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谜底
那夜森不请自来,已经站在刘启的书房门口,仍然是一身连帽黑袍,帽子遮住半张脸,看上去还是那样阴森森的。
“王爷叫属下来,是想问有关那李敬的事情吧。”夜森率先开口。
“不错,那李敬自己觉醒了电闪神功,而老夫是偶得电闪晶元才习得此功,不知夜参赞有何看法?”刘启问道。
这夜森见识广博,被镇南王刘启留在身边参赞军机。
“回王爷,属下已经暗中观察过,这李敬正是具有特殊魂觉能力之人,能够看到精灵级晶元!”夜森一语中的。
“果然如此!”刘启暗暗吃惊。
“在数百年前,江湖上出现圣电,圣火,圣冰三大家族,这三大家族的老祖分别掌握有巅峰级电闪神功,焰火神功和寒冰神功,而成为当世顶尖高手!而这三人相继过世后,其家族
再没有人能将这三种神功练至巅峰级境界,至多到高级境界!而作为顶级神功,高级境界和巅峰级境界有着本质的区别,威力相差百倍有余,可谓天差地别!”夜森说道。
“据你说所,除了吸收那精灵级晶元可以将这电,火,冰神功练至巅峰境界,难道说当初这三大家族练至巅峰境界的老祖都吸收过精灵级晶元?”刘启疑惑的问道。
“并非如此!这精灵级晶元要上千年才能形成一枚,是极为罕见的存在!所以这三大老祖不大可能是吸收精灵晶元而练至巅峰境界!”夜森回答。
“继续说下去!”刘启好奇心越来越重。
“电,火,冰系家族的传人会在特定条件下觉醒本家族的神功,而且这种人修炼本家族神功速度要远高于普通人。而普通人却只能通过吸引相应晶元才能学会这种神功,就象王爷。
而且修炼速度也要缓慢的多,如果没有更多的相应晶元,甚至根本无法再有精进!”夜森答道。
“在这三大家庭中,会有极个别人在极特别的机缘条件下会将本家族神功练至巅峰境界!这种人首先要有极高的武学天赋,而且还要有特别的机缘!”夜森继续说道。
“那就是说这李敬是圣电家族传人?”刘启问道。
“回王爷,正是如此!”夜森答道。
“那么依你看,这李敬是否有机会将电闪神功练至巅峰境界?”刘启继续追问。
“完全没有可能!”夜森斩钉截铁的回答。
“这李敬在武学方面的天赋极低!甚至低于普通人,此人善文不善武。所以这李敬想要把电闪神功练至高级的希望也极其渺茫,更不要说巅峰级境界!但这李敬也是这三大家族中罕
有的具有特殊魂觉能力的人,能够看到精灵级晶元!这似乎是上天给他这种武学天赋极低之人的补偿!”夜森接着说道。
“你如何知道这李敬具有所谓特殊魂觉能力?”刘启问道。
“那李敬昏迷期间,小人用自身的隐匿功法靠近李敬,那李敬虽然处于昏迷状态,却是身体抖动,眼睛睁开,显然能够感觉到小人的靠近!而正常修炼魂觉心法的人,必须在清醒状
态下才能探测到施展隐匿功法的人靠近!”夜森回答。
“那岂不是说这李敬的特殊魂觉心法比巅峰级魂觉心法还要厉害?”刘启问道。
“非是如此,这特殊魂觉心法,只能探测到具有所有境界隐匿神功的物体,比如那自带巅峰级隐匿神功的精灵级晶元!而对于修炼隐匿神功的人,却只能探测到初级,中级以上就探
测不到!而属下只具有初级隐匿功法!”夜森回答道。
次日,艳华,李敬,兰儿三人正在房中谈话。
“敬哥哥,那天你为什么会昏倒呢?是感到哪里不舒服吗?”艳华问道。
“我没有觉得不舒服,就是感觉身体里的闪电能量象是要爆发,难以控制,然后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李敬回答。
“害的我也昏迷了三天,我说哥们你悠着点行不行,电太多了就放放电,搞的自己昏倒,把我也连累了,害得我三天没看到美女了。”李乐的声音又出现了,而且控制着李敬的眼睛
紧盯着眼前美丽的艳华。
唉,这人又出现了,好麻烦。艳华心里想着。
“李敬大哥,是不是你的电闪神功有突破了?”兰儿突然问道。
“对呀,兰儿说的对,敬哥哥可能你的电闪神功真的突破了,我们快去演武场试试。”艳华兴奋的说道。
演武场上,李敬对着一根一丈开外的石柱推出一掌,一道闪电飞出,正中石柱,但石柱损伤并不大,正符合电闪神功初级境界的特征!
“果然突破了,由入门层次精进至初级层次,缘何伯父突破的那么慢,而我能突破的这么快?”李敬自言自语。
“恭喜敬哥哥。”艳华很兴奋。要是敬哥哥武功进步这么快的话,那三皇子就没机会赢敬哥哥了,想到这里,艳华更是高兴。
“恭喜李敬大哥。”兰儿也替李敬高兴。
要是这武功能教给父亲就好了,父亲苦练十几年才到初级境界,父亲他好可怜。想到这里,艳华又露出的伤感的神色。
“既然武功也有所进步,我必须要带着兰儿去找寒冰晶元,治疗她的奇阳之毒,不能再耽搁了,不知艳华你是否跟着一起去。”李敬对艳华说道。
因为李敬也舍不得和艳华分开,所以他是很希望艳华一起去的。
“敬哥哥走到哪,我就跟到哪,我不会和敬哥哥分开的。”艳华答道。
艳华显然也不想和李敬分开。
正在此时,艳华手下侍卫长彩霞匆匆赶来:“启禀小姐,属下和几个姐妹,经过明察暗访,已经找到了彩云这贱婢,只是......”
“只是什么?”艳华问道。
“只是彩云和王爷手下侍卫丁宪双双死于一间民房之内,都是刀伤而死。属下还在房内找到一封彩云留下的遗书。”说着彩霞将信交给艳华。
信的大致意思是:我彩云自跟随小姐以来,小姐带我情同姐妹,但我喜欢上了丁宪,我多方讨好丁宪,但我知道那丁宪一直对小姐有非份之想。所以这丁宪对所有追求小姐的人都恨
之入骨。那日小姐带我们八姐妹出去踏春,回来小姐召集我,彩霞和小翠,说她在五元村遇到了她未婚夫李敬。但为保李敬安全,不便当场相认,于是小姐派我去跟随李敬的行踪,
以便于联络。但我为了讨好丁宪,自做主张,谋害小姐的未婚夫李敬,将他推下山崖。我以为这样做,可以讨得丁宪的欢心。谁知那丁宪喜新厌旧,在外面又勾引别的女人,我跟他
翻脸,谁知那丁宪却威胁我,说要到小姐那告发我谋害李公子的事情。我觉得自己遇人不淑,小姐对我恩重如山,我却背叛了小姐,我觉得对不起小姐,就事先写好了这封遗书,等
丁宪来和我鬼混之际,杀了他,而后自杀。落款是--彩云绝笔。
这丁宪是艳华父亲刘启的侍卫,每次见到艳华,都会带出那种艳羡和贪婪的目光。对此,艳华也见怪不怪,因为她这样的大美人,对她有这种眼光的男人多的是。
既然人已经死了,就一了百了吧,都怪彩云遇人不淑,这样以后敬哥哥也就安全了。想到这里艳华说道:“事已至此,也无法追究了,将她二人好生埋葬,也好做个同命鸳鸯。”
而在此时,在远处一个角落里,一人躲在墙角处,远远的望着艳华几人,脸上露出了阴险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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