思,但没有点破,而是夸张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笑道,“你们看我只顾着自己沉进在重逢的喜悦中,一高兴就把联姻这事儿给忘了。那你们的意思是……准了?”
“嗯,准了。”
“好!真是太好了!没想到我张恒还有机会与元帅结成儿女亲家!祖宗保佑、张家蓬荜生辉。哦,对了,两位少爷的身份,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份危险。两个孩子的婚事咱们定下,那我回去和姐姐、姐夫商量一下,过几日我再来谈定亲的事,今天就先回去了。”
送别了二人,孟平江刻意忽略了千秋傲探究的神色和几番欲言又止的询问,他心中的算盘噼啪作响。眼下既不能得罪了张恒,他的话当然也不能尽信。
“怀山,你为何突然提起联姻,这件事同袍不会同意的。”
“张恒说的有道理,国将不国之时,百姓会想起谁?”嘴角一挑,孟平江淡淡道,“自然是神之子,咱们将军被誉为战神,这世上再没有比他的儿子更适合登上王位之人。但八年太久了,我们不能轻信张恒,哪怕他是曾经出生入死的兄弟。”
“你是想与他的外甥女捆绑利益?”孟洵对他笑了笑,“你这个老狐狸,果然是这么想的,不过这件事,可要跟同袍好好说,不然依照他的性子,准会露馅。到时候,别偷鸡不成蚀把米。”
“你错了孟洵,明白说了,才会坏事。他的性子与家主一般,追求君子坦荡,利用一个女人,他会不齿的。而这等龌龊之事,就让我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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