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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都是混蛋


书房外的雨声变得淅淅沥沥。

        羽花温声细语:“距离天亮只有两三个时辰了,  公子该回房歇息了。”

        白相与收回思绪,  站起身,  羽花便低头收拾书桌上的笔墨纸砚、书籍。

        “羽花,无论云锦城中生了任何事,谁也不准在白冷面前透露一个字。哪个人敢扰乱小姐的清净,羽花,你看着办吧,不必来回过我了。”

        白相与突然说,  说完未等羽花回答开门走了。

        羽花捡起毛笔的手一顿,即使知道公子已经离开,  她仍慢慢回了一个字:“是。”

        她慢慢把毛笔挂回笔架上。书桌面收拾干净。公子不在书房里面了,羽花忽然感到寒气透骨,  黑夜难捱。羽花觉得有公子在的地方,不管是刀山火海,悬崖绝壁,只要可以追随公子左右,那她便无所畏惧,  甘之如饴。她本孤苦伶仃、流离失所,  直到遇见公子,人生才有了继续活下去的意义,  公子即是她生命的全部意义。

        是他让她重获新生,  对她有救命之恩、知遇之恩。她唯有誓死追随他。

        他是个男人,  更是她心中的神,  连对公子产生的爱慕之情,  都曾经让她觉得自己亵渎了她的公子。

        天下间哪个女子配等上他?

        她服侍公子多年,始终抱着敬慕、不敢亵渎的心态。当她知晓公子爱上了白冷时,心底是何种滋味?苦?涩?

        她早看透世情冷暖,有自知之明。公子不是个多情的人,真正能放心中的绝无几个人。她可不会自不量力到以为服侍了他多年,就妄自揣测能否在公子心中占据一些分量。

        他收留她在身侧,是作为他的属下,她做得都是她分内之事,即使她做得再怎么好,从未出过一点差池,他也不会因此就多看她一眼。

        她深谙他所有的生活习性,白冷都没她这么清楚。

        她自认她的忠诚之心比白冷对公子的爱更坚不可摧。

        天底下爱慕公子的女子不计其数,公子却只真正宠爱、怜惜白冷。只一个白冷。

        而她想长长久久待在公子身边,她早懂了,讨得白冷欢颜,起码不使白冷对她生起一丝厌恶之心,那比为公子做再多再好都管用。

        但有时候她还是忍不住想,不是白冷赢了世上所有的女子,她举世无双的公子,定得是一位绝色美女才能够配得上。她想,白冷最能和公子相配的,就是她的皮相了,所以别人争不过她。白冷是命好,她的亲娘是当年出名的美人,而她一丝不差地继承了她娘亲的美貌。

        即使再不凡的男人,当他注意上一个女子时,哪一个又会成例外了?还不是先钟情她的相貌,才肯去探究她的内心?

        林越走后,连白相与都不清楚他到底去到了哪里,在做什么。仲谋心倒知道了,上门来讲给我们听。他说几百里外,也是一个繁华兴盛的城市,林越泡在那座城市最大的青楼里,日夜沉溺温柔乡中,好像出不来了。仲谋心又是怎么知道的?温柔乡即是销金窟,远近闻名的青楼红牌姑娘,她们销魂蚀骨的身体比金子还值钱,林越为了嫖她们,一掷千金,可签账单时写的是他仲谋心的大名,天天都有人跑到他府上要他结算天文数字的嫖资,他能不清楚吗?

        对于林越的纵情声色,白相与和苏由信还有仲谋心态度却是未置可否。

        白相与还是整日看他的书,要么弹弹琴,吟诗作赋。眼瞧着他气质是那么的高雅飘逸,俨然一个红尘之外的人了。要不是他每次亲近我时还会表现出寻常人该有的欲望,我真以为他是要看破红尘了。

        他在画一副山水画,我在旁边给他磨墨。

        我手有一下没一下漫不经心地磨着。

        “冷冷有事想和我谈么?”白相与风轻云淡地问。

        我低下眼皮,神情淡淡说:“你倒是一点不担心林越在外面放浪形骸,沉溺酒色。”

        也许我永远都不能明白在男人心目中对于贞洁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理解法。这个世界本就充满矛盾。一个处处留情、品性风流的男人,一般身边不会缺乏朋友。而一个女人如果浪荡轻浮,那她不仅得不到男人的尊重,身边也绝无几个正经女人愿意和她交朋友。仿佛贞洁这个词专为女人存在,自己得守,也要求别的女人一起守。

        白相与抬头,笑了笑:“冷冷,知道什么最能蒙蔽世人的眼睛吗?”

        “什么?”

        “色相。”

        “哦?”

        白相与对人对事的态度永远那么云淡风轻,他带了点笑继续说:“冷冷你一定听过了很多男人为了美色干尽卑鄙无耻、背信弃义的事,殊不知女子疯狂起来,也是不遑多让的。究根结底是欲望在作祟,欲望包括很多种,爱恨嗔痴怒。如果林越寻欢作乐,是因为这些欲望在作祟,也许他早就死了。”

        我忽然觉得很苦恼,每次跟白相与谈话,我希望有一次能让他接受我的观点,却屡屡被他说得无话可说。

        我想起以前和林越在青楼一起吃过一次饭的情形,他吻那个歌姬的姿态,确实不像是他第一次吻女人。原来男人说爱上一个女人,和他想要另一个女人的身体,是互相不妨碍的两回事。他所谓的爱情不过如此。我被他玩弄了吗?

        我说:“看来他以前没少干过这种风流韵事。”

        我肯定白相与肯定知道得一清二楚。我以为他又要继续若无其事地回答我。

        但我没听见他回答我,我看向他的眼睛,就在两人视线刚交汇时,白相与忽然低下头,注意力仿佛又全放回了作画上面。

        但我莫名觉得他是有意避开我的目光。

        书房里的气氛忽然就变得诡异微妙。

        我心内一动,本就很缓慢磨墨的手停止了动作。

        那块墨汁淋漓的砚石被我举到空中,然后我松开手。

        “嗒!”

        如一块石头扔进风平浪静的水面。砚台里已磨好的墨汁液登时黑汁四溅,桌子上,我手和衣服上都沾染了乌黑的墨汁,还有白相与的那副他忙活了一上午快完成的山水图,上面墨汁点点,宛如溅了一大滩污泥,这副应该能卖好多银子的画是彻底作废了。

        我面无表情地道歉:“对不起,失手毁了你的画。”

        我毁了他的画所以我跟他道歉,但愿待会他也能够对我坦诚交代才好。

        我徐徐说道:“那时候在天门后山你告诉我,你们十二岁就认识了,真好,那时我有些羡慕呢。想如果我师父小时候也给我多招一个徒弟,我也可以有个同伴了。我们可以一起练武,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玩乐,做什么事都两个人在一块,长大了也不改变,仍然一起练武,一起吃饭,一起睡觉……”话到这里一停,我冷冰冰一字字地把最后三个字说完:“一起玩乐。”

        白相与终于看向我,他终于也有说不出话来的时候了。

        师父,徒弟总算争口气说赢了他一次,可惜我一点开心的心情都提不起来。

        我冷冷说:“以前你和林越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应该很逍遥快活吧。独师叔应该也不会管你这种事。不过最近这两三年你俩倒不怎么在一块厮混,这我是知道的,因为你回宫的次数很多。白相与,你怀念以前的日子么?”

        白相与还给我保持君子坦荡荡的模样,微笑着说道:“冷冷,你真的长大了。我记忆犹新你十七岁回宫时,宴席上我远远地看见你出现,之前我并不清楚那次父皇生辰你会回宫。我想如果我不主动走近你,你大概永远不会向我这边走过来的。有一段时间我也不太懂自己的心思。为什么你长大以后,我每见你一次面,屡屡莫名想着你是不是对我也产生了一种奇异难解的感觉?我从未有过那种感觉。自从你十七岁那年回宫后,我见到了你,那天起除了你的音容笑貌之外,我怎可能再生出别的兴致?”

        要换做平时,他说了这一番甜言蜜语,我早就依偎他怀里了。可我现在只是冷笑问:“是么?那我十七岁没回宫之前呢?那时我们可以算做不相干的两个陌生人,你也要告诉我你什么兴致都没有产生起过?”

        我咬咬牙,恨恨的质问:“你到底承不承认?林越以前寻欢作乐的时候,你究竟有没有参与过?若没有,是我误解了你,你给我个清清白白的解释。这次别想蒙骗我。”

        我瞪视他的眼睛已带上了愤怒,我无法不愤怒,我没把墨汁全泼他身上都已经算是我有教养了。白相与刚才还企图哄骗我,这下他反应倒很快了,马上身体上有了行动来回应我的问题。而我就知道他又想过来亲我。头一偏,他的吻落我头上。

        白相与行动未遂,握起我的手,声音极温柔地唤我:“冷冷。”

        我甩开他手,毫不犹豫的拂袖转身而去。

        混蛋,都是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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