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周老头并没多想,他又倒了杯水,喝完后就回床上睡觉了。

过了许久,周老头才沉沉睡去。

唐念念从空间里出来了,迅速翻窗走了。

果然是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用不着她亲自动手,这老头自个喝下去了。

她放的是电池里的粉末,周老头的生命进入倒计时啦。

大概能拖半年?

唐念念记得以前看过新闻,这种粉末会引起血液中毒,就算后世先进的医学治起来都很麻烦,现在更不可能,甚至查都查不出来。

而且这种重金属中毒不会很快发作,应该能撑到周老头离开唐村,这样就和唐村没关系了。

回到家里后,唐念念便上床睡了,从头到尾都没人发现她出过门。

沪城军区。

沈枭又执行任务回来了,这回的任务很简单,他没费多少力气,奖金虽然不高,可他不嫌弃,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嘛。

“邪了门了,周斯仁那小子跑天上去了?周斯明也死了,真是见鬼了。”

沈枭去找明振兴汇报任务情况,才到门口就听到了明振兴的自言自语,不由心里一咯噔,糟糕,他把精神病院的周斯仁给忘了。

关几天了?

沈枭心虚地计算了时间,好像有十来天了,应该还活着吧?

不过周斯明怎么死了?

这家伙不是在博物馆上班吗?

平时还一副清心寡欲,表现得对任何事都没兴趣的样子,怎么也掺合到这是非里了?

沈枭敲门:“报告!”

“进来!”

沈枭推门进去,明振兴看到他,笑开了花,亲自泡了茶,一阵嘘寒问暖。

“晚上去家里吃饭,你婶子想你了,说给你做罗宋汤!”

“不去,明慧在家。”

沈枭拒绝了,明慧是明振兴的女儿,十九岁,部队文工团的歌唱演员,总是缠着他。

明婶对他确实很好,经常给他做好吃的,给了他许多温暖,可自打和念念在一起后,沈枭突然开窍了,明白了很多道理。

明慧对他好,是因为想和他搞对象。

明婶对他好,是想让他当女婿。

都有目的。

他虽然感激明婶对他的好,但没到以身相许的地步,他只喜欢念念,其他女人看都不想看。

沈枭懒得委婉,直接了当地说明了不想去吃饭的原因。

明振兴脸色变了变,笑骂道:“你小子就不能给我家小慧留点面子?非得说得这么直白,我闺女哪差了,又漂亮又温柔,多好!”

“我觉得没念念好。”

沈枭实话实说,在他心里,谁都比不上念念。

而且他连明慧长啥样都没记住。

明振兴气笑了,在他脑壳上重重弹了下,没好气道:“哪天把你那个唐念念带过来,我好好瞧瞧,到底长啥天仙模样,把你迷得鬼迷三倒的!”

“比天仙好看!”

沈枭表情特别认真,天仙他没见过,但肯定没念念好看。

“是是是,你家唐念念比嫦娥都好看!”

明振兴懒得和这小子争,以前还真没看出来,看起来冷心冷肝,没有七情六欲的沈枭,居然还是个情种。

自打和唐念念处上对象后,张口闭口都是念念,听得他肉麻死了。

“明叔,刚刚门口听你说,周斯明死了,是怎么回事?”沈枭问道。

明振兴变了脸色,说起周家最近发生的邪事。

“别提了,这周家最近挺晦气,接二连三出事,周斯亮还在床上躺着呢,周斯仁失踪到现在还没找到,周斯明又死了,还是死在唐村,你说这周家怎么一个两个都往唐村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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