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来了吗?
“哗啦啦——”
冬天的水刺骨冰凉,手伸到下面冲一会儿就完全丧失知觉了。
沈听玉在洗帕子,指尖被冻得通红,她吸了吸鼻子,指挥着自己冻僵的手指关掉水龙头,艰难的拧干比她的两个拳头加起来还大的帕子。
水流成柱流下,她再一次感受到来自水流的低温暴击。
其实她从没自己做过这些,可除了有点冷之外,沈听玉却没有什么其他的感觉。
相比起自己,她不自禁想到了傅忱。
傅忱冬天都是这么过的…
她以前总是自作主张,自以为聪明的关心他,可是连这点都想不到。
沈听玉心中泛起丝丝缕缕的心疼,不是骤然的疼痛,而是逐渐缠绕住她整颗心,再慢慢收紧,闷得喘不过气来。
是不是,她做错了?
房子很小,布满灰尘的角落却不少,沈听玉踩到床上踮起脚尖擦衣柜顶部,又整个人蹲成一团擦桌脚。
房子不大,可是运动量和动作难度,堪比极限运动。
只是擦完桌子柜子,沈听玉就已经失去力气,只想摆烂。
但做完这些,她总算可以先把自己带来的东西装进柜子里。
沈听玉没有动傅忱留在这里没带走的衣服,只是将其拨到一边,再把自己的放进去。
两个人的衣服摆在一起,就当是留个念想。
装完衣服,她开始把自己的奖杯放到书桌上。
拿过的奖杯太多,沈听玉行李箱位置不够,只带了几个对她来说最重要的奖杯。
最重要的是几沓厚厚的设计图,沈听玉拉开书桌旁的抽屉,准备放进去。
她拉着的时候就觉得有点费力,抽屉全貌展现在眼前,沈听玉才知费力不是她的错觉。
只见抽屉几乎被装满,一叠一叠的情书,从上到下按大小整齐摆放,一看便知道收藏它们的主人很用心。
沈听玉拿出一本翻开看了两眼,这情书就如同一把钥匙,看到了,她记忆的闸门便被打开,从前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出。
沈听玉刚上高中时,沉迷于和同一个圈子里的小姐妹攀比。
比成绩,比样貌,比零用钱,什么都比。
直到沈听玉听说了“慈善”,为了抢先塑料小姐妹们一步,她找到一个机会去了孤儿院。
沈听玉从小要星星有星星,要月亮有月亮,几乎众星捧月的长大。
所以,在看到孤儿院里的孩子,和她岁数差不多,许多比她还小一点,却生活在那般艰苦的环境下时,她受到了极大震撼。
或许正因如此,和傅忱的初遇就成了沈听玉心头的那抹白月光,惊艳了她往后所有的岁月。
当时,沈听玉如同一个好奇宝宝被院长领着到处参观,突然在转角处撞到了一个人。
她被撞得直接摔到了地上,揉着屁股,当场眼圈就红了,完全控制不住生理性的泪水。
撞到她的那人伸出了手,沈听玉顺着那双白皙的,骨节分明的手往上看去,和一双沉静如水的眸子对视上。
少年逆着光站立,不远处的树林被风吹出了“沙沙”声,微风不一会儿便拂过面庞,他身上淡淡的皂香钻入鼻尖。
黑云压城,分明是风雨欲来之势,但沈听玉总记得,她在那一瞬间看到了光。
不是炽热耀眼的阳光,而是清冷温柔的月光,浅浅的,照在心上,却留下深刻的印记。
这个再平凡不过的阴天,此后五年,却成了沈听玉梦中的常客。
她被惊艳得说不出话来,当时愣在原地,直到屁股开始痛了,才愣愣的伸出手。
少年很有修养,手一直没有收回,是以当她一反应过来,便被他拉着,从地上站起来了。
伴随着一声“对不起”的,是少年的转身离去。
沈听玉没来得及叫住他,也不知用什么理由叫住他,只能看着他越走越远。
她收敛起自己的情绪,却在此后和院长的对话中,状似无意的说起,小心翼翼的打探少年的消息。
原来,他叫傅忱,热忱的忱。
也确实如此,只是一分钟的见面,沈听玉所有的热忱仿佛被他夺走了,整颗心只想扑到他身上。
离开之前,沈听玉除了将自己的压岁钱捐给孤儿院外,又额外把她的小金库里掏空了大半,资助傅忱上学。
几个月后,一位因成绩优异而破格录取的同学转进她们学校,分到沈听玉的班级。
少年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身形修长,在黑板上写下清隽的两个字——
傅忱。
再次和那双眼睛对视上,沈听玉知道,她和他的故事开始了。
高中时,因为照父母要求选了理科,沈听玉没有什么创作时间,给傅忱写情书几乎是她唯一的倾诉满腔无处安放的情感的方式。
说是情书,其实有些夸张,因为大部分内容都是她的日常生活,就像日记一样。
情书写的太多,几乎每天一张,沈听玉自己都不记得有多少,但她摸了摸,觉得很多很厚。
自己送给他的估计一张不落,全在这。
傅忱真的把所有和她有关的东西都留在原地了。
还有她,也留在原地了。
虽然最后成了一个设计师,但沈听玉早期的审美并不咋地,还相当的杀马特。
例如,最底下的几张情书中,有的表面是hellokitty,粉粉嫩嫩的还点缀着亮晶晶的闪片。
沈听玉打开,一阵声音突然响起,差点吓到她。
这张情书是用贺卡写的,里面有个小机关,一打开,便会自动发出“天空之城”的配乐。
字迹有一点歪,比沈听玉现在的字迹稚嫩很多。
墨水是彩色的,随着笔画颜色渐变出七种颜色,是高中时代特别流行的彩笔,很有年代气息。
她微囧,红着脸把情书关上。
这也…太……
沈听玉想到傅忱打开情书时候的样子,感觉耳尖红得冒烟了。
一沓情书在手上,沉甸甸的,沈听玉像是烫手般的把它们放回原位。
高中三年,一千多个日夜,几乎一千张情书,整整齐齐叠在一起,几乎装满了整个抽屉。
沈听玉放弃了这层抽屉,拉开第二层。
第二层明显空多了,她终于成功把自己的设计图放进去。
日暮时分,霞光的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在天际,天空呈现出粉蓝的渐变,展露一份独属于冬季的温柔。
常菀听说了沈听玉的事,放心不下,非要来看看她。
沈听玉其实并没有多少朋友,如今落魄到这般田地,还能有一个闺密能陪在她身边,她也很满足了。
因为两个人都不会做饭,便事先约好到外面吃,常菀轻装上阵,什么都没带就来了居民楼。
门被敲响,沈听玉开了门。
常菀跳进来,一把抱住沈听玉:“我来啦!”
或许是承载的情意太重,这个熊抱抱得沈听玉往后退了两步,几乎承受不住常菀的热情。
她有点无奈的把人扯开,却没有松手,而是顺势挽住了闺密的手臂。
常菀打量了一圈,问:“还习惯吗?”
沈听玉打趣道:“这一个晚上都还没过,你要问我,我也说不清楚。”
“照我说,人都走了,你还念着他干嘛?这些该丟就丢了嘛,留着还占位置。”
常菀把手从沈听玉的手臂里抽出来,指了指一旁明显大了几码的男士拖鞋。
话一说出口,常菀又有些后悔。
现在在沈听玉这里,傅忱应该是个屏蔽词。
果然,沈听玉沉默下来,整个人明显低落了。
常菀果断转移话题:“其实我家还有一个房间,你可以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啊。”
“我们俩住一起,一起熬夜追剧刷小说,还可以互相照顾,多好嘛!”
她努力的诱惑着沈听玉。
当事人不为所动,摇了摇头,一本正经:“不了,这里我都累死累活打扫完了,不住我心里不平衡。”
常菀:不愧是你,竖个大拇指。
肚子有点空,轻轻叫了一声,常菀捂住肚子,试图掩盖这囧人的声音:“我都饿了,先去吃饭吧。”
两个人相携着下楼,短短时间内,天又黑了一个度,可小区的灯是七点开,现在看着黑漆漆的。
常菀觉得有点渗人,恰好一阵风吹来,她顿觉是阴风,搂紧了沈听玉的手臂,凑到她耳边:“我们…快走吧,这看着怪害怕的。”
沈听玉其实不怕,但看闺密脸都有点白了,便连忙拉着她走出小区。
老式居民楼虽然在郊区,但也是曾经繁华过的地带,尤其是背后的一条小吃街,每至夜里,繁华热闹,来往的吃货不绝。
小吃街最近关了不少家店,不过仍然不影响观感,看着还是很热闹的。
终于到了人多的地方,常菀紧绷的身体松了些,心思回到正题上。
她转头问沈听玉:“你想吃什么?”
常菀是第一个意识到沈听玉的吃货属性的。
她和沈听玉刚认识时,觉得这个女孩子一身名牌,看着不太好接近。
没想到她晚上准备吃饭的时候,沈听玉居然提出加入她。
两个人来到大排档,沈听玉虽然没有吃过,但也毫不扭捏,大大方方的吃一口,立马就爱上了这种街边小吃。
一点富家千金的架子都没有。
谈话间,麻辣的浓郁醇香窜入鼻尖,沈听玉顿时有点心痒痒:“麻辣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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