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早市
小宛还没说话, 她身后的青年已经也甜甜地答了一声“哎”。
“爹爹,我饿了……”
怀里的小人儿转了转他乌溜溜的眼睛,跟他娘亲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乌黑瞳仁, 看了便叫人心生怜爱。
小宛算是发现了,这孩子天生就跟他爹一样精明,晓得这个时候主动权握在他爹手里, 便跟他爹撒娇,以达到先发制人的目的。
他的爹爹便一唱一和地,作出认真考虑的样子,说:“孩子正在长身体, 饿着谁也不能饿着孩子, ——”
小呆立即就嚷嚷说:“对呀对呀,可是这里的早饭不好吃, 爹爹,我要吃别的, 我要吃别的嘛!”
他爹爹便也说:“好。”
他们父子俩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什么,而后姬昼便调转马头,直奔东门去, 出了王城。小宛惊叫道:“你去哪里!——啊!”
她万万没料到他调了头以后马儿疾驰, 快到颠簸得她都坐不稳, 不得不往后仰了仰紧紧靠进他的怀中, 却听头顶他慢悠悠地笑起来, 声音在晨间的冷风里传来:“钤京的早市。”
他就是故意的,她心里想, 他加快速度, 就是想她能靠着他呢。
但是她除了靠着他, 也着实不敢乱动, 还是让他给得逞了。这个人不要脸起来是真的很不要脸。
她决定一路都不要讲话,也不要再多废话去关心他的伤势,能够做出这样不要脸的事情的人,大抵是不用她多管闲事的。
哪里知道她虽然闷闷不语,她身后的青年却是跟她怀里的小人儿一刻都没有停地在说话。
这孩子大抵生下来就是给他来捧场的似的,他说起什么,他都会发出没有见过世面的“哇!”的惊叹声,追着问一大串问题。
小呆觉得自己这个爹爹比宁信的爹爹好一千倍,一万倍。他不仅会修他的飞窜天,还总是有说不完的有趣新鲜事儿。
譬如他说,冬日的盈光寺里,有一千颗琉璃树,夜里就会盈盈发光,在树下诚心许愿的话,神明听到就会答应你一个愿望。
小呆便很是憧憬地说:“那我也要去许愿,我要……”
他说:“要什么?”
小呆说:“唔,我想要可以不读书就能得到知识……”
小宛扶了扶额。
这孩子已经三岁,哥哥说应给他请名师开蒙了,等此次大朝觐完,此事便该着手去做。秉持着穷不能穷教育的原则,自然是要为他请一位德才兼备的名师,但是人选还没有敲定,她近日也甚是烦恼。
小宛自己吃了没有太多文化的亏,不能让孩子也吃这样的亏,她甚至都规划好了孩子以后要学哪些东西,礼乐射御书数自然是都要列上列表的,其他的技艺也可以学上一学,但如此一来,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实在有些苛刻。
小呆大概也意识到这个愿望很不好实现,脸上少见地红了红,转移话题说:“爹爹,你许了什么愿?”
姬昼看着小宛仿佛陷入某种沉思,还不知道小宛所沉思的乃是“穷谁不能穷教育”的大计,只以为她也在缅怀当年,便想到当年在盈光寺,在千株琉璃树旁的长廊下,他们两个相拥而吻的情景。
罄山飘雪,琉璃明灭,雪月花时,如在昨日。
如果人生只剩下了缅怀,该是件极其悲哀的事。
失去她以后,他的人生仿佛也只剩下回忆,再没有未来可以憧憬。
小呆这样的问题,小宛也注意到了,但没有搭理他的意思。照她对他的一知半解,他素来不信这些怪力乱神之说,大约所信仰的是“我命由我不由天”一类。
但是她的身后,青年微微地怔了一怔,如同陷入了回想。
从前他没有信过那些,可是从那一天开始,诸天神佛,都似救命稻草。
三年来,每一年他都会去黎河,去盈光寺的琉璃树前许愿。许愿她可以复活,可以回来他的身边。
回忆中止,他笑了一笑,说:“没有许过。”小宛心里就想,果然是这样子嘛。
钤京的早市很是繁华,一早儿上工的人多,各色小摊也多,阵阵油香扑鼻,是小宛最爱的那种。
小宛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从昨夜到今天,也就喝了那杯问题果酒,现下诚然是很饿了。
小宛的目光刚瞥到了路边一家烤馒头的小摊,她怀里的小人儿立即朝他的爹爹递了个眼风,父子二人配合默契,他便拉缰止马,下马去买五只喷香的烤馒头。
小宛惊呆了,他是会读心术么?
那老板看着这年轻人,身着一件白衣,容貌俊美气质清华,想着一定是大贵人,更觉得一大早遇到这样的客人真是好兆头,得说两句吉祥话才好。
但是说什么恭维一番好呢?他便瞧见了马上的女子和孩子,一拍脑袋立即就明白了。“哎哟公子,这是您家娘子吧?能娶着这么俊的娘子,真是好福气呀!”
小宛说:“谁是他娘子了”——姬昼笑了笑,显然心情极好,便说:“是呢,真是三生修来的福气。咳咳,……其实孩子都这么大了,她在外头还是害羞。”
老板说:“真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老板很晓得说好听话。姬昼也很喜欢听这好听话,甚至叫他都不用找钱了,看得小宛发自内心的肉疼——那可是一百文钱呐!
他殷勤地把纸包递过来,小宛犹豫着,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小呆已经一把抱到怀里,巴巴儿地揭开纸包,拿他肉乎乎的小手捏了一块,递往娘亲的嘴边。
小宛心底原本有骨气不吃的,只是她实在受不住孩子这大眼里包了一包泪可怜兮兮的模样,只好别扭着咬了一小口。
好香。
女人嘛,都是嘴硬心软的,小呆如是想。
姬昼翻身上马,又重揽住她,叫她浑身再度战栗了一次。
但他没有就此打道回府,反而去了药铺。小宛心里想,他伤势重,是该来药铺的,宫里的太医他或许信不过云云。
她便仍在马上坐着,看儿子吃烤馒头吃得嘴边沾满碎屑,抽出手绢擦了擦。看见手绢,她就想起薄云钿不知是在哪里偷了她哥哥的手绢,来欺骗她,真是可恶至极。只昨夜里她尸身被宁国的人带走了,也不知现下去了何处。
昨夜的情形历历在目,实在是让人连想一想都觉得后怕。幸而薄云钿还没有使当时她姑母的那一招,要“先砍了她的手指,再砍了她的胳膊”之类的——她便也想起,薄云钿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是不是因为她所提的要求,他都答应了?
得此认知,她一个恍然,便随之记得了昨夜腥风血雨里刺进他后心的沉阴公主的那一剑。
啊!他此前还挨过诸全的一剑,在肩头,如今……,如今也不知伤怎么样了,大抵是很不好的吧。
她心乱如麻,一面是觉得自己绝对不要去关心他,他曾经那样狠心地对她,就是有今日的一切,也是他自己的因果报应——然而另一面,她一直都不是什么冷血薄情的人,因为他的所作所为,而又感到了不可抗拒的动容。
她还在胡思乱想,姬昼已出了药铺的门,他手里仅拿着一盒巴掌大的药膏。
小宛认得那个药,是熟悉又陌生的雪砂膏,最近出了新包装。不过她这些年受伤次数少了许多,也就不多用它了。
小宛心里怀疑,他那么重的伤,用这个药能好么?
他仍然熟练地上了马,但没有立即就走,她便回过头,犹犹豫豫地问:“你的伤,用这个能好么?”
他这时已经拨开了盒盖,用手抹了点药膏,正好涂到她脸上,她惊了一下,方要转头,他另一只手便轻轻扳住她的脸,一手给她脸上那道伤痕仔细涂上药膏,动作轻柔。
他轻轻一笑,说:“我不碍事的。小宛,你心里果然还关心我。”
小宛已经被他这个举动惊呆了。“你进了这个药铺,只买了雪砂膏?你的,你的剑伤呢?”
他看着上了药的她的脸颊,白白的印子略显滑稽,虽然苍白,但不妨碍她是如此美丽。
他暂时封了自己的穴,可以止住血,这些伤都可以回去再处理,只是他却舍不得她受了这点伤。
他说:“你别担心,过会儿就好了。”
“过会儿?!”她心里直想说你当你的伤是蹭破皮了吗,蹭破皮还得养一两天呢——他忍不住伸出手指戳了戳她的脸蛋,说:“嗯嗯,你关心我,我就……就不疼了。”
——
自然谁都没能想到,这场诛逆的保卫之战中,竟然让宁王给捡了个大便宜,他带着的人马前往东边增援,几乎是有如神助般,抓到了那谋逆的六王子。
天方破晓,便已于钟鼓楼上击鼓鸣钟,昭告了天下此事。
不得不说这个时机,掐得那叫一个好。众人本来都快要忘记,今日正是大朝觐的正日子,昨夜浴血奋战一夜的各人虽疲惫倦怠,却也需要整饬一番,行大典之礼。只是大典之前,却迟迟不见晋王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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