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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撕书的可行性


  “这是那只狐狸的名字?狐狸?!”许和光有些诧异地重复了一遍。

  实不相瞒,小青垂下眼睫,淡淡吐出狐狸那句话的时候,语气实在很有画面感。

  许和光的眼前就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只妖媚狡猾的橘红色狐狸。

  以及它们一向不太好的名声。

  虽然小青是妖,而且不是普通的妖,掐指一算,对方活到现在,怎么着也过了千年,什么没见识过?

  但是,他的第一反应还是:狡猾狐狸。

  小青抬眼瞪了他一下,才道:“你在想什么?哼。”

  她没好气地说:“果然,无论你转多少世,都有点呆呆傻傻的,我说的狐狸,才不是你现在心里想的那种狐狸呢。”

  万物皆有灵,所以哪怕只是普通的动物,也可以进化出灵智、修炼出法力。

  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时代,用现代人类的词语来说,那便是每一口呼吸都带有灵气的。

  所以每只动物在那类动物的平均年龄下,活得越久、便越聪慧。

  小青就是这样走上修炼道路的,白素贞也是。

  她科普完妖类是如何走上修炼道路的之够,语气又开始摇曳起来:“但还有一种例外,有些动物生来便有灵,修炼起来便也更加迅速。”

  “哪怕是到了人间,也能引起巨大的波澜,比如妲己。”

  许和光重复了一遍这个有些古怪的名字:“妲、己……?”

  他品味不出来小青语气里的复杂,但也能看出来对方的表情开始变得低沉起来。

  “是的,妲己,人族才是得天道宠爱的种族,相较之下,妖类要正式踏上修炼,还要萌生灵智、幻化人身。”

  “但无论是什么种族,都会有那么几个天之骄子……妲己就是狐族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要提到狐狸,所有人的第一反应都会是妲己。”

  但是许和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现在光凭小青这样平平淡淡的讲述,也完全不能理解。

  只能有一个概念:妲己是个很厉害的狐妖。

  “妲己在人间生活的第一座城市,名为朝歌。朝歌繁华而昌盛,又有她的心上人在那里。”小青道。

  许和光惊讶了一瞬间。

  因为这个城市名和之前所说的那只狐狸的名字有关。

  小青道:“我猜,她能想到的每一件快乐的事,都和朝歌有关系。”

  “那刚刚我们所说的那只,叫【朝歌】的狐狸,和妲己有关吗?”见她停下来,许和光立刻抓紧机会问。

  小青也果然点了点头:“当然有关系啦……我估计,以后你大概率也会承妲己娘娘的狐情。”

  什么意思?

  许和光先抓住自己疑惑的点,一个一个地问,他敏锐道:“妲己的快乐和朝歌这座城市有关,所以她为一只狐狸取名为朝歌……那只狐狸是她女儿?”

  听前面的时候,小青还面色平静,没什么异样,有种‘你答对题了’的淡淡导师感。

  直到她听到许和光不确定地补充的最后一句。

  她瞪了一眼许和光:“什么女儿,朝歌是只雄性狐狸!”

  “而且人家是姐弟,才不是母子!”

  呃。

  许和光看了看她含着怒气、以至于脸颊都带上淡淡粉色的神情,立刻认错:“对不起我猜错了。”

  小青轻哼一声,指指点点他:“你怎么真是个呆子,如果你以后见到他,绝对不要说类似这样不着调的话,不然会被揍的。”

  为了防止许和光再猜测出什么让蛇感觉不妙的话,也为了防止自己某天突然被打,小青快速地继续讲解。

  *

  当初白素贞被镇压,小青又被迫和对方终止契约之后,她想方设法要救姐姐。

  总之就是神仙、妖怪或者地府的诡异,只要她能扯上一点交情,就会想办法去求求情。

  一边攀交情,她还要一边去挑衅和尚,还要偶尔暗中照顾许家,看看许相公的姐姐姐夫,还有姐姐的孩子,到底怎么样了。

  整条蛇忙得不得了,迅速消瘦下去,就连法力也开始不济了。

  终于有一天,她和黑白无常品尝完几百年的佳蛇酿后,黑无常和白无常用眼神隐晦地交流了一瞬间。

  黑无常率先开口,无奈道:“小青姑娘,不是我们兄弟不愿意帮你,只是这忙,我们实在帮不上啊。”

  他和白无常对视了一眼,白无常也配合着苦恼道:“您说说您,现在哪还有当初跟着白姑娘闯地府的威风啊。”

  小青短暂地窘迫几秒,但是她最近几年也吃过不少闭门羹,也被不少妖怪当面讽刺过,这种话,现在在她看来,根本不算什么。

  不过提及了姐姐,还是让她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没等她眼波一扫、淡淡地圆回话题,白无常就接着说话了。

  他饮尽了杯子里的酒,像是带着几分醉意,含含糊糊道:“可惜啊,我要是那怜惜有情人的,肯定就帮你姐姐了,如此佳人落得这般下场,真是……”

  黑无常拍了拍他的肩膀,摇头叹气:“可惜啊,可惜咱们不住朝歌,也不是狐狸,你说对吧?”

  小青愣了两三秒,才反应过来,这是黑白无常在对她打暗号。

  就像他们说的,他们也帮不了白素贞,也奈何不了雷峰塔,小青一直维持上门打卡的频率,不过是不想放弃这么一点点的可能和希望罢了。

  意会之后,她立刻惊喜着道歉,然后就要冲出去,去朝歌找狐狸。

  还是黑无常在后面大喊了几句,大意是怀念某某地的那个书馆啊,他生前老在那里看书,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倒闭。

  小青就去那里,翻阅了一晚上的书籍。

  咳,当然不是人类那种老老实实地翻阅书籍,而是动用法力,直接引动文字,让带有关键字的书籍自动跳出来。

  她最后是在一本很不正经的小说里,找到线索的。

  那篇小说的大概内容就是书生夜宿荒山寺庙的时候,竟有美女出来诱惑,原文描写相当惊艳,但书生居然忍住了。

  他在寺中居住了三个月,没对那些红唇软骨的美女产生多少兴趣,倒是对其中一位白衣女子产生了爱慕之情。

  其他人引诱他时、白衣女子在弹琴,他被夜袭浴池时,白衣女子在挑灯夜读,他被钻被窝时,白衣女子在翻找古籍。

  总之就是,白衣女子越不关注他,他越关注白衣女子,然后发现他们的兴趣爱好都差不多。

  过了一段时间,照例有美女来袭,他被迫闭眼背书时,忽然感到一股凉意,睁眼一看,刚好看到白衣女子转身就走的背影。

  再低头一看,发现自己刚刚背串书籍了。

  至此,他突然明白自己爱慕白衣女子,但是白衣女子不爱慕他,甚至因为他背错书、有虚假书生的嫌疑,对他没什么好感。

  然后他就开始尝试追求白衣女子,那三个月其实大部分都是美女们追他,他追白衣女子,白衣女子躲他。

  最终,他终于抱得美人归。

  然后发现美人是鬼。

  美人不仅是鬼,还压根离不开寺庙,所以在和他温存了些许时光后,美人狠下心,让他快快离寺,按照他之前为自己定的计划,出去当官发财。

  书生当然不愿啊。

  他和白衣女子缠缠绵绵了一段时间,发现白衣女子逐渐虚弱,再过不久便会消散于世。

  好一对有情人,便要就此生离死别了。

  就在书生和白衣女子在柳树下哽咽拥抱的时候,书上的柳枝突然被人分散。

  原来竟是一位仙人被他们的爱情所感动,所以要助白衣女子重铸人体,从此与书生比翼双飞,只羡鸳鸯不羡仙。

  这篇典型的书生女鬼爱情故事,其实重点只有最后几段,仙人自述自己名朝歌,家人便感分离之苦,所以才愿助白衣女子和书生团圆。

  一页一页,认真看下来,仔细搜索线索的小青:“……”

  她当时离撕书,只差那么一点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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