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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沈渝


“怎么去拥有一道彩虹,怎么去拥抱一夏天的风,天上的星星笑地上的人”,一阵手机铃响起,沈渝拿起桌面上的老式诺基亚,他电话通讯录的人屈指可数,暑假会给他打电话的人无非那么一个,果不其然是陶勇。

        他放下手里正在看的《罪与罚》,语气淡淡地,听不太出感情:“喂,大勇,什么事?”

        他手指十分修长白皙,身穿黑色t恤和黑色休闲长裤,那双修长的腿在小小灰暗的房间内有些施展不开。虽然是白天,但是房间内的光线并不好,白天也需要开着一盏阅读灯,那张过分白皙的脸,在冷色调的白炽灯下,显得毫无血色一般。

        “渝哥,派传单的活,一天90,共5天,干不干?”电话里头的陶勇有些兴奋地说。

        “干,什么时候?在什么地址。”沈渝完全没有思考,简单利落地蹦出几个字,他虽然今年只有17岁,但只要能挣钱的活,他基本都不带犹豫的。

        “明天9点开始,市中心香榭天地门前。你知道香榭天地吧,全市最高级的商圈,据说去那里的人那可是非富即贵。”陶勇在电话那头掩盖不住的兴奋。

        沈渝听完陶勇的介绍,并没用太多的感觉,别人有钱富贵与否与他无关,工作的地点他也不在乎,他只需要一个活计而已,但还是客套地说了句:“嗯,可以当去见见世面。”

        见好友挺满意这兼职,陶勇继续涛涛不绝:“你知道吗?这活也是我爸搭人介绍的,很多人抢着要,本来是需要18岁以上的,还在我爸说想要儿子提前历练历练一下,他们就勉为其难接收2个不满18岁的高中生。怎么,我够哥们吧。”陶勇有些邀功说道。

        沈渝俊秀的脸终于浮上一点微末的笑意,语气也不再那么没有平,“是是,够哥们,明天见。”

        这是他放暑假的第三天,因为还只是第三天,所以他允许自己放纵一下,看一些课外书。

        这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已经出来了,他分数排名全校第一,对于这个名次他很满意,因为在学习上,他从来不想居于人后,习惯拿第一。刚进了信阳附中的第一个学期,因为新的环境和学习内容,他还不太习惯,成绩在全校前十名左右,后来他发了狠地学习,到第二个学期开始,他基本就没有掉出去过前三了。

        学习成绩就是这样,越往上走,想要多一分都非常难,同时越是极致稳定的选手,就越不可能有发挥失常惨遭滑铁卢,最多也就是十几分之间的波动。

        他不是什么学神,只不过比别人多认真几分,多努力几分,多刻苦几分。对于他这样没有背景,没有父母,无依无靠的孤儿,除了成绩,他还有什么东西证明自己?还有什么信念让他活下去?无非就是对于未来美好生活的愿景,想着自己能通过考试,上一个不错的大学,念他喜欢的专业,然后找一份工作,就这样孤独又还有点希望地活下去。

        每每想到未来,沈渝都是期待的,前十几年的生活太晦涩无光,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过来的,但幸运自己足够坚强,没有被命运加诸于他身上的诸多痛苦给折磨没了。但他一点也不感谢苦难,有时候他也会想,如果他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有父母关爱,不用天天担心一日三餐,担心没有学费上学,不用每天紧绷神经,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又该是哪样一副光景。

        但这些假设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就是他,没有办法代入别人的人生。

        沈渝收拾了一下书桌,准备出去买点菜回来做饭,虽然房间又小又逼兀,但所有东西都收拾得井井有条,连一张乱放的纸都没有。

        “爷爷,我出去一下,你在家里好好看电视。”

        “咳咳好,小渝,买点好吃的,不用省钱,爷爷有。”正坐在老旧沙发,虽然上了年纪,但依然气质儒雅的孟爷爷抬头望了一下沈渝,又转头看回不知道播放了多少遍的戏曲视频,神情有些怔怔。

        虽然称呼老人家为爷爷,但实际上他们两并没有血缘关系。沈渝的妈妈四年前因病过世,过世时候身边没有一个亲人,而他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孤儿。至于为何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大概是18年前年轻漂亮的小镇女孩沈惜茹进城成为一个人人喊打的小三,未婚生下了他这个孩子,家里人怒不可遏,便断绝父女关系,把女儿扫地出门了。

        未婚生子,又失了家人依仗的乡村年轻女子,又因遭受情伤,便彻底放纵自己,从此堕落风尘,依靠出卖色相,游走在不同男人之间,听着那些或许轻浮,又或许有几分真情的甜言蜜语过日子,身体也很快折腾没了。

        那些年他一直跟着母亲在外漂泊,居无定所,辗转在不同男人之间,直到耗尽她生命中的最后一些光热。最可笑的是死前,她还念念不忘一个人男人的名字,一个叫“李凌”的男人。

        本来这种老套的故事和操蛋的命运,沈渝如果站在局外人的立场想,应该发生在旧社会,或者发生在狗血小说故事里,唯独不应该发生在现在,但它就这么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如此地狗血而且没有任何修饰。

        13岁成为孤儿的沈渝并没有表现得歇斯底里或者怨天由人,反而还有些幸运他终于不用再见到那些恶心至极的男人,也不用半夜挑灯夜读时候还听到那些□□声。

        他们这个片区属于a市的还未开发的城中村燕子巷,近十几年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扩展,这种还能给贫困阶层蜗居的城中村越发少了。

        燕子巷内到处都是违章建筑,乱拉的电线杆、胡乱摆摊的人,到处丢弃的垃圾,虽然他曾经憎恶过这里彷佛不见天日的空间,但也不得不承认,这里至少还有跟他相依为命的老爷爷,姑且也算他一个故乡。

        “阿渝,放暑假了?”卖猪肉的陈大姐见他,热情地打招呼。

        沈渝点了点头,“嗯,阿姨,给我来1条排骨。”在这个城中村生活超过了7年,这里每个摆摊的,卖菜的摊主几乎都认识他,虽然很多人曾经看不起他母亲,但是对这个白白净净又孤僻的小孩却是发自内心的心疼,看着他从怯生生水灵灵的十岁男孩长成瘦削俊秀的17岁的少年。

        “好嘞。”手起刀落间,1条排骨就剁好了,除了1条排骨外,陈大姐还给他装了一块猪肉。“拿去,这个猪肉我今天肯定卖不完了,给你了,不要钱,你和老爷子多吃点,太瘦了。”

        对于这些邻居表现出来的好意,沈渝经常觉得有些难为情,他并不希望别人刻意对他好,因为别人对他好,他总是想着都是要还的,而有些恩惠有时候根本还不清,所以他宁愿不欠。

        “谢谢陈阿姨,多少钱?”没有意外,除了排骨钱之外,他还是多给了一些钱。

        陈大姐拿着手里的钱,叹了声气:“你这个孩子,真是的,怎么就这么实心眼。”

        沈渝回家,熬了个排骨汤,简单地炒了两个小菜,跟爷爷吃完饭,伺候完爷爷洗澡睡觉,才重新回到自己的小房间,看了会书,便沉沉睡去。

        第二天,他调了6:00的闹钟,闹钟响不到5分钟,他便起来洗漱,换好衣服,给爷爷做好早饭,就准备出门了。

        他今天没有穿一身黑,上身穿了件洗得发白的白色的t,下面穿了一条水蓝色的牛仔裤,本应阳光少年的模样,可惜那张过分沉静白净的脸,中和了那份少年气,反而有一种疏淡清冷之感。他最喜欢的衣服是黑色,但想到毕竟是去派传单,他也不想因为太拒人千里之外,而毁了来之不易的兼职。

        “爷爷,我跟同学出门了哦,给你做了早饭,我晚上再回来。”

        “好的,玩得开心。”张老爷子今天的状态感觉还不错,没有咳嗽,还在家里唱起了粤曲。

        “夜冷悲伤重,复怨冷月朦胧,我自卑运未逢,是情缘已误了皆空,是情苗劝莫悲错种,郎似春风情花不易种”

        虽然他不懂戏曲,但他感觉爷爷唱得很好听,也唱得很伤情,或许爷爷也曾有一段不为人可说的往事,但这些往事如不是当事人自己亲口说,他也不会去询问的。

        就像他母亲临终前,如果不是她亲口告诉他关于他的身世,他也不想多去探究,知道又有什么用呢?无非让他多了一个憎恶的人罢了。

        夏天的天总是亮得很快,出门得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沐浴在阳光下的燕子巷,也比平日顺眼了许多,那些灰暗的、胡乱搭建的建筑在阳光下看起来都显得不那么张牙舞爪。

        “沈渝同学,今天真是个好天气。”他伸出手抓了一下阳光,自言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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