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城宫之行
为了验证长歌心中猜想,她特意选了一颗看起来还不错的幼苗,然后对它施行‘逆生咒’。
那颗幼苗开始加速成长,很快长成一颗成年树木,只是没维持多久,那颗树就死了。
逆生咒:违背常理自然生长,多用于花草树木,在众多术法中,它是不实用一种。
大片果园看起来洋溢着生机,土地肥沃,实际上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果园必须是环境好、周边没有什么污染、适宜果树的生长、浇水排水。可是这里路既不方便,还没有水源,唯一的好处,就是占个平地。
那个老板买下这里的时候,没有请懂行的来看看吗?
长歌漫无目的在果园里走着,原本以为找的以前的姮湖,就能知道一些什么。果然是自己想的太天真,这世间哪有这么容易的事。
她不能在里面久待,进来之前答应守园人只有一个时辰,不能食言别人。
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知道姮湖具体位置,而且还知道这里土地没有灵气。
长歌回到镇上,正逢遇到刚才那位老者在散步。
长歌:“老伯伯,你这是去哪?”老者虽然满头白发,但是身体硬朗,精神极佳。
老者回答说:“吃了饭出去走走,小姑娘可一起?”
‘这样也好,正好可以打听一下。’
“好呀。”
两人胡天海底调侃一会儿,长歌渐渐把话题拉回,试探性的询问:“老伯伯,既然你们的城主如此厉害,为什么听你语气,似乎有些不快意?”
老者听到长歌提起火云仙尊,刚才的笑脸一下子沉了下去。
“燎原城发展如此好,的确是他的功劳。可是我就不喜欢他,我偶然和他见了一面,觉得他并不是世人口中那般好,脾气跟他尊号一样火爆。你可知果园之前是住着什么人?”
老者说着说着突然反问长歌,长歌一脸懵。
“这……我哪知道。”
长歌回答在老者意料之外,她若不知道果园之前住何人,那她为什么要找这个地方?
“老伯伯,难道果园之前发生了什么吗?”
那位老者见她外地来得,应该不知道。既然那件事在奕镇不是秘密,告诉她也无妨。
在它成为果园之前,是一户大户人家在那里居住。他们不是本地人,而是外地搬来这里,他们也姓奕。
二十年前的一个夜晚,突然起火,因为当时只有他家住在那里,离村落还有一些距离,一家十八口人被活活烧死。
听说那火相当怪异,明明有人逃出火堆,可那火居然追着人不放,直到咽气后,那火才被熄灭。
长歌听得入神,这火的确很奇怪。自古以来御水控火,最难修炼。
因为它们本身伤害极大,想要获得它们认可,必须要付出一些代价。很多修士最后都控制不住,除了火云仙尊之外,这世间还没有人能够完全控制火。
事发之后,火云仙尊赶到,但是已经晚了。老者就是因为这件事,开始不信任火云仙尊。
长歌难过的询问:“难道就没有一个人活下来?”
老者:“那晚在宅子里的,无一幸免。好在上天垂怜,那户主人的一双儿女那晚正好在别人家玩耍,还没有回去,因此才逃过一劫。”
有后人,难道是果园老板?这样一想,长歌就觉得他花那么多钱,也是情有可原。
谁知老者说了让长歌难以想象的名字,奕侯奕辛。是那日在枯木上看到的男女,是余歌口中的杀人魔,还让聂云有过激反应。
他们是那户人家的幸存者,怎么好好的去当了杀手。
等等,他们兄妹俩用的术法好像跟火有关,难不成他们是火云仙尊的徒弟?
长歌喜出望外,如果他们是,只要找的火云仙尊,就可以知道他们在何处。
“老伯伯,他们可是火云仙尊的徒弟?”
老者摇头道:“没听说火云仙尊有徒弟,这燎原城有多少人想做他的徒弟,可惜他早就放言,这辈子直到死去,都不会收一个徒儿。”
长歌是知道他不广收徒弟,可他不至于连个接班人都不选吧?若是他哪天死了,谁来接管燎原城。
长歌辞别老者,现在她要弄清楚当年是不是因为那场火,才导致果园土地灵气溃散?
偌大的燎原城找一个人不容易,可是找火云仙尊就很容易。
昨日他才刚过完自己八百岁生辰,城殿中堆满各种各样的礼品。不加上民间集资所送的,光是燎原城权贵所送,就堆满一整间屋子。
古邺常常教导长歌,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不要被它外表迷了心智。
一整间屋子都是琳琅满目的珠宝珍品,纵使她再怎么奉劝自己镇定,也不可能完全做到心无旁骛。
这里的东西,随便拿一件都价值连城。
长歌努力拍打自己,奉劝自己清醒一点,别这么没用。
这城宫巍峨壮观,看起来比魔宫还要气派几分。长歌不由得同情芪萧,堂堂魔尊住得地方,居然还没有一方城主奢华大气。
蹦跶了几步,长歌慢慢停下脚步。为什么这偌大的城宫,没有一个人影子?
这时长歌想起在食楼做得那个梦,环境居然与城宫殿一模一样。
长歌立马畏缩不前,口中念叨:“待会火云仙尊的出场不会和梦里一样吧?凭空冒出来,人都走到跟前,愣是因为太黑没有看到他。”
看来要做好准备,长歌为了避免发生在梦里的尴尬,迫使自己睁大双眼,以免待会看不清,得罪于人。
长歌把双眼瞪得像铜铃一样大,生怕自己一不小心被越过他。只是她没有坚持多久,双眼就受不了。
算了不瞪了,长歌收回正常。她揉搓双眼,结果突然撞上什么。
刷啦啦,听到是树叶声,长歌松了一口气。
心里安慰自己,他还没有自己高,就算要撞上,也是像梦里一样撞头。
长歌轻揉自己被撞的肩膀,在这里走了这么久,连个人影都没有见到。他是不是不想别人知道他太黑,所以让那些女使小厮夜晚都不要出来。
在长歌梦里,黑猫隐藏在黑夜中,长歌都能看到,只有他一入夜,就只能靠听声辨位来确认他到底在哪里。
喵喵喵……
居然有小猫咪的声音,长歌欣喜万分,跟随声音偷偷接近小猫咪。
它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奶猫,正在茫然无措的四处叫唤。它才出生一个月左右,今晚因为调皮跑出来完,由于年龄太小,还不具备应变能力。现在找不到回去的路,只能叫唤它母亲来找它。
长歌蹑手蹑脚接近小奶猫,眼看就要捉住小奶猫时。突然四周亮起灯,小奶猫惊觉撒腿就跑。
长歌:“别跑啊,我养得起你。”
那只小奶猫跑得极快,不一会儿就没了影子。
长歌耷拉着脸,幽怨的自言自语说:“跑那么快干嘛,我又不会把你怎么样啊。哼,我明天就去买猫,买它十只八只。”
“话说,你真的不怕这一瞬间亮起的灯火?”
“谁?”还没等长歌后面说完。
一位长相平凡的青年,赫然出现在长歌面前。
“你来城宫找我,不知道城宫主人是谁吗?”
难不成是火云仙尊,长歌有些接受不了。在梦里他不是身材矮小,皮肤黝黑,一入夜就找不到人影的。
怎么可能是眼前这个,长相平淡,气息与常人无异。不对,他肯定不是那个霸气十足的火云仙尊,顶多是他身边书童。
“把你家主人叫出来,我我初来咋到。”如果他真的是,那自己这么嚣张,会不会被他一怒之下给拍死了?
长歌被迫妄想症又发作,她下意识退到安全范围,轻咳嗽几声,以此来壮胆。
问她为什么一下这么怂,是因为打不过呀。
那位青年从背后拿出刚才那只猫,说道:“拿出来了,你要养吗?看在古邺的面子上,我送你一只。”
长歌看到猫咪,心里没了害怕,小跑过去,把猫抱在怀里。
“欸,你怎么知道我师父?”
那位青年讥笑说:“听东君仙尊说,古邺收了一位长相奇丑无比的小姑娘为徒。我看你的气息吐纳和古邺如出一辙,所以确定你是那位奇丑无比的徒弟。”
“丑?还是奇丑无比,关键你还说两次。”长歌越说越气愤,她虽然长得不是惊艳绝尘,气质脱俗,倾国倾城,但好歹也是小家碧玉,灵动可爱。现在居然被一个不认识的仙尊,贬低得奇丑无比。这口气忍不了,东君仙尊是吧,很好,引起本姑娘的注意了。
“现在见到本人,其实东君说得也不尽然全对,至少没到那个地步,勉强还是看得过去。”
长歌:“那是,我可是……”
他这话的意思,还是说自己丑。刚刚转化的好心情,立马又被他破坏。
逞一时口快,脱口而出:“你才丑,你这个黑炭。”
话说口之后,长歌有些后悔。记得在梦里就因为这两句话,被他一直记仇。
暴风雨来临前夕总是格外安静,两人四目相对。
火云仙尊率先开口,“我养的猫中,是有一只叫黑炭,你要见见她吗?”
‘噫~他怎么不生气?’
长歌打量一番,明白为什么跟梦里相反。
现在自己面前的火云仙尊,七尺男儿,长相平庸,连清秀都算不上。融入人群,根本无法一眼认出他。
‘还是黑点矮点好,这样有辨识度。’长歌心中默默吐槽。
“好呀!”
跟着他来到猫院,他把黑炭抱到长歌面前。他朝黑炭点点头,然后那猫扑向长歌,抓伤她的脖子。
“你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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