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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章 越王赐剑


亥时将至,宴会散席,轩辕偲喝得醉醺,走路都有些不稳。而太子很是清醒,待众人都离场之后,轻轻搀扶了他一把,在走下台阶的时,小声说道:“别装了,本宫看出来你没醉。”

夜风吹来,激灵得轩辕偲打了个寒颤,抬眼望着太子,尴尬笑道:“叔叔,刚刚那等场面怪不得侄儿,若不顺着陛下的意思……”

“多虑了,本宫并无责怪之意,反倒要谢你才是。”

轩辕偲一脸茫然,望着宜王远去的背影,忍不住嘀咕:“难道叔叔并未想过去隆州?”

太子轻轻点头,语气不阴不阳:“是,也不是。”

这话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反正左右都和自己没什么关系,轩辕偲也懒得去揣度这位东宫储君的意思。接着酒劲,想起自己准备购置宅院一事,眼下倒是个不错的契机。

“侄儿有一事,恳请叔叔允准。”

太子颇感意外:“何事?”

轩辕偲小心翼翼说道:“承蒙叔叔照拂,多日在广明苑中打扰,实在惶恐,侄儿想从苑中搬出,在城里购置一座宅院。”

“怎么,是不够自在么?”太子笑盈盈看着他,昨日冬和堂发生的事,京兆府早已上报,包括他去此乐间的动向,也是一清二楚。

低头抚平衣袍上的褶皱,扭捏道:“侄儿请来了一位姑娘,广明苑中人多口杂,怕将此事传了出去,有辱声名。”

太子终是忍不住笑了起来,抚着额头,像是无可奈何一样:“少年风流,人之常情。本宫送出手的东西,哪有收回去的道理?歇风庵一直给你留着,你若看上京中何处的宅院,知会东宫属臣一声便是,做叔叔的再送你一座又何妨?”

轩辕偲当即就是一番感恩戴德的长篇大论,恨不能将太子吹捧上天。正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京城里的一座宅院,没有个几百上千金,岂是能随意买下的?

这点钱财,太子根本不放在心上,和世家每年送往东宫供奉以及皇帝的赏赐相比,不过九牛一毛。相反,他倒是觉得若以这些小小恩惠,换得轩辕偲对他的亲近,实在是一笔化算的买卖。毕竟将来对付宇王,如能有延平王府的支持,定能事倍功半。

两人又絮叨了一阵之后,各自归返。

是夜,沈宅。

自从夏至祭祖之后,沈牧已有些时候未曾见过自己的父亲。即使近来中书省事务繁杂,但也不至于忙得早出晚归。就连休沐,沈春夜也照常去了府衙办公。

加上昨日京兆府查封冬和堂,禁军封禁宇王府,沈牧感觉是有大事发生。

“父亲可曾睡下?”沈牧站在沈春夜的房门外,犹豫了再三才轻轻叩门。

屋内传来一声慵懒的回应:“牧儿?进来就是。”

推门而入的时候,沈春夜正披着一件长衫,借着烛火,依在案上,奋笔疾书。直到沈牧走到面前,他也未曾抬头瞧人一眼。

“父亲可知宇王府被封禁?”

“知道如何?”

沈牧很是意外,他吞吐了半天,才又说:“陛下就未曾召见过父亲?”

沈春夜陡然停下手里的笔,缓缓起身,看着自己的长子,眼里流露着一种复杂的神情。过了好一会,将人带到内室,叹气道:“看来还是瞒不过你。”

“父亲,你这是为何?难道太子还比不过宇王?我们沈家上下不是一直都以东宫为首,就连儿子的詹士,也是你推荐的。”沈牧有些着急,语气里忍不住有了几分责备的意味,“难道要学右平章事那般,朝秦暮楚,左右逢源?宇王一向反感世家,大多数的政见都是与士族相左的!”

“顾昱?你觉着为父是与他一般的人?”

沈牧愣住,轻声反问:“难道是儿子猜错了?”

沈春夜呵呵一笑,意味深长的拍了拍他的脑袋,说道:“小子,不要以为有些才名就觉得自己能看透这世间的万事万物。老夫能位居中书省,可不是靠得太子,你且记着,天子永远只有一个,但太子可不一定。”

原来自己的父亲,从头至尾,都不曾效忠过太子,也难怪太子总是对沈氏一族,若即若离。同样是平章事,明显更为倚重顾昱,即使他顾氏同宇王不清不楚。

沈牧低头,略带愧疚道:“这让儿子如何自处?往后更不知如何面对大伯,以及兄长。”

沈春夜摇了摇头:“不妨事,狡兔三窟,多留些后路也是好的。万一将来风云变幻,也好及早应对不是?”

“那陛下是要父亲出面,维护宇王?”

“非也,今日收到北霈递来的国书,说是将有使节到访。”

南北两霈似乎有很多年未曾交往过了,上回还是南北通商开埠之事,眼下又递国书,是何用意?沈牧有些疑惑。

这事也就是今天清早才发生的,若不是事关重大,沈春夜也不会在休沐之日,还进宫请见皇帝。至于北霈陈兵江北的军情,目前太子尚未透露。

沈牧想了片刻,说道:“难不成是因为嵥使?”

沈春夜点头:“十有八九,应是这样,不过无妨,很早便就预料的事。否则,北霈当初在楫州水寨行刺又是图什么?”

说完,他指着案台又道:“这回来的,是北霈蓝田侯。”

对于这个蓝田侯,沈牧并不陌生,倒不是因为他极有名气,而是因为与南峦公同宗。论起辈分来说,是江枫的侄子。当年的江氏一族,乃是北霈名门,而跟随世宗南下的殷国公不过是江氏的一支。

时光流转,世事变迁,北霈江氏到了蓝田侯江琴这代,已经不复往日辉煌,如今不过空有爵位而已。

“嘶……这是冲着江公而来?”沈牧能感觉出,这次出使非比寻常。在南霈朝堂,南峦公的声望可是无人能及的,基本只要他开口的事,都能定下。

世人只知道南霈的三大世家,周、沈、顾,但极少有人知道,其实在无形之中,江氏一门也是庞然大物。在朝在野,多少门生故吏。只是江枫本人实在低调,才会少有人想起,可若是往前二十年,那是皇帝最为倚重之人,军国大事有哪一样不是从他手里经过。

沈春夜望着窗外的夜空,悠然说道:“三国之人,坐在一堂,很多年都没有过的事了。或许对你来说,这将是一次极大的机遇。”

“机遇?儿子倒没觉得,我不过是个东宫詹士而已。”沈牧有些泄气,东宫目前有八位詹士,号称广明八友,虽然名头响亮,但终归是个空衔。他自恃是有些才华,坐而论道并不能实现他的抱负,谁人不想与周飒然一般,为国上下奔走,将来史官作记,怎会少得了赞美褒奖。

他看出来儿子的失落,人生本就艰险,何况是仕途?欲成大事者,谁人不经历磨难与困苦?包括他自己,如今能位居左平章事,期间不知遇到多少风谲云诡。

出言宽慰道:“有时候,太过出头并不是件好事。比如东乡侯,你觉得此番南下监军,是陛下对他的恩宠?”

沈牧瞪大了眼睛,在他看来,南疆战事必然获胜,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东乡这时候去监军,说白了就是白白捡功劳,等班师回朝之后,皇帝岂会少了恩赏?但见自己父亲这样提起,想来是还有玄机。“难道儿子又错了?”

沈春夜伸手捋着胡须,慢慢解释道:“有一个词叫做,功高震主。这些年,东乡侯办成的大事可是不少,随便哪一件都是极大的功劳。陛下和东宫一直都有加封,可东乡侯哪次敢授?文种曾有伐吴七术,勾践只用其三而败吴。”

“父亲此言,可是说陛下蜚鸟尽良弓藏?”

“陛下不过按捺不住,想替太子出手敲打而已。目前东宫对士族言听计从,百般依顺,皆是因为各有所需。将来一旦登位,他也会和如今的陛下一般,会用也会压。”沈春夜忍不住多说了两句,“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君与士族共治天下,从来都不是一句肺腑之言。”

沈牧点头,觉得极为受用:“如此说,我沈氏一族,得未雨绸缪。”

沈春夜笑了笑:“是你,是我,还有放儿。”

“难道大伯和兄长……”

沈春夜伸出手指抵在自己的唇边,连连摇头:“时候未到,为父不能告诉你太多,你只需记住便好。”

突然,院里的黄狗开始狂吠。

沈春夜走回案台前,重新拿起笔,说道:“回房休息吧,对了,上回不是听你说要结交永王么?偲公子是个少年俊杰。”

虽然沈牧不知道他在计划着什么,但总归不会害自己,想到近来风头正盛的轩辕偲,也是不知从何着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难。永王一系与世家的矛盾,可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加上轩辕偲又敌视京中士族,若想成事,还真得仔细筹划。

好像自己能拿出手的,应该也只有钱财了。

轩辕偲作为永王公子,想必不会缺少花销,眼下他最缺的,只能是名声。想到这里,已然有了主意,但凡身份尊贵之人,谁不爱惜自己的羽毛?

走出庭院的时候,恍惚之间,仿佛有个身影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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