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一起跟我干吧
张远收好两份立案通知书,刚刚走出法院门口不久,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
拿出一看,是来自孟庆本地的一个陌生号码。
估计是个骚扰电话。
张远本想直接挂断,转念一想,自己如今可是位律师了,万一又是个案子呢?
于是,在铃声响了半天之后,张远还是按下了接听健。
“喂,请问是张远张律师吗?”
电话那头是个陌生的声音。
一开口就问是不是律师,看来有戏。
张远开心地答应了一声:
“是的,我就是张远律师。请问你是?”
“哦,张律师你好,我叫吴有诚,也是位律师。”
吴有诚律师?
在钱孙李的案子之前,张远确实从未听说吴有诚律师的大名,但现在,不管是在所里还是在法院里的立案法官,吴有诚律师的大名不止一次地出现。
而且,利用空闲的时间,张远也特意在千搜上搜索到辉锦程律师事务所的官网,专门进去查看了吴有诚的个人简介。
一看之下,那上面注明的吴有诚律师的法律顾问单位或者曾经代理过的案件,一家家、一个个,全都是现在的张远,甚至携永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戴守义,都是想都不敢想,羡慕也羡慕不上的。
光是那一大堆的名誉,便已经在让他整个孟庆市里独领风骚,独一档的存在。
只是这时候,这位如传说中一般的大律师竟然主动打电话联系自己,会是什么事呢?
“吴律师您好,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张远有些激动,但并不是特别强烈,毕竟拥有系统的是自己,任你光芒万丈,还能比得上主角光环?
“倒也没什么事,这不明天就是周末了,所以打个电话问问张律师周末有没有什么安排,如果没有安排的话,要不咱们一起去仙人峰爬山如何?”
吴有诚邀请自己一起爬山?
张远有些犹豫。
因为他实在想不起吴有诚联系自己、邀请自己的理由。
难不成是因为钱孙李的案子?
但是案件每天都在发生,没道理打过一次交道就得这么矫情吧?
不过,自己也是要成为主角的人物,这大律师的做派和气质,好像也挺吸引人的嘛。
要不,去见见?
“好的,周末正好没有安排。”
想到最后,张远还是答应了吴有诚,两人约定了明天早上七点半,在仙人峰的山脚见面。
******
从张远的住处去仙人峰路程较远,所以一大早不到六点,张远便起床洗漱,换上了一身较为轻便的运动装,又在外面罩上厚厚的棉袄。
临近年关的天气,冷得让人瑟瑟发抖,张远的每一次呼吸,都是浓浓的白气。
真是没事找事自找麻烦,这么早答应别人一起爬山。
这温度,好好躲在被窝里不香吗?
张远接触到外界的寒冷,忍不住埋怨一句。
打了车,花了四十多块钱的车费,终于赶在七点半之前来到了仙人峰的山下,远远的,已经看见一个并不高大的男子站在了前面不远处。
虽然如今的吴有诚声名鹊起,轻易间也不愿与人多做应酬,但从实习律师时便养成的一个习惯还是留到了现在,那就是早到。
只要与人约定了时间,不管对方是谁,也不管是谁发出的邀约,除非是像之前的严德明那种到地方了之后再通知的,一般而言,吴有诚都会至少提前十五分钟到达。
从第一眼见到开始,就能让人感觉自己受到了重视。
这也是今天终于见到吴有诚之后,张远的第一个感受。
“你好,张远律师是吗?我是吴有诚。”
吴有诚一眼就认出了抬头张望的张远,主动上前打招呼。
“吴律师您好,久仰大名。”
张远裹了裹棉袄,到了山脚,气温更低了。
“那边有柜子可以存放衣服,你把外套脱了,咱们边走边说吧。”
吴有诚递给张远一瓶水,然后指了指旁边的一间小房子,那里摆放着一排储物柜。
张远这才反应过来,吴有诚的身上只剩下了单薄的两件衣服。
等张远也放好衣服回来,两人肩并肩,开始向山上拾级而上。
仙人峰是孟庆市最有名的一座山峰。
山不算高,但环境清幽,山势高耸,从数十年前开始就已经是周边居民喜好的爬山所在。
这之后,仙人峰的管理部门又专门修了一条石板通道,可以方便登山者直达仙人峰顶,更是吸引了更多的爬山爱好者前来攀登。
所以就算是冬季的一大早,仙人峰的这条石板通道上,来来往往与张远二人擦肩而过的行人已经不在少数。
“张律师是哪里人?”
登山的路上,吴有诚主动开口。
“我是吴阳人,吴阳县下辖的一个小村子。”
“吴阳,吴阳好地方啊,听说那里的温泉很不错,一直没时间,下次有机会一定得去好好玩玩。”
“可以啊,什么时候吴律师到吴阳,我给您做导游。”
“那就这么说定了。”
吴有诚拍了拍张远的肩膀,哈哈一笑,
“你在孟庆是一个人?家里人留在老家还是说都在这边?”
“一个人。毕竟孟庆是省会嘛,我又是做律师的,所以想着到省会来开开眼见,涨涨见识。”
“不错,虽然说在小地方做律师也是不错的,地方小,竞争也小,不过若论见识和发展空间,还是得看大城市的。不过你年纪轻轻就一个人出门闯荡,不容易啊。”
吴有诚抬起头,看了看被绿荫和雾气遮蔽的山顶,回想起了当年,
“二十多年前,我也是一个人,从乡下小地方来到孟庆闯荡,自己也没想到还能做出些成绩来。”
“吴律师谦虚了,整个孟庆,咱们这一行内有哪个没听过您的名字。”
张远不知道吴有诚为什么会跟自己聊起这些,只是借机恭维了一句。
要说有谁没听说过吴有诚的大名,不久之前,他张远不就是一位嘛。
“虚名而已,虚名而已。”
吴有诚不置可否,
“当时跑到孟庆,也是从实习律师开始。我的家庭条件不好,生活拮据,实习律师的工资又低,那一年,我可是硬生生啃了一年的馒头。”
吴有诚突然转向张远,没来由地问了一句:
“如果我记得没错,你现在也是实习律师对吧。虽然办案有点提成,但基础工资太低,经济上应该也不宽裕吧?”
“有案子的时候还好,没案子的时候,确实有点……”
毕竟实习律师的低待遇是整个行业中的普遍现象,所以张远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要不要考虑换家事务所,一起来跟我干怎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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