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直的
“不好意思,我暂时没有谈恋爱的想法,我更想把精力放在学习上。”
说话的少年语气轻车熟路,表情淡然,知道的人知道他在拒绝表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在商业谈判现场。
的确,在一众相同蓝白校服的学生中,说话的男生也极有辨识度。
日暮的橙黄余晖照在他的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边。
略微宽松的校服也藏不住他的身材颀长,比例很好,随处一站,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长相极佳,骨相优越,细看下去更觉得五官每一处都生的恰到好处。
许一凡掰着手指头,“这是这个月第六个了吧,您老可真是洁身自好。”
书曲舟瞧了他一眼,没反驳。
许一凡心里啧啧两声,还没来得及挖苦,他身边这个抢手的朋友就落入新一轮的告白攻势中。
不过……
“我喜欢你。”一道青涩的男音,男生比书曲舟矮了快一个头,肤色白嫩,算得上可爱。
书曲舟歪了歪头,眼神里带着一丝难解,良久才开口问:“我长的很像女生?”
“不是不是,你长的很好看。”
“我是男的,”隔了一秒,书曲舟添上半句话,“直的,不好意思。”
说完便很快的从男生身边掠过。
告完白的男生眼眶泛着红,嘴唇微微颤抖,可怜的模样让人心生怜惜。
即使如此,也换不来书曲舟一个回望的眼神。
书曲舟无奈的阖了阖眼,拒绝男生在一定程度上让他更觉得为难。
许一凡在一旁努力捂着嘴偷笑,还是露出了几声笑哼,满脸的幸灾乐祸。
“为什么男生也来凑热闹?”书曲舟脸上颜色暗了暗。
许一凡用着洞察一切的眼神说道:“没听说过吗?适度帅吸引异性,过度帅容易吸引同性。”
书曲舟皱了皱眉,觉得这是歪理,据他所知的一些皮毛,他在男生堆里名声好像并不怎么样。
“依我看,找一个谈谈算了,先试试看,没准感觉不错呢,刚才那一个我就感觉挺不错的,不喜欢再分嘛,也是造福人类了。”
许一凡这话半玩笑半真,要不是他和书曲舟认识的有年头了,不然真以为这人心里是不是藏了人,为那个人守身如玉呢。
“不要。”书曲舟回答的斩钉截铁。
“信不信,你这种人最容易受爱情的苦。”
“……”
“到时候上天一定会派人收了你,等着吧,再给你安排爱而不得的戏码,有你好受的。”许一凡语气愤愤的,仿佛这种桥段一定会发生一样。
书曲舟淡然一睨,语气慵懒但执意,“不会的,我这辈子没打算谈恋爱。”
“难不成还有下辈子?”许一凡小声嘀咕。
书曲舟抬头看天,苍穹边缘霞光粉饰,偶有几只飞鸟掠过作为点缀。
他的生活正如这天空一样,明天和今天一样,不会有什么不同。
而他也不可能谈恋爱。
——
七月骄阳,流光似火。
一只垂耳兔少年在树下乘着凉,刚刚这里经过了一番热火朝天的讨论。
主题是“人类”。
这里是离人类世界山陬海澨的耳朵坡,一个至今还没被人类解锁的地点,也有一群还没被人类发现的物种——灵兔。
他们自给自足,日子过的悠闲自在。
不过也正是因为与世隔绝,生活总是缺了点惊喜。
听来的三言两语总能被他们添油加醋编成精彩绝伦的故事,给平淡的生活添点乐趣。
而不曾见过的“人类”是他们口中最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
天色渐暗,奢侈的晚风穿过树林,树叶扑扑簌簌作响,刚才树荫下的五只兔子,现在只剩一个安静的坐在原地,眼神定定的。
忽的,褚欢抬头看向天,所以现在,不止他在看这片霞光吧。
那个“人”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呢?
褚欢是只垂耳灵兔,他的父亲母亲是部落里公认的帅哥美女。
他的父亲褚生,从少时就迷倒万千灵兔,一双眉眼生的极其好看,又生的一双巧手,做事麻利,年轻时不知是多少兔子的暗恋对象。母亲晚灵是方圆几里公认的美妇,性格温良淑慧。
他完美继承了父母两人的相貌优势,从小就长的水灵,特别是那双水蓝色的眸子,眼底是一片水光潋滟,任谁瞧上几眼,都会忍不住心跳快上几分。
再过一年多,便是褚欢成年的日子。
在耳朵坡,灵兔成年后,就可以和自己心仪的另一半成婚了。因为灵兔这个种群本就数量稀少,为了扩大规模以更大的发扬光大,繁衍后代是非常重要的任务。
灵兔数量稀少,而作为兔o的褚欢更加珍稀。兔o体质特殊,体内有一套生育系统支持他们受孕。
对于结婚这事,褚欢从来没有深想过,不过他觉得最起码得找一个和他父亲类似的,但放眼整个耳朵坡,至今还没一个他觉得比自己父亲好看的呢。
妈妈,兔子只能和兔子结婚吗?”
夏夜炎热,傍晚,褚欢枕在晚灵的膝上小声问。
晚灵听到这话笑了下,摸了摸褚欢柔软的耳朵,“不然呢,难不成欢欢还想和胡萝卜结婚啊?”
“除我们之外是不是还有其他物种存在啊?我是说,不只有兔子。”
“嗯?”
“比如说人类?”褚欢的耳朵抖了抖。
晚灵抬头看了眼满天繁星,淡声道:“嗯,是有哦。”
“他们很聪明,手也很巧,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祖先和他们有过联系,还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我们从他们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
灵兔与人类早有渊源,而灵兔进化成人也得益于人类的一部分基因,不过优胜劣汰,灵兔的进化速度自然比不上人类,渐渐的,两个种族之间联系变少,到现在毫不相干。
“为什么现在不联系了呢?”
“毕竟我们是两个不同的种族啊,人类比我们强大很多,而且并不是所有的人类都很善良,强者和弱者很难相处,久而久之,我们会被欺负的……”
晚灵细细的说着,褚欢撑着下巴,眼神跟随着天上的繁星,忽明忽灭。
他只觉得,好遗憾啊。
“人类”这个词褚欢并不是第一次听说了,这个群体给他的印象是神秘且强大的,他从内心对这个群体抱有向往,即使这个群体会和危险两字挂钩。
从小,年长的兔子都会说:不要离开耳朵坡,外面的世界很危险,离开了耳朵坡会很难存活。
这种话褚欢小时候会被唬到,随着年岁增长,他越来越期待外面的世界,不过因为胆子小,不敢轻易离开耳朵坡。
褚欢做了一个很长的梦,他不再住在蘑菇屋里,他拥有很多没有兔耳朵的朋友,还一起吃着胡萝卜。
梦里的胡萝卜格外香甜。
褚欢甜甜的笑了,意犹未尽的咂了咂嘴。
翌日,父母都去上工,昨日的梦还在脑海里一遍遍倒带重现,褚欢心里那团兴奋的火苗愈燃愈烈。
他想出去看看。
把握这股冲动的劲,褚欢偷偷瞒着父母,悄悄避开耳朵坡里灵兔们的视线,离开了耳朵坡。耳朵坡并不大,褚欢走出了树林,就像走出了庇佑,这是他第一次到达除耳朵坡之外的地方,虽然算不上离家太远,但已经足够兴奋了。
褚欢兴奋的在草地上转着圈,他的身体突然缩小,变成了垂耳兔的模样,让他更好的上蹿下跳。
而且他还意外的发现了一片野生的萝卜地,长势很好,灰白色的垂耳兔伸出毛茸茸的爪子,连眼睛都在努力,使出吃奶的劲往外拽。
“砰”的一声,褚欢又恢复了人形,终于轻松的拔了出来。
那双蓝色的眼睛被阳光映的更加明亮,是藏不住的欣喜。
这个头,比耳朵坡种的还要大呢,他敷衍的擦了擦泥土,就下嘴咬了一口。
耳朵瞬间跳起了舞蹈。
好香!
这是作为一只兔子最幸福的事了。
就这样,褚欢在外面晃荡了几天,兔子生性胆小,他还是不敢一直往前走,没有跑的太远,那股冲动也渐渐平息了下来。
褚欢抱着满满一包的胡萝卜,如果有机会,他想下次走的再远一点,想见见人类到底是什么样的。
回耳朵坡的路程还有一段距离,怀里的胡萝卜并没有让他觉得是个负担。褚欢已经想象到母亲如何温柔的抚摸他的脑袋,轻声的夸赞他。想到这,脚步更加轻盈。
他下意识嗅了嗅鼻子,空气中不知什么东西烧焦的味道刺激着他的鼻腔,让他抑制不住的咳嗽起来。
再往前走,味道越呛,空中不断浮起黑色的细绒,抬头看,原本应该是被晚霞覆盖着的天空,此时却像是世界末日般的前兆,一个巨大的漩涡肆意的席卷残破的乌云,黑烟是苍穹唯一的装饰。
地表的温度灼热,让他无法忽视,每走几步,就会遇到几处还未熄灭的余烬。
映入眼帘的不再是茁壮翠绿的树林,森林一片狼藉,从壮年一夕之间变为老者,面容可怖。
肥沃的萝卜地被烧成了黑炭,所到之处,皆是废墟,河水不再流动,脏兮兮的水面上漂泊着的是破碎的屋檐残体。
褚欢疯了一样往前奔跑,在风中大声呼喊,回应他的只有呼啸的风,怀里的萝卜散落一地。
他突然就找不到家了,耳朵坡在他面前被夷为一块平地,仿佛这里本就是废墟。
因为贪玩躲过一劫,褚欢不知道这算是不幸还是万幸了。
天地之间,只有一个黑黑的小点,越来越低,快要与这夜色融为一体。
他是唯一一只灵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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