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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离家出走


  
家里有一台蝴蝶牌缝纫机,是父亲用补发工资购买的,对家里的作用可是太大了。母亲因此学会了裁缝,在工余给我们三姐弟缝缝补补和做过年的新衣服。除了家用,母亲也接一些活计,用以贴补家用。
这基本上就是专门给你服务的。母亲指着缝纫机对我说。
我不是个省心的家伙,不知怎么的,衣物和我总是不对付,只要我出去玩,回家了,不是胳膊上掉一片,就是屁股上多了个洞。都是一起做的新衣服,姐姐的新崭崭的,我的衣服裤子已经补巴摞补巴。何况,我的医药费还在父亲的工资里扣着。
这让很注重形象的父亲很是气恼:一家子干干净净,怎么就波儿陋得像个乞丐?
母亲没好气地说:你一天除了巡逻、喝茶、看报纸、下象棋,从来不管娃儿,还好意思说。
这些是女人的事情。
女人就该是奴隶?
这不要问我,老祖宗就这样规定的。
一搬出来老祖宗,母亲就傻眼了:明明别人家可以有耙耳朵,自家怎么也不行呢?是自己脾气不够大,还是魅力不够?这辈子,妻凭夫贵是靠不上了,在这个远离故乡的高原深山老林里,气候恶劣,工作艰苦,还养一堆孩子,一天累得直不起腰来,不知道何时是个头。在生我的时候,母亲没有休息好就去五七社参加电站打冰,落下了产后寒和风湿关节炎的后遗症,一摸冷水,就像针扎一般。
命苦!母亲无可奈何地认定了这一点。
你们一定要认真读书,一定要考上学校,一定要回内地生活。母亲的“三个一定”已经是老生常谈,我们几乎是充耳不闻,但这却是母亲发自内心的呐喊,是她的切肤之痛。
母亲没有读过书,却能背诵大段的《三字经》《增广贤文》,知晓农时节气,会推天干地支,待人接物极有分寸。可在高原恶劣的气候中,坎坷的生活将母亲磨砺成一个皮肤粗糙、性格暴躁的中年妇女。
父亲的冷峻和严肃,让我害怕,也让母亲害怕,家里总是笼罩着一种压抑的气氛之中。他喜欢咬紧牙关,脸上的肌肉抽搐着,成为他一个不自然的习惯。我想:他一定是在使劲,生活让他痛苦而努力。这应该与我这个用了家庭一大半的开支的人有关,我的存在让父亲痛苦,却不得不面对。
父母的话绝对有魔性,潜移默化地塑造着孩子的内心甚至外貌。在一个家庭里面,对一个孩子一天三顿打,不一定必须有理由,而是形成了习惯,每天没有听到我的叫唤声,似乎不正常,像菜里缺了什么调料似的。我不幸就被选中成为这样的孩子,因为我不是那种讨好卖乖的孩子。这样坚持打骂下去,我自然而然也就成了母亲口中那个是投胎到家里来收账的人,鼻涕屌屌,经常尿床,衣服总是脏兮兮的,性格和长相都不讨喜。这样的孩子不仅别人讨嫌,也不是父母希望的模样。
忍受打骂我不冒泡,最害怕的是母亲边打边问: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挨打?
我的确不知道,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屁股上立马又挨一条子,火辣辣的,力度和味道都刚刚好。
真的不知道?
恩,那你说说是为什么?
把手伸出来。
条子唿哨着从空中挥下,我闭上眼睛,啪的一声,一种皮肤似乎都要绽开的疼痛直透筋骨,掌心立刻就冒出了一道红色的痕迹。羞惭和自尊使我不愿哭出声来。于是我的不哭就是一种倔强,就是无声的反抗,就是大人口中的嘴嚼,就是不听话。
无法取悦父母的孩子,做什么都是错。打的是态度,打的就是你。如果实在想要有个理由,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翻出来,再打三顿都解不了心头恨。很多年以后,我还记得这奇葩的逻辑,当拥有了绝对的权力,做什么都不需要理由。
邻居们纷纷向我家围拢过来,有的还端着碗。我的挨打,成为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挨打,也叫笋子炒肉,绝对的肥大块,可以成为寡淡的玉米蒸蒸饭上实实在在的一道“菜”。有的还假惺惺地劝劝,有的干脆就把孩子拖过来,声色俱厉地教训:你看这就是嘴嚼的下场。
我就是林场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说实在话,这才是比挨打更大的耻辱和痛楚。好容易捱到打完了,就像电影结束了,人也散了,我还要跪着,而身上的疼痛才刚刚开始,火辣辣的,像很多蚂蚁咬着我的肉……
爱的方式多种多样,我体会的是比较无奈的一种,但不能说这不是爱,只是自己的实力不足以得到相对应的爱而已。我也希望能用我的方式来爱妈妈,最终达到被爱的结果,至少是一个平等温柔的结果。可是,爱的表达需要技巧,需要时间,需要互动,对于我而言,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特别是事事都被父母以先入为主的观念否定的情况下。
不过,任意换个人可能也爱不起来。孩子在一起可以干无数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每年开春季节,一群小孩在一起有一个举世仅有的比赛,看谁的屁股痒,伸手一掏就能拖出一根肥硕的蛔虫,在阳光下,面条一般的蛔虫几乎是透亮血红的身体拼命地扭动,那简直就是战利品一般,拿在每个孩子眼前炫耀,然后一群鸡围着他,着急地跳起来抢吃的。他把蛔虫扔给鸡吃。这景象能让121林场的女人们恶心得几天吃不好饭。这也是给孩子打蛔虫的季节了,于是每家每户就会给孩子吃宝塔糖。没几天,旱厕里,一大堆一大堆的全是蛔虫。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和赵三都是这种孩子,于是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他是我的跟班,能让他死心塌地的跟着我,是因为我曾经趁父亲午睡的时候将手枪偷出来,让他摸了摸,他已经就感激涕零了。可不到十分钟,父亲心急火燎地赶来,我偷手枪的事情立马东窗事发,本来想把手枪扔到河里,消灭证据的,时间太紧没来得及。我和赵三都被各自的大人打得不轻。因为这次太严重了,涉及到父亲的饭碗。幸好没有拿到街上去招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被打完了以后,我爬起来,战战兢兢地出门,然后一溜烟地跑到后山一块草坪,一个呼哨,赵三便像孙悟空一般,立马出现在我面前。
你也挨完了?
恩,你呢?
也刚刚挨完。
痛不?
咋不痛,你看。
你爸屁儿好黑哦,又不是打私娃子。我说。
赵三屁股上一条条的血印子,比我惨多了,我心里竟然有一丝庆幸,一丝幸灾乐祸。而私娃子是什么意思我都不清楚,反正是大人张嘴就来的,孩子是有样捡样,我这辈子都高雅不起来,跟我的童年生活环境息息相关。
你妈屁儿才黑,你才是私娃子。赵三是个孝顺的孩子,说他什么都可以,但是说他爸不行,一般人是说妈不行,他没妈。
赵三居然敢在我面前嘴嚼,我把赵三按在地上开始揍了起来。
赵三吓得大哭,问道,你为什么打我?
还敢问为什么。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母亲说我嘴嚼的那种感觉,赵三的确应该好好收拾收拾,不需要理由。欺凌是一种无师自通的东西,当对方无法反抗,就会形成一种习惯,甚至能带来隐秘的快感。他手脚并用地反抗,我被他用脚蹬开,跌倒在泥地里,站起来后,我更加使劲地揍他。我们的动静不小,赵三更是哭声震天,大人们闻声而至,各自带回,又是一顿好打。
有一次,母亲看到父亲跟林场一个女干部闲聊,开点荤玩笑,那在母亲眼中就是跟其他女人的眉来眼去,不可原谅,当场又不好发作。于是,母亲回家,看到我的作业本脏兮兮的,顺手就是一耳光。
父亲跟其他女人的眉来眼去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表示不理解和反抗。结果招致更猛的“笋子炒肉”,理由非常充分,母亲说:不是你生下来把家里的钱花光了,不是你经常不听话,不是你一天脏兮兮地丢人现眼,他会跟狐狸精眉来眼去?
这个理由太充分了,我的罪孽的确太大了,简直是可以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一般不会哭,母亲这次自己开始哭起来,吓得我再不敢说话。
你就是个垃圾堆里捡的,你就是个要饭的,你就是个不知好歹的猪!母亲一边哭一边骂我一边看父亲,连我都听得出来,指桑骂槐的意味很浓。
姐姐镇定自若在在一边写作业,目不斜视,事不关己,明哲保身。她已经习惯了在这种氛围里做自己的事情,因为,如果稍微不小心,有可能遭致牵连,被打满堂红,这也不是没有先例。
这次我被打得屁股开花,连凳子都坐不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决定离家出走,不管到哪里,只要不受皮肉之苦的地方,没有挨打的时候被人围观当猴戏看的地方。
此去不知前路,得有伙伴,我第一个想叫上侯娟,那个我父亲用命救回来的小女孩。她拒绝了,她从来就不敢做违抗父母的事情,对于我经常被打,也只是默默的同情而已,谈不上一定要和我一起亡命天涯。
我威胁侯娟:你记住,将来你会后悔的。
侯娟说:妈妈说过,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莫名其妙,但我不能勉强侯娟,我只有叫上了赵三。他不需要勉强,而是强迫了。他不敢违抗我的命令,在他心目中,我是他唯一的伙伴,必须生死与共。
我们最初设想是将漂木用抓钉钉成木排,然后顺流而下,可以直接到达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故乡,那是父母心心念念的故乡,阳华,便可以在阳华著名的太平湖上岸,那一定是浪漫而迅速的。但这个灵光一闪的方案很快被我自己坚决地否定了:阳华,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还是故乡吗?那绝对是比121林场更让人郁闷的地方了,口头上的故乡,对我这个没在故乡生活过一天连乡音都听不懂的人没有实质的意义,不去也罢,这和父母和老乡们一谈起故乡就滔滔不绝,继而眼泪汪汪的感受完全不同。
河边都是公路,父亲会骑着自行车轻松把我逮回去。我见过他把人死死地压在地上,反剪着双手,将手铐戴上,一提,那人便杀猪一般嚎叫起来。父亲还不是最担心的,可怕的是我曾经在古锦河里看到的那些死尸,那些肿胀腐烂破碎的尸体,各种各样奇怪的表情,那些死亡必然附有可怕的亡魂,游弋于河面,寻求替死鬼。于是,河里也许会猝不及防地伸出一只手,将我抓下河去……
目光所及是山谷,穿过古锦河对面的山谷,到达山顶就是大草原,然后翻几匹山过去就是内地了,那路线是当年红军走过的,也就是爬雪山过草地的地方。后来我在学习《金色的鱼钩》《七根火柴》的故事的时候,有了比一般同学更深的领悟。这也是父亲在逃难时都经过了的线路,他在我们面前提及过,虽然只是寥寥几句,那种破釜沉舟的勇气,一个英雄的模样就活脱脱地出现在我眼前。我认为那才是真正的人生,值得去体验一下。那是一条人迹罕至的路,没有超强的勇气和生存能力是无法成功穿越的。
一切都阻挡不了无畏的无知者,说干就干,我拿了两个玉米馍馍。赵三什么都没有准备,因为他家里实在也没有什么可以带的东西。
顾不了那么多了,说走就走。我们穿过吊桥,跨过古锦河,从河谷地带的阔叶林到山腰的针叶林,中间有一个叫达拉的村,因为关于本地人抢孩子的诸多传闻,我们没有敢进去,只是从旁边绕了过去。一路上摘了许多的野果。我们终于登上了山顶,那是一片巨大的草甸,是达拉村的牧场。回首,我们第一次看见121林场的全貌,那就像玩具一般的房屋,蚂蚁一般的人。曾经,121林场是我们全部的天地,如今超脱出来,居高临下的视角,看到的121林场这般景象,不由得震惊和自豪。
自由,来得如此的欢畅,那是多么愉快的体验啊,我们欢呼雀跃,快乐得在草坪里打滚。一阵风来,草像水浪一般起伏,整个草场像水面,我们就像草场之湖里的“漂木”,想怎么漂就怎么漂,又像草场里的牦牛,静静地躺在草上反刍、消化,尾巴不停地甩动着。这种感觉经常出现在我的记忆里。
那是1977年的5月12日,一个8岁读二年级的学生从家里勇敢地出走后体会到的自由,此后,每每回忆起那情景,血压会明显地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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