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蚊子血
“醒了就跟我走吧。”他站在一面昏黄破旧的铜镜前,往有些褪皮的唇上抹上口脂。
“今儿去骗谁?”阿蒙在破茅屋内随意洗漱一番,而后微做扮相,将肤色抹黑,扮做一男儿模样。
自从一年前她被老乞儿捡到,就随着老乞儿一路坑蒙拐骗,勉强糊口。
用老乞儿的话说两人这是相濡以沫。
这让阿蒙一阵恶寒。
“诶?你这话就不对了?”
“咱们这怎么能说是骗?咱们这叫宰大户,这是锄、强、扶、弱。”老乞儿一字一句,认真地辩驳道。
阿蒙看着他不伦不类的口脂,额头又开始抽搐。
“我们读书人的事,能叫骗吗?”老乞儿开始哼着不着调的曲子,身体随着节拍一扭一扭,从背后看去,倒还真有些妖娆万千的模样。
只是一联想到那张胡子拉碴,充满男性阳刚美的面庞,这种对比美,让阿蒙的嘴角也开始抽搐。
“我说,你这种癖好,到底从哪学来的?”阿蒙扶额,有气无力地问道。
即使已与老乞儿相处了整整一年,她还是对他这种不泯然众人的个性接受无能。
“怎么?你嫉妒我天生丽质?”老乞儿不知何时端坐铜镜前,细细描眉,
若非背景是个破茅屋,还真有些大家闺秀的模样。
算是对他的厚脸皮深有体会了
“喏,洗洗吧。”阿蒙端来一盆水,放在老乞儿面前,要是让他顶着这一言难尽的妆容走出去,光是见者一人一口的唾沫,就能活活淹死他们。
“你…你…”老乞儿哆嗦着手,颤颤巍巍地指向阿蒙,一脸悲愤欲绝,活似一个清清白白的黄花闺女被玷污了般。
阿蒙不言分说,将作势欲逃的老乞儿拉了回来,“一件。”
这话没头没脑,让人听得摸不着头脑,老乞儿听到后,呼吸却骤然变得粗重起来,他喘着粗气,眼中隐隐可见绿光,“两件!”
“一件。”阿蒙优哉游哉的样子,似乎早已胜券在握了。
这个人,还真是摸准了自己的脾气!
老乞儿瞪着阿蒙,但她半眯着眼,只当是挠痒痒。终于,他还是颓然地认输了,“一件就一件。”
“洗吧。”阿蒙像是早已料到这般结果,将面盆往前一推,开口道。
老乞儿舀起水,泼在自己脸上,趁着水花打湿面庞时,偷偷地勾起唇角,白白捡了一条裙子。
嘿嘿,倒底年轻,姜还是老的辣啊。
将他这些小动作收入眼底的阿蒙,唇瓣上扬,抿出一个弧度,淡色的唇瓣,愈发显得面色苍白。
就让他得意一会好了。
毕竟…这一条命,都是他帮她捡回来的。
这样比起来,给他买一条裙子,委实算不得什么
等他磨磨蹭蹭地收拾一番,日头已接近正午。
推开门时,还带着阵阵香风。
阿蒙撇过头去,眼不见,心为净。
不过好在,至少不会吓到别人。这已是最大的幸运了。
***
“就是那个?”阿蒙看着酒楼内大吵大闹,形同泼妇的女人有些生疑,毕竟这怎么也算不上是老乞儿口中深闺怨妇的形象。
“等这次事情办成了,我也要裁一套那样的。”
老乞儿看着那妇人身上藕粉色的襦裙,眼冒星光。
“把口水擦擦,”阿蒙嫌恶地擦着他的涎水,拍向他:“问你呢,正经点。”
“哦”老乞儿眼睛眨也不眨地看向那名妇人,半敷衍道。
阿蒙凑到他耳边,眼眸微眯,压低嗓音,威胁道,“你再这样,别想着买裙子了。”
果然还是这一招最有效。
看着老乞儿慌忙地擦去涎水,阿蒙又一次有了扶额的冲动。
“那女人原是王举人家的正妻,只是随着王举人发达了后,对这正妻也渐渐看不惯起来了。”
“只是慑于她的泼辣,不敢明目张胆地纳妾,这才出此下策,金屋藏娇了起来。”
“唉,要我说,这天下的负心汉太多,倒不如像我们一样,清清白白地去做个女儿身,哪里又会有那么多杂事呢?”
“谁和你是我们?”
“再说了,要是没这些杂事,哪里有我们混口饭吃。”
“嘿嘿,这倒也是。”一想到事成后的大把银子,老乞儿搓了搓手,脸上挂着油腻的微笑,佝偻着的身影,引来路人的频频回首。
俨然,他这副不伦不类的模样,鬼鬼祟祟的踪迹显得极为与众不同。
只是这话告诉了他也没用,老乞儿只当你在夸他的特别。
多次见识过他这种神奇的过滤功能后,阿蒙思虑再三,还是放弃告诉他了。
“可看她那样,似乎已经知道丈夫金屋藏娇了。”阿蒙看着酒楼内,不管不顾,大吵大闹的女人,突然有些心疼。
谁不想整日嘻嘻哈哈,无忧无虑。
所有的女人,都曾是朱砂痣、白月光,可大凡女人,在这个身不由己的时代,终将变成一滩蚊子血,一粒饭黏子。
爱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知道又如何?”
“她就算这样大吵大闹,手头没些个证据,丈夫咬死不认,她难道又有什么办法。”
老乞儿看着眼前的一幕,似乎也是深有感触。
***
“你有完没完?”酒过三巡,有些醉意的男人,借着酒气熏红的脸,一巴掌扇向眼前的糟糠妻。
他受够了眼前这个粗鄙不堪的女人,她已经年老色衰,而他正直壮年,凭什么要一辈子磋磨在这个黄脸婆上。
只是他忘了,他所谓的黄脸婆,也有她的青春韶光,她将一切的前程赌注压在了当时那个穷酸秀才上。
是,她是屠户之女。
只是她还没来得及变,功成名就的他已经悄然变了。
当初在她眼里娇憨可爱的女人,最终变为了粗鄙野蛮的她。
阿蒙磨了磨牙根,头一次对今天所做之事感到高兴。
酒楼中不乏有酒醉好事之徒,大都秉着看热闹的念头在一旁围观。
等王举人离开后,热闹看完了,也都散了。
阿蒙夹在人流中,将脸颊通红的李彩花扶了起来。
她要了一盏茶,将李彩花扶到位置上。
“你想怎么办?”
悲莫过于无声。
她摇了摇头,散乱的发髻将脸颊遮住,也遮住了她的悲怆无助。
直到现在,她握着茶杯的手还在微微颤抖——刚刚那一番大闹,已然耗去了她所有的勇气。
她哆嗦着举起茶盏,牛嚼牡丹般一饮而尽。
细腻的白瓷愈发显得那双手干瘦蜡黄,指腹因常年劳作而积攒的茧子使得她的十指不再纤纤。
沉默良久,她用微不可闻的声音喃喃道:“就这样了吧,走了也好。”
她兀地抬首望向阿蒙,艰难地牵扯起一抹笑容,带动着脸上的细纹,愈发显老了,“姑娘,我想和离。”
不知道为什么,她对于眼前这素不相识的姑娘抱有极大的信任。
许是死马当活马医,抑或是阿蒙眉眼间带着不符合年龄的沉静。
“我也看透了,从此以后,桥归桥,路归路。”
“但是,我知他这人,定是不肯放我离开。”
“也是,他哪找去一个像我这样为他做牛做马,将半辈子都赔进去的女人呢?”
真相连血带肉地被她轻描淡写地扒出来,她默然的神情像是评论着戏台上别人的故事。
纵然做这一行,见过像她这样千千万万的女人,阿蒙还是忍不住动容
“我帮你吧,我带你去找出他的外室。”
“谢谢,”她拔出头上仅存的银簪,莫约值个一二两,“如今我的嫁妆早已添补没了,剩下的这枚簪子,你就算拿着玩吧。”
她是阿蒙所接待过最清贫的女人了,一身半新不旧的藕粉襦裙,样式还是早几年的,想必这已是她的压箱底了。
只是这一次,阿蒙不想要了。
“你拿着吧。我尚且不缺那点银子使。”阿蒙又将银簪推到妇人面前。
果不其然,就在瞥见远处的老乞儿挤眉弄眼,神色焦急。
他是着急裁不了裙子了吧。
阿蒙哑然,这人,还真是..死性难改。
“你且听我的,到时给你弄更多银子来使。”阿蒙趁着妇人不注意,向老乞儿做唇语道。
“这还差不多。”老乞儿得意地点点头,这才扭过头去,脑中已开始天马行空起来。
唔…到时候去哪家裁衣裳呢。
瞟到老乞儿荡漾的笑容,阿蒙便知他又在做白日梦了,便也随他去了。
“多谢了..”妇人收回簪子,笑中带涩意,“除此之外,我也没什么值钱的了。”
阿蒙随着轻叹,这战火纷飞的时代,女人就如同货物,辗转反复,被卖到一个又一个地方。
王清松如今考上了这举人,焉知明朝会不会又有新的政权建立呢?
——谁也不知道,未来的事太难说。
李彩花的遭遇,说好不好,说坏也算不上坏到透顶了,要知道,有多少在战火中流离失所的女人,与她们比起来,眼下的李彩花都变成了值得羡慕的对象。
这一点,阿蒙知道,李彩花也知道。
正是她想通了这一点,又许是从屠户家带来的泼辣气息还尚未被婚后的岁月磋磨完,她才敢于向阿蒙提出和离。
否则,单是铺天盖地的流言蜚语足以让一个良家女子投缳自尽了。
“走吧,我带你去。”阿蒙付了茶钱后,带着李彩花离开。
“若是我没猜错,他眼下应该在那金屋处。”
只要李彩花想通了,这一切都顺理成章了。
她现在只缺一个借口,而这恰恰是阿蒙所能给她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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