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少年,他出生于书香世家,所见皆是白袍鸿儒,所听皆是之乎者也。
他彬彬有礼,温文尔雅,母亲常常摸着他的头说,子谦啊,好好读书,算命的说了,你以后前途无量。
他不知道什么叫做前途无量,只是陆府将最僻静的花园给了他,偌大一块地方,他一个人待着,抱着圣贤书从清晨读到日暮。
他最喜欢在墙边的大石头上坐着,不是因为那里阴凉不被日头暴晒,而是因为那里能够听见外边的声音。
京城里百姓的孩子们常常在街头巷口打闹,墙外便有一群,他侧耳听着,只觉得好笑,一帮半大的小子们,竟然奉一个女娃娃为老大。
只是那女娃娃的声音实在清脆,他听了,总是想看看她长的该是如何的样子。
日复一日,他听着那女娃娃呼来喝去,带着孩子们下田抓青蛙,上树摘果子,或者干脆聚在一起玩石子。
他开始弄清了墙外那帮孩子们的关系,那个叫毛头的男孩是孩子们的老二,那女娃娃不在的时候呼呼喝喝端的是一番架势,那女娃娃一来便成了走哪跟哪的应声虫。
那个叫锤头的,是城里金匠的儿子,矮矮胖胖,沉稳不喜欢说话,尤其是跟女娃娃讲话的时候,能哼哧哼哧半天。
那个叫猴子的,身材瘦小,爬树是一把好手,摘了果子之后总是嚷嚷着第一个给女娃娃吃。
还有那个青蛙,那个虎头,那个二黑……这一群小子,竟然都对那女娃娃有意思。
少年蹲在墙角,无声的笑,那女娃娃怎么会如此吃香?他不明白。
直到那天,野狗狂吠,那个娇小的身影突然从墙边窜了进来。明眸皓齿,活泼伶俐,那少女像是茫茫雾气中撒下的一束光,少年痴了。
他扔下了书,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横着身子挡在了她的面前,那野狗张着血盆大口向他扑来,他心中害怕双腿颤抖,却直挺挺的立在那,他听到自己说,别怕,我来保护你!
可惜书中的英雄救美总归要是英雄,哪里是他这等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能演绎的?他只觉得屁股一痛,被身后的少女踹成了狗吃屎,恍惚间一道身影飞出,正中那野狗的脑袋。
汪呜――
野狗呜咽一声,晃着脑袋夹着尾巴跑了。
身前的少女拍拍手站了起来,歪着脑袋看着狼狈的少年,你是谁?
我是……
你真弱。
满腹经纶的少年张嘴想辩驳,哑了半天,却什么都没说出来。他颇有些委屈的伸手搭住那少女的手,便被一下子拉了起来。
认识一下,本姑娘叫潘可雅。
少女的笑容晃了少年的眼,耳根腾的一下便漫上了红晕。
可雅可雅,倒是个书卷气的好名字,怎地如此……
少女眉头一皱,你说什么?
少年慌忙摇头,我说,你真好看。
我也觉得我很好看。
少女的鬓角还浸着汗水,一缕缕的发梢上反射着晶莹的日光,微风拂过,她一笑,便惊艳了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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