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翩翩彩翼化红霞,悠悠春梦随云散(二)
我叫锦觅,年方二八,无父无母的孤女,苗疆圣医族护国圣女。
临天国立国之初,高祖皇帝密诏令医圣于苗疆创立圣医族,炼制灵丹妙药供皇室中人所用,救子孙后代于危难之中,以保江山基业千秋万代。
于世人而言,圣医族的神秘之处除了与世隔绝,仅效命于皇室以外,更多的是惊骇世俗的族规:圣医族一族皆为医女。每年朝廷皆会派人至临天国各地,遴选有学医天赋的幼/女送至圣医族。
但凡家中有女被选入圣医族,乃光耀门楣之大幸。除去金银厚赏,其母可封诰命,其父可加官进爵,族人可得蒙荫,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不过,一旦女子入了圣医族,就必须同一切世俗隔断,亲人此生不复相见。除非皇命召见,死生都不得踏出圣医族半步。有违此令者,诛九族。
每隔十六年,圣医族族长会从一众医女当中,择选天选之人为临天国护国圣女,继承由医圣传下来的医学衣钵,以及传说能起死回生的不死乾坤丹,听命于当朝皇帝。还有,一旦被选为护国圣女,此生人前只能白纱覆面,不能以正面目示人。
问我何时能揭开面纱?我也不知道,恐怕要等到死的那天吧。不过,戴着面纱也好,可以在人前装高冷,免了敷衍人事的麻烦。
我本是一个被人遗弃的孤女,之所以能来到圣医族,而后又被选为护国圣女,只能说是命运的安排。十六年前,族长外出采药之际,不慎跌落猎人的捕猎陷阱之中,让她意外的是,居然在陷阱中发现尚在襁褓之中的我。
族长说,捡到我的时候,除了右手腕上系有一根红绳,襁褓中有块布条用血字写着:繁华似锦觅安宁,顽石莹润玉无双,就再无其他。
许是我命不该绝,族长把身上带着的干粮用水化开,沾在指头上,一点点给我喂食。就这样,族长饿着肚子把口粮舍给我,勉强撑了三天。
眼见一大一小两人弹尽粮绝就要撑不下去陷入昏迷,饿死陷阱的危机关头,好在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们被上山捕猎的猎户发现救了出来,捡回了两条命。
可以说,我是生在圣医族,长在圣医族。从小到大,我见过的、尝过的草药比吃过的米还多,对延医治病也颇有天分。所以,虽说我并非朝廷选派医女出身,但被选为护国圣女,也算得上无可厚非。
于我而言,自小的这番经历,圣医族自然是我的一切。再有,我天生患有心疾,若不是有圣医族中人医术高超,还拿良药养着,早就一命归西,哪里还能活蹦乱跳活到今日,当上护国圣女。
其实,选我做护国圣女也并非临时起意。这几年,族长年纪渐长,身体不好,挑选护国圣女这等大事自然是越早打算越好,我也算是全族默认的人选。
所以早在几年前,我就代替身体不好的族长外出采药,一般每月会外出十数日。不过,为了避免出现十多年前,族长掉入陷阱之类的意外。这些年,在采药的必经路径上,圣医族已修建了几座可供歇脚的小木屋。夜宿这些小木屋,我便可以一次性采好所需的药材再回族里。
这次出来采药的收获颇丰,我的小背篓里装的草药已过半,沉甸甸地压在背上。抬头看天,尚有时间,想着这一带多产品相极好的灵芝,便亲车熟路往谷底爬去。
前阵子雨水充足,果然地上窜出来不少硕大的灵芝。眼见,前头一棵繁茂的大树底下藏着一朵水盆大小的灵芝,我兴奋不已,连忙拿出随身带着的小榔头,刨开灵芝四周的泥土,想把它连根起出。
“好大的灵芝啊!”我欣喜不已,忍不住哼唱起自编的采药歌,“啦啦啦,我是采药的小姑娘……”
就当我自娱自乐,忙得不亦乐乎之时,隐约听到一阵奇怪的哼哼声,声音很微弱。我停下手中的榔头,下意识四下察看,却又什么都没发现。许是自己听错了吧,便又接着埋头苦干。
片刻功夫,整朵大灵芝终于被我成功起出,心满意足丢进背篓中,我自语道:“好了,差不多可以回去啦。”突然,刚才那奇怪的声音又传来过来。我再次细看周围,这里既无一人,也没一兽,甚至鸟儿都不见一只,哪来的声音呢?
我心里有些发毛,心想:“这荒山野岭的,莫不是藏着什么凶兽吧?”想到这,我连忙手脚麻利把东西收拾停当,必须尽快离开此处。
就当我抬脚预备离开的那刻,忽然,我感觉右边的小腿似乎被什么东西抓住了!那感觉,那感觉,像是一只手?怎么会有一只手?见鬼了……
“有鬼啊!”我尖叫着,头也不回地一路狂奔逃命,也不知疯跑了多久,感觉那鬼没有追来,觉得自己暂时安全了。这才气喘吁吁一屁/股坐在地上休息片刻,紧张兮兮检查了一下被鬼抓过的右脚。
这时,我惊讶地发现右腿上居然有几个血印子:“这是,是人手……难道是有猎户不慎跌落谷底,受伤了?”想到我小时候被附近的猎户救了一命的天大恩情,就又急急忙忙往刚才挖灵芝的地方跑去。
果然,我在大树底下高高的灌木丛中,发现了一个重伤昏迷之人。费了好一番力气,我才把那受伤之人移到树下的平地上。
此时天色已晚,借助微弱的光线,我才看清那受伤之人的大致模样:一个未及弱冠的年轻男子,一身破烂不堪的白衣被鲜血染红了,身侧居然还散落着一册书。
我将那书拾起来:“水经注?不是附近的猎户啊。”
这该如何是好?想到我们圣医族严苛的族规,我十分为难。
虽说我们圣医族乃悬医济世之处,不过我们隐于山林不问世事,听命于皇族。加之族中皆是女子,连养只兔子都是母的,怎可随便带一个身份不明的陌生男子回去。
救一个附近的猎户,我可以说回报恩情,他也无需住在族中;可若是救眼前这个男子,可是万万不便的。
正当我犹豫不决之际,那受伤男子开始喃喃呓语:“觅儿,觅儿……”
我没听清他说什么,便把脸凑了过去,贴近他的脸庞:“你说什么?”
“觅儿,觅儿……”男子似乎在喊一个人的名字。听了好半天,我总算听清了:“你在喊,觅儿吗?你怎么知道我小名叫觅儿啊?”
我顺便将手搭那人的额头上探了一下,不由惊呼出声:“呀,怎么这么烫啊?”又连忙为他把了一下脉,发现他的脉搏薄弱且紊乱,不仅仅是外伤造成的,“中毒了?”
“怎么办啊?这人伤得这么重,如果置之不理的话,他一定会死在这里的。”我心中越发犹豫,眼看天马上就要黑了,要赶快决定救不救他啊。
正当此时,我突然瞄见他的手腕上露出一截红绳,感觉十分眼熟。再一细看,这不是我手上的红绳吗?连忙将我的右手同他的手摆放在一起,比对彼此手腕上系的红绳,不由惊讶大喊:“啊,一模一样啊!竟然一模一样。”
当下,我就决定要救这个人。他有和我一模一样的红绳,或许从他身上,能知道我的身世来历,不是吗?这十六年来,在圣医族衣食无忧,族长又对我视如己出,可是我的心底还是有一丝渴望,想要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
不过,单凭我一个人怎么把一个高大的男子带出谷底呢?我想了想,用随身带的小榔头砍了一些树枝,将衣裳下摆撕了,接成细小的布条,扎了一个简易的担架,将受伤之人固定绑在担架之上。接着就艰难无比,一步一步缓缓将他往小道上拉。
约莫过了两个时辰,我身上的衣裳几乎要被汗水浸透了。跌跌撞撞走一路,我的手脚都擦伤了,中间好几次我累得几乎都想放弃了。不过,我还是死命撑了下来,咬牙把那男子拖回了最近的小木屋,一把将他丢到了床/上。
被我拖拖拽拽走了一路,一直到目的地,那男子竟然一声都没有吭,不知是伤重彻底昏死过去,还是感觉到有人救了他,极其配合,不愿再给救命恩人添麻烦。
我稍稍歇了歇,又探了探他的额头,感觉热度越发高了,估计搁个鸡蛋上去就能直接煮熟。我赶忙去烧水,绞了帕子为他擦洗一番,也能把热度降下来一些。
擦洗过后,男子惨白俊秀的脸庞便露了出来,眉毛很浓,长长的睫毛好像两把密密的小刷子,他长得真好看。我重新拧了帕子,搭在他额头上,就又去给他煎药了。
“来,把药喝了。”我小心将男子扶了起来,用汤匙舀了一勺才煎好的药,想给他喂药。却不想,男子根本毫无意识,牙关紧闭,药汁顺着嘴角流了下来。试了几次,药丝毫都喂不进。
“这该怎么办啊?你这中毒加外伤,再不吃药就一命归西啦。我花了多大劲才把你从谷底带出来,可不能叫我白忙乎一场。”
我看着手里剩下的小半碗药,眼看就要凉了。心一横,当下把脸上的面纱揭了,自己抿了一大口汤药含在口中,然后就把嘴贴到了男子的嘴上。
https://www.lingdianksw8.cc/91782/91782332/65247766.html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www.lingdianksw8.cc。零点看书手机版阅读网址:m.lingdianksw8.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