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玄雍战场(求银票!!!)
用兵之道,在于阵法。
为阵之法,在于分合,精髓就是齐心协力,步调一致。
出击与防守始终众寡同力,则战必胜,守必固。
李长风与蒙恬促膝而坐,在他们面前的桌上是一块偌大的沙盘
上面地形盘根错杂,天沟地壑,很适合练习排兵布阵。
蒙恬一边为李长风讲解广厦阵的要领与技巧,一边与其在沙盘上模拟练习。
李长风的天赋异禀,不出半日便已懂得阵法之奥妙。
广厦阵,守则固若金汤,攻则摧城破厦。
接下来就在于实战和训练默契配合,在此之上,李长风更是已经想到了属于自己阵法变化。
“多谢蒙将军,可我要如何配合我的队友们?”
蒙恬想了想,便问道,
“蒙犽是否与小友一队?”
李长风犹豫了一会儿,而后点点头,
“我和蒙犽师弟的确一队。”
都说知子莫如父,蒙恬将蒙犽的个性与特长都与李长风说了一遍,而如何配合他便成了李长风首要领悟的任务。
蒙犽,性烈急躁,擅机关术,鲁班大师的得意弟子。
(鲁班其实没毕业,他俩的关系是师兄弟)
像这样的队员,一定是队伍的主力,但亦是队伍的突破口。
这样的,就如同队伍的c位,尽量的保护,给予他最大的发挥空间,群守点攻,齐心断金。
一切的阵法,都要在实践中检验真理。
——……
李长风不顾嬴政的再三挽留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回长安的道路。
这一次云梦泽和玄雍的旅途让他经历了不少,也遇到了不少的人。
可当他刚走到外城,身后蒙恬的军队便已赶到,这当然不可能是来送他的。
“李小友啊,这才分别半天,我们又见面了。”
李长风有些疑惑,看着他们排列整齐,全副武装的队伍朝城外走去,莫不是边境来犯。
“蒙将军,你们这是要去哪?”
蒙恬脱下厚重的头盔,走到城楼上,看着军队出城,眉头不由得拧在一起。
“前线来报,说血族大军已至边境,正要攻破守军防线进入我玄雍国土,我等火速赶往前线支援。”
李长风不免有些感叹,这蒙将军刚回来不到两日,而今又要奔赴前线作战,这血族真就不知疲惫。
也是,它们生存的环境艰苦,不夺下逐鹿的地界难以繁衍生息壮大种族。
“那便带上我一起去吧。”
李长风想了想,对蒙恬说到,他是时候也该上战场历练,并且和玄雍的这群将士们实战广厦阵。
蒙恬看着出城的队伍想了想,又回头看看白袍少年,
也罢,让这稷下衣食无忧的天之骄子领略一下战场的残酷也是可以的,大不了到时候自己多照顾一点。
“出发!”
——……
千里奔袭谈不上,但整个队伍也是直到深夜才赶至边境,火光冲天的兵营外尽是沙漠狼的低声呼啸。
不少身上缠着绷带的伤员围靠在篝火边,帐内不时响起一声声的惨嚎,那应该都是身受重伤士兵。
营帐外堆积如山的尸体飘散出腥臭腐烂的气味,那都是他们昔日并肩作战的兄弟,如今也已化作一具具尸骨。
李长风从未有经历过如此的场面,步伐有些缓慢,强忍着心中对于他们悲切的哀嚎的同情与对血腥的干呕。
这就是战争,每一个倒下的士兵意味着一个家的崩塌,可自他们奔赴战场的那一刻起,这又像是命中注定。
等天亮旌旗一扬,鼓声震鸣,这群多数还是青年的将士又将奔赴战场且不知道能不能迎来第二个夜晚。
蒙恬一到军营就钻进帐中指挥制定作战方案。
李长风一人走到没人的帐中,脱下鞋之后就坐到了床上。
他解下浩荡剑,手轻轻抚在上面,明日之战,生死未卜,但他必须去,为了被血族残害侵略的普通人,也为了自己。
睡梦中,李长风总感觉自己的心脏一阵阵的抽痛,就像悲伤过度。
飞蛾扑火,浴火重生。
翌日。
李长风被账外的鼓声惊醒,翻身下床起提起浩荡剑就往外走去。
蒙恬早已集结完毕众将士,准备发起第一轮的进攻。
李长风也跨步走上前进入队伍中。
蒙恬注意到了他,但并未在意,只是淡淡一笑。
“今日与血族一战,只可胜,不可败,因为在我们身后是玄雍千千万万的百姓,是你们每个人的妻儿老小,为了他们,誓死捍卫玄雍。”
众将士齐齐长枪杵地,发出豪情万丈的口号声。
“誓死捍卫玄雍!”
“誓死捍卫玄雍!”
李长风有些尴尬,但还是跟着喊到,兴许是将士们震天响的喊声带来的感染力太强,李长风也不禁热血沸腾。
“誓死捍卫玄雍!”
说罢全员便转身往战场奔去,血族正盘踞在边境外准备进攻,乌压压的一片让人心悸。
双方刚一交手便死伤惨重,血族魔物的战斗力超群,体制异于常人,好在玄雍众将的广厦阵还能抵挡。
在每次挡下血族士兵不要命的冲锋后再刺出长枪将其斩杀。
可即便如此,双方实力的差距太大,血族士兵更是不要命的反扑冲锋,导致玄雍将士节节败退。
人群中最亮眼的便是蒙恬和李军定丶赵山河,秦无双以及窦江四人组成的广厦阵,几乎就如同一把利刃冲破敌人的阵型。
四周无敌那便一齐挺进,被包围缠斗,那就背靠在一起抵御,几乎战无不克,无人能敌。
这便是广厦阵,分合如一,力破千钧。
最前方的蒙恬左手举盾,右手执枪,冲向他的血族无不是被一枪斩落头颅,鲜血洒满整个战场。
李长风渐渐发现为什么玄雍军队打不过血族,甚至说,血族几乎就不可能战胜。
他们身上撒出的魔血如果进到伤口,会影响人的身体,甚至是击溃神智。
不是人人都如人屠白起那般强大的免疫力,这些普通人一接触几乎就会被魔血感染狂化,变得敌我不分。
每位将士都有可能面临自己或者的挚友弟兄受伤后狂化,只能眼含热泪将其头颅斩下。
这种噩梦般的折磨使人精神崩溃就在瞬息之间,这便是血族的可怕之处,悍不畏死的同时给予敌人最大的心理恐怖打击。
李长风提着浩荡剑在敌群间来回穿梭躲避,期间还不停观察蒙恬等人的作战方式。
“扑哧。”
又是一剑斩下血族士兵的头颅,鲜血从没了头的尸体中狂涌,李长风忍不住的吐出一大摊秽物。
他发现敌军的将领就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场战斗,嘴角扬起诡异的笑。
好似在看一场由杀戮上演的大戏,直至哀嚎遍野,血流漂杵才能满足他。
他红色铁盔戴在头上,身上的韧甲护住全身,可以断定此人便是敌将且实力不俗。
李长风提着浩荡剑向那个方向冲去,期间不断斩杀悍不畏死扑上来的血族士兵。
敌人的鲜血染红的他的青丝和白袍,百米,五十米,他已越靠越近。
蒙恬回过头来看见了他,诧异的瞪大了眼睛,怒喝道,
“李长风,你干什么,快回来!”
李长风回头挥手淡淡一笑,挥舞浩荡剑,猛然踏步踩在敌人的尸体上向着那血族敌将急跃而去。
“擒贼,先擒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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