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干了这碗狗血
秦姨看到我们回来,笑吟吟着从花园中走出来:“邱暮微凉,你们回来了?快进屋,外面太冷。”
邱暮对秦姨还是不咸不淡的,点了个头算是打了招呼率先进了屋。
我怕秦姨难过,赶紧安慰:“妈,他这个人就那样,在咱们村里时你就知道的,他都不正眼瞧我~”
秦姨伸手理了理我凌乱的头发,微微笑笑:“真是好孩子,走,去吃饭,有你爱吃的软炸虾仁。”
餐桌上的气氛还不算太尴尬,大部分都是围绕着我肚子里的邱天好的,小部分是关于我们俩的新房问题。
邱叔说要在市区买一套学区房,以后邱天好上学方便。秦姨则说先在家里与她一起住,邱暮要重建农庄,我们娘俩没人照顾不行。
邱暮没有表态,低头还在为我剃鱼骨。
我知道他这是又把问题甩给了我,抬头笑呵呵回应公婆:“爸妈,我和邱暮租的房子住的挺舒服的,绿化好,物业好,楼层朝向都还好。买新房还要装修,多麻烦!至于邱天好上学……还早吧?!”
邱叔想了片刻,身上竟呈现了一种我爸我妈的暴发户气质来:“既然这么喜欢,那我就把它买下来,省租金了。”
我以为邱暮还会像之前邱叔给存折那样特傲娇地抬头说:“不用你的钱,我自己照样可以给叶微凉买下来。”结果呢,我错了。他几乎没什么犹豫,抬头便说:“谢谢爸。”
……
我吃饱回到房间,他正在悉悉窣窣整理自己的行李,我望着他倚门而感:“天好他爸,我真是看错你了,没想到你也会啃老?”
他斜了我一眼,薄唇勾勒出一个弧度:“形势所迫!”
我走过去环上他的腰,头蹭着他胸膛:“啃老可耻!”
他扔掉手里的衣服,坐在床上将我桎梏在怀里,嘴唇贴在我耳边,声音软酥酥的:“啃妻还无耻呢……”
我抱上他的脖子,挑高了眉:“怎么样?现在要不要无耻一把?”
邱暮闷笑一声:“你当真的?”
我笑了笑,嘴贴合在他耳朵:“鸟飞走了,羽毛得留下……”
他怔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嗔怪:“没正形,小心教坏孩子。”
你有正形,有正形你别扒我衣服啊!你有正形你大白天的别让鸟儿与邱天好见面啊!
……
唉!邱暮走的第一天,想他,想他,想他。
我是真被他惯矫情了,才一天我就体会到了“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的感受,真不知道他去C国的那两年我是怎么熬过来的!
扫了一眼他的房间,全都是睹物思人的东西,我索性下了楼找秦姨聊天。
她正在客厅看重播的春晚节目,我坐在她旁边看了一会儿,是蔡明和潘长江的小品。
不知道为啥,他们俩一往那一站不用说什么我就很想笑,可能是因为他俩的外貌和性格吧,跟我们家二老挺相像的。我指的是外貌不是身高……
小品讲述的是潘叔为了让老伴恢复记忆,上演的自己失忆的一出戏。
蔡姨道:“颜值越高责任越大!就他那模样,还能娶着媳妇,取一个快递,人都不一定给他。”
我感慨:谁说这不是一个看脸的时代呢,真不怪我也趋之若鹜,毒鸡汤鼻祖王尔德曾说过:只有肤浅的人才不以貌取人,世界的秘密在于表象,而非内里。……
还有一句,也是蔡姨说的:“古人云,老伴归老伴,别老在一块儿!”我也挺想随着潘叔问一句这是个哪个古人瞎云云的,明明才一天,我就想我老伴想到茶饭不离口了。
我吃苹果边看边笑,不经意一瞥,看到秦姨脸上有一连串的泪水无声流下来。
她没有一点儿的哭声,所以我都没有察觉。
人和人的故事不同,关注事物的角度也不同。
我关注的是小品中的笑点,她关注的是小品结尾部分的那份感动。
我忙不跌放下啃了一半的苹果,抽了纸巾帮她擦泪:“妈,这就是一个逗大家乐的小品,您这么认真干嘛?”
她笑中带泪接过纸巾捂上了眼睛,过了好半天,才缓缓地移开,她问我:“微凉,邱暮是去了C国吗?”
对呀,这件事她应该知道的,邱暮也没想到瞒她和邱叔,他去C国祭拜他后妈了。
秦姨低头笑了一下,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她这抹笑容让人感觉很苦涩。
“微凉,我心里难受。”
“妈,您哪难受您跟我说。”
然后,她就真的和我说了。
秦姨和简芳(邱暮后妈)是朋友,相信闺蜜喜欢上同一个男人这种戏码大家也见怪不怪了,防火防盗防闺蜜,可都长点心吧!
有一次秦姨随她父母去洗脚城放松,认识了邱叔,俩人一见钟情。她说那时的邱叔就跟现在的邱暮一样有魅力,让她实在没办法不想念。
但秦姨爸妈嫌邱叔的条件太差,死活不同意他们在一起,于是秦姨就表面服从,偷偷背着他们与邱叔来往。
秦姨将自己交了男朋友的事告诉了简芳,简芳她特别好奇是怎样的一个男人能令心高气傲的秦姨神魂颠倒,就暗着去洗脚城找邱叔。
这一看她竟真的也不可自拔地爱上了他,令人气愤的是她将秦姨和邱叔偷偷交往之事告诉了秦姨爸妈,她们一气之下将秦姨送出了国,而秦姨出了国发现怀孕了。
她想着等生下来生米熬成了粥她爸妈不同意也没辙了。可谁曾想到,生了邱暮之后她回国,邱叔和简芳已经结婚了,而秦姨爸妈也在不久之后因车祸去世……
这都叫什么事呀!
狗血真是来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秦姨了。
骂简芳好像有点不合适,那是我后婆婆;骂秦家父母也不对,那是我婆家姥姥姥爷,骂邱叔更是错,那是大不孝。
所以我干脆闭了嘴,把骂人的话全憋回肚里,只默默抬手帮秦姨擦泪。
“我心里对邱暮爸爸有几分怨念,便把邱暮扔给了他,他的孩子理应他负责任。出于对我的歉意,简芳说她这辈子都不会再生孩子,会把邱暮当成自己的儿子来养。而且她的家产以后都留给邱暮,但她有个前提条件,是我不能再留在北京。本来我爸我妈都不在了,我留在北京没什么意思了,一个远房表姐说他老公的老家有一套房子可以给我住,就是在农村,但是村民和村规什么的都特别好特别完善。所以我就去了你们村……”
得亏你去了我们村,不然你儿媳妇就不是我了……
------题外话------
我一直想多更点,但想想: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既然那么多,不如再拖拖!
不要打我~~~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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