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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旺财


杜春澜仔细看了看,才发现这只小兽只是和狗长得比较像,其实并非一只狗。

它的额头上覆盖着一小片玉白色的鳞片,不注意看还看不出来,爪子介于兽爪和鸟爪之间,尾巴末端分叉开来,看起来有点怪,杜春澜实在认不出这到底是个什么物种。

不过总体来说,这只小兽还是挺可爱的。乌溜溜的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她,呆萌呆萌的,它又唤了一声,朝她走过来,结果一不小心跌了一跤,圆滚滚的身子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抬起头看着她,一脸懵逼的样子。

杜春澜“噗嗤”一笑,上前将它抱了起来,将它身上沾染上的灰尘拂去,摸了摸它一身柔软光滑的毛。

小家伙舔了舔她的手,又含在嘴里吮吸起来,动作有些急切,似乎是饿了。

杜春澜将它抱回屋里,将昨天剩的饭菜拿热水泡了泡,放在它面前。

它倒也不挑,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杜金桐打开门走出来,看见小家伙时眼睛就是一亮,“阿姐,这只小狗是哪里来的?”

“篱笆后发现的,你仔细看看,这可不是小狗,具体我不知道是什么,以后就养在咱们家了,长大了说不定还能看家呢,你说好不好?”

“自然是好的。”杜金桐高兴地伸手去摸小家伙的脑袋,谁知还没碰上,原本吃得正香的小兽忽然朝他龇牙咧嘴,露出有些尖利的牙齿来,表情凶狠,吓得他后退几步,脸色白了白。

杜春澜先是愕然,继而眉头皱了皱,刚才她碰它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轮到阿桐它就变得这么凶了?难不成它只认她一个?

“阿桐,你没事吧?”

杜金桐摇了摇头,却是再不敢伸手了。

杜春澜敲了敲小兽的脑袋,“这是我弟弟,阿桐,不许对他凶,知道吗?不然就不要你了。”

小兽委屈哒哒地在她手底下蹭了蹭,主动走到杜金桐面前,鼻子翕动两下,似乎在嗅他的味道。

杜春澜心里一动,“阿桐,你再摸摸看?”

这一次小兽没有拒绝杜金桐的抚摸,这令他高兴极了,十四岁的男孩子,笑得像个小孩子一样。

“阿桐,要不你给它起个名字吧。”

杜金桐想了想,“叫旺财吧,希望咱们家以后的日子越来越旺。”

“好,这个名字好,旺财,旺财,”杜春澜越叫越顺口,点着旺财的脑袋道:“以后你就叫旺财了,记住没?”

旺财懵懵懂懂地看她一眼,又继续埋头大吃了。

“小吃货!”

杜春澜挑了水回来,杜金桐还蹲在旺财面前跟它玩儿,可能是从小就被拘在小小的屋子里,没什么玩伴的缘故,他对旺财异常地上心。

可惜旺财的真爱是杜春澜,一见她回来,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在她脚边撒娇打滚卖萌。

杜春澜怕踩到它,轻轻将它踢到一边,“去跟阿桐玩儿,我没工夫搭理你。”

旺财看起来小小的一只,就像没断奶一样,但它的智力貌似还不低,竟像是能听懂她说的话似的,蔫头耷脑地走到杜金桐身边,趴在他脚面上。

杜春澜将粥煮上,并没用灶,而是用的之前的那种瓦罐,放在炉子上慢慢地熬,这样煮出来的粥真是香得不得了。

她煮了两种粥,一种肉末蔬菜粥,一种燕窝粥。

燕窝还是她之前在悬崖峭壁上摘来的,乃是罕见的血燕窝,数量还不少,足够吃好一阵子了。燕窝粥有滋补养颜之效,最适合女人吃。相信这么滋补一段日子,娘亲的身体会越来越好的。

还有丫丫,她是早产儿,身体本就不比一般正常产下的孩子康健,从小又吃不饱穿不暖的,能活到这么大已经算是极幸运的了。

杜春澜还记得刚开始见到丫丫的时候,小丫头一张干瘦枯黄的小脸上基本没什么肉,显得一双眼睛特别的大,看着就叫人难受。

如今可好了,终于有了他们自己的家,她一定要想着法子将他们都养的白白胖胖、健健康康的。

杜春澜又往返了几次,终于将足有半人高的大水缸灌满,杜金桐几次想要上手帮忙,却又知道自己的身子骨根本就帮不了什么忙,只能干看着,心里一阵难受。

杜春澜哪儿能看不出?就道:“阿桐,你去帮我把灶烧起来吧。”

得了活儿干,杜金桐反而高兴起来,自己总算有些用处了,欢快地应道:“好。”

杜春澜麻利和好面,剁好肉馅儿,手指灵巧地捏了数个白白胖胖的大包子,放进蒸笼中,此时大锅里的水已经冒起了热气,正好上蒸笼。

她还在大锅边缘的水里放上了四颗鸡蛋,又用靠里的那个小锅炒了两道小菜,一道小炒豆腐,将猪肉末和捏碎的豆腐同炒,加酱油,起锅时加葱花,香气扑鼻。

一道萝卜丝,这大白箩卜也是出自她的空间,长得跟胖头娃娃似的白嫩水灵,生吃味道鲜甜得很,完全可以当水果吃,不过她没敢光明正大地拿出来,不好解释。

切成细丝过了遍油盐,稍稍炒上那么一会儿就差不多熟了,盛起来装在盘子里,再在上面滴几滴麻油,撒上葱花,看着好看,闻起来也清甜鲜香得很,相信吃起来更是不错。

杜金桐坐在灶膛前,口水全程就没止过。

杜春澜见了,舀了一勺子肉末豆腐喂给他,杜金桐虽然有些不好意思,却忍不住诱—惑,张嘴吃了。

“好吃吗?”

杜金桐只有点头的份儿。

旺财在旁边不停叫唤,怎么他有我没有?主人不要太偏心!它却忘了,自己明明前不久还吃了那么一大碗萝卜排骨汤泡饭来着。

“别叫,再叫就没得吃。”杜春澜没什么威胁力地呵斥道。

旺财就真的不再叫了,两只爪子却抱着她的小腿挂在她身上,充当她的腿部挂件,她到哪儿它就到哪儿,看得杜金桐羡慕得不得了。

孙氏一觉饱足,还是被外头的饭菜香味叫醒的,哎呀,怎么睡得这么死!忙穿衣下床,来到堂屋,发现桌上菜都已经摆上了,“兰儿,这——”

“娘,你醒了?快去刷牙洗脸去,早饭我都做好啦。”

孙氏满心感动,“好。”回房将睡得像个小猪的丫丫叫醒,“丫丫,起来吃饭。”

丫丫哼哼两声,翻了个身,继续睡,两只手反压着,身体微微供起,活脱脱一只小鸭子。

孙氏满心爱怜,在她屁股上拍了拍,“再不起来好吃的都没有了哦。”

“啊?好吃的?在哪儿?”丫丫一下子爬起来,左顾右盼,闻见堂屋里飘过来的各种香味,眼睛暴亮,也不用孙氏叫了,自个儿麻利穿上衣服套上鞋子,就往外边跑。

杜春澜正将肉包子端上桌,丫丫见了那白胖暄软的大包子,就要上手拿,被杜春澜拍了下,“才刚出锅,烫着呢!凉一会儿再吃,先去刷牙洗脸,我可不想跟只小花猫坐在一块儿吃饭。”

丫丫不舍地将眼珠子从包子上拔出来,三步一回头地走了,脚下突然被绊了下,差点摔倒在地,还是杜春澜眼疾手快伸腿将她身子勾住。

丫丫挂在她腿上,看着底下的旺财,眼珠子都不会转了,忽然惊喜地尖叫一声,扑上去抱住它,“阿姐,这只小狗是咱家的吗?”

“不然呢。”

丫丫在旺财脑袋上蹭了蹭,旺财挣扎着从她臂弯里伸出脑袋,一脸生无可恋的模样。

瓦罐里的粥噗噗沸腾着,杜春澜拿出一只小小的石罐,正是之前老白猴送给她的,打开来,里头盛着一种桃花色半透明状的膏状物质,仿佛炼乳,透着股桃花香气。

她尝过一点,味道清甜香浓,很是醇厚,有美容养颜之效,暂且唤作桃花膏好了,也不知道那些白猴是怎么弄出来的。

不过它们既然能酿出猴儿酿来,那么弄出桃花膏来似乎也不是那么令人惊奇了。

她往燕窝粥里加了一勺桃花膏,搅拌几下,看它彻底融在了粥里,一股清淡的桃花香气散发出来,似有若无,很不明显,刻意去闻的话又会觉得香气不存在了。

方桌上,小炒豆腐,素炒大白菜,一碟村人送来的酸菜,一碟煮鸡蛋,一碟包子,每人面前一大碗粥,丰盛极了!

主人主人,还有我啊,不要把人家给忘了!旺财不停挠着杜春澜的裤脚。

“哪儿能忘了你呢?快别挠了,要是挠出洞来我可不饶你。”杜春澜给旺财准备了一只饭盆,夹了两只肉包子进去。

丫丫见了一阵心疼,虽然她喜欢旺财,但她更护食!

“阿姐,你怎么把肉包子给旺财吃?”

“旺财以后就是咱们家的一员了,咱们吃什么,它就吃什么。”

“可是——”那可是大肉包啊,以前她连见都见不着呢!

孙氏和杜金桐又何尝不是如此想的?

看丫丫纠结在一处的小脸,杜春澜感到的却是心酸,她蹲在她面前,“丫丫,肉包算什么?咱们家以后会变得越来越好的,别说肉包,就是鲍鱼海参,咱们也能可着劲儿吃!所以咱们丫丫得大方一点,知道不?”

“好吧。”丫丫依旧有些不情不愿,又问:“鲍鱼海参是什么?”

“嗯,都是很好吃的东西,以后丫丫就知道了。”

杜春澜也不急,丫丫还小,来日方长,以后家里的日子好过了,她的心态自然就能慢慢改过来。

而她番话也是说给孙氏和杜金桐听的,就是希望他们能多点底气,不要仍旧活在以前的阴影中。

她这番话的效果虽不是立竿见影的,但孙氏和杜金桐脸上的神色明显轻松许多,看着桌上丰盛的菜色,也不再觉得自己受不起,心里感到不安什么的。

然而看着面前成色极好的血燕窝,孙氏心中依旧复杂难言,曾经她所在的那户人家也是富贵之极,但家里的女眷也没有谁能吃得起血燕窝,因为这东西有银子也难买得着,谁想她现在竟能敞开了吃呢?

人生之际遇,当真是难说得很。

“娘,快吃啊,愣着作甚么?”杜春澜给丫丫磕了颗鸡蛋,递给她,见孙氏一直没动,不由道。

孙氏舀了一勺送进嘴里,“兰儿,这血燕窝是哪里来的?”

“进山的时候恰好遇见一个采药的老伯,他脚崴了走不动路,我就把他送回家了,为了感谢我,他就送了我一些血燕窝,这是他采药时无意间在山壁间发现的,我想着这东西吃了对身体好,就收下了。娘,你不会怪我乱收人家的东西吧?”

孙氏一笑,“怎么会?既是人家的谢礼,有什么不能收的?”

“那就好。”杜春澜起身从柜子里拿出来一罐蜂蜜,是从空间里弄出来的。

“娘,你要是觉着味儿淡了,可以加勺蜂蜜,这蜜可甜了。平常也可以拿来泡水喝,最是滋补,想必要不了多久,娘就能变得和从前一样美美哒!当然,我和丫丫也会变得美美的。”

孙氏不由摸了下脸,她的脸的确变得光滑细致了许多,要说不高兴,那纯粹是骗人。

哪个女人不爱美?无论多少岁,爱美一百年不变啊!这是女人的天性。

丫丫咬着大肉包道:“阿姐,还有阿兄呢!”

杜春澜“扑哧”一笑,“对,咱们阿桐也要做个举世无双的美男子!”

杜金桐的脸迅速布满了红晕,忙埋首喝粥,然而他红红的耳尖却是暴露在外,看着更想让人逗一逗了。

“阿桐,你害什么羞啊,不做美男子,难道你还想做个丑八怪不成?”

杜金桐严肃道:“阿姐,男子汉大丈夫,才华能力才是立于世的根本,外貌不足为要。”

“可是,做一个内外皆美的人,不是更好吗?”

杜金桐:“……”总感觉哪里不对,可是又无法反驳。

可怜的骚年,不知不觉就被带歪了。

杜金桐只好化郁闷为食量,埋头大吃,这副模样又惹得杜春澜哈哈大笑。

桌脚边埋头大吃的旺财抬头看了主人一眼,什么事这么好笑?不过下一秒它又将注意力放到饭盆里的包子上了,嗷嗷嗷,主人做的肉包子真是好吃啊!

它啊呜啊呜大口吃着,没一会儿竟然就将两只大肉包吃得精光。

“怎么这么能吃?这肚子才多大点儿,是怎么装得下这么多食物的?也幸好你来了咱们家,否则别人哪儿能养得起?”杜春澜又给它舔了一盆肉末蔬菜粥。

旺财立刻低下头,“吧嗒吧嗒”舔起来。

吃完饭,一家人围坐在桌子边,做绣活儿的做绣活儿,读书的读书,很是安宁和谐。

丫丫则和旺财在院子里玩儿,手里拿着一个杜春澜买给她的陶人,嘴里念叨着什么,旺财每次呆了一会儿就不耐烦了,想跑到别处去,可是没跑两步又被丫丫抓回来。

杜春澜从村长和几位族老那里回来,就看见旺财两眼望天,一副忧郁无奈的样子。

“丫丫,你别欺负旺财,它还小。”

“我没欺负它啊,我们在玩儿过家家呢。”丫丫将杜春澜拉过来,兴致勃勃地给她介绍道:“阿姐,你看,这是我给她编的花环,好不好看?”

杜春澜目光落在陶人脑袋上那个草环上,违心地点了点头:“好看!”

丫丫愈发兴奋了,小脸儿都在放光,“花花扮新娘子,我扮新郎官,旺财扮马儿,可好玩儿啦!阿姐你要不要来?我让你扮……啊,对了!”她高兴地拍了下巴掌,“阿姐你扮媒婆好不好?”

小姑娘这脑洞,真是让人不服不行啊!

杜春澜慈爱地摸摸她的脑袋,委婉地拒绝了她,“你自个儿玩吧,阿姐还有事要做。”

“那好吧。”丫丫有些失望,不过一转眼又开心地跟陶人、旺财玩儿在一块了。

杜春澜走进去,孙氏抬头,“兰儿,怎么样?”同时给她倒了杯蜜水。

杜春澜这次是去给村长家还有几位族老家送礼去的,感谢他们在分家一事中出的力。

考虑到不能露富,杜春澜送的礼都不是买来的,而是一些山珍野味,那几家起先都推辞不要,说他们家也不容易,还不如将这些东西拿去卖了换几个钱花,但在杜春澜的坚持下最终还是收了。

村里大多人家还是淳朴厚道的,像杜家那样的毕竟是少数,所以杜春澜觉得很有必要跟村人打好关系,毕竟以后不出意外的话,她可是要一辈子生活在这里的。

要打好关系,人情往来必不可少。

村里人日子都不富裕,平日里难得沾一点荤腥,那几家得了她送去的山珍野味,都很是高兴,还招呼她以后多来坐坐。

有了这一层基础在,以后就算王氏那些人想来找他们家的麻烦,也得掂量掂量,他们家是孤儿寡母不错,但也是有靠山的!

除此之外,她还找村长说了买房子和地基的事。

当村长疑惑她家哪儿来的钱时,她道:“叔公,我在山上挖到了一棵牡丹,我也不懂具体是什么品种,就是觉得好看,想着总能卖几个钱吧?就拿到县城张家园子找人看了下。’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村长立刻追问:“结果如何?”

“结果那张老板说那花是牡丹中的王,叫什么姚黄的,对,就是这个名字,然后给了一个公道价,正好够买下几亩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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