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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狗子入城


天微凉,秋色平波。轻风徐徐从伍子墨脸旁拂过,对于一个大二的人来说,这样习以为常的秋风,是无法在他的心中刮起波澜的,能让他心绪起伏的是时间是青春。

    然而他21岁了。21岁是人的青葱岁月,是人的年富力强,是人的有所作为。但他既无为多少桂花载酒的大好时光,也无抚慰创伤的知心恋人,更无为人称道的“功成名就”。如果他是一个屌丝,那他还有快乐。

    嘲弄的是:在这明月当空的风花时刻,陪伴他的是右手紧夹的四本《毛选》。他抬头看着天穹直挂的飞盘,默念一句“好一轮明月”,心里却自嘲的想到他也曾追过一个叫“明月”的女孩,有过确认过眼神的心动,最终在若即若离中淡漠,都不是归人,都是过客。

    人们都说“伤春悲秋”,确实此时的伍子墨心里有些不大不小的悲伤在蔓延,悲伤应和着落叶,因此表情显得更沉静。他慢慢走在木制桥上,停在了桥中央,侧头看向湖心的那轮白玉,是褶皱的白玉。白玉伴着清辉晃荡起来,晃荡着!晃荡着!似乎有另一个世界在里面喧嚣,他的眼睛也迷离起来,隐隐约约有道声音在盘旋......

    “狗子哥,狗子哥,天大的好消息,炎城后天不禁城,不收入城费”一个十二岁左右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小男孩,欢天喜地的冲进了一座残垣断壁、一丈见方的木屋里喊道。

    刚一进无门木屋,刺鼻的腐臭味便迎面扑来,对此司空见惯的小男孩一点感觉也没有,只是发觉他叫的狗子哥面色潮红,便一步上前关切的问道:“狗子哥,你又发烧了吗?”,接着又小心翼翼的向“狗子哥”额头摸了摸,发现没啥大问题,就困惑的把视线朝向了“狗子哥”的脸。

    此时伍子墨心中有些无奈,放下右手里的书。闭着眼揉着太阳穴,考虑如何组织语言才能说明这荒谬的一切。他刚醒,睁眼便看到这周围的破烂景象,闻着刺鼻的怪味。开始以为被哪个神秘组织绑架放到了平民窟,或者丢到了哪个极度贫穷的国家。可回头一想自己也没有那么大的价值,值得别人这么劳心劳力的做,而且刚才小男孩的话自己听的懂,可国内也实在没有哪个地方会像现在的这么糟糕。

    收回思绪,睁开眼,伍子墨问道:“你刚才说啥?”。

    小男孩见“狗子哥”似乎没啥事儿,便眉飞色舞的说道:“后天领主生辰,炎域的各种大人都来了,进城不收费,长这么大我还从来没见过炎城呢!”。说道这小男孩眼中放出万丈光芒,心里开心想着:这回能乞讨到填饱肚子了。

    听了小男孩的话语,伍子墨心中略微惶恐,暗暗对自己的处境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空想无用,便打量起这个对自己很关心的小男孩起来。只见蓬头垢面下藏着一双灵动的眼睛,眼神中散发出乖巧懂事的光芒,瘦长的脖颈由两扇藏在破衣里的排骨撑着,筷子腿下是一双老茧满布的赤脚。看到这,浓浓的乏力感遍布伍子墨全身,于是他爬站起来,向小男孩问道:“我可以去哪里找点儿吃吗?”。

    小男孩惊叫:“呀!差点忘了”,随后从怀里掏出半个拳头大小的褐色馒头,快速的递了过来,匆匆忙忙的跑出去,用破瓷罐盛满水,又摇摇晃晃的跑进来。

    伍子墨接过水,看着手里颇有“味道”的馒头,苦涩的吃了一口,当“味道”在口里展开,不得不就一口水强行咽下。然而就在他准备咬第二口的时候,旁边盯着看的小男孩不由自主的咽了一口唾沫。他将馒头递给他。小男孩有些羞恼的抓来抓头发说道:“狗子哥你发烧才好,应该多吃点补充营养”,说到这还羞愧的搓了搓手。小男孩发现拿黑馒头的手还没收回去,于是又说道:“我是饱的嘞!”,害怕对方不信,接着挺了挺平坦的肚子,只是在挺肚子瞬间传来的“咕噜咕噜”暴露了肚子最真实的想法。

    伍子墨将手中半块馒头掰成两半,一人一半。这样在夕阳映照的破屋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你一口我一口的就水吃馒头,馒头很少,却吃得很长!

    半夜躺在草席上的伍子墨正思考着白天发生的林林总总,有些茫然。旁边的小男孩翻了一个身向他小声道“狗子哥,我饿了!”。

    “我给你说个故事就不饿了  ”。

    “嗯~”

    “从前,有个叫郭靖的大侠,为人敦厚,练就了一门叫降龙十八掌的武功,极为厉害......”

    “郭靖啊?没听过,降龙十八掌有那么厉害吗?”

    “练至大成据说可以开碑断石,气力千斤”

    “哇!那应该是白银级高手了,可以做宗族的客卿了”

    “狗子哥那人脸皮太厚了”

    “嗯?”

    “气力千斤咋个可能十八掌打过龙呢?”

    “......”

    伍子墨对周围的一切都茫然无知,但脑海里始终知道身边的这个小男孩叫“二狗子”。

    次日早晨,融融烈日在黄沙乱舞的大地上升起。阳光普照下,皲裂的土地破碎得有些狰狞,裂口一直蔓向远方。也许是天神烧瓷坏胚,将之随手扔向大地,由此灼热的空气也从上面扑散开来,炎域也是名副其实的热了!

    手里夹着《毛选》的伍子墨和小男孩一同走在官道上,哪个昨天睡觉的破家已经被两个沙丘挡住,远远的看不到了。只有沙丘上插着做回家标记的小旗还若隐若现,在微风中飘动着像在对他们告别,也许他们这一走便是永远。

    对于现在脚下的官道,着实让伍子墨震惊:起码有一条高速公路并行的宽度,不是沥青的路面,泛着褐黄色的反光,结构显然比沥青要紧致许多。事物越是超常便越是让人惊慌,他唯一强自镇定。走着走着,褐黄的世界出现了片片的绿意,似乎是什么作物,看得不太清彻,但大块大块的土地旁的矮小土质建筑,是人的房子无疑了!伍子墨惊疑不定,向二狗子开口问道“那是什么?”。

    二狗子有些担忧,心中想着:好像“狗子哥”高烧烧伤脑袋了,不知道会不会变傻?可是他又会说好多有趣奇怪的故事,讲一些听不懂的话,会不会失心疯呢?考虑到这,二狗子淡淡的眉头皱了起来,快拢成一座小山了。也不知“山是眉峰聚”是不是这场景!

    二狗子回神答道:“那是赤炎米,咱们炎域的特产,只准贵族享用买卖,秸秆粉碎成面能做出昨晚的馒头,房子里的大爹阿妈基本上吃田埂边的野菜和秸秆黑馒头”。

    听了这番话,伍子墨觉得这个昨天才了解的世界,不止荒谬还残忍!活在与原来世界截然不同的世界里,没有手机电脑,没有火车飞机,没有都市霓虹,让人感觉在做一个悠长的梦,可疼痛、疲劳、饥饿令人醒悟这不是梦。他无力的被迫着渐渐接受这个世界,情绪也跟着慢慢复杂,如今为一的慰藉便是那解释不清楚如何出现的四本《毛概》,那让他明白自己的存在,不是现在这副十五岁身体的幻想。

    一大一小继续走着,路边的像他们这样破衣烂衫差不多大的孩子逐渐多了起来。他们大到十六七岁,小到七八岁,或三五成群,或单打独斗,熙熙攘攘的走着。一条路上这样的人数总共不知凡几。不知道的以为是丐帮集体出游。

    “他们父母呢?”伍子墨问二狗子。

    “咱们父母被征丁,四年前都死在了赤铜山脉的矿洞了!”才说完,二狗子灵动的眼睛里噙满泪水,哽咽的抖动着肩膀,脑袋里回忆起曾经一家三口在矮小土房里的幸福时光。到现在,他快忘了父母的模样,快忘了温饱的滋味。

    看着二狗子,伍子墨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只觉得堵得慌!明白了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联系和悲伤叫“我们都是孤儿”。

    浩荡“大军”继续开拔,路边也逐渐由绿田换成了参天大树。这时候,搞怪的黑夜仿佛突然来临,所有人都只能就着树根对付一夜。

    晨光再次降临,饥寒交迫下的身体比平时嗜睡,“孤儿军”没人早起。可天不随人愿,路过的铁蹄声、车辙声、马儿嘶叫声撕破了清晨的宁静。路边所有人都看着许多三米高的黑色独角大马拉着一箱箱的货物,组成长龙呼啸而过。打头的是三辆银白独角马拉着的宽大马车,显然里面有着重要人物。

    当车马走完,所有人也没见过这样的阵仗,大多跑到路中极目远眺。就在所有人都啧啧称奇的时候,乐极生悲的事发生了。一辆由三条两米米多高的饿狼拉着的车架从后飞驰而来。只要阻碍到车架的人,全被饿狼一口咬住抛飞到路旁。遭此厄运的人,都结束了他们苦难且短暂的一生。

    伍子墨和二狗子面色苍白的看着身边的人间炼狱,而后同一起劫后余生的人,埋葬了不幸的亡人。一切完成,“孤儿军”又陆陆续续向着炎城进发。他们没有人哭泣,因为生活不相信眼泪!

    幸存者人默默沿着路边走,路中央接连不断的有各种车架驶过,由各种光怪陆离的猛兽拉着,虽然场景夺目,却没人再好奇。

    傍晚,“孤儿军”走通了林荫大道,在尽头的巨坡上驻足远眺。视野所见,三十米高的城墙不知绵延到哪里,里面各种建筑在落日余晖中金碧辉煌,仿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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