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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轻轻松松就赢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找了五天都找不到一只变色龙,心里郁闷,还是闲着没事干,任务发布人跟着马奇走出总务处,还同马奇提出了一个建议。

  “这位同学,你敢不敢和我打个赌,就赌两百灵币,你要是今天之内找不到变色龙,输我两百灵币,加上任务失败的二十灵币,总共两百二十灵币,要是你赢了,我输你两百灵币,你总共能拿到四百灵币。

  怎么样?敢不敢和我赌?”

  马奇停下脚步,来了兴趣,问道:“具体怎么个赌法,要是我赢了,你赖账怎么办?”

  “哈哈,你放心。”任务发布人笑了起来,这个新生上勾了,可以把发任务的钱赚回来了,在他心里,他已经稳赢了,他一个老生都办不到的事情,这个身体差得可怜的新生怎么可能办到。

  “我们回总务处,请刚才那位老师当公证人,每人拿出两百灵币交到老师那里,这样谁都不可能赖账。”

  “行!”

  两人回到总务处,找到那个老师,同老师说了打赌的事情。

  要是在77高中,老师听到学生打赌,肯定会让学生先写个八百字的检讨,再进行一番深刻的批评教育,指出赌博的危害。

  天马高中的这位总务处老师却没有批评两人,很平静的做了这个公证人,接过两人递过去的四百灵币,随后又忙着给别人登记任务。

  搞定公证人,两人心里都很得意,感觉自己能赚到两百点币。

  任务发布人说道:“同学,今天很高兴能认识你,我叫郑聪,天马高中发明社的社员,你叫什么名字?”

  “马奇。”

  “马奇,你恐怕不知道哪里有变色龙吧,我带你去,给你增加一点赢的希望,哈哈!”

  马奇其实知道哪里有变色龙,畜牧区那里就有,他去买蜗牛的时候,看到过畜牧区那里有不少树木,而变色龙一般都在树上生活。

  不过马奇也懒得对郑聪解释,直接走出总务处,往畜牧区的方向走去。

  “哈哈,看来不用我带路,马奇你对变色龙还是有点了解的,在凡界的时候,对变色龙有过了解吧。

  也好,省了我带路,不过等你到畜牧区的时候,就知道你在凡界了解的那点变色龙知识,在灵界是多么的没用。”

  马奇其实并不想让郑聪跟着,郑聪说什么话他都不接话,但郑聪对他的冷淡根本不在意,硬要跟着马奇,看着马奇也体会到他找来找去,硬是找不到变色龙的那种懊恼感觉。

  只能说,人和人的性格是不同的,有的人失败了擦擦汗继续奋斗,有的人失败了就从别人的失败中来求安慰。

  畜牧区边缘,树林地带,马奇开启了念力扫描,1级念力扫描覆盖了上下前后左右百米范围内的区域,在这个区域所有拥有生命的存在,都逃不过念力扫描的探察。

  念力扫描只能扫描出一团乳白色的轮廓,但这个乳白色,其实也是分为很多种乳白色的,比如动物的乳白色轮廓,就明显比植物的乳白色轮廓要深,就算是同一种动物,乳白色白的程度也不会一样。

  凡界的变色龙只拥有随着环境变色的功能,将它们找出来还是比较容易的,而灵界中的变色龙除了变色功能更进一步,还进化出了拟态功能,当它拟态成一截树枝的时候,简直和真的树枝一模一样。

  而树林中的树枝多如牛毛,想要找出变色龙拟态的简直如同大海捞针一般。

  这还不算,变色龙也可能变成树叶、石头或别的什么东西,找起来就更难了,难怪郑聪找了五天都找不到一只。

  但在马奇的念力扫描下,变色龙就无所遁形了,它的轮廓和植物的轮廓根本不一样,如果变成石头就更不用说了,就像放在黑暗中的夜明珠一样醒目。

  很快,马奇就在一棵树上找到了一只伪装成树枝的变色龙。

  变色龙的吐舌速度很快,但是它移动的速度就非常感人了,凡界的变色龙一分钟最多六米,灵界的变色龙一分钟有十米左右,反正和人的速度比起来都慢太多,只要找到它,抓住它就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有郑聪这个讨厌的跟屁虫跟着,马奇本来应该装装样子,装出一副无意中才找到变色龙的样子,但他不想浪费时间,也不想浪费表情,直接将那只变色龙一把抓住。

  变色龙的身体迅速变色,变成和马奇的手差不多颜色,它的形状也变成了一只手的样子,不过都已经被马奇抓住了,它再怎么变也没有用。

  “你……你……你……”郑聪指着马奇说不出话来,哪有这样的事情,他花了五天仔细搜索,一只变色龙都找不到,马奇来到树林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抓到了一只变色龙。

  难道是小衰神附在我的身上,小福神附在马奇的身上?

  郑聪有点怀疑人生了。

  马奇看了看发呆的郑聪,懒得出言打击他,反正也就是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以后都不一定打交道,不值得浪费那个时间。

  他拿着变色龙离开树林,准备返回总务处,这趟悬赏任务,时间全都花在路上了,不过这么点时间能赚到四百灵币,还是非常值得的。

  马奇都走出几十米远了,郑聪才回过神来。

  他发现自己的处境不太妙,本来是肯定自己会赢的,现在却输了,他的经济情况陷入了危机当中。

  郑聪是属于那种心有大志的人物,看不上给别人干活的那点辛苦钱,他把自己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发明创造上,试图发明出一种好东西,得到高额奖励,既得名又得利。

  郑聪在发明创造上还是有天赋的,他钻研一种变色斗篷已经有了极大的进展,离成功已经不太远了,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他心一热,把平时用来打短工或做悬赏任务的时间也用在研究上面,还花了不少钱买了些东西,这样一来,本来就不是有钱人的他就更穷了。

  这两百灵币,他本来是留作生活费的,有这两百灵币在身上,可以做点悬赏任务赚钱,没这两百灵币,他就饭都吃不起了。

  马奇是刚从凡界出来的新生,同情心应该比较丰富吧,一个想法在郑聪脑海中出现,他准备将它付诸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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