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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嫁人


林逢春要嫁人了,婚期就定在秋收后,要嫁的人家是跟她家门不当户不对的地主家陈家。

        这事说来也悬乎,陈家在梨花村中算的上是数一数二的富有人家,居然看上了林逢春这么个贫家女。

        先不说她家中父亲早逝,母亲又是个瞎了眼的,上头还有个年迈的奶奶和下头带着的三个弟弟,其中大弟林探夏还是个吃钱的病秧子。

        这么一看,与陈家这么个富有人家实在是不配,按理来说,嫁得这么个好人家,合该惹人羡慕才是,但村中人说起这门亲事来都是摇头叹息。

        不为别的,就是为林逢春叹息,本来家中情况就不好,结果要嫁的未来夫君,还是个远近出了名的断袖!

        是的,是个断袖,虽然他自己从来没承认过。

        不过要是问当事人林逢春是什么感受,那林逢春肯定要大声告诉那人,她很开心,无法言喻的开心。

        毕竟她嫁的人家富有,那大弟的药钱就有了,家里也能轻松点,而且她未来公公还答应了她,只要她一嫁进家门,家中就由她来当家作主,如果她三个弟弟还要继续念书的话,陈家也可以出钱供着他们。

        光是这么些个条件,就能让林逢春拒绝不能,更别说其中还有着许多不显的好处,因此,不管她未来相公有多么的不懂事和上不得台面,那也不在林逢春的考虑范围内。

        再说这门亲事,那还是陈地主陈老爷亲自跟林逢春提的。

        而事情起因还得从她带着大弟林探夏从镇上医馆看病回来说起。

        大弟林探夏身体从小就不好,是从娘胎里带的毛病,从小就是吃药养着的,正好那日家中的药给煮完了,林逢春就带着人去了镇上,一方面是买药,另一方面也是看看病情有没有加重。

        两人去镇上坐的是陈家的驴车,一人两文,因着在镇上得出弟弟身体已经越来越好的消息,林逢春很是高兴,回来的一路上都是笑眯眯的。

        回村后,下车时正好遇上了陈老爷,他牵着自家的另一头驴子,轻快的走出自家大门,因着是梨花村里最大的地主,所以得了村中人一个老爷的称呼。

        “陈叔,这个点儿去哪里玩啊?”林逢春一边将自己弟弟扶下车,一边跟他打招呼,她娘早年间和陈老爷家夫人关系不错,所以两家关系还不错,所以林逢春都是管他叫叔的。

        陈大勇听见有人在叫自己,眯了眯眼仔细看了下,年纪大了,阳光又强烈,这眼睛难免不好使。

        小姑娘梳了个大辫子,一双眼睛大大圆圆的,看起来精神极了,手中还提了大包小包的东西。

        陈大勇笑呵呵道:“是春娘啊,这不是要秋收了吗,叔去别的的村子里转一转,看看庄稼长得咋样了。”

        林逢春点了点头,明白了,陈老爷不止是本村的地主,在这附近村子里也是有地的,每年秋收后都要去收租,所以他时不时就去晃两圈,看看这地里的庄稼长得好不好。

        “那肯定得长得好啊,年年都是大丰收呢。”林逢春这话也不是假话,这几年也确实年年都是丰收。

        听了她这话,陈大勇也高兴,骑在了驴子身上,也不走,就停在原地跟林逢春说话,他还挺喜欢这小姑娘的,爱笑的小姑娘谁能不喜欢啊。

        “又带着小夏子去镇上看病啊,大夫咋说的?”

        “多谢叔关心,好着呢,这回就是去拿药的,您坐这驴子上可得小心着了,这日头也毒,您出门前喝了绿豆水没?”礼尚往来,林逢春也跟着对他表示了下关怀。

        现在正当午时,是日头最毒的时候,不喝点绿豆水,出门都得中暑,而且他年纪一把了,骑在驴上又晃晃悠悠的,确实让人担心。

        陈大勇心中熨帖,觉得这小姑娘会说话,自家儿子都不一定能想着这些关心他,想到自家那臭小子,心情都变得不美丽了。

        这样一来也没心情和林逢春多说了,就随意回了她两句,看着小姑娘牵着弟弟走远,陷入了沉思中。

        正是盛夏,一路上蝉鸣阵阵,路过一小块阴凉地,吹来的风都是凉丝丝的,但这也没能让陈大勇心情变得好起来一点。

        想着家中最近发生的事儿,他难免感到伤怀,自家媳妇去的早,儿子是他自己带大的,第一回当爹,什么也不明白,除了把最好的捧到他面前,别的完全是放养着来。

        这也就导致了自家儿子长大后成了个小霸王,有着一副人憎狗嫌的性子,成日待在镇上鬼混,年纪也大了,连个媳妇也说不上,一请了媒人来说亲,就说自己喜欢男人,将村中和镇上的媒人得罪了个干净!

        陈大勇愁的很,偏偏儿子刚出生又没了娘,他自己也是怎么也狠不下心去给人扳回来,只能放任着去了,但一直这么下去也不是个法子。

        家中小有资产,他对儿子期许也没那么高,只希望他能一直开开心心的就好,但人长大了,总得娶妻生子,不是陈大勇古板,儿子这性子,若不娶个媳妇,等到自己去了,怕没人照管,活的不成个样子。

        “唉……”他深深叹了口气。

        十七的年纪了,寻常人家这么大都当爹了,就他儿子整日里没个正行,媳妇的影子的看不见。

        这样下去不行!

        陈大勇想了想,还是得讨个媳妇回来管着他,这人一成亲啊,有人管着了,也就能老实下来了。

        镇上的人家他不熟,自家儿子名声也不好,想来想去还是得在村中找!他家资产颇丰,就冲着这点,也能在村中选个条件好的姑娘。

        而村中那些条件好的姑娘……,让他想想媒人说的那些。

        里正家的女儿不错,人老实本分,能干活,但也就是太本分了,怕是管不住自家儿子;张家的女儿也很好,还认字儿,长得也是颇为清秀,但性格太软了,也管不住自家儿子;周秀才家的女儿更好,知书达理,家里家外一把抓,是上上选,但是!周秀才这个文人,看不上他家,一心想把女儿嫁去镇上的好人家。

        “陈叔!”少女清爽的声音传来。

        思绪被打断,陈大勇转过身去,是林逢春,她脸蛋红扑扑的,挂着一脑门汗,脸上依旧是笑眯眯的。

        怎么又是这个小姑娘?刚不是家去了么?

        “小丫头这又是往哪里去啊?”

        “去李家村,那边庄稼成熟的早,请了人去帮忙收庄稼,十文钱一天呢。”她语气中满是欢快,像只快乐的小鸟。

        “不跟您说了,我得赶时间了,赶上了能做个半天。”半天就是五文钱,说完人就走的飞快,不一会儿只剩下一个远去的背影了。

        骑在驴上慢悠悠的陈大勇……

        看着人快要消失的背影,陈大勇一个激灵,双眼放光。

        林逢春,今年十八,比自家儿子大一岁,性格好、长得好、会刺绣、有魄力、还认字儿,干起活来更是家里家外一把抓,年纪小小便就当家做主了,从她一人就能养活整个林家,弟弟们又乖巧听话看来,这丫头绝对能管住他儿子。

        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这丫头还没嫁人!!!

        他先前怎么就没想到这丫头呢?

        这简直就是他们陈家儿媳妇的上上之选啊!

        心中有了想法,陈大勇又难免多想,先前媒人也没跟他家提过这小姑娘,就怕被人给定下了。

        两家虽然熟,那也是他媳妇还在的时候了,这些年的关系,也就仅限于路上遇见会互相打声招呼的程度。

        不过还有个可能,这小姑娘家境不好,怕也是没定下来,没人乐意娶——毕竟她家中情况实在不好。

        父亲在她八岁那年出了意外人没了,家中全靠她一人撑着。

        娶她一人就等于娶了整个林家的老弱病残,所以到了这个年岁还没嫁。

        这种情况也许对村中普通人家来说是不行的,不能把她当做儿媳妇的绝佳人选。

        但是!

        还是那句话,对他们陈家来说,这就是上上之选。

        就连名字都跟他儿子特别配。

        一个叫林逢春。

        一个叫陈惜春。

        总而言之就两个字——绝配!

        林家家中情况不好,没关系,陈家家境好;家中弟弟是个药罐子,那也没关系,陈家出钱给他治,绝对给人治好了;家中还得靠林逢春养着,那更没关系,陈家可以帮着养,反正他们陈家什么不多,就地和粮食特别多,绝对饿不死林家人。

        想到这里,陈大勇没心情去看庄稼了,还是儿子的婚姻大事儿更重要,这次他也不请媒人了,他要自己上!

        不管儿子怎么反对,这个儿媳妇是娶定了!

        陈大勇也不嫌麻烦,骑着小毛驴哒哒哒的打道回府,他得请人去打听下林逢春到底有没有定下,不然一切都是空想。

        在李家村割麦子的林逢春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一概不知。

        镇上跟朋友一块儿喝酒的陈惜春也是莫名其妙的后脑勺直蹿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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