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长风有时
飞云庄是江湖中颇有盛名的天下第一庄,庄主凌飞云,富甲一方,乐善好施,广结善缘。行走江湖之人,但凡遇到难处,去飞云庄必有栖身之所。
但老庄主子嗣单薄,到了知天命之年才老来得子,所以对独子宠爱非常。飞云庄为此大办了三日的流水席,燕窝鲍鱼、山珍海味取之不尽,各路江湖豪杰亦或者过路旅人皆可以来沾沾喜气。
少庄主凌长风,一出生左手上就绑着一根红绳,相师说他命数非凡,但这红绳却是前尘旧事,应当除去。可用尽了办法,那根红绳都不损半分,反倒叫少庄主大哭不止。众人怕伤到少庄主,也只好做罢。
有路过蹭流水席的方士也帮忙看上上眼,那方士年纪轻轻,额上也绑着一道红绳,她相道:“这红绳需得少庄主自己主动摘下才行。不过取不下来也无伤大雅,这红绳勉强也算是半件神物,傍身还能辟邪。”
听方士这么说,凌庄主的心才放了下来,赏了相师和方士一人二十两黄金。
“这飞云庄的庄主出手当真阔绰。”方士掂量着黄金啧啧感叹。她又看向那襁褓之中的婴儿,小婴儿生得一双漂亮眼睛,一直看着她笑。
她从怀里取出一只长命锁,凌庄主见识非凡,一眼便认出这长命锁并非寻常物什。方士道:“少庄主将来或有劫数,这长命锁也许能替他挡了一劫。此物便当做庄主盛情款待的谢礼。”
凌庄主作揖谢过。又要取黄金赠谢,但被婉拒。
少庄主很是喜欢那只长命锁,幼嫩的双手抓着银锁咯咯笑个不停。
或许是因那长命锁,少庄主的童年无灾无病,他生得天分极佳,又活泼好学,让凌庄主很是欣慰。又因相貌可爱,性格又讨人喜欢,庄上没有不喜欢他的。
凌长风只要看过一遍的东西就能记得,看第二遍就能融会贯通。功课从来没让父母忧心过,时不时还能像模像样地耍些从门客那看来的花架子武艺逗父亲开心。众人都说少庄主就是庄主广结善缘的福报。
凌飞云也心中感怀,时不时就要去祠堂上香以感谢祖宗保佑,让他得了一个这样好的孩儿。
但凌长风有一个小秘密。他常常会梦见一个漂亮姐姐。他虽然看不清姐姐的容貌,却记得她有一双明亮又真挚的眼睛,笑起来时弯弯的,很好看。他自顾自地翻了几本书,晓得这就叫梦中情人,所以他决定,长大了一定要娶梦中的姐姐为妻。
他悄悄告诉了自己最信任的乳母,乳母笑着说:“少庄主,你梦中那个姐姐若是真的存在,等到你嫁娶的年纪时,她也恐怕早就已经嫁做人妇啦。”
凌长风想了想。“那我就把她抢过来。”
乳母被他认真的表情逗得咯咯笑。虽然凌长风真的是认真的,但一个肉乎乎的奶团子说这样的话实在很逗乐子。凌长风又去找画师画像,可画师问他那姑娘长得什么模样时,他又支支吾吾地只能说一句眼睛很好看。
画师哭笑不得。
除了他自己,没人把这件事当真。不过凌长风不在意,他始终把这事记在心里,当看到他喜欢的东西,或是珍贵的东西时,他总是存起来,想着给那未曾谋面的娘子也留一份。
比如西域客商带来的酸糖,庄外的荻花丛里最漂亮的荻花,又比如门客送的关节可以活动的小人偶。小小孩童觉得他喜欢的东西,娘子肯定也会喜欢。
他就这样无忧无虑地成长着。
直到突然有一天,蒙面的恶徒们冲进了庄子里,他们见人就杀,血流了满地。凌庄主和凌夫人赶紧带着孩子逃跑,但却被歹徒逮了个正着,凌庄主挡在妻儿面前被一刀砍死。年幼的凌长风瞪大了眼睛,父亲的血溅进了眼睛里,他惊惶恐惧得喊不出来。
随后歹徒又将刀高高抬起,凌长风看到那人的手上有一道扭曲畸形的伤疤。沾满血的屠刀晃眼,母亲紧紧抱住他,随后,从母亲断裂头颅的脖颈处喷溅出的血,溅了他一脸。
凌长风摔坐在地上,不断地后退,眼前已经是红彤彤一片。
“少庄主!快逃!”乳母冲上去想扑倒歹徒,但没能让歹徒摔倒,只能死死地缠着他让他动弹不得。凌长风愣在原地,又听到乳母一声惨叫,才找回七魂六魄,抹着眼泪爬起来逃跑。
蒙面人恶狠狠把刀插向乳母,插得她肠穿肚烂,失去生息。
凌长风不敢回头,眼泪混着血斑驳地腻了满脸。身后恶徒脚步逼近,但前面拐角突然闪身出一个蒙面女子,一飞镖扎到他胸口上,让他直直摔倒了下去。
“杀一个小孩还这么麻烦,真是没用,凌飞云那老东西呢?”蒙面女问道。
“已经宰了。”
“好,带我去看看。”
蒙面女人确认死的就是凌飞云后,转身要回去汇报,却发现刚刚那个小孩倒下的地方已经没人了。她登时脸色大变,命人去追。
凌长风捂着胸口,狼狈地逃出庄子,刚刚那一个飞镖扎在了他胸口的长命锁上,这才叫他捡回一条命。但飞镖的尖头依然没过了锁身,刺伤了胸口,血殷殷地往外淌,把衣服都染红了。
庄外的河流被血染得通红,如满地飞雪的荻花丛依然随着风轻轻拂动。凌长风踉跄着躲进比他还高的荻花丛中,追兵很快追上,顺着被压倒的荻花杆和滴下的鲜血一路追击。
凌长风没命地跑,但囿于孩童之身,逃不出多远,身后追杀的声音越来越近。就在他几近绝望的时候,风吹过荻花洲,现出前面一个穿着黑白短袍的身影,凌长风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下意识扑过去求救。
那个人影其实只是个女子,一个个头不高,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女子,但对一个孩子来说,任何一个成年人都可以是求助的对象。
“求求你,救救我!!”凌长风幼嫩的声音里有着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凄厉和绝望。往日可爱如奶团子般的凌长风,被眼泪和血糊了满脸,无助地看着她。
女子抬头看了眼他身后依然逼近的杀手,先是有些犹豫,想转头离开。“这是他的命数……我不该干涉。”
凌长风绝望地看着眼前的女子转头要走,而犹豫的片刻间,追兵已至。杀手举刀,在凌长风恐惧的眼中,刀起刀落的时间被无限拉长。就在刀锋即将落下的瞬间,一把黑刀出鞘,顷刻间将那把刀斩做三段。
还有刀后的人。
凌长风看到刚刚那个平静的女子,一把黑刀如奔雷般杀出,刀势劈风而至,待看清时,眼前只有静静站着的女人和被切做几段的尸体。其余几个杀手见同伴被杀,也拔刀袭来。
但不过瞬息,也化作死尸,淹没在无边的荻花丛中。
凌长风甚至没有看清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她杀完了人,刀锋的鲜血却像被刀身自己吸收了进去似的,直接收刀入鞘。
“你逃吧。”她说。
但凌长风双腿一软,昏死了过去。
再醒来时,他身处在一处竹屋中,身上的伤口已经被好生包扎了。但全庄上下惨死的画面和九死一生的绝望境地仍然像刚刚发生一般鲜明地出现在他脑子里。
他扶着床榻爬起身来,翻下那个比他个头矮不了太多的床榻,摸索到门边。他的腿痛得要死,沉得像灌了铅一般,这么一小段路花光了他所有的力气。
门外李微言正在分拣药架上的干药材,余光瞥见门口的小孩儿。“醒了?”
“谢谢女侠姐姐相救。女侠姐姐,可不可以去救救我爹娘……”凌长风学着父亲教的,恭敬地作了个揖。
李微言头都没抬:“你已经昏睡了三天了。还有,我也不是什么女侠,更不是姐姐。”
三天……三天!
凌长风跌坐在门槛上,傻愣愣地,然后鼻涕眼泪齐流,哇哇大哭起来。李微言放下手上的药材,从旁边扯了方帕子,让他坐在那哭了个痛快。凌长风哭了半晌,一边打嗝一边哭,鼻涕眼泪糊得衣服上都是,哭累了就倚在门框便昏睡了过去。
也不知是累得睡着了还是直接哭晕了。
再醒来时,屋外传来粥的香气,石桌上摆着两碗粥,一碟咸菜,还有一屉粗粮馒头。凌长风试探地问道那碗粥是不是给他喝的。
李微言嚼着馒头,蹙眉反问:“这院里还有别人?”
饿了几天的凌长风端起碗,虽然碗里的粥有些来历不明的黄褐色焦糊,但他还是抱着咕嘟咕嘟地喝,碗都要比他的脸还大了。李微言提醒了一句不能吃太急,他没听进去,吃得狼吞虎咽,然后回头就开始吐。
李微言问他有没有什么亲戚可以投奔,他却噗通一声跪在她面前伏地而拜:“请女侠姐姐收我为徒,教我武艺!”
臭小子还挺会顺杆爬。
“我说了我不是什么女侠姐姐,你可以叫我李微言,也可以叫我方士,我没有收徒的兴趣,你还是寻个亲戚投奔去吧。”
但这小子不知从哪无师自通了死缠烂打,抱着她的大腿就不撒手。李微言有的是耐心,就跟这上门碰瓷的小子死磕到底了。
“松手。”
“师父不收我为徒我就不松!”
“谁是你师父,松手!”
“不松!”
凌长风固执得要命,硬生生抱着她的大腿睡着了,跟只树袋熊似的。这小子睡着的时候倒是乖,睫毛长长的,小脸蛋也软软的,粉嫩的很是可爱。
李微言本想着趁机连夜给他丢他亲戚家那,但这小子睡着了都不肯撒手。第二天醒了又跟在屁股后边甩都甩不掉。
“师父,我可以做杂活!扫地抹地,刷锅洗碗,松土洒水!您收下我吧!”
“……我不缺干杂活的,你还是哪来的回哪去吧。”
“师父师父,我,我还可以帮你背药材筐!”
李微言抬手比了比他的身高。“你还没我的筐大。”
李微言不理他,他就自顾自地开始干活,但动作实在笨拙得很,一眼就能看出以前从没有干过杂活,幼嫩的双手没几下就莫名出现了一堆细小的伤口。凌长风咬着牙,他没想到这些看似简单的工作居然这么辛苦。
药田的锄头很沉,抡不了几下就气喘吁吁,地上的灰尘好像永远扫不干净一样。他去泉边打水,但差点被跟他一般大的水桶带进水里,提回来的水没涮几下就脏得不能看了。他就又嘿咻嘿咻地去换水,几趟下来就累趴了。
李微言写着医案头都没抬,丝毫没有被打动的意思,还说家里就一张床,晚上没有给他睡的地方。
凌长风说没事,他睡柴房就行。他用烧灶的干草堆成了个小地铺,有点薄,睡上去有点硌人,他就又爬起来搜罗了一些落叶。还好天不冷,干草堆也能睡。可一闭上眼睛,他就仿佛又回到了那片荻花滩涂上,没命地逃。
他哭喊着爹爹娘亲,但是没有人回应,周围只有被血染红的滩涂和凄惨的喊叫声。
噩梦恍惚间,他好像被谁抱了起来。醒来时,又躺在了床上,屋外传来锯东西的声音。凌长风跑出去一看,李微言正在用竹子给他做一张小床。
“师父,你这是收下我了吗!”凌长风喜笑颜开。
“我只是不想被别人说我虐待小孩。”
凌长风觉得师父是很典型的嘴硬心软的人。
李微言把锯下来的竹节放到一边,打磨打磨可以当水杯用。她在梓竹村这么久,处理竹子的手艺很是娴熟,镰刀一路顺劈下来,整根坚硬的竹子就被削成了柔软的细条,过两遍砂布打磨就可以编成竹枕和竹席。
那张床被安置在空书房里,李微言以为有了床这小子就应该安生些了,结果半夜,这奶团子又红着眼眶抱着枕头跑到她这屋来。
“师父,我做噩梦,怕。”
李微言无奈地扶额,那小子就又很自觉地爬上床,往她怀里一窝就安心睡了,像捡来的小流浪猫似的。捏捏脸蛋子,手感还很软。
“都说了你有自己的命数,还是又跑到我这里来,真是……”李微言看着他手腕上的红绳,叹了口气。
凌长风笑起来的模样很是讨人喜欢,或许是为了讨好李微言,他不怎么展现出一个失去父母的孩子应有的悲痛,而是时时挂着可爱的笑容。但他夜夜都受噩梦缠绕,被血色困死在那片荻花丛中。
李微言知道他为什么非得拜自己为师,无非是报仇雪恨。他偷偷拿着那只飞镖时眼中透出的恨意是做不了假的。
凌长风虽然年幼,但在飞云庄里见过的高手比许多江湖人士一生见过的都多,李微言那几刀他看得真切,凌长风虽对刀法剑术无甚研究,却知道他认识的人里,没有人能使出这样的刀。
所以,他现在只能紧紧地抓住李微言,为了报仇,也为了活着。李微言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利用不利用的关系,因为人最基础的需求就是活着。
第二天起来时,李微言闻到有粥香味,起来看时,凌长风已经把碗筷摆好了。看着碗里洁白的粥,浓稠正好,味道也还可以,李微言心里油然升起一股挫败感。“你……之前会做饭?”
“不会。”
“第一次?”
“第一次。”
“……”
凌长风聪明得让人有些费解。昨天还笨手笨脚的,今天就已经熟练地得心应手了。天分这东西,让李微言都有点心生嫉妒。
“这地……”
“已经扫完啦,我洒了点水防止扬尘。”
“药架子……”
“我用湿毛巾擦了一遍又用干毛巾擦了一遍。”
凌长风收拾完家务,就跟在她的后边求她教刀法。李微言硬着头皮回道:“我不会。”
“师父骗人。”
“我从不教人刀法。还有不要叫我师父,我不是你师父。”
“知道了师父,所以师父什么时候可以教我?”
“……”
哪里丢孩子会比较方便呢?
李微言实在不习惯身边有一个天天要抱着枕头跑来跟她一块睡觉、醒了就跟在后边烦人的小子。
长得再可爱也不行。
但是这小子把李微言翻烂的菜谱找了出来。
第一天是青笋炒肉。
第二天是烩三鲜。
第三天是……
“师父,好吃吗?”凌长风小小的身躯拿着大大的汤勺,眼睛闪闪发亮。
李微言含糊地应了一声。“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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