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part3
我今年二十三岁,算上做学徒的那几年,我已经做了十一年的黑巫师。
这十一年里,抛去休息日,我平均每天要和三具尸体打交道。我能以黑暗之神的契约书起誓,这八千多具尸体,没有一具是我偷来的。在我还任职骑士的时候,因为弄丢过不少尸体,我对偷窃尸体这种事情极为不齿,我研究使用的尸体一部分是真金实银买来的,另一部分是我辛辛苦苦杀死的。我在这件事上从来没有偷懒的机会……直到现在。
人是刽子手替我杀的,尸体的所属权也应该顺位归给我自己,不用花钱,不用动手,十分省心。只有一点不太好,它不太好取。
虽然是自己的东西,但是我并没有证据证明那具尸体是属于我的。我想要拿到,也得熟悉盗窃的流程,行动间也总有窃贼的心虚……我觉得我应该展现出一些情绪来——
今天我要突破人生下限了,超开心。
理论上,亚瑟的无情会给我带来了难言的不适感,可鉴于我什么都感受不到,这一点反而对我十分有利:我的无头尸体不会被亚瑟怀着珍视的心情埋进土里,而是会被随意扔在刑台附近的停尸房。作为那里的熟客,我不仅熟悉地形,还清楚守卫的排班时间。预估没人认领的尸体能在停尸房留半个月,保险起见,我只要找个合适的时机把原来的双手都割下来就可以了。
鉴于偷窃是一件高难度的技术活,我不得不提前做好准备,因为实在没什么高精尖的技巧可以使用,我只能用最傻瓜的血咒术暂时解决跛足的麻烦。血咒术需要的东西很简单——脑子、食指、大量的血。
幸亏有昨天好心猎人送我的鸟尸,我不用先失血晕一天再去回收旧物,蘸着浓稠的血液在脚腕一层一层写着咒文,咯噔咯噔几声,咒文终于生效,在五刻钟之内,我能随心所欲地乱蹦乱跳了。
披上斗篷,我简单遮挡了一下面孔,急匆匆地往停尸房走去。普通人大概以为偷尸体这件事该有夜色作陪,事实上,正午才是从尸体上偷零件的最好光景,这时候阳光迷人,看守们不是饥肠辘辘地出去觅食,就是刚吃饱在躺椅上昏昏欲睡,只要放松姿态,不用咒语也能当隐形人。
在看到自己的尸体之前,我对偷拇指这件事情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我的身份是在用禁术拯救亚瑟的时候暴露的,即使他内心对我只剩下了憎恶仇恨,我的同僚中也总该有一两个对我有些感激之情——我应该是个不错的同伴,还救过不少人的命。
从亚瑟的表现我应该推断出来的,在教会骑士的队伍里,救命之恩并不值钱。我的尸体躺在冷冰冰的台子上,头和身子被草草地堆到了一起,血臭味里还带着西红柿独特的味道,脸上粘着泥,要不是五官太熟悉,死法太独特,很可能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来。
因为没有合适的刀具,我只能用布包着旧锯条一点一点把手从身体上磨下来。旧锯条卡在骨缝咯吱咯吱地响,担心噪声把在躺椅上侧身小憩的守卫吵醒,我不得不放慢了动作,花了半个多钟头,才割完了两只手。
简单地包裹好我的战利品,我顺利地走到了停尸房的后门,四顾后我往出走了一段,终于松了一口气,此时血咒术已经失效,我脱下破斗篷,把辛苦偷来的手包裹得更紧实,然后把它抱在胸前埋头往前走。
还没走出两步,就撞上了一个人。
我怀揣一个可疑的鼓包,在停尸房的后巷,一头撞上了我衣着轻便的前男友。
我现在不觉得黑暗之神对我献上的牺牲不满意了,这具身体分明是祂的奖赏。祂一定是提前预料到了这样尴尬的场景,我是说,如果我得到了一具正常的身体,我一定会期望自己是个哑巴……可我现在真的是个哑巴啊!张开嘴,我努力做出发声的动作,嗓底只传出破碎呜咽、完全无法构成任何有意义的音节。我对这个效果满意极了。
我装出努力沟通的样子,可实际上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想表达什么,亚瑟也一样。他看着我摇头晃脑,双手戒备地收回了腰间,看着他做出预备攻击的架势,我怀疑我一时间得意忘形了。也不知道此时停下还能不能算亡羊补牢,我后退一步,闭了嘴,双手把胸前的布袋抱得更紧了一点。
“你想要这个吗?”他朝我伸出手,挨着他手心的是一层璀璨的玻璃糖纸,里面滚着一颗圆滚滚的粉色糖块儿。
他没想掏防身的匕首,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脑子一空,我又开始阿巴阿巴地表演了起来,亚瑟笑了笑,像遇到了顽皮的孩子一样,他用右手把糖粒拣了起来,趁我张嘴的时候压住了我的下唇,指尖轻轻向前一送,粉色的小家伙直接在我嘴里安身立命……
他指尖很甜。
part4
换一具残疾的身体生活并不是全无坏处,我享受到了许多之前绝对享受不到的待遇,比如被路上碰到的陌生人送礼物,比如被路上碰到的前男友喂糖。
我决定把“被亚瑟喂下了一颗糖”这件事作为快乐情绪的来源。
今天也超开心的!
停尸房离面包店不算太近,我用正常速度走过去花了将近半小时,现在要瘸着回去显然需要更多的时间。反正也会被当作翘班,我索性换了个方向,直接往之前用来存材料的小屋去了。小屋本身的禁制我现在解不开,但当初为了方便我设计了一个投递格,东西扔进去就能直接享受到保质保鲜的待遇。
从储物小屋回到面包店,我觉得我今天有点幸运过头了。
因为体会不到悲伤背叛,每次见到亚瑟,我心头都会涌上一点快乐,和我参加骑士训练时每每看到他作为教官出现时一样。这种快乐不合时宜,甚至有些危险,可它实在是难以控制,于是,即使知道不对头,我还是抱着怀里的布包,挂着笑靠近了亚瑟。
胖乎乎的店主脾气依旧十分好,见了我完全没有生气,一张笑脸热情洋溢:“汤米,来看看谁来找你了?”
一颗糖下肚,我像死鱼一样乱张嘴的毛病也改掉了,努力让笑容更绽开了一些。
“汤米,”亚瑟也在对我笑,他的笑容很温柔,“能让我看看你怀里的东西吗?”
小屋本身的容量有限,我从来不会往里面扔废物,也就是说,我现在怀里的东西就是我的破斗篷……和里面包裹着的沾血的旧锯条。
我坦率地往前伸手一送,毫无芥蒂地把包裹整个塞进了亚瑟的怀里。
因为我模样太过洒脱,亚瑟显然并没有觉得自己会有所发现,他随意地抖了抖破斗篷,锯条咚咚咚地砸在了木质的地板上,把老板吓出了一声惊叫:“汤米,我强调了很多次,不要随便把奇怪的东西捡回家!”
亚瑟对外喜怒不形于色,此时事情一翻起落,他面色如常,统共只在锯条掉落时眨了眨眼。数落完我,老板看了亚瑟一眼,对我放低了声音:“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但老做这样的事情对你自己也很危险……汤米看到会反光的东西时总是好奇,经常会捡回来一切废弃的武器或着铁具,但他不会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情,汤米捡回来东西也只是会放到他的宝贝箱子里。”
一个字都没有说,一点心思都没有费,我的怀疑就被洗得差不多了,我的老板真是个好人。
给了亚瑟解释,老板又看向了我:“汤米,也许你不认识,这是圣骑士诺斯大人,你不是一直很崇拜圣骑士大人吗?这次大人来,是因为……”说到这里,老板卡了壳,他似乎并不知道亚瑟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前几天城中处决了一个黑巫师,”亚瑟眼神凌厉地开口,“我们怀疑他在城中还有同党活动,我在追查线索的时候正好遇到了汤米,到这里来是想看看他有没有遇到什么异常。”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老板娴熟地替我开了口:“汤米,大人有问题要问你,好好回答他,好吗?”
亚瑟望进了我的眼底:“汤米,可以告诉我,你从停尸房回来的时候,有看到什么平常没见过的人吗?”
从他提问的方式来看,我的弱智人设绝对深入人心,亚瑟和十岁的孩子说话都没这么温柔细心,甚至主动避开了“可疑”这样的字眼。像现在的我这样的人本身就不算是平常能见到,况且我也的确知道到底是谁砍掉了内奸黑巫师的双手——正是我本人。
我点点头。
亚瑟轻微地皱了一下眉,眉峰舒展后想要继续提问。他看了我一眼,下意识求助性地看了看圆滚滚的店主。我的老板尴尬地笑了笑:“汤米不识字,也没有机会系统学手语,我们只能试着猜猜他比划出的意思了。”
我看了看自己的八根指头,很骄傲地贡献出了四分之一,对着两个人晃。
“你看到了两个人吗?”亚瑟问。
我点点头,往我高处划了划,又笔画了个鲸骨裙的样子。“一个个头很高的……女人?”亚瑟猜测道。我肯定了他的回答,继续比划,这次我划了一个胸口的高度,然后又抓了几下下巴。“身高在你胸口的胡子男人?”这次亚瑟的语气肯定了许多,我继续点了点头。
我不动了。
亚瑟看着我,他的眼中有被海雾清洗之后的天空,我可以这样一动不动地看很久很久。
“还有什么其他印象吗?”他问我。
我摇摇头。
在得到如果他找到嫌疑犯我会帮忙指认的承诺后,亚瑟就离开了。他在追查我的“同党”,我给他的线索已经足够他乱转圈了。我比划出来的人确有原型,他们是教我黑魔法的老师和她的丈夫。如果亚瑟真的追上了这条线索,最后事情也绝对会无疾而终。亚瑟所能追踪到的也不过是几条空泛的、追寻对象早已失踪的信息。
毕竟,在遇到亚瑟之前,我就已经亲自处理好这两个人的尸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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