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怼死扑街仔
累斯拉.马丁拿着一个笔记本坐在周洪宇对面,他要了解一下周洪宇对这件事的看法和战术打击手段。
他觉得自己的天赋比起周洪宇还是稍稍有所欠缺。
周洪宇稍稍沉吟了一会儿,就把自己的战术手段说了出来。
第一。《哈利波特》是一本儿童故事书,在这方面我不是专业的,我不会给予任何置评。
我相信以正常人的思维和智商,绝对不会把《哈利波特》和《斗破苍穹》拿出来对比。
这第一招就太犀利了,无声胜有声啊。
来了一个直接定性,以后要翻身,可就太难了。
累斯拉.马丁细思极恐,顿觉毛骨悚然。
短短两三句话,《哈利波特》已经看不见明日太阳了。
第二。《斗破苍穹》萧炎的戒指,不仅可以作为一个折叠空间使用,还可以容纳灵魂,容纳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异火。
它陪着主角战斗,成长,甚至改变其命运。
反观《魔戒》当中的戒指,从外观上来说,就根本是一个黄金打造的圆圈,没有任何美感。
直接差评。
《魔戒》当中的魔戒,说是可以改变世界,让人有多强大,就多强大。
结果就是,前几代主人不是死就是疯,甚至还有一个变成了卑微的奴隶。
这不是坑人吗?
你这样不是侮辱所有人的智商吗?
书上不是说,只要戴上它,就犹如君临天下,世界都要抖一抖,所有君王莫敢不从吗?
结果主角带上介指,一路被追杀至10万里。
这样的戒指,你敢信?
这个还是经典的小说文学?
第三。故事的主角,由于戴上戒指,从一个阳光,欢快的小伙子,慢慢一点点衰弱残废,甚至最后需要有人背着他行动。
作者这是塑造了一个什么样的主角,从强发展到弱,直至最后差点被湮灭。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思维?
这样的思维立项,能给各位读者带来什么?
这是一个很值得深究的问题。
第四。《魔戒》经过十二年的创作和四年的修改才完成,也才写了三部。
那故事背景和种族结构跟中国的神话故事《西游记》,或者《封神榜》一比简直就弱爆了。
你敢说他有创新吗?
你敢说他很有天赋吗?
我们中华古人几百年前,甚至上千年前都有这种类似故事,而且传承至今。
你们敢说没有抄袭?
累斯拉.马丁已经彻底懵了。
他的脑回路已经短路了。
这样说都可以的吗?
好像,还是可以的哦!
这样说的话好有道理哦!
摆事实,讲道理。
确实是无法反驳啊!
干了!
累斯拉.马丁已经打定主意,干死了那些扑街仔i,一棍子打死。
所以他得回去想想,怎样用最犀利的语言怼死那帮扑街?
怎样用最华美语句,赞美自己的《斗破苍穹》?
第四天,也就是1月30日。
整个世界震撼了。
中文,日文,韩文,法文………绝大部分语种报纸头条广告刊登了《斗破苍穹》的反击言论。
托尔金无端躺锅,他真的是被冤枉的。
《哈利波特》已经被定性为儿童文学作品或者儿童故事。
挣扎也没用,各大书店已经把《哈利波特》调整到儿童故事或者儿童文学之类的书架当中了。
《哈利波特》和《魔戒》本来都有上映的计划。
他们的电影剧本正在创作当中,或昰修改完善中,幕后的电影公司,也趁机借《斗破苍穹》炒作起来,先积攒些人气。
理想是非常美好的。
结果也相当理想,对方上当,直接全球广告,现在《魔戒》和《哈利波特》已是人尽皆知。
电影人脑回路,跟正常人确实不一样。
他们现在甚至还沾沾自喜呢。
只要是能上报,不管是负面的还是正面的,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曝光,能打开知名度的有力武器。
《哈利波特》发行超过半年,估计这次广告后可能会使订单源源不断的涌来。
华纳的一个导演,跟《哈利波特》的经济人有着良好的私人关系。
如果这本小说火了的话,《哈利波特》的电影改编权就会落在他身上,所以就提前打电话跟这个经纪人道喜。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他被对方骂个狗血喷头。
要么怎么会说电影人的脑回路很奇葩啊。
哈利波特好想说,我就是一个儿童啊!
我也没去否认啊!
《斗破苍穹》也完全证明了这一点。
那为啥我的待遇就从天堂到地狱了?
我就是不明白啊?
《魔戒》也超级郁闷。
我就一本小说,你拿道具去讲道理,去摆事实,拿别人的戒指跟我书上的道具pk,这些我都没意见的。
可我就为什么感觉我的身价就立马180度一直往下跌呢。
这就是中国文字的力量,几千年的文化底蕴,哪是什么低俗,劣质的语言文化随随便便可以比的。
《斗破苍穹》经过这次同业PK,大获全胜。
欧美各大报刊广告,社会评论版面都出现了《斗破苍穹》和《魔戒》的论战和专家点评。
《斗破苍穹》知名度大增。
很多人,是因为好奇,买点书回去打发时间。
而更多人则是被小说里面的内容所吸引。
欧美市场被完美攻破。
累斯拉.马丁被公认为最伟大作家之一,这是迟早的事。
周洪宇现在明报集团内部,就是一个神。
对他们来说,写好的小说没什么,关键两次简简单单的话语,就让自己的作品走向神坛,而且还把一老一小两部作品直接顺路踩死,让人又敬又畏。
现在他们非常羡慕累斯拉.马丁。
前段时间,有一个小人有些不爽累斯拉.马丁,直接一封信搞到了文化公署。
说是累斯拉.马丁是通过威胁,恐吓周洪宇这些非法手段才获得了第二作者署名。
结果文化公署直接发函,说是查无此事。
只要周洪宇不表态,他们就对累斯拉.马丁无可奈何。
2月3日,毕马威会计事务所来人交给周洪宇一本账单。
是关于《斗破苍穹》这第一个月创造出来的价值。
全球总共售出4300万套,包括内地1100万套。
也就是说,销售出去2.58亿本。
这才是仅仅1个月,如果不计算内地的销量,那至少还有1.92亿本的销量。
其实《斗破苍穹》在国外的发行价,除了欧美日之外,其他地方的价钱,也不算太高。
除去印刷费,税收,运费,宣传和零售终端的利润之外。
每本大概有还有60%的收益。
在内地发行的简体中文版比较低,单本所剩下的的利润,也只有2.8元,好在他们销量高,总共出售6600万本,总利润也有1.8亿多人民币。
欧美日等等,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就比较阔气。
平均下来所剩下的利润居然达到每本8.5美元。相当于56港币。
因为不需要和明报集团分成,所以这方面的利润就很可怕了。
所以,从这方面来看,这些发达国家的版权,不仅保护的很好,也更能激励人们科技创新,文学创作。
周洪宇从《斗破苍穹》获得总利润达到了惊人的8.92亿美元。
简体中文版虽然销量值是最多的,利润占比居然连3%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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