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夜探虔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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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府内,唐歌正在为两个小丫头治伤,当掀开两人裙衫的那一刻,唐歌差点忍不住拿着棍子再次找上大夫人,但是走到门前站立了一会还是走了回来,自己现在实力不够,贸然前去,连累的只是这两个丫鬟而已,默默的走到她们身边,重新掌了一盏灯,拿出一把细小的匕首,说道:“我现在要为你们两人治伤,别人信不过,所以只能我亲自来,你们,害怕吗?”
“小姐,我们不怕”绿影虚弱的笑了笑,继续说道:“今天我们两个的命都是小姐救得,如果不是小姐,我和红萼恐怕早已生不如死了,所以无论小姐做什么,我们定然听从小姐的”。
唐歌默然,心想如果不是我,你们也不会是这样子,果然封建思想害人,只是因为身份的不同,害人的可以堂而皇之的变成救人的,掌控他人生死的权利果然是最具有诱惑力的东西,难怪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总有那么多的人为了一官半职铤而走险,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
唐歌说道:“放心,有我在,以后定不会叫人欺负咱们”。
“嗯”
此时,架在烛火上的匕首已经烧得通红,唐歌取了下来,掀开红萼的裙衫,只留下血肉模糊的背,上面斑驳的棍棒痕迹交错,唐歌先为红萼点穴,并让其服了一副汤药,不一会红萼便晕了过去,随后用巾帕蘸着水将红萼背部清洗干净,用匕首将伤口割开,顿时黑紫的血液伴着腐烂的碎肉流了出来,
唐歌用同样的方法为绿影治了伤,上了药,而后才关上房门,向大夫人房中走去。
唐歌敲了房门,便有一个婆子领她进去,唐歌进入后便立在一旁,屋内几人,或坐或站,都用一种不好的眼神看着唐歌,唐歌目不斜视,眼睛只看着面前的大夫人,不一会大夫人便挥退众人,只剩下唐歌和她。
“你来这里有何事吗?”大夫人冷冷的睨着唐歌,不过眼神里却有一丝畏惧的光芒。
“我来自然是有事,没事的话我才不愿意来这儿呢”唐歌哼笑一声,继续说道:“今日来此只是想告诉大夫人两件事,首先,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要擅自动我的人;其次,昨日您对我做的事情,看在我父亲的面子上我可以不计较,这作为你不发卖红萼绿影的回报,其实这两件事可以何为一件事,那么我便还有一件事,玉佩的事”。
“这块玉佩来头不小,想必您也知道,没错,这是虔王李禊的随身玉佩,我与虔王早已相识,只是没让你们知道而已,虔王对我很重视,否则不会将随身玉佩交给我保管,至于我为什么会认识虔王”唐歌顿了顿,说:“这个你亦没有必要知道,你只需要知道,若是得罪了我,便是得罪了虔王,您,听明白了吗?”。
“你竟敢威胁我?”大夫人声音冰寒,眼睛里扫过阴森的光,
不过唐歌对此毫不畏惧,坦然直视,说道:“不是威胁,是提醒,毕竟您是招惹不起虔王的,不是吗?”。
“我凭什么相信你是虔王的人,就凭这块玉佩?莫不是你偷了来冒充的?”大夫人看着唐歌,手不自觉的握紧,却还是镇定的说道。
“您觉得,昨晚会是谁帮我解了那‘迷迭香’”
淡淡的话语想起,大夫人惊得一时无措,她竟然知道自己给她下了‘迷迭香’,手颤抖的去摸旁边的茶盏,一个不稳,茶盏碎裂,茶水撒了一地。
唐歌瞧着大夫人铁青里泛着苍白的面孔,心中顿时暗爽,昨日真是狠狠的打了大夫人的脸啊!昨日唐歌拿出玉佩的那一刻,场中其他人没有看清,但是大夫人及其身边亲近之人确是看的清清楚楚,那便是虔王的随身玉佩,
乔朝官员具有一定的品阶时均腰环玉佩,根据品阶不同,玉佩制式不同,当唐歌看见这块玉佩时便知道这是那享誉乔朝的虔王李禊了,当时没在意,只不过顺手牵羊,没想到昨日竟是靠它来震慑住了一干众人。
“当然了,以后我还会是乔府的嫡出小姐,您还是府中大夫人,女儿今日只是顶撞了您而已,并且这次来是向您道歉来的,至于其他的女儿已经忘了,您看,如何?”
半晌无声后,唐歌满意的听见大夫人从齿缝里挤出的“好”字。
“多谢母亲原谅!”
收拾完了大夫人,唐歌心情不错的回了自己的听轩阁,偷偷看了两个小丫头之后,才回到自己的卧房歇息,躺在床上,今天的一幕幕在脑海里回想,不知不觉的便睡了过去,
梦里有马蹄哒哒的跑马声,有馥郁浓烈的香气,有暗夜星空,鸟鸣虫叫,有悠悠清风,芳草清香,她在这样宁静的环境里昏昏欲睡,突然一声怒吼传来:“本王,一定要杀了你!”,
砰的一声,唐歌被惊醒,从床上摔了下来,额头上好大一个包。
“哎呦”唐歌坐在地上,一手摸着额头,一手撑着地,无奈的看着自己的床,心里想的却是那天晚上的那个男人——虔王,据自己那晚对他做的那些事,唐歌肯定被他逮到一定是“圈圈叉叉”的结果,
如何才能让自己不陷入那种境地呢?况且今天为了救两个丫鬟,同时震慑大夫人,自己还拿出了他的令牌,这才知道原来这便是赫赫有名的大唐虔王——李禊。
这块令牌一出,想必自己的身份定然暴露,唐歌恨恨的挠了挠自己的头发,发上箍着的步摇微微晃动,好似现在纷杂烦沓的思绪,
外边天色已暗,天空中偶有几颗星星闪烁,暗蓝的天空被薄云覆着,透露出几分神秘,唐歌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与其被动的等着那个霸道的男人找上门来,倒不如…
想好了计策,唐歌接下来的几天便是准备工作了,这几天大夫人那也甚是安宁,或许真的被她吓着,也可能是正准备着更大的阴谋,总之之后的好一段时间都不曾过问自己的情况,只是多派了几个丫鬟婆子过来,
对此唐歌不置一词,反正自己也缺人手,两个小丫鬟也需要人照顾,于是唐歌便让他们留了下来,只是从不让她们近身服侍。
就这样,每天唐歌在自己房里鼓捣一些东西,连吃饭都在自己的房里,红萼绿影由于伤口处理得当,又请了好的大夫治疗,身体也在逐渐的恢复,已然能够下地行走,
就这样大概过了一个月,有一天唐歌房中突然传来一声大笑,随即唐歌声音响起:“终于,成功了!”。
“小姐,这是什么?”红萼端茶进来,便看见桌子上放着的一件小物事,很精致,外表由光滑的铁制成,毛笔那般粗,长约半尺左右,由两部分构成,中间由旋钮连接,上边有一白色突起,很是奇怪的东西,
唐歌喝了口茶,瞥了一眼说道:“钢笔”。
“钢笔?”绿影也捧着衣服走了过来,听见这句话显然也很好奇,唐歌解释道:“那,我嫌毛笔不好用,这个呢,就是用来写字的,你们看”说着唐歌便将‘钢笔’的笔帽旋转下来,注上砚台里的墨汁,拿来宣纸在那上面勾勒,很快的几个字便显在之上,
两个小丫头惊讶不已,没想到这么一个小玩意竟然与毛笔一样。
“真的好神奇”红萼惊叹不已,小姐真的是很厉害,只是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呢?
“这是我看的一本奇闻杂志,上面写的是一些海外事迹”,唐歌知道两个丫头怀疑什么,于是向其解释道:“不过,你们千万不要告诉别人,这件事我希望只有咱们三个人知道”。
“嗯”两个小丫头自然是听唐歌的话的,立即点头应道。
“嗯,乖”唐歌冲她们笑眯眯的点了点头,随即旋转起手中的钢笔,钢笔在大拇指上旋转却不掉落,唐歌静静的望着,似是在想些什么,
待红萼绿影退了出去,唐歌才将钢笔捏在手中,按下中间那个白色的突起,
‘曾!’的一声,桌上一个一个小小的洞,针眼大小,在那个洞的下方,一根细细的钢针深嵌在地上,这是一支钢笔手枪,钢笔手枪,外形酷似一支普通的钢笔,笔帽、笔套等一应俱全,笔身中部有一个类似按压圆珠笔的按压装置,与笔的挂钩相连,这就是极为隐蔽的“扳机”。
在旋下“笔套”后,笔身里可以装上一颗特制的小型子弹,只不过唐歌在原有的基础上将子弹换成了十几根钢针,形成了暗杀型的武器。
既然已经得罪了虔王李禊,那么自然便不能坐以待毙,李禊的实力自己不清楚,但是从那晚那个男人凌厉的眼神以及周身的气场来看,绝对不是一个好惹的货色,所以,自己必须先下手,一个月的时间制造了这件防身武器,就是为了今晚的计划——夜探虔王府。
…*…*…
虔王府,深夜
唐歌穿着一身黑色紧身衣,扎束的利落,已然到了虔王府外,隐隐的伏在墙头,一双眼睛在暗夜中熠熠闪光,多年的间谍生涯,对于王府的警戒力量很是敏感,很快唐歌便摸索出虔王府护卫巡逻的班次,趁着护卫换班的时刻,唐歌一个翻身便进了王府,隐入了黑夜中。
此刻,虔王府书房内,香炉里升起袅袅烟雾,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清香,香味甚是好闻,具有凝神静气的功效,李禊穿着一件玄紫色圆领窄袖袍杉,头发只用一根簪子箍住,精致的手指轻轻的搁在一本书上翻阅,
月光甚好,将窗外廊下一支花树的影子映照在窗上,不一会枝影摇曳,李禊翻书的手微顿,随即又翻过一张,面容淡漠非常,只是嘴角微微勾起,微不可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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