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生日
末世来临前二十二天。
考虑到身体的承受能力,夏雪和郑钧今天并没有再去靶场,而是各自收集物资。
夏雪直接去了一个屠宰场买肉。
这个屠宰场负责猪、牛、羊的宰杀。
因为屠宰场内灭菌要求高,夏雪并没有进去屠宰场内部,而是在冷库外的办公楼和工厂的负责人谈的生意。
夏雪要了两头刚杀的牛、两头猪、两头羊,这些她打算直接放在空间中作为鲜肉保存,省下的买冻肉。
许多屠宰场是只按扇卖整头牲畜的,夏雪好不容易才找到这家可以按照部位买肉的地方。
牛腩、牛腱子、牛腿肉、牛里脊,夏雪各类牛肉一共买了一千斤,羊肉和猪肉夏雪买的少一些,各五百斤。
末世后猪肉是最常见的肉类,但夏雪上辈子仅仅靠自己出门杀丧尸、清理废墟,一个月总能吃上一两回。
冻肉出库要慢一些,夏雪就先拉着鲜肉出了屠宰场,把肉收回空间,开出一段路、路过一个村子之后才折返回来,工人刚开始把肉往房车上放的时候还很犹豫,毕竟这房车看着就很贵,却用来放血还没放干净的肉。
这些动物都是当天现杀的,还带着很浓的血腥气,在和平时代生活了一段时间的夏雪骤然一闻还有点不适应。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夏雪无奈地想。
因为放到她车上前,肉已经被包好,所以车里除了有些味道外,脏到没有脏,夏雪想着自己得记得等下大雨之前把车刷一刷,也算是洗洗晦气。
说起来她买的车库中还有一套洗车工具呢,这房子因为是房主急着卖出去的,所以让夏雪占了不少便宜,单单是装修和家具,都得值不少钱。
可惜这房子的位置实在不适合住,不然也轮不到她来占这个便宜。
在这个小县城住了快十天,夏雪是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个小城市里面人数是如此之少。
这个县城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老城区,里面住的大多是一些老人,年轻人都去b市打拼了,常住人口也就四五万,而新城区就是以龙湖别墅为中心的开发区,属于炒房产物,居民很少,连外卖配送费都贵得离谱,而且配套设施还没建起来,不过建设位置都留出来了,整个新城区都是用最新的技术按照大城市规划的,所以无论是地下水、供电还是供热管网的规划都做的很好。
所以末世后选择这里作为基地是很适宜的——本地居民少,所以纠纷少,空房子多,可以直接征用的现成住房也多。
两千斤肉把夏雪的房车塞的满满当当,好在她之前就把没用的、能拆掉的设备都拆掉了,倒是顺利的把这些冻肉也都放进了空间。
等夏雪回了家,很惊讶地发现一直在外面跑的郑钧今天没出门,而是做了一桌子菜等她来吃。
“怎么这么丰盛?”夏雪有点惊讶,桌上每个菜分量都不多,但加起来也有整整十个菜,夏雪有点意外,路上的时候郑钧打过电话问她什么时候能到,原来是为了请她什么时候做饭。
“你不记得了?”郑钧比她表现的还惊讶。
“今天是八月十七。”
他简单地提醒让夏雪突然意识到——今天是她的生日。
自从她父母去世,她就很少过生日,大学的时候因为大家都过生日,会当成一种团建,所以夏雪也算过了几次,但毕业之后除了周若水会给她邮生日礼物外基本就不怎么过了,末世后更是每什么精力和时间。
说到这点夏雪突然想起之前周若水问自己现在的住址,可能也是为了给自己送礼物吧。
只是她没想到,郑钧怎么能记住自己生日的?这得有十多年了吧。
“买金条的时候看到你身份证了。”郑钧似乎看出了她的疑惑,没卖关子。
夏雪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那种被人时刻关注着的感受,她从父母去世之后就像是一个透明人,即使学业事业都很成功,但那种自己是一个人的感觉还是如影随形。
可这种屏障被郑钧打破了,她突然意识到,似乎还是有人在关注她的生活、她的感受。
“蛋糕我实在不会做,这个是买的,不过我给你下了碗面。”夏雪还没来得及感动完,郑钧就把蛋糕和面条送了上来,打断了本来该是充满惊喜和感动的氛围。
郑钧买的蛋糕不大,也就六寸,面则是一根从头到尾的长寿面,装在精致的小碗里。
她在郑钧的注视下把面条一次吃完,吹了蜡烛,两人一起把桌子上的菜吃了个七七八八。
自从两个人开始准备物资之后,就很少像现在这样坐在桌子上闲聊了。借着她生日这个机会,倒是难得有时间聊聊天。
不过这次两人倒是没喝酒,吃完之后,郑钧从夏雪那里借了房车钥匙,去车库开车,打算出门。
“去做什么?”夏雪有点疑惑?
“礼物。”言简意赅,郑钧把车开出库里,开了十分钟上高速,在高速上开了半个多小时就到了目的地。
这里似乎是一个仓库群。
“我有个朋友在这边养狗,有条母狗刚生了窝崽子,现在才一个多月,正好可以抱回去养。”
“狗?”
“对,你不是说想养狗吗,就托人问了问。”
进了工厂后,夏雪就看到了很多狗笼,一共大概有十多条的样子,都是大型犬,最惹眼的一只好像是藏獒,像是只狮子。
大概是因为他们从没来过,仓库里的狗都开始大叫起来。
“郑总来了,这边!”招呼她的是一个光头,身材高大,一脸横肉,嘴里还叼着烟。
“哟,嫂子也来了。”见到夏雪,光头把烟掐了,也没废话,直接领着他们到了一个大笼子里,笼子里是四条幼犬,笼子底部还铺了块垫子,大概是为了保暖。
路上郑钧解释了一下两人的关系,光头恍然大悟:“哦,还不是嫂子啊。”
夏雪当然听出了光头的潜台词,但不知道他和郑钧关系怎么样,不太好出言反驳,反正以后估计很难再见,误会就误会了吧。
“这是德国牧羊犬,崽子都训练过了,很听话。”郑钧把笼字门口打开,把狗放了出来,仓库大门都关着,不怕狗子突然跑出去。
“看看哪只合眼缘,挑一只。”光头示意了一下。
夏雪则蹲下身试着抚摸狗狗,被狗吼了几声,光头拍拍狗的脑袋,示意他们安静下来。
“这些狗很聪明,有陌生人会叫,但不会咬,不用怕伤人,也能看家护院。”
郑钧趁着这个空档,介绍了一下两个人。
光头为刚刚误会两个人关系向夏雪道歉,夏雪也太在意。
“那妹子你先在这儿看看,不用怕,这些狗都不咬人,我帮你收拾点狗用的东西,顺带把郑哥要的货给搬到车上。”
来之前郑钧和她说过,他在光头这里定了一批烟酒,这次正好一边接狗崽,一边把烟酒搬回去。
等两人回来时,夏雪已经选好了自己想要的狗,是一只身体棕黄,背上是黑色的小狗,选这只狗的原因就是这只狗对她最亲近,也最温顺,感觉能好养一点。
幼犬不大,虽然是大型犬,但现在也就比婴儿大了一点,夏雪还能抱在怀里,刚抱它的时候它还有点抗拒,不过夏雪从狗笼子拿出块布把狗包在了里面,又外面裹了层干净的布,这样抱在怀里狗也没抗拒。
和光头道谢同时告别后,两个人回了车,车上已经装满了一箱箱的烟酒,中间还有一个大号的狗笼,笼子里装了不少宠物用品。
为了让狗尽快适应自己的气味,夏雪也没把狗放在车上,一直抱到了家。
小狗眼睛很大,水汪汪的,脸上大半是黑色,客观讲不算很好看,也有点凶,但在夏雪这个刚刚拥有一条自己的狗的新主人眼中,她的崽子就是世界上最好看的。
这条狗圆滚滚的,像个大毛团,抱起来也有分量,光头之前给她介绍说大型犬一般半年就很大了,所以得格外珍惜现在还能抱在怀里的时光。
就这样郑钧开车,夏雪逗着狗一起回了家。
回家之后夏雪还收到了周若水和她男朋友给他们寄的礼物,非常朴实,是他们一路上收集的各地特产小吃,还有各个景点的明信片。
夏雪把礼物拍了照,给周若水发过去,还不忘炫耀郑钧送她的小狗。
这个礼物实在是给了夏雪太大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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