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FIVE
窗外的雪还在下。
简笙抱着膝盖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
面前摆放着那只粉白色的兔耳朵茶杯。
很多画面浮现在脑海。
许洲天在雨里背了她一路去医务室……
戴着兔耳朵头箍给她加油打气……
冲进大火里将她抱出去……
给她出数学和理综试卷, 帮她提高理科成绩……
为了她能在图书馆睡好觉,特意给她买了一个抱枕带在书包里……
太多了。
可是, 他为她做了这么多。
而她呢。
简笙再也控制不住情绪, 脸埋进膝盖,哭出声来。
对不起。
对不起,许洲天……
明城半夜下起大雨, 伴着雷声。
张兰瞌睡轻,被吵醒,口渴了,想出房喝杯水。
她的卧房在别墅一楼。
打开房门出去,就闻见一股烟味。
淡淡的,寻着烟味朝客厅走去,这股味道才渐渐变浓。
张兰大概过了许久都忘不了今晚看见的那个画面。
宽敞的客厅里, 许洲天没骨头似陷在沙发里,手里夹着根烟,一盏灯没开,外面划过闪电照出人形的轮廓之前, 她先看见一抹猩红。
他这副样子,让张兰想起陈茜云被诊断出患有精神病的那一天……
张兰怔松地准备将灯打开。
许洲天声音沉沉, “别开。”
她手顿住。
“小天,大晚上的,你怎么在客厅抽烟啊,”电闪雷鸣时,看见茶几上躺了好几根烟头,怪触目惊心地,张兰很无奈,“小天, 你真的要少抽点烟。”
这半个月吧,许洲天似乎又随性了回去,每天烟不离手。
好像是上学期开始不太爱抽了,最近又变了回来。
高三压力大她知道,可许洲天从小脑子活络,又不像是会因为学习压力大狂抽烟的人。
她话落,空气冷沉沉的,许洲天只字未言。
即便看不清楚许洲天的神情,张兰也能感觉到他此刻心情极差,许霸天也在客厅,都没敢往他身上蹭,老实蜷缩在沙发另一头睡觉。
“小天,那,那我先回去睡了。”
“你……”
“别太晚了。”
张兰忘记了她出来这一趟是做什么的,犹疑回了房间。
凌晨,简笙被一场噩梦吓醒。
车流穿梭的公路上,一辆白色轿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车身变得面目全非。
驾驶位上的人……
当年她并未目睹这个画面,可总在梦里看见。
全身发起抖,简笙将被子裹紧。
黑暗里,一双眼睛好久都不敢闭上。
天快亮了才睡着。
醒来时已经中午,她好久没有睡到这么晚才起。
将窗帘拉开,阳光毫不吝啬地照进来,外面白茫茫一片。
觉得身体发冷,简笙打出两声喷嚏。
从衣柜里拿出一件外套拢上。
之后有些失神地去到书桌前,拿起那只兔耳朵茶杯,轻轻抚摸了下。
是许洲天太爱她了,那种热忱和直接,给了她产生他会愿意接受跟她异地恋的可笑想法。
其实许洲天也是一个极骄傲的人,昨天为了见她,逃课,从明城飞来燕城,可是却换来她一句,她不能跟他一起考明大了。
妈妈的遗憾固然重要,可她终究将许洲天放在了第一位。
对他太不公平。
他应该,彻底对她断了想法。
呼进口中的空气像变成刀子。
简笙觉得心口发闷。
神经也在一抽一抽的疼。
人好像真的不能太贪心,不能什么都抓在手里。
她在选择考燕大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要失去许洲天。
那个少年,不可能一次又一次地为她妥协。
也直到失去的这一刻,简笙才意识到。
她好像也很喜欢很喜欢许洲天。
“妈妈,如果你还在,”
“这一切,是不是就不会是这样了。”
眼泪不自觉流了下来。
“姐,你眼睛怎么这么肿?”
李文洋看简笙背着包出来,问道。
简笙道:“昨晚没睡好。”
“你去医院看过舅舅了吗?”她问。
“还没呢,早上看你起不来,我也继续去睡了。”李文洋挠头。
“那我们现在去吧。”简笙说。
李文洋多看了她一眼,道:“好”。
李杰的第三次化疗还剩下两天,之后就要上手术台了。
这两天大家都紧张起来。
周三这天,简笙和李文洋都请了假,陪付艳红到医院守着。
这台手术做了四个小时。
这四个小时里,守在外面的人大概比躺在手术台上的人还要煎熬。
手术室的门打开那一刻,三人紧张地站起来。
唐屿带着一堆身穿绿大褂的医生从里面出来。
“怎么样医生?”
“手术很成功。”唐屿道。
三人松下一口气,付艳红当即哭了出来。
“你哭什么啊妈,爸手术很成功。”
不久后,李杰被两个医生从里面推出来。
“舅舅。”简笙第一个跑去他面前。
李杰麻药还没散完,双眼迷蒙。
付艳红抹了下泪,握住他的手。
李杰手术成功后,家里的氛围比之前明媚许多,简笙的心情也像蒙尘的明镜被擦过一道。
只不过寒冬来临,怕冷的她因为总想起什么,而愈发地把所有时间都放投学习上。
比之前更没日没夜地学习。
之后的日子,像翻书一样划过。
可能因为愈发地不爱笑,神情比之前更清冷,未星的校园论坛里,有人给她取了一个“学魔美人”的称号。
简笙都没空去理会,每天重复着三点一线的生活。
冬去春来。
转眼六月份来临。
高考为期三天,每考完一科,心里就卸下一点东西。
三天很快就过。
而为了这三天,所有人准备了三年,如果是复读生,付出的时间更多。
“高考”这两个字眼,盛大又残酷。
“爸,妈,我姐考了第一!!!”某天清晨,李文洋从房间里狂奔出来。
放假这一十多天,他基本上天天都睡到大中午,只有查成绩这天才兴冲冲起这么早,查出来,简笙的分数是714,不久后看见学校官网发了通告:热烈庆祝高三七班简笙,以714分摘得燕城高考理科状元。
付艳红和李杰都高兴坏了,一个忘了穿拖鞋出来,一个穿错了对方的拖鞋。
简笙比起他们要平静些,下午收到一条陌生短信发来的信息。
【笙笙,爸爸为你骄傲。】
脸色淡了下来,简笙重复那个做了很多次,到变得机械的举动,删除拉黑。
手机又振了一下。
这次是李文洋发来的信息。
【姐,许洲天也考了明城的状元。】
【713分。】
【一生一世啊姐!!!】
想到两人已经分手,下一秒李文洋将后面这条撤回了。
简笙没看见他撤回的,只看见了前面两条,眸光落在屏幕。
她比他高了一分……
不过燕城和明城考的不是全国卷,都是自主命题,难易程度不一样。
为什么考了状元,却没有很开心?
简笙视线投到桌角放的那只粉白色兔耳朵陶瓷茶杯上。
伸手拿过来,轻轻抚摸着。
怎么办许洲天。
我好,想你。
填志愿的那天,简笙安静坐在书桌前。
电脑屏幕上,第一志愿那里还是空着。
——我刚才许了一个生日愿望
——你跟我一起考明大
简笙手轻轻抖了起来,蜷缩成拳。
过了好半天,她才找回神,在第一志愿的框里,输入:燕城大学天文系。
填完志愿,简笙目光落到窗外。
现在是夏天,有蝉在树上吵闹地叫着,阳光也盛。
但是简笙清晰认识到一点。
青春这场热浪结束了。
她再也听不见高中校园里的蝉鸣。
“笙笙选了天文系?”饭桌上,李杰问。
简笙点了下头。
付艳红道:“笙笙啊,这个天文系读出来,会不会不太好找工作啊?你文科成绩那么好,语文作文经常拿满分,应该选文学系或者,那个什么汉语言文学系啊。”
“法学也行啊,法学可是万金油专业,这个专业学出来很吃香的。”
简笙道:“可是我对那些,都没有对天文感兴趣。”
李杰道:“倒不会不好找工作,天文系学出来,就业前景也不错,只不过这天文系进去了,学的东西可能跟我们想象的不太一样,它对理科基础要求很高,也会有很多跟天体物理有关,还有计算机相关的课程,其实比较枯燥的。”
简笙轻咬了一口土豆片,嗯了声,“我知道的舅舅,当初为了大学能选天文,高中才学理科的。”
天文系属于理科专业,国内开设这个专业的院校不多,基本上都不招文科生,因为这门专业听起来浪漫文艺,但实际内容跟表面的公众认知差距很大,需要一定的高中数理基础。
李杰牵了下唇,“好吧,既然你早就规划好了,那就坚定自己的想法,舅舅和舅妈也只是提提建议。”
简笙轻嗯了声,低头继续吃饭。
付艳红看了看她,道:“笙笙啊,呃……我做饭那会,有家媒体打电话给我……”
付艳红话还没说完,李杰道:“笙笙都说过了,她不想接受采访。”
“哎呀,我知道!但是万一笙笙又想接受了呢,我接到了人家电话,总得跟笙笙说一声啊。”付艳红音量比他高。
简笙抠了下筷子,道:“舅妈,如果对方还打电话过来,你就说谢谢吧,我还是不想做。”
“好好,舅妈知道了。”付艳红忙说。
这时候,客厅电视上的广告放完,出现一个采访。
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荧幕,他身穿一件黑t,坐在沙发,握着话筒的姿势稍懒。
那晚之后他们都心照不宣地没再联系过,许久不见,他似乎瘦了些,眉眼间那种锋利感和痞劲更强。
简笙目光顿住。
“这明城的高考状元颜值怎么也这么高,是个帅小伙呢!”付艳红笑。
“是啊,我看新闻,说他是今年最帅高考状元,诶洋洋,你认不认识他?这个状元是你们之前那个学校的。”李杰道。
李文洋啊了声,“认识啊,怎么不认识,他在三中那么出名。”
而且,他还是我姐前男友呢。
后面这句李文洋特想说出口,到底还是没说。
电视里,主持人问着许洲天问题。
“你数学和理综都是满分,这个成绩是意料之中的吗?”
“嗯。”
“课上课下经常向老师提问吗?”
“不提。”
“得知自己是高考状元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没感觉。”
“……”
主持人大概第一次采访到这么帅又这么有个性的高考状元,干笑了两声,又问:“那你高中有什么遗憾吗?”
许洲天沉默了一会,道:“能有什么遗憾,”
后面的话,淡冷又拽,“我高中生活挺精彩的,每天都有滋有味。”
许洲天这段采访太狂,也跟以往一本正经给学弟学妹分享学习经验的状元不同,毫无借鉴意义,也不怎么正能量,但本人颜值太高,又足具个人特色,当晚上了微博热搜,并被人在b站剪辑成视频配上酷炫的bgm转发量破十万。
啪嗒,简笙将书桌的台灯打开。
橘黄色的光晕照亮她白皙的脸和黑软长发。从书架抽下一本天文杂志,看了会都没太看进去。
干脆选择这一晚早点睡觉。
做了个梦。
梦见她跟许洲天上了同一所大学,一起拖着行李入校,一起参加军训。
然后一起毕业……
一个梦,做完了大学四年,但是醒来,现实里那个男孩其实早从生活里消失已久。
漫长的三个月暑假过完,大学生活开启。
天文系大一要学习单变量微积分和力学,还有c语言,每堂课简笙都在跟数字和各种公式原理打交道,为了能调剂一下大脑,她会选一些偏文科的选修课,不过即便如此,天文系对于理科知识高强度的学习,简笙前半个学期并不太适应,凭着对天文的热爱才坚持了下来。
大学生活简笙也尽量不让自己闲下来,每天除了上课泡图书馆,她参加社团,做志愿者,兼职,基本上忙成一个陀螺。
某天跟社团里的人一起聚餐,有个社团的男生离开包厢,不久后抱了一大束玫瑰花进来,当着大家的面向简笙告白。
简笙懵懵的,耳边都是起哄声。
安静了一会,简笙道:“对不起,我没有谈恋爱的打算。”
那个男生尴尬地挠挠头,“没,没关系。”
“不过,我不会放弃的。”
包厢再次沸腾,起哄声不断,大家都赞叹这个男生的勇气,因为简笙进校不久,就因为高颜值和燕城状元的名头受到极大关注,但是到目前敢追她的男生不多,因为她长得太清冷,带着些孤傲,一看就不好追。
简笙没回什么了,默默坐回原位。
旁座的一个女生拍拍她的肩,“小简,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啊?”
这个女生是大一的,跟简笙同一个部门,是她们部门的部长,所以跟简笙要熟些,知道简笙性格跟长相相反,其实温柔很好说话。
便没忍住对她问。
简笙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掐了下指尖,“嚣张。”
“狂妄的。”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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